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不准結婚的理由,在法律上還站的住腳嗎? - 社會議題
By Franklin
at 2006-02-12T00:00
at 2006-02-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法律禁止兄妹、堂兄妹、或表兄妹之間的婚姻,最主要是著眼於近親通婚,下一代容易有遺傳性疾病的問題。但是目前生物科技越來越發達,已可以透過基因篩檢,事先做檢查,若可以在科學上證明兄妹雙方結婚,無基因上的問題,那以「法律」來限制雙方的婚姻,已經失去立場!可是國人因為「法律規定」所導致的「從小的教育」,已經將「近親通婚」視為亂倫或羞恥的行為而加以排斥,問題是這種道德觀念的立足點已經不正確了,只是一般人沒察覺,現在這種法律還能存在的主要原因,反而是這些不合時宜的「歧視」請問喔...我們應該設法廢除這些不合時宜的法律嗎?又誰應該負責來導正這些大眾的謬思呢?
Update:
To 紫色狐狸:
[1] 你確定是先有法律,而後才形成道德上「兄妹不可結婚」嗎?
Ans: 我確定。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2...
Update 2:
To 紫色狐狸:
[2]希望在生物學理論的部分,我沒有講的太深...
Ans: 不會,你講的很淺,而且還離題。我不是「鼓勵」近親通婚,只是覺得沒必要以「法律」來禁止,所以你說的狀況是杞人憂天。
Update 3:
To 紫色狐狸:
[3]是先有道德而後才有法律。
Ans: 我同意,但是本例的情況,是先基於「優生」的前提考量由政府機關「立法」禁止(就如你大多數的篇幅所持的理由,以此強迫人民接受),之後才衍生發展出這樣的道德共識,是倒因為果的發展。當「前提」因科技的突破而被推翻時,整件事就只剩下荒謬而已!
最後;還是很謝謝你的回答!
Update 4:
To 閒雲:
好ㄚ,如果我對該法的立法依據理解有誤,那倒請你開釋大家一下,為什麼當初有必要訂這條法律,好讓大家增廣見聞。
Update 5:
To 閒雲:
誰先攻擊誰ㄚ? = =; 不想回答、不認同,就請離開!別在這邊口水...
Update:
To 紫色狐狸:
[1] 你確定是先有法律,而後才形成道德上「兄妹不可結婚」嗎?
Ans: 我確定。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2...
Update 2:
To 紫色狐狸:
[2]希望在生物學理論的部分,我沒有講的太深...
Ans: 不會,你講的很淺,而且還離題。我不是「鼓勵」近親通婚,只是覺得沒必要以「法律」來禁止,所以你說的狀況是杞人憂天。
Update 3:
To 紫色狐狸:
[3]是先有道德而後才有法律。
Ans: 我同意,但是本例的情況,是先基於「優生」的前提考量由政府機關「立法」禁止(就如你大多數的篇幅所持的理由,以此強迫人民接受),之後才衍生發展出這樣的道德共識,是倒因為果的發展。當「前提」因科技的突破而被推翻時,整件事就只剩下荒謬而已!
最後;還是很謝謝你的回答!
Update 4:
To 閒雲:
好ㄚ,如果我對該法的立法依據理解有誤,那倒請你開釋大家一下,為什麼當初有必要訂這條法律,好讓大家增廣見聞。
Update 5:
To 閒雲:
誰先攻擊誰ㄚ? = =; 不想回答、不認同,就請離開!別在這邊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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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Lauren
at 2006-02-12T20:46
at 2006-02-12T20:46
By Tom
at 2006-02-13T09:41
at 2006-02-13T09:41
不過 是說真的啦~! 近親通婚畸形兒的機率真的會比較高
還有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就像"乾扣的小男生 "說的
如果表兄妹結婚
那生出來的孩子要叫爸爸(媽媽)還是舅舅(姑姑)呢?
By Franklin
at 2006-02-13T09:29
at 2006-02-13T09:29
也能討論出大道理˙˙˙
不錯喔
By Kelly
at 2006-02-14T18:45
at 2006-02-14T18:45
2006-04-30 11:54:09 補充:
題外補充,老實說從頭到尾我看不出閒雲大師狹隘的依據,所以阿榮大大的糾正讓我有點丈二金剛,總感覺比較像是承兩津魂的意志在行事,但天知道呢??!!
By Jessica
at 2006-02-13T18:24
at 2006-02-13T18:24
除非能拿出證明,不然全都是胡說八道!想要別人認同你,請提出確切的証明,強辯只會讓人更看不起你.
