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單車違規,北市九月開罰 - 生態環境討論
By Christine
at 2007-07-16T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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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eitzern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Re: [新聞] 單車違規,北市九月開罰
時間: Mon Jul 16 13:09:42 2007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 Bourne) 看板: AAAAAAAA
標題: Re: [新聞] 單車違規,北市九月開罰
時間: Fri Jul 13 19:11:18 2007
: ※ Okaw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3 17:11
: → Okawa:應該要做利益衡量 比較單車行駛人行道與慢車道的利弊得失 推 07/13 17:15
: → Okawa:例如 單車行駛慢車道 以目前的交通狀況來看 推 07/13 17:16
: → Okawa:單車騎士的風險很大 相對地 也可能導致慢車道混亂壅塞 推 07/13 17:18
: → Okawa:更何況 單車騎士也包括老人與小孩 如果他們只能行駛慢車道 推 07/13 17:21
: → Okawa:發生意外導致傷亡的風險更就大了 推 07/13 17:22
: → Okawa:如果單車行駛人行道 首先 單車的速度與動能都比汽車小太多 推 07/13 17:23
: → Okawa:對於行人人身安全的風險比較低 又能避免慢車道的混亂加重 推 07/13 17:24
: → Okawa:而且 老人與小孩在人行道上騎車 也比較安全 推 07/13 17:25
: → Okawa:個人認為 禁止單車行駛人行道 弊大於利 不宜贊同 推 07/13 17:27
: → Okawa:然而為了維護行人的安全 不妨訂定罰則 禁止在人行道上 推 07/13 17:29
: → Okawa:超速或蛇行之類的危險行為 規定行經騎樓必須下車牽行等等 推 07/13 17:29
: → Okawa:個人認為這樣才是追求汽機車、單車、行人三贏的方法 推 07/13 17:31
: → Okawa:等到政府規劃好單車上路的完整措施 才能禁止行駛人行道 推 07/13 17:31
回文好了。
交通制度是最需要「利益衡量」的區塊,但問題通常也就出在這,也就是
「該衡量誰的利益」以及「衡量到多少才足以支持特定制度」這兩個問題。
在上述的「利益衡量」中,似乎只有「以單車族為主體」的利益衡量,也
就是「對單車族有利v.對單車族有弊」的衡量,卻沒有看到「以行人為主
體」的利益衡量。然而在「應否讓單車行駛人行道」這個議題上,行人是
(相對)弱勢的群體,也是現制下權益會受侵害的群體,所以在進行所謂
的利益衡量時,不應該只考慮「有利單車v.有害單車」,至少還應該加入
「讓單車上人行道,對行人有利v.有害」的衡量,才是完整的決策過程。
但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看到(我也想不到),開放單車行駛人行道,對
行人能帶來什麼好處,足以「衡平」與現狀相較下所損失的專用空間。請
注意,行人不像單車,空間被壓迫後,還可以再去分食其他用路群體。這
也是為何我反對犧牲行人權益的理由:就算不能讓行人利大於弊,但至少
不能什麼好處都沒有,因為行人並非造成單車於慢車道不便的禍首。
退一步言,就算說「行人也是用路人的一部分,不能只考慮自己,也必須
為『整體利益』(例如交通環保)付出」,那也至少像政府徵收土地一樣
,好歹給點好處當「補償費」吧。
至於單車空間被壓縮的問題,如果問我,我的意見是應該以「減少機車數」
為主要手段。原因1.:慢車道本來就是給機車跟單車的,機車少了,單車的
空間自然變大,而無需外擴至本不屬於單車的人行道。原因2.:提倡單車的
重要原因之一是環保,而機車(尤其是二行程)正是造成空氣污染的首惡,
利用政策促使機車族群改選單車或大眾交通工具(甚至汽車),正當性應比
要求不會造成污染的行人承擔「最終」不利益,來的高。原因3.:假如在台
灣的現實狀況下,慢車道併行機車與單車真的無法順行,那就應該從這兩種
車輛中進行政策選擇,鼓勵推動其一,讓另外一種因為越來越不便而朝向被
鼓勵的一邊或其他不會用到慢車道的車種。
簡單來說,不論從正當性或現實因素考量,我認為「機車過多」才是造成單車
政策推行不利的原因,所以不去限制機車數量成長(或提高機車稅率等他法),
