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不在場之人可以當傷害官司的證人嗎? - 家暴
By Eartha
at 2008-01-15T00:00
at 2008-01-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一個受家暴的男人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練武之人
因為老婆個性比較激烈
每次跟老婆有衝突時我都咬牙被她打
我堅持不敢還手也不敢作防禦或跟她拉扯
因為就是怕她受傷
但每次都是被她打傷
今年再度因為小孩子教養的問題跟她吵架
她再度以攻擊性言語侮辱傷害我的自尊
我當時很傷心也很生氣如此被她瞧不起
我打了自己一巴掌後沒想到她竟然歇斯底里接連來的就是左右開弓毆打我的臉部
我當時也堅持不還手就讓她打
我再也受不了她的無理了
事後當天我去驗傷了也決定提出離婚與傷害告訴
事後我有收到她道歉的簡訊:
內容大致是說她"出手"跟我道歉了,叫我不要一點情份都沒有
還有說動手這件事她娘家把她罵慘了,以後不會再犯也不能再犯,不然會被廢掉手之類的簡訊
但是在第一次偵查時她改口說只打我一巴掌,然後都是我自己打我自己的而她律師竟然要求傳訊當時不在場的她六姐(我們同租一層)來做證說我有自虐傾向
當時檢察官有說因為她不在場看情況視需要再傳訊
第二次偵查庭竟然傳訊她六姐以證人身分來作證說我以前在吵架時會自虐,還有說我會向有精神病一樣會獨自關在房中捶打牆壁,不然就是口中會說要去跳樓或自殺之類的
這真的是太過分了,她律師還說我是一個練武術的我老婆怎麼可能打傷我,還對我的武德說嗤之以鼻,真不曉得練武術的就該被打是嗎?這算是一種歧視與對我所堅持武德價值的鄙視!
我想請問:
1.證物部分就驗傷單與兩通他承認出手與動手的簡訊夠嗎?
2.她律師請當時不在場的她六姐作證我有自虐傾向這樣合理嗎?而且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
3.檢察官有問她認不認罪,但是她還是堅持只打一巴掌不認罪,其餘都是我自己打的,她律師則說不曉得傷勢是我打的還是她打的,如何能構成傷害之類的說詞,這樣模糊焦點的說辭合理嗎?
懇請解惑或可以給我意見
謝謝!
Update:
1.平時她就常常會用看不起的言詞或簡訊刺激我,如說我沒有用,沒擔當,對小孩殘忍,給她過什麼生活,這些最近的簡訊我有留著.
2.她結婚前就欠下一筆一百多萬的卡債,我婚後才知道,我不怪她也給她時間去協商卡債償還,但是她屢屢挖苦奚落我一個月才賺多少?給她和小孩過什麼生活,甚至當著他家人面挖苦我或我家人
3.我會承受她毆打當然也有警告她,因為我受的訓練會有反射性的反擊,但是我需要刻意強忍住不做反射的反擊,寧可自己被打傷也不想造成遺憾
Update 2:
4.她請她姊姊出來不是要幫我吧?應該是要幫她脫罪吧,因為沒感受到她有要和解的誠意,這樣只有讓我更生氣與反感
5.偵查庭時我照實說有打自己一巴掌
6.離婚民事官司已經提出肢體虐待與精神虐待,相關證據簡訊也都有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練武之人
因為老婆個性比較激烈
每次跟老婆有衝突時我都咬牙被她打
我堅持不敢還手也不敢作防禦或跟她拉扯
因為就是怕她受傷
但每次都是被她打傷
今年再度因為小孩子教養的問題跟她吵架
她再度以攻擊性言語侮辱傷害我的自尊
我當時很傷心也很生氣如此被她瞧不起
我打了自己一巴掌後沒想到她竟然歇斯底里接連來的就是左右開弓毆打我的臉部
我當時也堅持不還手就讓她打
我再也受不了她的無理了
事後當天我去驗傷了也決定提出離婚與傷害告訴
事後我有收到她道歉的簡訊:
內容大致是說她"出手"跟我道歉了,叫我不要一點情份都沒有
還有說動手這件事她娘家把她罵慘了,以後不會再犯也不能再犯,不然會被廢掉手之類的簡訊
但是在第一次偵查時她改口說只打我一巴掌,然後都是我自己打我自己的而她律師竟然要求傳訊當時不在場的她六姐(我們同租一層)來做證說我有自虐傾向
當時檢察官有說因為她不在場看情況視需要再傳訊
第二次偵查庭竟然傳訊她六姐以證人身分來作證說我以前在吵架時會自虐,還有說我會向有精神病一樣會獨自關在房中捶打牆壁,不然就是口中會說要去跳樓或自殺之類的
這真的是太過分了,她律師還說我是一個練武術的我老婆怎麼可能打傷我,還對我的武德說嗤之以鼻,真不曉得練武術的就該被打是嗎?這算是一種歧視與對我所堅持武德價值的鄙視!
我想請問:
1.證物部分就驗傷單與兩通他承認出手與動手的簡訊夠嗎?
2.她律師請當時不在場的她六姐作證我有自虐傾向這樣合理嗎?而且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
3.檢察官有問她認不認罪,但是她還是堅持只打一巴掌不認罪,其餘都是我自己打的,她律師則說不曉得傷勢是我打的還是她打的,如何能構成傷害之類的說詞,這樣模糊焦點的說辭合理嗎?
懇請解惑或可以給我意見
謝謝!
Update:
1.平時她就常常會用看不起的言詞或簡訊刺激我,如說我沒有用,沒擔當,對小孩殘忍,給她過什麼生活,這些最近的簡訊我有留著.
