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 社會議題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1-10-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與丈夫再次吵架後,搬回娘家住,小孩沒有帶走
結婚五年多,我已離家多次,雖然他多次來找我回去,但口氣總是不好,真的無法與他相處了,所以想跟他離婚,但是他總是不願意離婚
請問:
1我可以去法院訴請離婚嗎?
2對方沒有什麼財產,雖然我沒有工作,但是婚後有繼承一些遺產,與他人贈與的錢,但是因錢轉來轉去投資,獲利時就買土地,所以是不是很難去舉證是特有財產?請問如果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會被算進去嗎?
3如果不經過男方同意,就把小孩帶回娘家住,不知道對離婚官司,有沒有影響?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1-10-18T04:22
我的回答如下:
1.妳們結婚5年 吵架後搬回娘家住 且妳已離家多次?
答:離家多次 妳放的下小孩??
有的人是家暴不斷 媽媽為了小孩 忍氣吞聲也不願意走
直到最後才走上法院的
2.妳與他無法相處了 所以想離婚??
答:所謂無法相處 是何種因素無法相處 必須詳訴事實與理由(訴狀都是這樣寫)
請問:
1我可以去法院訴請離婚嗎?
答:任何人都可以上法院聲請離婚 只要有正當的事實與理由
2對方沒有什麼財產,雖然我沒有工作,但是婚後有繼承一些遺產
與他人贈與的錢,但是因錢轉來轉去投資,獲利時就買土地
所以是不是很難去舉證是特有財產?
答:婚後繼承的遺產 都有資料可查 妳想想法院有什麼查不到的
至於人家贈與給妳的錢 實很難舉證
3.離婚時如果原先夫妻沒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那麼就是適用聯合財產制,離婚是聯合財產關係消滅原因之一
按「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這裏要注意二點:
一.是限婚後增加的財產才必須列入分配,婚前的不必
二.是限勞力所得才必須分配,如果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不必列入分配。所以,離婚後,剩餘財產依法要平分。
3如果不經過男方同意,就把小孩帶回娘家住,不知道對離婚官司
有沒有影響?
答:有小孩應該要好好的教育 不因父母的不睦而受害
妳是媽媽是可以帶走小孩 但不經男方同意帶回娘家住
對官司當然有影響 嫁夫隨夫 孩子也是夫姓
有事好好談 先生既沒家暴 也沒任何過失 要贏官司比較難一點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1-10-18T15:06
人類是最容易矛盾的動物 總是不會珍惜擁有的幸福 認為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 最珍貴的.... 貧賤夫妻百事哀 離婚絕對不是一條唯一選擇的路 你可曾徵詢孩子的意見?你是否有站在孩子的立場著想 大人的錯誤絕定讓孩子成為單親家庭的受害者是最讓人心痛與不捨的事情 生活
在單親家庭的孩子成長過程是孤單 恐懼缺少自信心與安全感
的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千萬不能兒戲需要長期經營才能讓婚
姻路走得順暢..圓滿 夫妻口角難免必須學會忍耐用溝通 體諒的
心態與包容 坦承面對問題才有解決之道 而不是以爭吵離婚收
場 這樣欠缺思考的作為無法令人苟同 既然已經成為正式的夫
妻 就必須為這一段婚姻路盡責 不該意氣用事 凡事需用將心比
心的心態去面對 給自己一個正確的人生觀 不要給自己太多的
壓力與束縛 外界的世界並不是如你所說的狹隘 每一個人都會
遇到心情不愉快的時候 一切只看你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要學習
會管理 控制自己的情緒 別讓他人的不當言詞影響自己的心情
更要學習用體諒 包容的態度去面對 好好經營自己的人生 人生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難免會遇到挫折 一切的不如意就當作是上
天給你的考驗吧 ! 短暫的人生是用來快樂過生活 不是用來逞罰
自己 凡事以正面思考用平常心去面對 用樂觀的心態去迎接每
一天的來臨 不要太在意生活中的小細節 學習大而化之的人生
態度 很多的紛爭與不愉快都是因為自己的亂猜疑而來 如能放
寬心胸坦然面對尋求解決之道 很多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人生
沒有過不去的難關 遇到困境你要學會去克服它 征服它 人與人
之間因為有緣才相聚 更應珍惜這份情誼 努力做好自己人生中
該扮演的角色 以真誠的心去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相信周圍的
親友都會感受到你的付出 懂得用感恩 知足 惜福 包容 體諒 珍
惜 關心的心態去面對必能讓你的心情過得更踏實喔 ! 加油 !請勿隨易刪除發問題目 體諒回答者的辛苦與誠意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1-10-15T13:10
辦理相關事宜需要資料 這網站都有詳細說明,可以先到以下網站參考
http://www.collect.com.tw/page2.html
申辦贈與流程: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贈與稅=>贈與移轉登記