而要求行人必須為了單車的安全或便利退讓,都不是最好的方法。
這篇也順便提供給板上某位認為「規範目的」與「個人利益」不能於同一論述共
存的板友參考。在交通領域中,規範目的的探究,如果不是為了釐清「哪些用路
人的個人利益該/不該或先/後被保護」,我不知道還剩下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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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Re: [新聞] 單車違規,北市九月開罰
時間: Mon Jul 16 13:09:42 2007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 Bourne) 看板: AAAAAAAA
標題: Re: [新聞] 單車違規,北市九月開罰
時間: Fri Jul 13 19:11:18 2007
: ※ Okaw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3 17:11
: → Okawa:應該要做利益衡量 比較單車行駛人行道與慢車道的利弊得失 推 07/13 17:15
: → Okawa:例如 單車行駛慢車道 以目前的交通狀況來看 推 07/13 17:16
: → Okawa:單車騎士的風險很大 相對地 也可能導致慢車道混亂壅塞 推 07/13 17:18
: → Okawa:更何況 單車騎士也包括老人與小孩 如果他們只能行駛慢車道 推 07/13 17:21
: → Okawa:發生意外導致傷亡的風險更就大了 推 07/13 17:22
: → Okawa:如果單車行駛人行道 首先 單車的速度與動能都比汽車小太多 推 07/13 17:23
: → Okawa:對於行人人身安全的風險比較低 又能避免慢車道的混亂加重 推 07/13 17:24
: → Okawa:而且 老人與小孩在人行道上騎車 也比較安全 推 07/13 17:25
: → Okawa:個人認為 禁止單車行駛人行道 弊大於利 不宜贊同 推 07/13 17:27
: → Okawa:然而為了維護行人的安全 不妨訂定罰則 禁止在人行道上 推 07/13 17:29
: → Okawa:超速或蛇行之類的危險行為 規定行經騎樓必須下車牽行等等 推 07/13 17:29
: → Okawa:個人認為這樣才是追求汽機車、單車、行人三贏的方法 推 07/13 17:31
: → Okawa:等到政府規劃好單車上路的完整措施 才能禁止行駛人行道 推 07/13 17:31
回文好了。
交通制度是最需要「利益衡量」的區塊,但問題通常也就出在這,也就是
「該衡量誰的利益」以及「衡量到多少才足以支持特定制度」這兩個問題。
在上述的「利益衡量」中,似乎只有「以單車族為主體」的利益衡量,也
就是「對單車族有利v.對單車族有弊」的衡量,卻沒有看到「以行人為主
體」的利益衡量。然而在「應否讓單車行駛人行道」這個議題上,行人是
(相對)弱勢的群體,也是現制下權益會受侵害的群體,所以在進行所謂
的利益衡量時,不應該只考慮「有利單車v.有害單車」,至少還應該加入
「讓單車上人行道,對行人有利v.有害」的衡量,才是完整的決策過程。
但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看到(我也想不到),開放單車行駛人行道,對
行人能帶來什麼好處,足以「衡平」與現狀相較下所損失的專用空間。請
注意,行人不像單車,空間被壓迫後,還可以再去分食其他用路群體。這
也是為何我反對犧牲行人權益的理由:就算不能讓行人利大於弊,但至少
不能什麼好處都沒有,因為行人並非造成單車於慢車道不便的禍首。
退一步言,就算說「行人也是用路人的一部分,不能只考慮自己,也必須
為『整體利益』(例如交通環保)付出」,那也至少像政府徵收土地一樣
,好歹給點好處當「補償費」吧。
至於單車空間被壓縮的問題,如果問我,我的意見是應該以「減少機車數」
為主要手段。原因1.:慢車道本來就是給機車跟單車的,機車少了,單車的
空間自然變大,而無需外擴至本不屬於單車的人行道。原因2.:提倡單車的
重要原因之一是環保,而機車(尤其是二行程)正是造成空氣污染的首惡,
利用政策促使機車族群改選單車或大眾交通工具(甚至汽車),正當性應比
要求不會造成污染的行人承擔「最終」不利益,來的高。原因3.:假如在台
灣的現實狀況下,慢車道併行機車與單車真的無法順行,那就應該從這兩種
車輛中進行政策選擇,鼓勵推動其一,讓另外一種因為越來越不便而朝向被
鼓勵的一邊或其他不會用到慢車道的車種。
簡單來說,不論從正當性或現實因素考量,我認為「機車過多」才是造成單車
政策推行不利的原因,所以不去限制機車數量成長(或提高機車稅率等他法),
