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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實務 2026|表現、被砍、轉正完整指南

我們檢視 2024 台灣勞動部試用期相關規定(試用期內仍適用勞基法)、實際員工試用期表現追蹤 + 被解僱案例分析。「試用期不是『員工被觀察』的單向關係——也是『員工觀察公司』的雙向期。多數試用期失敗的真實原因不是『能力不足』而是『文化不合 + 主管期望不對齊』」是試用期研究的核心觀察。

接受 offer + 入職後,3 個月試用期是「轉正前的關鍵期」。這段時間你需要:(1) 證明能力、(2) 建立人脈、(3) 同時評估公司是否適合你。但很多人不知道:試用期內仍適用勞基法,公司不能隨便砍人;同時,試用期也是你「最自由 walk away」的時機。這篇用 2026 的台灣勞動法 + 實際職場經驗,拆解試用期實務。

試用期的法律地位

多數人對試用期有誤解。

誤解 實際
「試用期可以隨便砍」 錯。仍適用勞基法
「試用期沒有資遣費」 看年資 + 法定流程
「試用期工資較低」 不一定,依契約
「試用期沒有勞健保」 錯。法定要保
「試用期沒有特休」 法定 6 個月後有
「試用期沒有加班費」 錯。法定要付
「試用期可不簽勞動契約」 錯。仍需契約

「試用期」在勞基法中沒有特殊定義。試用期的員工 = 一般員工,雇主應履行所有勞動契約義務。

試用期的常見契約條款

雖然法律沒有「試用期特殊」規定,但契約常見以下條款。

條款 細節 合法性
試用期 3 個月(最常見) 3 個月內可較容易終止 合法
試用期 1-6 個月 看公司 多在 3 個月內
試用期內提前通知期 3-7 日(短於正式員工 10-30 日) 合法
試用期內無資遣費 視同短期工作(< 3 個月不發資遣費) 灰色
試用期內離職僅需 3-7 日預告 員工提前通知 合法
試用期內表現不達標可不轉正 雇主終止勞動關係 仍須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

即使「試用期不達標」終止,雇主仍須給「資遣理由」+ 「依法定預告期」+ 「資遣費(如年資符合)」。

試用期內被解僱的法律

何時雇主可解僱

法律依據 細節
勞基法第 11 條 業務萎縮、不能勝任工作、虧損等
勞基法第 12 條 違反工作規則重大、犯罪、暴力等

「不能勝任工作」的判定

因素 細節
客觀標準 不能達到合理工作要求
雇主應給予機會 訓練、改善期
績效面談紀錄 通常要有
改善後仍不達標 才能解僱

「上班 1 個月覺得你不合適,立刻解僱」通常不合法。需走「改善期 + 文件紀錄 + 終止」流程。

試用期內的資遣費

工作年資 資遣費
< 3 個月 通常不發
3-12 個月 依勞退新制 1/2 月平均工資(按比例)
1 年以上 依勞退新制計算

入職的第一週

第一週是「建立第一印象」+ 「了解環境」的關鍵期。

第一週的具體行動

行動
Day 1 報到、認識主管、認識同事、了解工作環境
Day 2-3 開始第一份工作 / 閱讀文件 / 工具設定
Day 4-5 跟同事 1:1 認識(午餐 / coffee chat)

第一週要做的事

行動 細節
主動打招呼 不要等被介紹
不要太多意見 觀察 + 學習
問「stupid questions」 第一週可以
跟主管 align expectations 第一週確認目標
認識至少 5-10 人 開始建立人脈
不批評公司 / 同事 即使有問題也忍
學公司術語 / 文化 Slack 寫法、會議文化

跟主管的 1-on-1

第一週應該安排 30-60 分鐘跟主管 1-on-1:

問題 為什麼
「您對我前 3 個月的期望?」 對齊目標
「90 天內成功的衡量標準?」 具體 KPI
「我們團隊的工作模式?」 文化
「您的溝通偏好?」 Slack / Email / 會議
「最近團隊面對的挑戰?」 早了解
「我可以怎麼快速 ramp up?」 主動

第一個月:建立印象

第一個月的「形象」會持續整個試用期。

第一個月的目標

目標 細節
完成 1-2 個小 wins 證明能執行
認識所有部門關鍵人 不只本部門
學會公司主要工具 / 系統 不要 Day 30 還在問基本
完成所有 onboarding 培訓 該做的做完
進度跟主管 align 每週 1:1
建立日常工作節奏 上下班時間、會議規律

「小 wins」的例子

角色 小 win 例
工程師 修 1 個 bug + 完成 1 個 small feature
PM 寫 1 份 PRD + 主導 1 個 spec discussion
行銷 完成 1 篇內容 + 1 個小 campaign
業務 簽 1 個小 deal + 建立客戶 pipeline
HR 完成 1 輪招聘 + 1 個 process improvement

小 wins 不一定要驚人,但要「visible + measurable」。

第 30-60 天:deep integration

從「新人」進入「team member」階段。

第二個月的目標

目標 細節
接 1-2 個中等規模專案 顯示能 own 工作
給意見(不只接收) 顯示獨立思考
主動提出 improvement 顯示主動
跨部門協作 顯示 networking
開始 contribute 文件 / 流程 留下足跡
中期績效檢視 跟主管 mid-term review

60 天的中期 review

主管應在 60 天左右給你「中期回饋」:

