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被趕出去 - 家暴
By Selena
at 2009-08-06T00:00
at 2009-08-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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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前不久才在知識 PO 一篇文章,搬完家後,打電話給幾個要好的朋友;同學.告知他們我的新電話住址.其實他們大概都曉得我們夫婦,感情很差.
我不知道各位大大對於這件事情要怎麼告知您的親朋好友.我的說法 : [ 我被趕出來了@*&(#@_(^&$%#.........,以後要打電話找我請打 %&%*&@,要找我請到 @@%&%* ],結果她剛剛打電話來興師問罪,說她沒有把我趕出去,只是我們同義分居,你搬到別的地方住而已,她沒有趕我走.她只是把我的衣服堆在門口,限定我何時要搬走.她的解釋這不是===趕人,只是為小孩好協議要{分居}!你這樣跟別人說你被趕出來了 ,只是讓她更看不起我!!!還一直罵我沒有擔當,沒有肩膀.
我好像是毒蛇猛獸,兩個小孩都不願意來看我.原本跟小孩子說每星期天爸爸要請她們吃飯.第一週===下大雨,媽媽說在家吃 (要是她要出門,颱風天,照樣出去);第二週===媽媽要帶我們去看電影 ;
第 3 週 (上週),小孩這星期五要考模擬考,結果約 19:30 帶小孩出門,約 22:00 才回家(小孩要跟我出去,總有一大推藉口).因小孩要補習,所以 8/8 ,改 8/9 要出去吃飯,不知道,她又會安排什麼節目.
其實結婚有 15 年了,我大概也知道,她會做什麼!
前天,丈母娘才跟我說,她那天去調解,希望我還是住再原本的地方不要搬走,結果她回娘家到現在也都不跟丈母娘說話,還在氣她(超過一個月了).我們感情不好,做長輩的好意來排解,這樣是長輩的錯嗎?????
我實在很納悶 : [ 限定我何時要搬出;把我的衣服放到門口;我在約定的日子沒有搬走,要把我的東西丟出去,這樣的舉動===她的定義是===夫婦為小孩好(我只是像一般的家長,比較關心小孩的功課,功課寫完才能看電視,或做其他休閒.她是很放任小孩,回家先看電視,經常功課寫超過 11 ~ 12 點,寫完才要洗澡.她經常在小孩面前說,妳爸爸只會管妳們功課,開口閉口就是功課,要是她搬出去不要在這裡唸東唸西,我們 3 個母女會過的更好,家裡的氣氛都是被她一個人破壞) ,協議分居;不是把我趕出去 ].
各位大大,請教 : [ 限定我何時要搬出;把我的衣服放到門口;我在約定的日子沒有搬走,要把我的東西丟出去,這樣的舉動===不是趕人嗎?===還是您有新的解釋.恕我愚魯 : {我認為,我是被趕走的}.
Update:
感謝 : Hank
1.因為她家在地方上有名望,所以丈人;丈母娘希望我們分居(原本去年 8/5 去辦離婚).我爸媽不再了.所以,我很尊重女方家長,一直忍氣吞聲.驚動管區或一週刊,不妥.
2.我以前還被罵過,這麼這麼不要臉,房子不是你的,賴著不走----**.
(我有錄音).
3.可以寫存證信函嗎?說明我是被趕出去的!
Update 2:
再感謝 : Hank 大大
我想問一下 : [你還剩下什麼?]
剩下一點點錢;還有一顆 破碎的心 . 未結婚前,很多人都說以後嫁給我的人會很幸福,因為家事我多會幫忙做(我家的衣服,碗筷,地板 幾乎都是我在處理,晚飯 95 %是我煮),我也自信滿滿,家庭會很幸福(人算不如天算也)!
