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國民黨為何不接受? - 社會議題
By Hedwig
at 2007-11-30T00:00
at 2007-11-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新聞稿:委員會議討論投開票所投開票進行之程序--採取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WORD檔)
這在中選會決議後就定案了,但直到昨天新聞上才出現什麼折衷方案,
說要分兩張桌子行兩階段領票(跟原先中選會決議並沒有不同),
這中間藍綠嗆得天花亂墜,藍軍說一階段違法,要藉此衝高公投領票數,欺騙人民云云。
而奇怪的是中選會也不出來澄清並沒有要一次塞給人民立委票及公投票,強迫中獎的意思,放任社會輿論製造衝突。
或者應該說,是讓出舞台給陳水扁炮火四射。
但從中選會前揭新聞稿看來,
國民黨在中選會開會決議前所擔心的強迫領取公投票、投錯票匭等,都是可以預防及解決的。
為什麼卻又一直要串聯18縣市採二階段領票、二階段投票呢?
既然疑慮都可以解除,為什麼不能好好辦好一場選舉?
當然,我不苟同什麼好膽你不給我票看看啊、公務員恐怕退休金不保之類的屁話。
我只想知道,藍軍對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究竟還有哪些疑慮?
PS.請不要給我戴有顏色的帽子
Update: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keyword=%...
Update 2:
http://tph.judicial.gov.tw/newsDetail.asp?SEQNO=17...
2004領公投票的票數大於扁呂投票數
之所以阿扁當選而公投為過半
是因為總統採相對多數,公投需全國有選舉權人過半投票才成案
當然你說的在深藍或深綠家庭中採不同立場的人難免會承受壓力
但不能因此而強迫所有人民通通有獎都必須領公投票
Update 3:
二階段領票投票並不會阻撓要領公投票的人,此其一
由上列2004年選舉訴訟可知,有無領公投票與會投給誰並無絕對必然關係,並未侵害秘密投票權
如果在深綠家庭拒領公投票、或在深藍家庭領了公投票,會因此遭到非難,那是民主程度的問題。沒有民主素養,如果沒有接受不同意見的雅量,又有什麼資格談公民自決?
Update 4:
公投法30條,公投是否成案須視投票人數是否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之半,在此前提下,沒有領票而增列"拒絕"之空間(因仍視同投票)。
過半投票門檻是否必要?可以討論。但若僅有30%人投票甚至更少,是否足以代表民意?正如修憲案必須有一定比例立委出席,以求足以代表全國人民之間接民意,我認為投票數過半之門檻是必要的。
而若修正公投法,改為一律領票,而可勾選贊成、反對、拒絕,仍無法解決若投票人數過少的問題(有人不見得要去投票所領票),若仍只有半數以下領票,這樣出來的公投結果是否有代表性?
Update 5:
5樓大大:
公投與選票印在一張上,請問設籍5個月的選民應如何領票?
Update 6:
人民有領票或不領票的自由
若是因為週遭親友壓力
那應該不在政府保障範圍內吧?
政府強迫跟親友強迫是兩種不同的力量
公權力不應干涉人民行使權利之自由
Update 7:
意見者: 煌 大和
看不出你的意見是針對誰的邏輯
Update 8:
回答7號
你有看過中選會新聞稿嗎
不會一次給兩張
今天蘋果也轉述中選會重申
領票兩張桌子
會要求綠色縣市兩桌不能黏在一起
也會揭示"可不領公投票"的標示
不管一階段、兩階段,人民都可以拒領公投票
這在中選會決議後就定案了,但直到昨天新聞上才出現什麼折衷方案,
說要分兩張桌子行兩階段領票(跟原先中選會決議並沒有不同),
這中間藍綠嗆得天花亂墜,藍軍說一階段違法,要藉此衝高公投領票數,欺騙人民云云。
而奇怪的是中選會也不出來澄清並沒有要一次塞給人民立委票及公投票,強迫中獎的意思,放任社會輿論製造衝突。
或者應該說,是讓出舞台給陳水扁炮火四射。
但從中選會前揭新聞稿看來,
國民黨在中選會開會決議前所擔心的強迫領取公投票、投錯票匭等,都是可以預防及解決的。
為什麼卻又一直要串聯18縣市採二階段領票、二階段投票呢?