By Harry
at 2006-02-15T20:43
at 2006-02-15T20:43
By Joe
at 2006-02-15T18:26
at 2006-02-15T18:26
但是你說「生物科技越來越發達,已可以透過基因篩檢,事先做檢查,若可以在科學上證明兄妹雙方結婚,無基因上的問題」。但是這並非是百分之百的確定阿!
雖然可以做檢查,但若不幸生出智能不足的小孩,那又要誰來負責呢?近親通婚生出智能不足的孩子機率非常高,並不是透過篩檢就可以完全證明無基因問題。
所以這應該不算是不合時宜的法律。
By Hazel
at 2006-02-12T22:22
at 2006-02-12T22:22
大家都知道近親通婚會生出畸型或怪胎等發育有缺陷的胎兒,這種機率佔了大多數...而另外極小部分的機率~就是生出天才!近親通婚所生下的天才,通常比正常人所生的天才智力聰明好幾倍!
自古以來各個皇朝為了維持血統的純粹性~通常採取近親婚配的方式,因此越後代的皇帝就越昏庸~這歷史大家都讀過,應該知道吧.
但歷史上曾出現過ㄧ個托勒密王朝,也是近親通婚(托勒密是史上有名的亂淪王朝,它和其他王朝不一樣,其他王朝大概都是表兄妹或遠親結婚,但托勒密王朝卻是兄妹或姐弟通婚~是直系血親亂倫)!!!但是非常不可思議...這個家族的血統近乎完美~代代子孫皆很聰明,大家所熟知的埃及豔后克麗佩脫拉就是托勒密王朝的子孫.......她的聰明帶領著原本衰弱的王朝,詳細事蹟請看看她的傳記
由此可知,近親基因中的缺陷越少,越容易組成優秀的基因...如此代代相傳,不好的基因終會被淘汰~產生的人種也是最完美的.
不過近親通婚生出天才的機率微乎其微~通常是生出畸形兒的機率較大......但是研究指出,畸形兒的壽命都很短暫!所以若是為了全人類的未來著想,我們就應該不斷的近親通婚,而生下的那些畸形兒不久後會很快死去(雖然有點殘忍)~~~如此不斷重複淘汰再淘汰,近親同婚下所遺留的子孫~都是一些已經過基因庫篩選,生命力及智力都近乎完美的人種!對人類的發展是很有貢獻的.
不過就像前幾位大大所說的~這還需要考慮到倫理和種種社會因素~~~因為有研究指出.....正常人排斥和從小一起生活的人發生性關係(父母.兄弟姐妹...青梅竹馬也是喔)~所以此法律不能成立主要還是人為因素影響佔大部分...
希望我這種解說能讓大家有較不一樣的思考
2006-02-13 23:17:08 補充:
恩~我覺得Kelephant的觀點我比較贊同,因為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是有到心理層面的事,因為被血親性侵害那種心靈創傷比被陌生人侵害還要嚴重上數倍!如果連這條法律都廢了,不是又少了一條保障女性權利的法律?我提的近親亂倫法....經過百年甚至千年的演變~絕對對人類整體成為像外星人那種高智慧生物有幫助~但是又有哪個人願意這麼做呢?沒有人想和自己的親屬發生關係的阿...不過我覺得回答者的態度不要那麼尖銳比較好啦~畢竟這是別人提的問題...可以跳過不回答~但是也別這樣...
By Carol
at 2006-02-13T18:30
at 2006-02-13T18:30
老兄,你到底有沒有看題目呢?
2006-02-12 22:51:32 補充:
性侵歸性侵,那跟我的問題無關吧...
人們會認為近親不宜結婚,純粹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在以前科技不發達的時代,兄妹結婚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生下小孩後,還是叫爹,有什麼好懷疑的?
2006-02-13 00:31:05 補充:
To santy
那如果結婚不生呢?你還能用「法律」去禁止嗎?所持的理由是什麼?同性戀都在爭取結婚權了...
我有疑問的,是這條法律的正當性,是否已經失去時效...
2006-02-13 01:24:27 補充:
愛批評不同意見無理的人,才最無理!
2006-02-13 01:56:39 補充:
大師一級?.... 挖哩嘞...= =;
關於同性戀婚姻合法: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low/newsid_4470...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趨勢: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sf-news.php?nt_seq_...
