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綠卡被拒重辦問題 - 移民
By Tracy
at 2018-07-09T10:09
at 2018-07-09T10:0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sonic64 (悶)》之銘言:
: : 以下是幫朋友代po~~
: : 希望各位版友提供寶貴意見,
: : 感激不盡!
: : 我(美國公民)去年9/6幫我媽辦依親移民,當時是用我媽B2 visitor visa申請
: : adjustment of status (I-485),10月初我媽發現鮮血便,無痛感,
: : 懷疑有可能是大腸癌,那陣子USCIS 都沒有空位可以親自辦理臨時AP,
: 緊急AP不需要「空位」,但要有證據
感謝版大回應,我是那位朋友
USCIS Sacramento Office門口貼著大大的告示,如果沒有appointment單子,是無法進入的
加上我媽當下認定她自己是大腸癌,加上她想見我外婆最後一面,我們當下就訂了隔天機票
真的是太衝動了!
: : 當下一心覺得是大腸癌,就馬上訂了機票回台。
: 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 : 待了2個月後,12/4/17 入境時有在小房間等了一陣子,海關最後讓我媽進來,
: : 只說了 Today is your lucky day. Entry stamp上寫今年6/3需離境,
: : 詢問過海關這是否影響綠卡申請,海關說他們不管這個,是移民局決定的。
: : 1月初移民局有來函請我們解釋為什麼離境without AP, 要回信給移民局,才能重新發AP。
: : 回信說明原因後,AP於2月中收到,但之後未再出境。移民局通知6/27面試,
: : 面試過程一切順利,完全沒有問到為什麼沒有AP就離境,都只是核對申請表上的資料。
: : 7/3收到拒絕信,理由有2個:1. 去年12月入境沒有用AP。2. 今年6/3應離境但沒有離境
: 主要原因是1;沒有AP就離境就是放棄申請,當然不可能通過
: : 徵詢律師的意見後,律師建議我們重新申請(讓我媽還在美國境內時申請,
: : 如果回台灣經過AIT,又要面臨更多問題,等更久),他們會負責處理下列事宜:
: : 1. 向移民局解釋為什麼我媽6/3後還非法拘留美國(我自己想不到任何好理由),
: 公民的父母不需要理由,可以逾期居留之後申請綠卡
: : 因為她12月入境時沒有AP,已經算是放棄她I-485的申請了,所以我也無法用I-485還在
: : pending等面試,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的理由。
: 不需要任何理由
如果不需任何理由,移民局的拒絕信拒絕我媽的理由有2個
1. 就是沒拿AP離境/入境
2. 就是她6/3後開始就是非法居留
如果我現在再幫她重辦I-485,移民局是不是又可以用6/3後是非法居留再拒絕我媽?
如果如版大所說公民父母不需理由可以逾期居留申請綠卡,那我就沒有什麼顧忌了
直接再幫我媽重新申請一次
: : 2. 會請移民局abandon我們之前的申請,因為相同的申請不能同時存在
: 不是已經被拒了嗎? 那就已經不存在,所以不需要也沒得「撤回」
拒絕信裡說如果33天內不file I-290B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
那就是維持原本被拒絕的決定
那請問我要過了33天後再遞件新的I-485跟其他相關文件,還是可以盡快遞件?減少她在美
非法居留的天數
移民局也同時要求我重新補件I-130,需要英文戶籍謄本而不是醫院出生證明,我們已決定
重辦I-485,那我應該也不用補件了吧?直接在新的I-485 packet裡附英文戶籍謄本
: : 3. 律師收費$2800(不含政府要收的申請費)
: :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 : 1. 我媽的case有可能我自己幫她重辦嗎?當初我申請我自己的婚姻綠卡跟
: : 我媽的依親綠卡都是我自己辦的
: 可以
: : 2. 如果可以自己辦,該如何解釋我媽為什麼6/3後在美非法拘留?(律師說他們會處理)
: 不需要解釋,也沒有地方可以解釋;法律就是允許這麼做
: : 3. 如果可以自己辦,我媽還是用原本的B2 visa 辦嗎?但她現在已是非法拘留了
: 沒差。就算非法居留十年的人都可以直接辦綠卡,沒有複雜度
最後想要確認,現在就是全部砍掉重練,重新幫我媽遞件辦綠卡
上次遞件沒有一起申請工作證,
因為她也沒有真的要在這裡工作,如果現在幫她申請拿SSN,我們的Child Care Depednet
FSA $5500就可以給她,會影響新的I-485決定嗎?這次面試移民局官員有問我媽有沒有在
這裡工作.
: : 4. 如果委託律師,$2800是否合理?我從來沒有委託過移民律師所以不知道行情,
: : 但絕對不會貪小便宜也不會殺價,尊重專業很重要。
: 可以自行比價。行情有一定的range
: 重點是,可以不需要找律師
: 但是下次不要再這樣亂來了,犯這麼離譜的錯誤,也不先詢問求助就自己硬來(無AP離境)
: : 謝謝大家的幫忙!
非常感謝版大跟有經驗的版友協助小妹,希望有機會在加州(Davis, Sacramento,
或Bay area)或台北可以親自答謝!