既然疑慮都可以解除,為什麼不能好好辦好一場選舉?
當然,我不苟同什麼好膽你不給我票看看啊、公務員恐怕退休金不保之類的屁話。
我只想知道,藍軍對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究竟還有哪些疑慮?
PS.請不要給我戴有顏色的帽子
Update: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keyword=%...
Update 2:
http://tph.judicial.gov.tw/newsDetail.asp?SEQNO=17...
2004領公投票的票數大於扁呂投票數
之所以阿扁當選而公投為過半
是因為總統採相對多數,公投需全國有選舉權人過半投票才成案
當然你說的在深藍或深綠家庭中採不同立場的人難免會承受壓力
但不能因此而強迫所有人民通通有獎都必須領公投票
Update 3:
二階段領票投票並不會阻撓要領公投票的人,此其一
由上列2004年選舉訴訟可知,有無領公投票與會投給誰並無絕對必然關係,並未侵害秘密投票權
如果在深綠家庭拒領公投票、或在深藍家庭領了公投票,會因此遭到非難,那是民主程度的問題。沒有民主素養,如果沒有接受不同意見的雅量,又有什麼資格談公民自決?
Update 4:
公投法30條,公投是否成案須視投票人數是否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之半,在此前提下,沒有領票而增列"拒絕"之空間(因仍視同投票)。
過半投票門檻是否必要?可以討論。但若僅有30%人投票甚至更少,是否足以代表民意?正如修憲案必須有一定比例立委出席,以求足以代表全國人民之間接民意,我認為投票數過半之門檻是必要的。
而若修正公投法,改為一律領票,而可勾選贊成、反對、拒絕,仍無法解決若投票人數過少的問題(有人不見得要去投票所領票),若仍只有半數以下領票,這樣出來的公投結果是否有代表性?
Update 5:
5樓大大:
公投與選票印在一張上,請問設籍5個月的選民應如何領票?
Update 6:
人民有領票或不領票的自由
若是因為週遭親友壓力
那應該不在政府保障範圍內吧?
政府強迫跟親友強迫是兩種不同的力量
公權力不應干涉人民行使權利之自由
Update 7:
意見者: 煌 大和
看不出你的意見是針對誰的邏輯
Update 8:
回答7號
你有看過中選會新聞稿嗎
不會一次給兩張
今天蘋果也轉述中選會重申
領票兩張桌子
會要求綠色縣市兩桌不能黏在一起
也會揭示"可不領公投票"的標示
不管一階段、兩階段,人民都可以拒領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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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Agatha
at 2007-12-04T12:00
at 2007-12-04T12:00
我是傾向二階段公投,投票歸投票,公投歸公投.
因為一階段領票是你去領票,選務人員是一次給你二張票一個是選票,另一個是公投票.民進黨政府,宣傳政策很爛,公投票可以不領.
除非你跟選務人員講不要公投票.否則他一次二張選票公投票給你.也就是強迫你領公投票.而公投票又是看領票率.這個就是民進黨的用意.要公投票領票率過半.不考慮百姓,會投錯箱子.
民進黨只在乎選票,不在乎民意.
而國民黨二階段領票就比較好.尊重民意.你可領選票,也可領公投票.任你選擇.分開領,分開投,比較不會亂.
所以說還是國民黨執政,比較好.做事較周詳.
民進黨做事,還是跟以前粗糙,為達目地不擇手段,連戒嚴也講的出來,好像受欺負.真是不要臉的政黨.去年自殺死四千多人,比九二一地震2000多人還多,還想要執政.拼經濟.拼入聯.
2007-12-01 11:46:37 補充:
上面說的好,而不是政黨的利益.