2006-02-13 11:04:38 補充:
To 閒雲
我才懶的理你這種人勒 = =;
知識管理員要不要處置你是知識+的事,我可不像你這麼的"閒"。
2006-02-13 22:15:28 補充:
To 努力專業拒絕自傲Alex
麻煩請稍微看一下,整個問答過程出現的時間順序吧!^^
是誰先「自傲」?誰先出言挑釁?又誰一直在氣急敗壞的人身攻擊?^^
呵呵...我還真是開了眼界了...
不過知識管理員應該會把整個討論串砍了吧!連累那些認真回答的大大,還真是不好意思...
2006-02-14 01:33:53 補充:
To 既不專業又自傲
如果我這樣就攻擊到你,你這傢伙未免心眼太小了吧!
你說的連結在這邊: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2...
請其它諸位大大進去看看,評評理吧!真有你的,我有「態度不客氣嗎」?你「大費周章」、「處心積慮」的跑到這邊來「搬弄是非」,還真是用心良苦ㄚ。^^
呵呵...我想明眼人都知道你玩的是什麼「把戲」...真是夠了!= =;
2006-02-15 10:47:13 補充:
To 就攻擊啦,難道我要用Dear?你每天收信收的不是to是什麼?不知道誰才是咄咄逼人,有的沒的跑來騷擾別人的發問,一言不合就人身攻擊,自以為讀了法律系就多了不起,你還「正義」勒,自命不凡,心胸狹窄,仗著法律知識靠夭,懶得理你還不罷休,以為別人都怕你啦!不想甩你這種人而已!
我已經等了三天,知識管理員還是不砍討論串,我假設管理員不認為任何一方有違規,既然如此,我要行使我的權利!選出最佳解答!
最後,衷心感謝其他大大認真的回答,謝謝!
By Isla
at 2006-02-12T20:58
at 2006-02-12T20:58
2006-02-12 20:22:20 補充:
可以修改成不要生孩子或許可行
By Suhail Hany
at 2006-02-15T08:08
at 2006-02-15T08:08
我覺得你懂很深
但似乎容不下程度比你差的人
你怎知兩津魂的發問態度強硬是有意還是無心?
除了明顯的攻訐文字之外
個人認為文字能表達的情感很單一很有限
你又看不到表情
就這麼直接訓人不覺得唐突了點嗎
網友間的誤會大都是這樣造成的
By Mia
at 2006-02-14T13:04
at 2006-02-14T13:04
呵呵.....^^
2006-02-14 00:40:04 補充:
兩津魂,
你要攻擊我的態度,可以....^^
反正以你的態度,發問再多也學不到知識,而我也不介意你的攻擊
老兄我沒空去按照時間看,我只要告訴你,「我認為你發問的題目是錯的」
而這幾位回答者就算是只依照自己的想法回答,回答的也已經很精采啦
我若再作說明,你就會學到東西(那是我現在不想做的事)
你這小子,眼睛張不開,腦筋不清楚,態度不客氣,還胡指我賴在微軟頭上一次,難怪你會提出這種問題,面對回答的網友還用這種態度,你這只會讓網友認為「好心回答他還惹得一肚子氣,何必呢」....呵呵....^^
2006-02-14 01:43:19 補充:
謝謝你...881....哈哈....^o^
By Ursula
at 2006-02-14T07:23
at 2006-02-14T07:23
2006-02-13 01:21:57 補充:
如果結婚不生呢?這是個案的特例,法律是要針對汎一般性的規範,且法律是絕對不能定出於結婚時卻不生育的切結條件!
法律早在禁止了!只是你想挑戰法律而已!同性戀是不可能得到結婚的名詞,其一定是替代的名詞.!!
你是可以疑問這條法律的正當性,但是你是不能勉強別人跟你一樣的無理!
這條法律的正當性,目前還是無時效問題!
2006-02-13 01:54:30 補充:
去唸一唸法律系吧 ! 妳會懂的.還真的碰上一個 不知的言者..想挑戰法律也不必如此的嚧..若經不起批評,就沒資格用具如此攻擊性的言詞.!
2006-02-13 01:55:21 補充:
對無理的人,當然不必客氣的!
2006-02-13 01:57:23 補充:
我想你應該是考不上的..
2006-02-13 02:10:32 補充:
在法律上, 這是我的權利..言論的行使..眸哩洗咩安撾 ?究竟誰在盧口水?理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才能說的...哈..!
2006-02-13 02:11:51 補充:
--大師有言:
同性戀是不可能得到結婚的名詞,其一定是替代的名詞.!!
-----------
我寫的國語妳好像看不懂!