--
: ※ 引述《sonic64 (悶)》之銘言:
: : 以下是幫朋友代po~~
: : 希望各位版友提供寶貴意見,
: : 感激不盡!
: : 我(美國公民)去年9/6幫我媽辦依親移民,當時是用我媽B2 visitor visa申請
: : adjustment of status (I-485),10月初我媽發現鮮血便,無痛感,
: : 懷疑有可能是大腸癌,那陣子USCIS 都沒有空位可以親自辦理臨時AP,
: 緊急AP不需要「空位」,但要有證據
感謝版大回應,我是那位朋友
USCIS Sacramento Office門口貼著大大的告示,如果沒有appointment單子,是無法進入的
加上我媽當下認定她自己是大腸癌,加上她想見我外婆最後一面,我們當下就訂了隔天機票
真的是太衝動了!
: : 當下一心覺得是大腸癌,就馬上訂了機票回台。
: 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 : 待了2個月後,12/4/17 入境時有在小房間等了一陣子,海關最後讓我媽進來,
: : 只說了 Today is your lucky day. Entry stamp上寫今年6/3需離境,
: : 詢問過海關這是否影響綠卡申請,海關說他們不管這個,是移民局決定的。
: : 1月初移民局有來函請我們解釋為什麼離境without AP, 要回信給移民局,才能重新發AP。
: : 回信說明原因後,AP於2月中收到,但之後未再出境。移民局通知6/27面試,
: : 面試過程一切順利,完全沒有問到為什麼沒有AP就離境,都只是核對申請表上的資料。
: : 7/3收到拒絕信,理由有2個:1. 去年12月入境沒有用AP。2. 今年6/3應離境但沒有離境
: 主要原因是1;沒有AP就離境就是放棄申請,當然不可能通過
: : 徵詢律師的意見後,律師建議我們重新申請(讓我媽還在美國境內時申請,
: : 如果回台灣經過AIT,又要面臨更多問題,等更久),他們會負責處理下列事宜:
: : 1. 向移民局解釋為什麼我媽6/3後還非法拘留美國(我自己想不到任何好理由),
: 公民的父母不需要理由,可以逾期居留之後申請綠卡
: : 因為她12月入境時沒有AP,已經算是放棄她I-485的申請了,所以我也無法用I-485還在
: : pending等面試,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的理由。
: 不需要任何理由
如果不需任何理由,移民局的拒絕信拒絕我媽的理由有2個
1. 就是沒拿AP離境/入境
2. 就是她6/3後開始就是非法居留
如果我現在再幫她重辦I-485,移民局是不是又可以用6/3後是非法居留再拒絕我媽?
如果如版大所說公民父母不需理由可以逾期居留申請綠卡,那我就沒有什麼顧忌了
直接再幫我媽重新申請一次
: : 2. 會請移民局abandon我們之前的申請,因為相同的申請不能同時存在
: 不是已經被拒了嗎? 那就已經不存在,所以不需要也沒得「撤回」
拒絕信裡說如果33天內不file I-290B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
那就是維持原本被拒絕的決定
那請問我要過了33天後再遞件新的I-485跟其他相關文件,還是可以盡快遞件?減少她在美
非法居留的天數
移民局也同時要求我重新補件I-130,需要英文戶籍謄本而不是醫院出生證明,我們已決定
重辦I-485,那我應該也不用補件了吧?直接在新的I-485 packet裡附英文戶籍謄本
: : 3. 律師收費$2800(不含政府要收的申請費)
: :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 : 1. 我媽的case有可能我自己幫她重辦嗎?當初我申請我自己的婚姻綠卡跟
: : 我媽的依親綠卡都是我自己辦的
: 可以
: : 2. 如果可以自己辦,該如何解釋我媽為什麼6/3後在美非法拘留?(律師說他們會處理)
: 不需要解釋,也沒有地方可以解釋;法律就是允許這麼做
: : 3. 如果可以自己辦,我媽還是用原本的B2 visa 辦嗎?但她現在已是非法拘留了
: 沒差。就算非法居留十年的人都可以直接辦綠卡,沒有複雜度
最後想要確認,現在就是全部砍掉重練,重新幫我媽遞件辦綠卡
上次遞件沒有一起申請工作證,
因為她也沒有真的要在這裡工作,如果現在幫她申請拿SSN,我們的Child Care Depednet
FSA $5500就可以給她,會影響新的I-485決定嗎?這次面試移民局官員有問我媽有沒有在
這裡工作.
: : 4. 如果委託律師,$2800是否合理?我從來沒有委託過移民律師所以不知道行情,
: : 但絕對不會貪小便宜也不會殺價,尊重專業很重要。
: 可以自行比價。行情有一定的range
: 重點是,可以不需要找律師
: 但是下次不要再這樣亂來了,犯這麼離譜的錯誤,也不先詢問求助就自己硬來(無AP離境)
: : 謝謝大家的幫忙!
非常感謝版大跟有經驗的版友協助小妹,希望有機會在加州(Davis, Sacramento,
或Bay area)或台北可以親自答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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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18-07-11T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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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8-07-15T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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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18-07-17T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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