幾階段投票挺的是正義不是挺利益
2007-12-01 12:09:39 補充:
民進黨為什麼做事粗糙,都不能讓人心服口服呢.造成政黨惡鬥,百姓嗆聲.
停核四(違法),國家損失2000多億.
二顆子彈(下午二點中彈,零晨一點開記者會),企圖影響選情.
高雄市長會選(最後一天,說會選被抓到)
公投(不能獨立,一定要跟選舉在一起嗎),不管几階段,我們要挺正義,不是政黨的利益.
物價上漲,說沒漲.....等等.
2007-12-01 23:03:58 補充:
回答版大,為何不改.
會揭示"要領公投票請告知選務人員"的標示
改這樣,民進黨會不會怕大家都忘了領公投票.
上次經驗沒領公投票,出去被那個看後門人員那個深綠嗆聲,不是台灣人.
我沒回嗆就走人.
不如改二階段.要領就去領,不領就走人.
2007-12-02 13:10:11 補充:
就回歸最簡單民主會議原則,小學時代,老師教的,二個議題表決,先題名先表決.先題第一個問題,表決第一項,題第二個問題,表決第二項.
進入投票也是.領第一張無記名選票,投第一個票箱.領第二張公投票,再投第二個票箱.
可領也可不領.不是很簡單.
小學老師教的,很簡單.不是嗎.治國領袖小學老師沒教.難怪長大治國也治不好.
By Jack
at 2007-12-01T01:53
at 2007-12-01T01:53
試問...
我給你很多錢...
卻要剝奪你的尊嚴...
你要不要...?
By Steve
at 2007-12-03T12:51
at 2007-12-03T12:51
討黨產呀!有我的一份嗎?有就算了,沒有分到還落入特定族群口袋裡面,想到我就會更嘔。
入聯公投呀!小時候老師有教過,要先能安內才能攘外,所以我還是先照顧好我的老婆跟小孩再說吧!
最近還搞什麼228究責草案,死人的銅像都給拆了,現在連活著的人都不放過,不過好險我不姓蔣啦!
某人曾說過老百姓不是只管吃喝的雞鴨禽獸還是畜牲什麼的,不巧我就是那隻畜牲,更怕公司裡的大畜牲今年少給年終。
台灣的社會現在只能說瞎話,三隻小豬是最好例子,說實話只會被批在炒作,賣豬肉的老闆娘是最好的例子。
總之,拒領公投才是人道。
By Bethany
at 2007-12-02T00:35
at 2007-12-02T00:35
我當過好幾次選務人員(雖然已好幾年不想當、不再當了),
其中好幾次也碰過投兩種以上選票。
選民進來投票所,
總要先查對身份證是否為本人?
是否已領過選票(已領票者在身分證上蓋戳記)?
再查選舉名冊,
看看該選民有幾種票可投?
但是
選務工作講習時,
主講者卻從來沒有提到
要選務人員問選民想領幾種票?
我們也從來沒有問過
要投票的選民意願,
就一次全部發給選民可選的票!
大家也都認命的
完成圈選選票、投入票匭的動作!
就算投錯票匭,
開票時,
選務人員還是會將選票歸位!
不知道各位曾投過票的選民,
你們曾被問過想領幾種票嗎?
如果要揭示"可不領公投票"的標示,
當然可揭示"可不領立委票"的標示,
當然也可揭示"可不領總統票"的標示!
所以不管一階段、兩階段、甚至數階段,
人民都可以拒領公投票、立委票、總統票等任何票!
不過,
以後如果遇到以前的三合一,甚至五合一選舉,
可能會有人提出三階段、五階段投票也不一定!
一階段領投可能強迫選民領取不想投的票,
如果不問選民意願
就全發給選民選票,
在領取第一票時!
二階段領投可能強迫選民喪失想要投的票,
如果不問選民意願
就將選民導離現場,
在投完第一票時!
By Charlie
at 2007-12-02T08:07
at 2007-12-02T08:07
所謂的原點則是:公投的內容是甚麼,是否有必要?
