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內2次機車酒駕 - 社會議題
By Joseph
at 2013-04-29T00:00
at 2013-04-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2012.8.13號我酒駕在路上騎機車被後方的警察攔檢 未肇事 酒測值為0.37
當時被罰15000元 加上無照的6000 等於21000
2013.3.28號我酒駕騎車去撞到正在行駛的車輛 酒測值為0.45 !
在醫院做酒測但是沒有直接拘役我
請問一下這樣會被罰多少錢
當時被罰15000元 加上無照的6000 等於21000
2013.3.28號我酒駕騎車去撞到正在行駛的車輛 酒測值為0.45 !
在醫院做酒測但是沒有直接拘役我
請問一下這樣會被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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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a
at 2013-05-03T02:04
at 2013-05-03T02:04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規定:
駕駛人於5年內有2次以上酒後駕車者.
處新臺幣9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
二.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至管轄處罰機關辦理記點或駕照吊扣(銷)並安排道安講習,俟司法機關判決後再行繳納罰鍰.
無照可供吊扣或吊銷者~依67條之規定裁定禁考時間.
三.酒測值0.45撞到正在行駛的車輛~酒後駕車肇事.
依法以違背安全駕駛(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是否起訴量刑?
檢察官會依證據資料予以起訴.不起訴或者緩起訴.
如何判處~除了承審本案的檢察官或法官外.沒有標準答案.
不管最後如何判處~絕不會低於酒駕行政罰緩的90000元.
四.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章~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款(法院罰金)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
則行政罰不必繳.需持收據與紅單至監理站辦理
銷案手續.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
部份.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 (一行為不二罰)
經簡易判決確定(有期徒刑).(拘役)者.罰鍰部分免繳納.
(須持判決書執行完畢證明至監理單位辦理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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