Update 3:
TO: shao 大大
我只是想保付自己,不要到時候被告===惡意遺棄;不履行同居義務.是不是被趕出來不是那麼重要! 指是我不知道後續她會有何動作.我只是想請問懂的網友,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輕輕的踢小女兒一下( 一半屁股,一半椅子),就帶小孩去告我家暴.幾年前小孩的老師聯絡簿寫小孩成績不理想,她將小孩打的遍體麟傷,隔天小孩的老師問我,我說被媽媽處罰的,我不曾想過要去告[家暴].
前不久才在知識 PO 一篇文章,搬完家後,打電話給幾個要好的朋友;同學.告知他們我的新電話住址.其實他們大概都曉得我們夫婦,感情很差.
我不知道各位大大對於這件事情要怎麼告知您的親朋好友.我的說法 : [ 我被趕出來了@*&(#@_(^&$%#.........,以後要打電話找我請打 %&%*&@,要找我請到 @@%&%* ],結果她剛剛打電話來興師問罪,說她沒有把我趕出去,只是我們同義分居,你搬到別的地方住而已,她沒有趕我走.她只是把我的衣服堆在門口,限定我何時要搬走.她的解釋這不是===趕人,只是為小孩好協議要{分居}!你這樣跟別人說你被趕出來了 ,只是讓她更看不起我!!!還一直罵我沒有擔當,沒有肩膀.
我好像是毒蛇猛獸,兩個小孩都不願意來看我.原本跟小孩子說每星期天爸爸要請她們吃飯.第一週===下大雨,媽媽說在家吃 (要是她要出門,颱風天,照樣出去);第二週===媽媽要帶我們去看電影 ;
第 3 週 (上週),小孩這星期五要考模擬考,結果約 19:30 帶小孩出門,約 22:00 才回家(小孩要跟我出去,總有一大推藉口).因小孩要補習,所以 8/8 ,改 8/9 要出去吃飯,不知道,她又會安排什麼節目.
其實結婚有 15 年了,我大概也知道,她會做什麼!
前天,丈母娘才跟我說,她那天去調解,希望我還是住再原本的地方不要搬走,結果她回娘家到現在也都不跟丈母娘說話,還在氣她(超過一個月了).我們感情不好,做長輩的好意來排解,這樣是長輩的錯嗎?????
我實在很納悶 : [ 限定我何時要搬出;把我的衣服放到門口;我在約定的日子沒有搬走,要把我的東西丟出去,這樣的舉動===她的定義是===夫婦為小孩好(我只是像一般的家長,比較關心小孩的功課,功課寫完才能看電視,或做其他休閒.她是很放任小孩,回家先看電視,經常功課寫超過 11 ~ 12 點,寫完才要洗澡.她經常在小孩面前說,妳爸爸只會管妳們功課,開口閉口就是功課,要是她搬出去不要在這裡唸東唸西,我們 3 個母女會過的更好,家裡的氣氛都是被她一個人破壞) ,協議分居;不是把我趕出去 ].
各位大大,請教 : [ 限定我何時要搬出;把我的衣服放到門口;我在約定的日子沒有搬走,要把我的東西丟出去,這樣的舉動===不是趕人嗎?===還是您有新的解釋.恕我愚魯 : {我認為,我是被趕走的}.
Update:
感謝 : Hank
1.因為她家在地方上有名望,所以丈人;丈母娘希望我們分居(原本去年 8/5 去辦離婚).我爸媽不再了.所以,我很尊重女方家長,一直忍氣吞聲.驚動管區或一週刊,不妥.
2.我以前還被罵過,這麼這麼不要臉,房子不是你的,賴著不走----**.
(我有錄音).
3.可以寫存證信函嗎?說明我是被趕出去的!
Update 2:
再感謝 : Hank 大大
我想問一下 : [你還剩下什麼?]
剩下一點點錢;還有一顆 破碎的心 . 未結婚前,很多人都說以後嫁給我的人會很幸福,因為家事我多會幫忙做(我家的衣服,碗筷,地板 幾乎都是我在處理,晚飯 95 %是我煮),我也自信滿滿,家庭會很幸福(人算不如天算也)!