目前在新聞上大家沸沸洋洋的吵著,二階段,一階段的,
可是,大部分的民眾根本不知道內容到底是甚麼,
只看到兩方人馬互相叫囂,
如果只是為了公投而公投,那真的有意義嗎...
以現階段來說,公投的內容不外乎兩項:
1.討國民黨黨產
2.入聯公投
就第一項來說,
如果國民黨的黨產確實違法,有侵占國家人民的財產,
那是否應該有法律途徑要回來,我們國家是有法律的,
如果用全民公投來要求對方是否該把財產吐出來,
會不會太霸道,太共產黨所為了,
如果這樣,
是否有一天我們可以公投要求郭台銘或是張忠謀把錢拿出來,
跟我們所有人平分.
第二點,
是否我們公投入聯的投票率是90%,贊成入聯的票率是90%,
我們就可以要求聯合國讓我們進入,
有可能嗎?
如果這樣,那是不是有哪一個國家也辦一個反對台灣入聯的投票,
他們的反對台灣入聯的票率也達到標準,
那我們是不是又被趕出來了,有這樣的嗎?
我今年不過25歳,可是也知道事情的是非對錯,
有些事情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我相信每一個活在台灣的人,都是愛台灣的,
但是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相信那些玩弄我們愛台灣心的政客的所為
By Victoria
at 2007-12-04T18:26
at 2007-12-04T18:26
沒有領的動作何來代表有投票
按照你的邏輯
你站在販賣機前 你沒有投幣之行為 你手上會有飲料嗎?
By Leila
at 2007-12-01T14:03
at 2007-12-01T14:03
本人是以最簡單的邏輯去思考
每個人都有他的喜好及選擇權,那為何一定要強制規定我選一張(a)就一定要收下另一張(b)呢?更何況另一張(b)的問題我不知如何作答,(蓋同意覺得奇怪;蓋不同意更奇怪)難道我不能選擇不領嗎?
請問這樣的強制選擇是民主嗎???
民主進步黨不應為提高公投投票率而不顧民主的基本價值,拜託一下您是(民主)進步黨ㄟ...........
更何況入聯公投這各問題牽扯問題有太多了,但政府只提供正面的訊息給我們,為何不提供當最壞的事情發生時我方的處置方法讓我們衡量.
政府是為人民解決問題的,不應將其問題丟回給人民讓人民自行承擔風險.
By Ethan
at 2007-12-02T14:06
at 2007-12-02T14:06
一個以前考試會利用尺、手機或計算機作弊的學生,
請問以後的考試你還會不會讓他帶這些工具進考場,
又或是這個學生身上帶的東西是不是該好好檢查?
民進黨應該問問自己為什麼不能乾乾淨淨去選一場選舉,
每次都一定要搞一些花樣出來?
這些年來有多少選舉都是在投票前一天發生突發狀況?
難道全民就應該坐視讓這種不公義的情況不斷發生嗎?
今天人民不斷鄉愿的結果,最後就會讓一些視法律如無物的人當選,
這些人掌握權力後,自然同樣視法律如無物,
貪贓枉法、破壞法紀的事件就接踵而來,
道理就是如此簡單,今天你讓了一小步,明天國家損傷的就是一大步!
By Hedwig
at 2007-12-02T22:39
at 2007-12-02T22:39
(個人又不是藍軍智囊團 !)
但藍軍為了讓參與公投的人不超過一半 ,
無所不用其技的展現他的干擾 ! 這是事實 !!!
這種以黨私爭權的政黨是該譴責 !!!
從讓國人參與國家決策的立場 , 藍軍是阻撓直接民權的一方 !
從展現直接民意的角度 , 藍軍是不願意台灣展現直接民意的阻礙者 !
從秘密投票的維護觀點 , 藍軍是不認為該維護公民的秘密投票權益的妨礙人 !
為什麼有這種現象 ?
個人認為從其歷史和本質應可窺得一二 !
