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零體罰」?界限在哪裏? - 社會議題
By Lauren
at 2006-12-15T00:00
at 2006-12-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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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教育模式出現重大變革,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定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發展權,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體罰,若因體罰造成傷害,家長可依國家賠償法或民法獲得賠償;而這項修法,讓台灣成為全球第109個校園零體罰國家。 (ETTODAY新聞 ,更新日期:2006/12/13 13:57)
看到以上的新聞,讓人憂心忡忡。似乎別人做什麼,我們也要跟著做,趕上潮流就是對的。我也不認同不當的體罰,賞耳光是盛怒之下的行為,是不當的體罰,該禁止。罰跑操場十圈,超過常人的體能範圍,也無運動效能,也是不當的體罰,該禁止。但如果連罰站十分鐘、抄寫幾行的生字、語詞都列入體罰的範圍,加以禁止。這等於是砍了教師的左手---處罰。學過教育心理學的人都知道,正增強和負增強是教育的左、右手,必須兩者擅加運用,才能使教育的功能,發揮最大的做為。如今斷了教師的左手,真不知以後會教出怎樣的小孩。
想聽看看各位大大對「零體罰」的看法,請指教。
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的精釆回答,尤其是Hiro兄還以本身的例子來說明。本題是公共議題,將會交付投票,queen大大的回答似乎是引用新聞資料,如果可能請補充本人的意見,否則不列入候選名單。
附代一問,Hiro兄不會也是屏中校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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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Lydia
at 2006-12-18T14:32
at 2006-12-18T14:32
我國中是唸屏東縣 新園國中的升學班 既然是在所謂升學班 體罰更本是家常便飯!
那時候的英文老師是個名師 ~林文煌老師 被他教過的都知道 不管英文的任何大考小考月考期末考 他都會對每個學生定下該考到的分數 只要少一分 藤條伺候一下 少二十分 二十下!
不是打小腿 就是打手心 或是手背! 我被這位老師定在九十五分才及格 想當然爾 我就常常挨鞭子! 他除了月考 每次上他的課 一定一進教室 就是他自己出題目做個小考 常常小腿 手背 屁股 不是烏青 就是紅腫~~~
當時對這位老師很** 還跟同學做他的草人插針詛咒他!^^"
後來高中 大學 我常常幫老師代上英文類的課! 我甚至糾正過老師的錯誤~~同學覺得我英文程度很高 但是我看這些英文課本書籍更本就是很簡單~~ 現在我常常在國外做貿易 去了很多國家 認識很多外國朋友 談了不少生意 當然都是用英文交談~
有一次我再國泰航空上用英文幫一位老阿杯點餐之後 那位空姐甚至留下他的名字聯絡電話給我^^" 一路上她有空就會過來陪我聊天 六個小時的航程 一點都不無聊~~
當然後來跟那位空姐的發展我就不便講了 不過記得當時我看著窗外的浮雲 不禁想起國中的那位英文老師~林文煌老師~~
我心裡對他只有感謝! 若不是他當時鞭子抽打的這麼痛 我今天怎能這麼順利的跟人簽了合約?? 更別說想泡空姐了!
對於這位~林文煌老師 我只想很真心的說 謝謝您的教導!!
2006-12-21 17:45:01 補充:
我感覺零體罰是要視國情的~
人民的水準沒到一定程度 這樣只會造成反效果!所謂亂世用重典
尤其是華人社會 對於生理心裡正值發育期的青少年 取消校園體罰只是在製造更多社會問題而已!!
以前有體罰 學生打老師 飆車砍人這類問題一堆 已經束手無策了
沒體罰了那還得了??
日本警察抓到爆走族的學生 不是當場開扁 就是抓回警局扁 這些人的家人沒人敢控訴警察
因為你家長不管教 只好警察幫你管教了! 我們台灣能這樣嗎??
2006-12-30 11:30:41 補充:
我不是屏中校友喔 ^^
新園國中校友啦!
By Charlie
at 2006-12-16T20:50
at 2006-12-16T20:50
By Necoo
at 2006-12-16T09:10
at 2006-12-16T09:10
部長民意信箱:
http://140.111.34.69/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Ministry of Education:
http://www.edu.tw/index.htm
By Susan
at 2006-12-18T09:54
at 2006-12-18T09:54
By Dorothy
at 2006-12-17T21:06
at 2006-12-17T21:06
老師 在學校 的責任
就是 教育
知識的教育 人格品行的教育
得要用 引導 輔導的方式 來 改正 學生的問題行為
現在 最大的迷思
就是一些 所謂的專家 學者 團體 等等
誤以為 引導 輔導 愛的教育 方式
在教學現場(學校、教室)
可以 適用於所有孩子 所有的問題行為
而不去考慮到
當 老師 已經很認真的去 輔導孩子 用所謂愛的教育去幫孩子
還是不行時?
該怎麼辦?
By Lucy
at 2006-12-16T11:58
at 2006-12-16T11:58
韓非子說過,刑罰是為了保護人民
刑罰太輕,會誘導人民犯罪,反而害了他們
嚴刑峻罰像是山谷,沒有人會跳下去
學生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
By Delia
at 2006-12-17T05:02
at 2006-12-17T05:02
蛙跳、罰站、罰蹲等體罰趕出校園!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法,首度明文訂定禁止體罰,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
修正案也明載,若違反禁止體罰規範,政府應依法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管道。
學生如受罰 應可申請國賠
雖然條文沒有增列「賠償」文字,但提案立委管碧玲表示,學生若受學校或行政機關不當或不法侵害,以國家賠償法、民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教育部也說,憲法已有一般性宣示國家對公務員或機關對人民的權利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並提供救濟管道,包括損害賠償,實務上也有管教不當行為請求國賠的案例。
立法院昨天也通過附帶決議,教育部應與全國教師會在六個月內研擬完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督促縣市政府完成訂定相關規定,使基層教師有明確可循的處理原則,避免基層教師因管教學生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改採消極輔導,多數學生未蒙其利卻受其害。
管碧玲指出,此次修法僅是一個開始,未來還有國民教育法、教師法及民法等法令的配套及相關輔導、宣導措施,才能完備,同時學習無須體罰方法,真正落實零體罰立法的意義。
訂配套措施 教師有法可循
管碧玲說,目前全世界已有十六個國家立法全面禁止體罰,立法禁止校園體罰有一○八個,台灣三讀通過校園禁止體罰,是第一○九個立法的國家,雖然立法腳步有點慢,但終於趕上了。
她強調,此次修法的具體成果與意義不僅止體罰而已,更是首次彰顯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代表台灣教育的人權價值,同時明確規範國家責任。
體罰的明確定義為何?教育部官員說,歐美先進國家都禁止對學生造成身體疼痛或極度疲勞,青蛙跳、長時間罰站、罰蹲、拱橋等都是蓄意造成學生身心傷害,都可被視為體罰的樣態。但如何認定,仍要由各校教評會依個案情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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