2.她結婚前就欠下一筆一百多萬的卡債,我婚後才知道,我不怪她也給她時間去協商卡債償還,但是她屢屢挖苦奚落我一個月才賺多少?給她和小孩過什麼生活,甚至當著他家人面挖苦我或我家人
3.我會承受她毆打當然也有警告她,因為我受的訓練會有反射性的反擊,但是我需要刻意強忍住不做反射的反擊,寧可自己被打傷也不想造成遺憾
Update 2:
4.她請她姊姊出來不是要幫我吧?應該是要幫她脫罪吧,因為沒感受到她有要和解的誠意,這樣只有讓我更生氣與反感
5.偵查庭時我照實說有打自己一巴掌
6.離婚民事官司已經提出肢體虐待與精神虐待,相關證據簡訊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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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Sierra Rose
at 2008-01-19T11:06
at 2008-01-19T11:06
證實你平常有自虐傾向,而非證實你當時被打,所以她在不
在場和她所要證明的事情無關。
二、你在偵訊時也有承認先打了自己一巴掌嗎? 也許律師就
是針對你這個行為加以放大。
三、就傷害罪來說,幾乎有驗傷單就足以提出告訴。而且她
已經承認打你一巴掌,這部份就構成傷害罪了。
四、自虐與否以及她到底動手情況有多嚴重,只是法官參考
是否判准離婚。單單的一次、輕傷。要法官判准離婚,恐非
易事。
五、你平常被打都不還手也不防禦是替她想還是愛她? 如果
你當時的心情是愛她,那你應該擁有表現愛意的快樂才是。
她會屢屢動手,不就是因為知道你會容忍她嗎? 你從容忍到
提出離婚,這中間的過程你有提出警告? 對她而言是不是晴
天霹靂?
六、她請律師和六姊幫忙。目的是為了對付你? 還是為了留
住你? 如果是為了留住你,你何不請對方寫悔過書、切結書
表示不再犯。你就原諒她並撤回告訴。
七、你除了吵架時痛恨她的動手外,不吵架時你愛她嗎?
如果你對她尚有夫妻之情義,我相信你可以不必用忍受的方
式去處理這個問題,當然也不是還手。我相信以你練武所訓
練出來的堅毅應該比一般人更能面對心情上的調適。
八、你提到為了小孩教養問題而吵架,可見孩子尚小,你要
捨棄夫妻之義前,想一想是不是真的無法改善這種情況。能
不能既改善妻子的行為又能給小孩完整的家。當然,如果真
的為小孩好,就應該讓你的妻子明白吵架、動手都會對小孩
有負面影響。也許你這次的提告,已足以令妻子收斂?
九、看起來,你妻子的精神比你有問題,不知你們平常的互
動是不是有其它的問題,無法從你這次的問題中看出。
0800-013999 官方的男性關懷專線。裡面的老師可以陪你一起
分析你自己的問題和心情。它不一定可以給你最終的答案,
但對於平復心情和找出問題的癥結有一定的作用。你可以在
早上九點以後打去。如果專業老師沒空,單位會請你留電話
,他們會在二個星期內回撥給你。並由一個固定的老師和你
閒聊分析。一個星期約一個小時。
我本身也接受這個專線的輔導。我很信任她們的專業。
By Megan
at 2008-01-19T01:12
at 2008-01-19T01:12
簡訊當然可證明 但若她否認 則須你在舉證
二 但該證人只要證明 你有該病症 非要證明現場發生ㄉ事
要予辯明 且是否有證明力 法官本會叛斷
上無不允之理
三令妻有請律師 當然就有差 就一直否認到底
所以如前述 你須再想其他ㄉ證明方式
加強證據力
先降喔 有問題再請教
咬給我最優喔 因我知無不言
By Ingrid
at 2008-01-16T15:36
at 2008-01-16T15:36
這當然是證據,可是要看你怎麼用。就像她的律師所說,你也有可能是自己打傷的,加上法官若是採信她六姐的證詞,對你就會很不利。因為驗傷單是結果,過程到底是你自己打的還是她打的,要看你們各自提出的說詞是否合理啊!!你的妻子如果不是律師提出這樣的辯護說詞,她自己想的出來嗎?
但是她們辯護的角度是對的,那個傷不知道是你自己打的還是妻子打的啊!!因為你們兩個都有打。
2.她律師請當時不在場的她六姐作證我有自虐傾向這樣合理嗎?而且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
那你也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像她六姐說的那樣啊!!她們一定是會舉各種的例子來說你有自虐的傾向。其實像這點,如果你有做精神鑑定,因為長期遭受妻子家暴而有精神不穩定或憂鬱的症狀,就會對你有利。可是如果你之前完全沒有做過類似的鑑定,也沒有驗傷過,也沒有保留過任何的證據,現在上法院了才做精神鑑定,法官可能不會採信。
小孩子也可以是證人啊!!如果小孩十歲以上,可以證明妻子常常動手毆打你,也對你較有利。
3.檢察官有問她認不認罪,但是她還是堅持只打一巴掌不認罪,其餘都是我自己打的,她律師則說不曉得傷勢是我打的還是她打的,如何能構成傷害之類的說詞,這樣模糊焦點的說辭合理嗎?
律師本來就是兩面人,收了誰的錢就幫誰辯護。不論合理不合理,他的工作是要幫自己的當事人辯護,將傷害降到最低,這是律師的工作,說法合不合理要看法官採信。
但是說句老實話,有請律師的人就贏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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