1.藍軍是在中國爭權失利流亡台灣的初生代及後生代 , 加上認同他的史觀者和支持者 , 一直以"孤臣孽子"的悲情心境在這塊土地生活 ! 尚未完全融入這塊土地 ! 危機和不安的心態讓其無法以正常心態接受直接民權的普世價值 !
2.大中國的沙文思想 , 只有"中"字才是正統 , 唯我獨尊 , ..... , 是一種優越傲慢的本質 ! 因此 , 只有"他'才對 ! 其他都是異端 ! 所以 , 他的民主才是民主 !?
3.捨棄不了不屬於他的 , 面對不了過去的錯 ! (雖然面對歷史事實是很簡單平常的行為 , 但如果無法去除"大中國沙文思想"的包袱 , 簡單平常就成為複雜繁重了 !)
這是小小的見解看法 !
套句老話 !
如果藍軍真能體解大是大非 , 實應捨一黨私利 , 成全直接民權 !!!
2007-11-30 13:37:52 補充:
個人認為公民參與直接民權及直接民意是公民的天職和義務 !
至於公投票在設計上應是有"拒絕"的欄位 ,
讓行使拒選的公民依其意願做表達 !
同時也使統計更貼近事實 !
也方便落實維護公民秘密投票權益 !
By Vanessa
at 2007-12-01T10:50
at 2007-12-01T10:50
好吧,政黨之私我了解,有龐大黨產的確很好用沒錯,那如果堅持二階段領票的話,「我有沒有領公投票,可不可以不讓人知道?」
至少在二次領票處有足夠的隔間不讓任何人看到我有沒有領公投票,這樣總可以吧!
我相信跟我有同樣困擾的人一定很多,並非泛藍支持者就一定贊成二階段領票,在深綠的家族默默挺藍或是在眷村的環境默默挺绿的人,叫他們在家人鄰居面前領或不領公投票都很為難,這麼容易讓人辨識出你的政治傾向的二階段投票真的公平嗎?
也許我太天真,如果堅持二階段領票就是為了方便買票賄選,那就是有故意「可被看見」亮票的行為,所以國民黨說一階段領票會造成選務人員困擾、投票人暴動、空白選票攜出…這些不就是公然說謊?政治還真是個最高明的騙術啊,讓支持者很容易相信一階段會混亂!?
強迫領票及投票之說更是濫用民主到不行,連什麼民主國家的公民有選擇領不領票的權益都出來了,我認為民主國家的政府要保障我不被別人知道有沒有領票才對!
一階段和二階段領票的最大差別,就是二階段妨礙了秘密投票且暴露選民的投票意願,我恍然大悟為何2004年阿扁過半當選,可是綠營主辦的國防公投議題沒過半?納悶了3年多現在才懂,原來投給阿扁的人,其中很多「不敢」去領公投票!
2007-11-30 14:19:10 補充:
深綠的家族默默挺藍者
當然配合家人領公投票但是投反對
在眷村的環境默默挺绿的人
連敢去領都不敢因為很被很沉重的冠上「叛徒」
那這樣還有民主的公平機制嗎?
又如果我是開安親班,我不想因為拒領公投票而讓學生或學生家長以為我挺藍,也不想去領公投票,讓他們認為我挺绿,講好聽點教育界人士最好不要有政治傾向,講難聽點我藍綠的學生都想收!
所以有人說民主國家人民有權領或不領公投
但我說民主國家的政府要保障我不被別人知道有沒有領公投票才對!沒錯吧!
By Poppy
at 2007-12-02T17:57
at 2007-12-02T17:57
你如果領了公投票不投(藏起來)
因為現場會有的人投, 有的人不投, 所以很容易會讓人疏忽你領了票沒投, 然後票就被帶出場了 . . . .
你也知道台灣的政治文化很糟糕, 如果這張票在外面曝了光
想見新聞會怎麼報? 各黨會怎麼吵?
所以一階段領票是錯誤的政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y Daph Bay
at 2007-12-04T02:43
at 2007-12-04T02:43
國民黨是因為輸怕了
所以就算再亂一次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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