Update 3:
TO: shao 大大
我只是想保付自己,不要到時候被告===惡意遺棄;不履行同居義務.是不是被趕出來不是那麼重要! 指是我不知道後續她會有何動作.我只是想請問懂的網友,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輕輕的踢小女兒一下( 一半屁股,一半椅子),就帶小孩去告我家暴.幾年前小孩的老師聯絡簿寫小孩成績不理想,她將小孩打的遍體麟傷,隔天小孩的老師問我,我說被媽媽處罰的,我不曾想過要去告[家暴].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8-08T12:38
at 2009-08-08T12:38
事實是你從家裡搬到另外一個地方住.
但是除了當事者外, 誰能說清楚你是怎麼搬出去的?
[偷搬出去][被趕出去][自己離家]???.... 保證任何說法都有.
你們的協議如果有白紙黑字的話,未來你才有說話的權利.
假如你的戶籍還在家裡,
等過個5年10年 , 妳太太告你未盡夫妻義務而訴請離婚的話
我可以保證,你是鐵輸無疑的.
而且你還要負擔相關的贍養費用.
最後子女還認為你是惡意遺棄他們, 讓你想死的念頭都會有.
基於保護你自身的立場, 如果你太太堅持不讓你回家.
建議你找轄區警員報案, 做好筆錄 .
甚至她把你的衣物移到家門外,最好也請警察立案.
如果轄區警察不肯的話( 其實是想吃案 ),
你就說那你只好找記者來做証了.(壹周刊可是很歡迎的呢)
只要你確實保管好報案的相關資料,證明你是無辜的受害者
未來決定是否離婚的權利還是在你手上.
假如,你顧慮到家庭完整性的問題, 或是對子女的影響?
是否要走到離婚的地步 , 那就是你自己的最後決定了.
祝順心 !!
2009-08-10 13:41:18 補充:
在法律上,錄音是不能當作證據的! 只能當作佐證而已.
要有錄影才能證明一切.
因為台灣的法院,在科技上還無法證明錄音是否有被剪接.
如果你有放棄一切的準備,那麼我建議你用[存証信函]
最起碼不會讓你自己在未來有後悔的感受!
甚至,你可以請里長來作証,或是當[公正第3人]
留下證據,說你是唯一的受害者.
許多時候,家醜不外揚是中國人的共通毛病.
只是,我想問一下 : [你還剩下什麼?]
要天助! 也請你先自助一下吧.
2009-08-13 17:27:43 補充:
看了你的補充資料,發現到--州官放火的現象.
說句不好聽的, 你的家暴資料可是有紀錄的,而她卻沒有.
也許是無心的,或許是故意的.
在我個人的直覺上,她應該是有劈......
如果,你真的剩下破碎的心,那最好早離早了.免得自己日子更難過.
當然啦,你也不要用了維護自己的權益,
贍養費是堅決不能給的,因為那表示你有錯在先.
至於小孩的扶養與探視權利,不妨一次談清楚.
最好花點錢,請律師做証比較好.
這個社會已經變成--沒錢萬萬不能了.
希望你還有個正常的工作與收入!
2009-08-13 17:29:37 補充:
對不起!
--當然啦,你也不要用了維護自己的權益,
應該是
-- 不要忘了自己的權益.
By Elizabeth
at 2009-08-07T02:16
at 2009-08-07T02:16
寫存證信函內容要訴求什麼呢 ?
By Jacky
at 2009-08-09T19:35
at 2009-08-09T19:35
不過對外這麼露骨的跟朋友說,當然也讓對方覺得「你害我丟臉了」的心理
不過也能體會你的心情啦
如果感情這麼差的話,真的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該離婚了
這樣拖拖拉拉很辛苦,讓周圍的家人也很難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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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8-03T00:00
at 2009-08-03T00:00
請問哪裡有價格公道的律師可以協助代寫因家暴要聲請離婚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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