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三案見證司法潰爛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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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3-01-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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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發票三案 見證司法潰爛 洪大隆 2013.01.08 幾位大學教授以「假發票」報領經費,被檢察官依貪汙罪嫌起訴,而教育部長、中研院院長及國科會主委發表聯合聲明,表示他們認為這些教授「主觀上沒有貪汙犯意」,以貪汙論罪不公平也太嚴厲。以「假發票」報帳吃官司,大家不陌生吧!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在這樣的狀況下,因為法官認為馬英九沒有犯意,加上有空前絕後的「大水庫理論」,因此被判無罪。而性質完全相同的國務機要費發生在陳水扁身上,就成了貪腐。若發生在所有縣市長身上,就成了「歷史共業」!何以一個同樣以不實發票報帳的動作,卻能有這麼多的法律見解或者判例?答案很簡單,就是檢察官跟法官知法玩法。法律有顏色,法律遇到不同特定對象時就會轉彎,這是主犯。而以鋪天蓋地方式大肆渲染,不求真理只求聳動的媒體,亦是幫兇。此現象更令人遺憾的是,因為族群的撕裂,造成閱聽人對政治社會等公眾議題的判斷力的弱化、反應極端化。我相信,這幾位大學教授在治學的專業上,不會有藍綠之分,而大多數人也相信,大多數被依貪汙罪嫌起訴的學者,應該不至於用假發票騙錢入私人口袋。但我也認為,昔日社會大眾看到法院對於首長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兩起個案,有如此荒唐的天壤地別判決保持冷漠,對恐龍檢察官、恐龍法官冷漠,對製造出來的新聞冷漠,對媒體壟斷的惡質感到冷漠,這樣的冷漠,就會姑息豢養出一個不健康的社會,這個不健康的社會就是一隻怪獸,今天這隻怪獸咬了這幾位教授,明天這隻怪獸就會咬你,或者我!(作者為廣告公司企劃經理)
不健康的社會就是一隻怪獸,今天這隻怪獸咬了這幾位教授,明天這隻怪獸就會咬你,或者我!
如果你不學扁跟怪獸搶食政權,你認為這隻怪獸會咬你,或者我嗎?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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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at 2013-01-13T03:55
台灣法律有顏色,遇到不同特定對象就會轉彎,檢調司法、檢察官跟法官知法玩法弄權,不是一直瀰漫台灣天空?尤其馬執政後更甚!
首長特別費會喧騰一時,最主要是2006年民進黨民意代表質疑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支用與核銷,並向法院告發。
多位曾任首長的國民黨及民進黨人士都遭到舉發,包括前“副總統”連戰、呂秀蓮在內的200多位行政首長和7,500多位經手公務員都身陷其中。
2008年7月,中國國民黨為幫馬解決首長特別費爭議,草擬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支給及處理條例草案,與會計法修法並送,由黨團大會決定修法方向 。當時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希望藉由修法解決歷史問題,讓公務人員能安心做事,多好聽的辭啊!不過,林益世卻強調:
修法部分不會包括『國務機要費』!
2011年5月3日,“立法院”上午以不到3分鐘的時間,火速三讀,完成特別費除罪化修法,直接免除2006年12月31日之前 首長、副首長與涉及報支、核銷特別費的相關人員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國民黨可以用特殊的「歷史共業」為由,經過修法,明目張膽幫眾多藍營官員解套;而綠營呢?
為何明定2006年12月31日之前的才可除罪?
為馬解套!因馬卸任是2006年12月25日!
2006到2008年執政的綠營官員?還是不能除罪?繼續打?!
其實,中國國民黨的特別費除罪案 , 給社會的觀感是----
只有我們這些當大官的才可以幹盡壞事還可全身而退 !
特別費除罪,正義嗎?公平嗎?合理嗎?
對於像馬市長把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的正副首長,口袋麥克又不用坐牢!爽ㄟ!而那些清廉守法,不屑像馬市長把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的正副首長,豈不都成了守法的白癡?不貪白不貪?公理何在?國家該如何教育人民不貪不取?
反正法律的制訂權、解釋權、審判權、執行權,全是我中國黨一手包辦 !如何編故事、包裝、擦脂抹粉、羅織罪名,恁爸決定!你台灣人又能奈我何 ? .... 歷史告訴我們 , 中國國民黨是個中老手 !
首長官員公務員的特別費貪污問題可以除罪 , 為何同屬特別費性質的國務機要費不能除罪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就是中國國民黨要把扁打成罪不可赦的大罪人 , 讓扁永不超生 , 這樣殺雞儆猴 , 民進黨想走進總統府當總統的人才會卻步 ! 而中國國民黨又可以高枕無憂、胡搞個五十年 !何樂不為 ?
台灣司法就是如此,隨執政者的需要來決定!
說穿了,跟中國沒兩樣,也是人治,並非法治。
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國科會研究經費,被依貪污罪起訴,是貪贓枉法必須嚴辦?還是又是歷史共業?
二○○四年爆發的國民旅遊卡弊案,數千人涉案,最後也以緩刑或緩起訴處分結案。
律師鄭伊鈞認為是歷史共業,國科會的研究不是一種職務,接案學者大多不是會計出納專職,只是偶然經手請款,他曾聽過「實驗須防粉塵,買空氣清淨機卻不能報帳」的案例,學者、助理為圖方便只好照「內行」的廠商指示,以迂迴法報帳,實在是「制度使人犯罪」。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說,如果是人謀不臧,當然於法不容,不過也有「制度殺人」問題,曾有醫生跟她陳情,制度上不能購買儀器,只能購買耗材,不得不「做假」,所購儀器是放在實驗室供研究之用。
為了報帳方便,目的仍是為了研究,可從輕處理,但有些學者若真的是把公款當自己的口袋錢,家電家具全靠它,就該重判,不可劃歸歷史共業。
「貪污就是貪污!」法制國家就要依規定,執法也要一視同仁,哪有涉案人數少就依法辦理,犯案人數太多就能就地合法?

有人吃過纖媚這個瘦身食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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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3-01-11T00:00
最近有同事在團購,聽說這款減肥藥是諾美婷下市之後的最有效的減肥食品。有一位同事吃過,說吃這個可以克制 ...

酒測值0.08車禍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3-01-11T00:00
我騎機車直行快到巷口時一台休旅車忽然從旁邊貨運行開出來他是左轉他根本沒有看到我我發現他已煞車不住我馬 ...

生理期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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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13-01-11T00:00
學測要到了後天要和家人去拜拜我生理期剛過,但還有透明的東西那這樣還能拜拜嗎?時間很趕不好意思點數我想�� ...

都沒有再輔導被排擠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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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3-01-11T00:00
我本身就是無緣無故就被人家排擠的人我本來就有點害羞因為大家的排擠讓我連離人家很近都不敢講話只敢點頭搖 ...

急,,,分享好用的化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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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therine
at 2013-01-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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