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突擊圍捕 家門口埋伏 華裔夫婦驚魂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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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18-01-17T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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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新聞來自【世界日報】2018/01/11

來美已16年的一對華裔無證移民夫婦從未違法,也依法納稅,生活一直寧靜。誰料近日二
人一早駕車出門前往經營的餐館途中,被早已埋伏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四輛車包圍
,十名執法人員蜂擁而上欲逮捕;幸而二人出示用於預防遞解出境的保護「雅各布森發回
重審」(Jacobson Remand),執法人員看後表示「算你們走運」(You are lucky),使之逃
過被遣返一劫。

移民律師指出,此前這類未有犯罪紀錄的無證移民,不會成為ICE優先執法目標,但在川
普上任後,ICE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地逮捕與遣返更多無證客。

來自福建馬尾的陳姓夫婦今年都45歲,來美已16年。二人以違反一胎化為由申請政治庇護
失敗,身負遞解令。但兩人來美16年,未有過犯罪紀錄,且依法報稅,還有一個在美國出
生的女兒。

其代表律師高泰(Theodore Cox)根據聯邦第二巡迴法院專有的「雅各布森發回重審」規定
,為二人申請到此可預防被遞解出境的保護性身分。

陳氏夫婦一直在紐約工作,七年前一起至紐約上州的羅徹斯特開中餐館;兩人的二女兒也
於2006年在美國出生。夫妻雖然無法出境,也無法申請綠卡,但一家人經營餐館,生活也
算其樂融融,只待作為美國公民的二女兒年滿21歲,便可為二人申請合法身分。

誰料,二人在9日遭遇驚魂一刻。陳太太10日回憶,9日一早8時,同住在家的一位親戚出
門時,發現其家門口停著數輛無標誌車輛,當親戚走出時,車上下來多名身著便衣的ICE
執法人員,和穿印有「Police」防彈背心的執法人員盤查她。陳太太說,所幸此親戚有綠
卡,盤查後被放走,立即打電話告知。

陳太太介紹,和丈夫在家待到上午近10時,感覺ICE人員已離開,而賴以生計的餐館必須
開門營業,於是二人便冒險駕車出門;誰料剛開出沒多遠,突然四輛無標誌的車衝過來,
將他們團團圍住,約有十人下車,向她與丈夫進行盤查。

陳太太說,ICE執法人員掌握她和丈夫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及工作地址等;當時
丈夫出示了駕照及隨身攜帶的「雅各布森發回重審」令。ICE執法人員看後,對他們說「
算你們走運」,隨後放他們離開。16年來首度遭遇ICE執法人員,陳先生和陳太太都心有
餘悸。

陳氏夫婦的代表律師高泰指出,二人雖有遞解令,但若在歐巴馬總統時期,此類並無任何
違法犯罪行為的無證移民,是不會吸引到ICE派員大陣仗執法、逮捕遞解;但川普上台以
來,幾乎所有無證移民都列入ICE執法優先權,「ICE想抓住及遞解每一個無證移民」。

https://www.worldjournal.com/5371816/

討論問題
1.新聞中說的「雅各布森發回重審」規定,這個是不是一個法庭判例,隨身攜帶
對自身適用的法庭判例,是不是可以阻止ICE人員違法抓人,美國不成文法,法庭判決多
不見得所有官員都曉得相關判決,攜帶對自身有利的相關判例,他們就會乖乖依照判例行事?

2.去年國務院打擊旅遊結婚綠卡,把原來的30/60rule,調整成90rule,並加入在90天內結婚
是欺騙入境官員的這些用詞寫入國務院的備忘錄。但是USCIS的policyManual目前還是維持
30/60rule,版上c大多次提出USCIS沒變,

http://www.uscis.gov/policymanual/HTML/PolicyManual-Volume8-PartJ-Chapter3.html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s 30/60 Day Rule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DOS) has developed a 30/60-day rule to assist
consular officers in evaluating misrepresentation in cases involving a person
who wa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whose conduct is or was inconsistent with
representations made to the consular officer concerning his or her intentions
at the time of the visa application. [8]

An officer should keep in mind that the 30/60 day rule is not a “rule” in
the sense of a binding principle of decision. The rule is simply an
analytical tool that may be helpful in resolving in a particular case whether
a person’s actions support of finding of fraud or misrepresentation.
Officers must not us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FAM) guidance in a denial.

不過美國聯邦法庭判決,基於對公民配偶的尊重,不必審查意圖的這個判例,是不是應該隨身攜帶
如果USCIS哪天改了,或者被認定是fraud,拿出這個判決給官員看,讓官員遵守法庭判決,避免需要打移民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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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移民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8-01-17T18:18
借文發問 https://goo.gl/iCk9xa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 為
什麼他娶了美國公民還是不能拿到合法身份要被遣返?謝謝
版上大大回覆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8-01-18T23:35
回樓上 他是非法入境的 the three and ten-Year bars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8-01-20T20:25
記者寫新聞第一句不覺得自相矛盾? 無證不就是違反移民法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8-01-22T17:51
每次看到這樣寫..真的覺得記者從小不讀書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1-23T21:23
1樓..那個人必須賭一把601..歐巴馬時期不賭..結果就這樣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8-01-24T17:39
樓上:因為支持非法移民的人不認為非法移民是犯法!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8-01-26T09:44
1不是,你理解有誤 2不是 這兩個例子完全無關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8-01-28T12:40
那句話的意思是 除了犯了移民法以外沒有其他的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8-02-02T09:50
這是一種簡單常識性的敘述 扯記者素質不好 有點莫名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8-02-06T23:13
因為記者有自己想要表達的議題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8-02-11T12:29
官方的判例也是用類似的描述方式,強調不能有犯罪紀錄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8-02-15T03:00
移民"法"不是法....?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8-02-17T09:25
法有不同的定義,也有廣義/狹義,不同時間的定義也不同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8-02-18T19:01
非法移民怎麼開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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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01-17T03:17
大家好,目前卡在一個尷尬期,好像很少人有這類問題,也不知道要像誰請教,麻煩大家 幫忙解惑! 小妹目前使用F1 OPT工作中,綠卡進度PERM在1月初剛過,律師打算在一個月內會一併提 交I140和I485! 前幾天收到W2要開始填寫 1040NR退稅,其中一個問題是and#34; have you e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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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8-01-16T16:13
我今年四月的時候 拿綠卡滿五個月 現在準備要填N400申請入籍 然後女朋友目前身份是H1B 目前打算說入籍之後結婚 然後就幫她辦綠卡 請問一下這個順序是否為最有效率 此外我打算今年過年回台灣 查了一下說丟了N400就最好一直留在美國 這樣是否應等過完年回來再丟N400 ----- Sent from 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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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8-01-13T00:08
不過我太太辭職但不轉H4,還是可以用EAD卡留在美國嗎? ※ 引述《terry007 (water)》之銘言: : 我也是去年五月送485,十月的時侯拿到EAD+AP COMBO 卡, : 目前也是一直在等,我是 eb3 : 我是一直在工作,我老婆則是在家顧小孩,我們都有申請工卡. : 就我的理解, : 1 ...

配偶EB I-485與離職問題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8-01-12T20:31
我也是去年五月送485,十月的時侯拿到EAD+AP COMBO 卡, 目前也是一直在等,我是 eb3 我是一直在工作,我老婆則是在家顧小孩,我們都有申請工卡. 就我的理解, 1. 你老婆可以留在美國,可以工作不代表一定要工作。 應該可以合法居留。 2.3 應該不會有任何影響,因為我老婆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