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NIW 過程中學界轉業界分享 - 移民
By Dorothy
at 2018-10-24T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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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推 iamonster: 可以分享為什麼H1B 丟I485那是錯誤的決定嗎?你現在回 10/24 11:29
: → iamonster: 頭看會覺得怎麼做比較好呢?謝謝分享 10/24 11:29
你可能打錯,當時律師是建議我不要丟485,理由也很簡單,他們事務所的policy是除非你
已無退路,或是你很有把握,否則他們一般不建議任何人在140通過前丟485.
為什麼我說回頭看這是個錯誤的決定呢? 現在有4種排列組合:
case1: H1B一拿到就丟485,結果140過了:
這是最理想的情況,因為這表示140通過當下,我的485也已經走很久了,如無意外,我會在我
博後約滿,H1B到期前就拿到綠卡.也就無所謂後來轉領域的問題了.這是最佳解.
case2: H1B一拿到就丟485,結果140沒過:
這個情況下,因為H1B本身就存在dual intention,所以並不影響我的博後,我要做的事情是,
在我博後約滿前找到另一個博後,而且也是給我H1B.然而由於學術界的H1B不存在cap,所以
這基本上並不是很難的事情,就是你老闆為你多花3000罷了.
case3: H1B一拿到不丟485,140過了再丟:
如果是這樣,我就是等到140過了再丟,這一方面會讓我拿到綠卡的時間延後,但這還不是最
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的140是2月份通過,即便我馬上丟485,我都還是有很高的風險會來
不及在我約滿前拿到AP與EAD,其結果是我成了不能工作也不能出境的人(結果也真的如此,
我拿到combo是在8月底了,若非我找到公司辦O1,我已經帶著老婆小孩喝西北風了).就連我
老闆願意讓我多續幾個月也沒辦法,我成了扎扎實實的無身分者.甚至也導致了後來的換工
作的領域認定問題.
case4: H1B一拿到不丟485,結果140被拒:
這的情況跟case2差不多,唯一差別是我找下一份博後時可以拿J.
所以這四個情況一比較,利弊得失就很明顯了,延後丟485帶給我唯一的好處只有當我140
被拒後,我有機會使用J作博後. 其他的幾乎沒有好處可言,甚至都是壞處.但相較於其
他壞處,在學術界拿H1B反而是一件相對容易解決的事情.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後來回想,當初不在H1B一拿到就丟485是嚴重失策.
其實上面的論述我是跟律師討論過的,但是大律師事務所的回覆總是千篇一律,一般情況
下它們不建議在140通過前丟485.當時因為我相信律師的專業判斷,所以不疑有它.現在
回想起來才覺得自己在當時就已經陷入了流水線的漩渦中了(批量的文件生產,統一的
申請策略). 如果是我後來那位律師AY,肯定在當下就叫我馬上丟了.
這一路走來,我想跟版友分享的是,很多時候,律師雖然收了你的錢,但它並不見得真的在
最大化你的利益,並不是他們不用心作你的case,而是大事務所有大事務所的制度,用來
最大化事務所的整體通過率.一但制度存在了,靈活性就失去了.
然而命運畢竟是你自己的,對律師來說,一個case的fail就只是一聲抱歉.但對你來說
可能是無止盡的掙扎.所以當你對律師的建議感覺疑惑時,真的不要遲疑,多找幾個律師
談談看.律師多半不會想害你,但他們真的很可能給了你一個爛建議! 這道理跟看醫生
一樣,多看幾個醫生多聽點意見總不是壞事.
--
: → iamonster: 頭看會覺得怎麼做比較好呢?謝謝分享 10/24 11:29
你可能打錯,當時律師是建議我不要丟485,理由也很簡單,他們事務所的policy是除非你
已無退路,或是你很有把握,否則他們一般不建議任何人在140通過前丟485.
為什麼我說回頭看這是個錯誤的決定呢? 現在有4種排列組合:
case1: H1B一拿到就丟485,結果140過了:
這是最理想的情況,因為這表示140通過當下,我的485也已經走很久了,如無意外,我會在我
博後約滿,H1B到期前就拿到綠卡.也就無所謂後來轉領域的問題了.這是最佳解.
case2: H1B一拿到就丟485,結果140沒過:
這個情況下,因為H1B本身就存在dual intention,所以並不影響我的博後,我要做的事情是,
在我博後約滿前找到另一個博後,而且也是給我H1B.然而由於學術界的H1B不存在cap,所以
這基本上並不是很難的事情,就是你老闆為你多花3000罷了.
case3: H1B一拿到不丟485,140過了再丟:
如果是這樣,我就是等到140過了再丟,這一方面會讓我拿到綠卡的時間延後,但這還不是最
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的140是2月份通過,即便我馬上丟485,我都還是有很高的風險會來
不及在我約滿前拿到AP與EAD,其結果是我成了不能工作也不能出境的人(結果也真的如此,
我拿到combo是在8月底了,若非我找到公司辦O1,我已經帶著老婆小孩喝西北風了).就連我
老闆願意讓我多續幾個月也沒辦法,我成了扎扎實實的無身分者.甚至也導致了後來的換工
作的領域認定問題.
case4: H1B一拿到不丟485,結果140被拒:
這的情況跟case2差不多,唯一差別是我找下一份博後時可以拿J.
所以這四個情況一比較,利弊得失就很明顯了,延後丟485帶給我唯一的好處只有當我140
被拒後,我有機會使用J作博後. 其他的幾乎沒有好處可言,甚至都是壞處.但相較於其
他壞處,在學術界拿H1B反而是一件相對容易解決的事情.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後來回想,當初不在H1B一拿到就丟485是嚴重失策.
其實上面的論述我是跟律師討論過的,但是大律師事務所的回覆總是千篇一律,一般情況
下它們不建議在140通過前丟485.當時因為我相信律師的專業判斷,所以不疑有它.現在
回想起來才覺得自己在當時就已經陷入了流水線的漩渦中了(批量的文件生產,統一的
申請策略). 如果是我後來那位律師AY,肯定在當下就叫我馬上丟了.
這一路走來,我想跟版友分享的是,很多時候,律師雖然收了你的錢,但它並不見得真的在
最大化你的利益,並不是他們不用心作你的case,而是大事務所有大事務所的制度,用來
最大化事務所的整體通過率.一但制度存在了,靈活性就失去了.
然而命運畢竟是你自己的,對律師來說,一個case的fail就只是一聲抱歉.但對你來說
可能是無止盡的掙扎.所以當你對律師的建議感覺疑惑時,真的不要遲疑,多找幾個律師
談談看.律師多半不會想害你,但他們真的很可能給了你一個爛建議! 這道理跟看醫生
一樣,多看幾個醫生多聽點意見總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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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8-10-28T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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