2006-02-13 07:56:34 補充:
-------這句話是有問題的--------------但是目前生物科技越來越發達,已可以透過基因篩檢,事先做檢查,---再補充回答此一論點----法律無法規定每一個人於懷孕時都要做基因篩檢,因其後遺症太大!大到會被扭曲甚至為獨裁者以強種的藉口與排他的手段!法律是可以預防人去惰胎,但卻是不能強迫人惰胎的!就算法律有規定要做基因篩檢,你也不能保證每一個人於懷孕時都會去做基因篩檢(費用由你來出?),更何況法律根本還無法做此規定!
2006-02-13 08:06:07 補充:
連妳都用這種態度不尊重法律了, 難怪會有那麼多人不守法 , 也難怪有那麼多銀行會被搶 !------就算你伶牙利嘴, 態度又強勢, 但卻是只暴露了妳的蠻橫與無知 ! ------是誰先大言不慚的,大啦啦的,一 一的指著名批來批去? 是誰先用攻擊的態度?別傻了!~於我的回答用檢舉的濫手段?須知:知識+不是為你一個人開設的,凡事會有迴相的!~只可憐妳,於引起公幹卻還不自知....
2006-02-13 08:18:48 補充:
------大師一級?.... -------
妳要攪清楚,這不是我自封的,是很多看到我回答的網友造就我的,就算妳來惡意的負評,也撼動不了我這個知識等級.
2006-02-13 21:17:59 補充:
兩津魂:妳已經理我粉久了..也應嘴應了好幾次了......
也才知..被妳檢舉了...
何必呢?這麼小家子氣?
2006-02-15 02:04:19 補充:
一個自稱沒「態度不客氣嗎」的人其咄咄逼人的樣子...好像世界沒有鏡子了..
才說過「跟我的問題無關吧... 」的人卻拉哩拉喳的扯了一堆題外的..還To來To去的攻擊來攻擊去的..
-----迴相----迴相----
2006-02-19 08:21:17 補充:
夏鳴網友 :
網路上能如您般的豁達與溫和,已屬不多,在網路上我只是殺時間而已,就事論事罷了,但被無理嗆聲時的回嘴,也是我殺時間的一種方式..呵呵..
於兩津魂來說:不止她發問態度強硬連回嘴方式也是一樣無理,這倒是我練打狗棒法的機會,對這種人不能用:有意還是無心來回應,因為死不認錯的個性是其養成的缺陷!我也談不上要教訓誰,網路上嘛誠如你所言:又看不到表情..只能怪她不長眼..喜歡討打,又不自知..呵呵..
2006-02-19 08:33:11 補充:
誰說過用To字就是攻擊啦?我講的國語你是看不懂的?我說明白一點:TO的那一篇才是攻擊的,不必用這種四兩因其撥不了千金,妳不仿多用Dear的,那會增加妳的人緣!咄咄逼人?於妳還上勝我三分勒,敢自以為是的問就要有接受別人不同的持理質詢!啥叫做跑來騷擾別人的發問?迴相一段:一言不合就人身攻擊,自命不凡,心胸狹窄,無理還靠夭,理人加那麼多了還叫說懶得理,我又沒說要妳怕我!你不想甩我那是妳沒這個能耐,但又只是嘴巴說說而已!
2006-02-19 08:43:57 補充:
Dear兩津魂:
誰說過我是讀了法律系的?比起妳來我覺得我算是了不起的!相對於妳,本來我屬「正義」勒!
「自命不凡」是妳給別人的封號,
「心胸狹窄」於本題就是一個妳的一個鐵證:我於答本題的方式,本就不指望會得最佳解答,而妳檢舉了我也排除我票選的機會,「心胸狹窄」正是妳的鐵證...呵..哈..
須知:當妳用名詞扣人帽子時,須注意到:是不是如用食指指人時卻有三個手指指著自己. ..
2006-04-15 00:44:44 補充:
被動的回嘴就說氣量低了,那主動攻擊挑釁的氣量呢?
是誰強辯自有公評,無理由與偏一邊的立場說瞧不起,是貶不了正直的人格.
說話本就要中懇一些,如此的偏一邊立場,天知道你是不是兩津魂的分身!