回答
「我目前表現如何?」 直接問
「有什麼可以改善?」 具體建議
「我有 on track 轉正嗎?」 明確答案
「未來 30 天的優先順序?」 對齊

如果主管沒主動安排 mid-term review,你主動要。這個資訊很關鍵。

第 60-90 天:sprint to 轉正

最後一個月衝刺,準備轉正評估。

第三個月的目標

目標 細節
完成 1-2 個中大型 deliverables 證明 full productivity
Visible impact 量化的成果
主管能說「他必須留下」 不可缺的形象
確認轉正流程 多久知道?
開始談「轉正後薪資」(如有需) 早溝通

轉正前的最後 1:1

90 天左右跟主管最後 1:1:

細節
「我會被轉正嗎?」 直接
「對我的整體評價?」 完整回饋
「轉正後的職涯路徑?」 看未來
「有沒有特別要改進的地方?」 持續學習
「下半年的 KPI / 目標?」 對齊

試用期被砍:怎麼處理

警訊:你可能被砍的徵兆

警訊 細節
工作量突然變少 被「擱置」
1:1 變少 / 變表面 主管不投入
同事開始「冷淡」 知道你要走
HR 突然 1:1 邀約 通常不是好事
績效紀錄突然增多 「文件化」準備解僱
主管口氣變差 不耐煩

被告知不轉正時

行動 細節
冷靜聽完 不要立即反應
要求書面解釋 為什麼
要求改善機會(如有) 「能否再給我 30 天改善?」
確認資遣流程 + 資遣費 法律權益
確認其他細節 健保、勞保、最後一天
撥 1955 諮詢 如不確定

試用期被砍後的求職

階段 細節
立即(1-2 週) 處理情緒 + 行政(健保 / 失業給付)
1 個月內 開始投履歷 + 解釋短期工作
履歷如何寫 「2024/01-2024/04 X 公司 [職位]」
面試怎麼答 「公司方向跟我能力 fit 不夠完美,我們協議結束」

試用期短工作(< 6 個月)的解釋:通常用「fit 問題」這種中性語言。

你決定不轉正:怎麼離開

試用期內你也可以走。

試用期內離職的法律

規則 細節
預告期 試用期內 3-7 日(依契約 / 法定 10 日)
離職通知 書面 + 主管 + HR
最後薪資 工作日依比例計算
特休 < 6 個月還沒
健保 / 勞保 到離職日為止

試用期內離開的常見原因

原因 處理
文化不合 越早走越好
工作內容跟預期不同 跟主管深度溝通後仍無解
主管 / 同事問題 嚴重的話走
接到更好的 offer 處理禮貌
健康 / 家庭因素 直接告知

早離開的禮儀

行動 細節
1:1 跟主管說 不要透過 HR 第一手
提供 reasonable 預告 即使試用期合約只要 3 天,給 1-2 週較禮貌
不要「ghost」 失禮 + 業界傳得快
完成 handoff 即使短暫
寫感謝信 跟主管 + 同事
LinkedIn 保留 connection 別 unfriend

試用期內的個人觀察

試用期不只「公司觀察你」,也是「你觀察公司」。

觀察項目

觀察 警訊
主管溝通方式 透明?支持?
同事流動率 你進來時其他人在走?
公司財務狀況 突然削減福利?
升職 / 晉升公平性 看到誰升
工作 vs 期望 偏差多少
工作 / 生活平衡 健康嗎
文化是否如面試聲稱 一致嗎
你的學習速度 有成長嗎

試用期內如果發現「重大不對」(系統性問題、文化毒性、財務問題),早走比拖到正式員工再走容易。

轉正後的薪資調整

部分公司在轉正時調薪資。

情境 細節
試用期薪資較低 轉正後依約調至「正常」水準
試用期表現超出預期 可協商提早調薪
公司沒提調薪 你可禮貌提出

轉正調薪話術

「謝謝您確認轉正。過去 3 個月我達成了 X、Y、Z(量化)。這個表現超出原本 expectation。請問是否能配合轉正調整一下薪資?」

多數公司「轉正」是調薪 5-10% 的機會。沒問就沒有,問了大多數時候有。

不適用此架構的情境

常見問題

試用期可以加班嗎?需要加班費嗎? 可以加班,必須付加班費。法定加班費(一倍 / 兩倍)試用期內也適用。

試用期被砍可以告公司嗎? 可以但要看具體情況。若公司違反勞基法(無理由 / 違法歧視)解僱,可以申訴或訴訟。一般「不轉正」的案例,公司只要依法走資遣流程,難以告贏。

試用期內懷孕主管知道後變態度怎辦? 性別歧視在台灣是違法的。蒐集證據(訊息 / 紀錄)+ 撥 1955 + 找律師。性別平等工作法保護你。

試用期內主管完全不理我怎麼辦? 主動 1:1 邀約:「我希望了解您對我表現的看法」「我有什麼可以改善?」如果主管完全 disengaged,可能是「他想砍你但還沒講」的訊號——準備好兩種應對(改善 + 同時開始新求職)。

下一步行動

  1. 接 offer 後,書面確認試用期條款 + 試用期內離職的預告期。
  2. Day 1 開始:第一週 / 月 / 60 天 / 90 天的具體目標。
  3. 主動每週跟主管 1:1。
  4. 中期 (60 天) 與最後 (90 天) review 主動安排。
  5. 同時觀察公司是否如預期,準備兩種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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