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夫妻財產制有什麼不同?
台灣《民法》規定了三種夫妻財產制,沒有特別約定的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
| 比較項目 | 法定財產制 | 共同財產制 | 分別財產制 |
|---|---|---|---|
| 適用方式 | 未約定即適用 | 需向法院登記 | 需向法院登記 |
| 財產歸屬 | 各自所有、各自管理 | 合併為共同財產 | 各自所有、各自管理 |
| 債務責任 | 各自負擔自己的債務 | 共同財產先清償 | 各自負擔自己的債務 |
| 離婚分配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 共同財產均分 | 各自帶走自己的 |
| 適合對象 | 一般夫妻 | 極度信任且願意共享 | 創業者、再婚、各自有大筆資產 |
大多數台灣夫妻都是使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什麼都不用做,婚後自動適用。
法定財產制怎麼運作?
法定財產制是最常見的制度,核心精神是「婚姻中各管各的,離婚時算差額」。
運作方式
- 婚前財產: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財產,歸自己所有
- 婚後財產:結婚後各自賺得的收入和購買的財產,名義上歸各自所有
- 管理處分:各自管理自己名下的財產,買賣不需配偶同意
- 離婚分配:適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離婚時,雙方各自計算:婚後財產 − 婚後債務 = 剩餘財產
差額由較多的一方分一半給較少的一方。
| 不列入計算 | 說明 |
|---|---|
| 婚前財產 | 結婚前就有的存款、房產等 |
| 繼承取得 | 婚後繼承父母的財產 |
| 無償取得 | 婚後受贈的財產 |
| 慰撫金 | 精神損害賠償 |
舉例
小明婚後存了 800 萬,小美婚後存了 200 萬。離婚時差額 600 萬,小美可請求 300 萬。但如果小明的 800 萬中有 300 萬是繼承父親遺產,則小明的剩餘財產只算 500 萬,差額為 300 萬,小美可請求 150 萬。
什麼時候應該選「分別財產制」?
以下情況建議認真考慮分別財產制:
| 情境 | 原因 |
|---|---|
| 一方創業或經商 | 避免公司債務牽連配偶 |
| 再婚 | 保護前段婚姻子女的繼承權益 |
| 雙方各自有大筆資產 | 避免離婚時的財產紛爭 |
| 一方有較多負債 | 保護另一方的財產 |
| 雙方收入差距懸殊 | 高收入方希望保有自己的收入 |
分別財產制的好處
- 各自的財產完全獨立,離婚時各自帶走自己的
- 一方的債務不會影響另一方
- 財務界線清楚,減少金錢糾紛
分別財產制的風險
- 全職家管(家庭主婦/夫)離婚時可能什麼都分不到
- 如果一方犧牲事業照顧家庭,分別財產制對其不利
- 需要更主動規劃自己的財務安全網
怎麼辦理約定財產制?
如果要選擇「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需要依法向法院辦理登記。
辦理方式
| 步驟 | 說明 |
|---|---|
| 1. 撰寫約定書 | 雙方書面約定選擇的財產制度 |
| 2. 法院公證 | 到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公證 |
| 3. 法院登記 | 向夫或妻住所地的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登記 |
費用
| 項目 | 金額 |
|---|---|
| 公證費 | 約 3,000~10,000 元(依財產總額計算) |
| 登記費 | 1,000 元 |
| 律師代辦 | 約 10,000~30,000 元(非必要) |
需要帶的文件
- 雙方身分證、印章
- 戶籍謄本
- 財產清冊(雙方各自的財產與債務)
- 夫妻財產制契約書
結婚後可以改嗎?
可以!夫妻財產制在婚姻期間隨時可以變更。
變更方式
- 雙方合意:雙方同意就可以到法院辦理變更登記
- 法院宣告:如果一方有特定事由(例如生死不明、管理財產不當、負擔大量債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
常見的變更時機
| 時機 | 建議 |
|---|---|
| 一方開始創業 | 改為分別財產制,保護家庭財產 |
| 一方開始大量舉債 | 改為分別財產制,避免被牽連 |
| 雙方都退休 | 可考慮改回法定財產制 |
注意事項
- 變更後需向法院辦理登記,並向第三人公告才能對抗第三人
- 已經發生的法律關係不受影響
- 變更前建議先做好財產清冊,盤點雙方的資產與負債
常見問題
沒有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嗎?
是的。如果結婚時沒有特別到法院辦理約定,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台灣超過 95% 的夫妻都是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下,配偶的債務我要還嗎?
不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但如果你幫配偶「作保」(當保證人),那是保證責任,跟財產制無關。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時對方能分嗎?
不能。婚前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但如果婚後用共同收入繳房貸,房貸還款的部分可能被視為婚後財產而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