By Ivy
at 2006-02-12T12:32
at 2006-02-12T12:32
再者,你的生物學觀念也有問題,近親繁殖的問題不是那麼簡單。近親繁殖就像寵物的育種一樣,其實是讓基因庫窄化。後代的基因與親代的基因同質性會越來越高,這在育種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我們可以保留我們想要的特徵。但是在人身上可不是一件好事,基因庫窄化代表的是抵抗變化的能力變差。你應該聽過演化論吧?「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適者為什麼可以生存?其實就是因為基因的多樣性,使環境發生變化的時候,有部分的基因能夠繼續生存下去。打個比方來說,若是今天有一種流感病毒只會感染帶有A基因的人,你透過不斷的近親交配,到最後可能是你的家族裡每一個人都有A基因,那麼結果是什麼呢?恭禧你的家族全部「都」沒辦法通過天擇的考驗。當然你可能會想說,那也有可能是每一個人都不帶有A基因而帶有B基因啊。是的,那你要保證不會出現只感染B基因的流感病毒,不然你的家族一樣「都」沒辦法通過天擇的考驗。這樣全有全無是不是很可怕?這就是不斷地近親交配的結果。生物科技再進步,也沒有辦法預測未來環境的變化。對不起,我們不是上帝。
希望在生物學理論的部分,我沒有講的太深。我盡量使用白話淺顯的方式,來解釋一個生物學的觀念「雜交種優勢」和天擇理論。不過這裡畢竟是法律討論區,我所想要表達的只是這個問題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當然如果就法律上的討論的話,「避免近親通婚」的存在也不是因為有這個法律而產生,而是先有道德而後才有法律。
2006-02-13 07:54:31 補充:
你確定你有仔細看完知識+那篇文章?在國外或許有親兄妹結婚的例子,但是在中國五千年的歷史中,好像這種例子並不多見。長久以來,這種行為也是一直受到社會所規範的。「中國多數民族歷來禁止堂兄妹結婚,但是表兄妹結婚盛行,已成定俗。」這句話,不就是代表有這樣的倫理存在?在某些國家是容許表兄妹通婚的,但是兄妹、堂兄妹通婚好像沒有一個國家允許這樣的行為。如果表兄妹的基因和堂兄妹的基因重複程度是一樣的,那麼這不是所謂的倫理是什麼?而這個倫理應該是形成在法律之前,而非是如你所說的形成在立法之後。中國古代是在立法之前,還是在立法之後?我想這應該很明白了。
2006-02-13 07:55:25 補充:
優生學的概念,不是只要下一代生出健康的小孩那麼單純。我承認我說的是離題很多,但是優生學的目的是要健全民族,這點比較是要從生物學的觀點出發。至於生物科技就勸你別想太多,使用生物科技能篩檢出什麼?充其量是我們已知的問題,人類未知的問題太多了。我想沒有一個醫學或生物學家,會認為生物科技能做到你說的檢查出所有的遺傳問題(包含但不限於疾病)。
2006-02-13 07:56:42 補充:
在這個問題裡面,其實倫理上的意義會比優生學上來的大。雖然這個倫理是基於優生學,而被法律強制規定。但就算法律不禁止近親通婚,這樣的行為能為社會所接受嗎?五千年來社會不能接受的東西,你要拿什麼理由去說服社會改變?所以你的認知有兩點有問題:第一不是因為法律強制規定,而後才形成近親不能通婚的道德觀念。第二你對生物科技的能力過於放大,人類永遠不可能扮演上帝的角色。
2006-02-13 23:39:02 補充:
我同意Kelephant的見解,不過那是建立在兩個前題上,第一生物科技可以排除所有的遺傳疾病,第二是社會能夠對此種行為有比較寬容的認知。很明顯的,事實上目前這兩個前題都不存在,那麼只能說現在沒有可能。未來是否有可能,或許有其可能。不過以目前的生物學理論來說,要有那樣的生物科技出現是不可能的,簡單說一句是混沌理論。
2006-02-13 23:42:19 補充:
我只是就生物科技的部分,提出生物學學術方面的看法,並沒有涉及什麼意識型態。至於倫理方面,並非是我所長,只是述明有這樣的倫理存在而已,而且此一倫理是形成在法律之前。
By Faithe
at 2006-02-15T07:13
at 2006-02-15T07:13
但是那應該只在於沒那麼相近的DNA吧
兄妹....DNA絕對相近,所以難度就好像叫你從幾萬粒砂子中,找出那幾粒不一樣的砂子一般.
如果真的有遺憾了,要生下來嗎?
不生下來的話,兩人之間的芥蒂就產生了,不是嗎?
要是生下來之後,那小BB要叫你爸爸還是舅舅阿QQ
我認為,該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
不要想跳脫規範比較好,現在還有法律的保護,就已經有很多兄弟或是父母聯手性侵妹妹或是女兒的案例了,
讓女性朋友也可以活的很安全跟快樂
這才是應該做的...(個人意見,好像有點離題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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