而要求行人必須為了單車的安全或便利退讓,都不是最好的方法。
這篇也順便提供給板上某位認為「規範目的」與「個人利益」不能於同一論述共
存的板友參考。在交通領域中,規範目的的探究,如果不是為了釐清「哪些用路
人的個人利益該/不該或先/後被保護」,我不知道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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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49.35
→ reluctant:如果和你前文說到欺負弱勢的話...你這樣是欺負機車族推 07/13 20:10
※ powerful: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3 20:22 → kirovgreat:喔 個人不甚認同 老大你久沒上路了喔?推 07/13 20:30
→ yilinlin:台北根本沒有慢車道阿 這位大大推 07/13 21:37
→ yilinlin:整條路都是快車道推 07/13 21:38
→ JasonBourne:假設「環保」「單車便利」真的是必須追求的目標推 07/13 23:40
→ JasonBourne:是的,我認為機車族就是要被「欺負」推 07/13 23:41
→ JasonBourne:至少,跟「欺負行人」二選一,樓上的正當性比較高推 07/13 23:42
→ sharpy:聽起來還滿有道理的啊 但我倒想知道要怎麼減少機車數?推 07/13 23:51
→ JasonBourne:其實不難,減少或停發機車牌照、提高機車稅負都可以推 07/13 23:53
→ JasonBourne:方法不難,但會得罪選票是真的,這是政治現實推 07/13 23:54
→ JasonBourne:可惜台灣似乎沒有「寧願下台也要做對」的政府管理者推 07/13 23:54
→ drinking:汽車在排放CO2方便 不比機車環保 要減少也應是全面減推 07/14 00:07
→ drinking:少私人載具 鼓勵全民使用自行車推 07/14 00:08
→ sharpy:所以問題應該是:如何能在現實環境下減少或停發機車牌照?推 07/14 00:11
→ OldBig:非常推推 07/14 00:40
→ IamKAN:你怎摸不想想要是大眾捷運系統很便利 誰要騎機車?推 07/14 10:47
→ IamKAN:你去課機車稅課到的大部分是哪個所得的族群?推 07/14 10:47
→ IamKAN:有錢買車誰要騎車阿囧推 07/14 10:48
→ IamKAN:趕快把大眾運輸系統弄完善才是致根的方法推 07/14 10:51
→ IamKAN:否則那些機車使用族大部分需求彈性是很低的 你課了稅推 07/14 10:51
→ IamKAN:他不一定會減少很多 卻加重了很大的稅負負擔推 07/14 10:52
→ IamKAN:這樣做真的是有利嗎?推 07/14 10:52
→ bloOwfish:好像從來沒有人說規範目的跟個人利益不能相容耶。推 07/14 12:20
→ bloOwfish:你徹底誤解我推文的意思,推 07/14 12:21
→ bloOwfish:我也覺得我們之間沒有溝通可能,推 07/14 12:21
→ bloOwfish:如果想紮稻草人打還是免了吧。推 07/14 12:22
※ daytime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4 14:34 → Ahair:這篇的作者說的話就像垃圾一樣 一文不值推 07/14 16:40
※ Okaw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5 00:34 → graz:ahair提不出見解譏人垃圾的行徑 也挺垃圾的 老實說..推 07/15 01:55
※ sobluesk:轉錄至看板 sobluesk 07/15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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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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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7-17T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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