一、申報「土地增值稅」需附文件: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稅捐處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贈與契約書影印本(有黏貼印花稅)
5.土地登記謄本(可附影印本;需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二、申報「贈與稅」需附文件:
1.贈與稅申報書(公所或稅捐處或國稅局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贈與契約書影印本(有黏貼印花稅)
4.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影本
三、「贈與」所有權移轉登記(至地政事務收件)
需附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
2.贈與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副本裝訂於最後)
3.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4.印鑑證明一份(贈與人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土地所有權狀
6.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收據(第一聯:通知及收據裝訂於後)
8.贈與稅(免)繳納證明書及影印本(證明書正本裝訂於最後)
※印花稅需至郵局購買。(移轉現值 0.1%)
※子女如未成年,還需父母親當法定代理人。
贈與移轉過戶所需費用如下:
1.土地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如無調漲就不必繳納,但還是要申報
2.贈與稅:以地政事務所公告土地現值
3.印花稅:土地公告現值 x 面積 x 0.1%
4.地政移轉規費:(土地申報地價 x 面積 x 01.%)+土地書狀費一份80元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百萬元。另依財政部94年12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404587540號公告,贈與日期自95年1月1日起適用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
贈與稅稅率:
超過67萬元以下4%
67萬元至189萬元6%減累進差額$13,400元
189萬元至312萬元9%減累進差額$70,100元
312萬元至434萬元12%減累進差額$163,700元
貨比三家不吃虧
你可以多看看、多比較、多聽聽別人的意見
但是每個人觀點都不同,別人滿意不代表你也會滿意
還是要親自挑選比較保險
我提供你3種方式讓你參考
第一種 : 自己上網找代書事務所
搜尋關鍵字: 代書事務所
那就得要多打幾家代書事務所去瞭解
您可以從中去了解代書對您的態度及熱誠、去感受這位代書是否會替您設想,您再決定要由那一位"代書"替您服務
這樣才會是最完美的組合,太過草率很容易造成日後的不順利
優點:可自行評估適合的代書
缺點:要花時間和電話費來詢問
第二種 : 貨比三家
全民比價網 http://www.prices.com.tw/
代書事務所線上諮詢填寫 http://www.prices.com.tw/cdform/send2.php
全民比價網提供一個不錯的比價服務,只要填寫需要代辦相關資料,就會有十幾家代書事務所來估價給你,才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和浪費你的電話費
優點:不用一家一家比價,刊登訊息後自然會有多家代書事務所來電幫你
缺點:要自行評估代書事務所的優劣
第三種 : 找有口碑的代書
我都是找這家廣利代書事務所http://www.collect.com.tw/
之前委託他們處理,也順利解決我家族多年的遺產紛爭,非常好的代書,二十多年的老代書,不但經驗豐富,專業知識都蠻豐富,辦事讓人很放心,而且有店面的會比較好比較有保障。
好的代書才有法子替您服務及設想,盡力為您爭取
可以在買屋賣屋先了解相關注意事項
自己多做功課才不會繳了一堆學費來學經驗
之前我朋友就是碰到買屋糾紛賠了80多萬,後來我給他這些網站去看相關注意事項
結果看到類似他碰到買屋糾紛,如果他早個兩天去上網找看別人的經驗就不用花那80多萬買經驗
買屋是一件大事,花些時間去這些網站看一下討論一下,有很多專業人士會為你解答,才不會繳了一堆學費來學經驗
房地產投資客要入門,討論交流園地
http://www.j2h.tw/bbs/bbs41/
買屋賣屋相關注意事項
http://www.j2h.tw/bbs/bbs22/
台灣房價討論提供大家討論區域性 房價 行情 建商評價 各案分析 等討論
http://www.j2h.tw/bbs/bbs43/
提供大家討論信用貸款資訊 ,行情,各案分析 等討論
http://www.j2h.tw/bbs/bbs23/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10-19T22:28
貧賤夫妻百事哀 離婚絕對不是一條唯一選擇的路 你可曾徵詢孩子的意見?你是否有站在孩子的立場著想 大人的錯誤絕定讓孩子成為單親家庭的受害者是最讓人心痛與不捨的事情 生活
在單親家庭的孩子成長過程是孤單 恐懼缺少自信心與安全感
的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千萬不能兒戲需要長期經營才能讓婚
姻路走得順暢..圓滿 夫妻口角難免必須學會忍耐用溝通 體諒的
心態與包容 坦承面對問題才有解決之道 而不是以爭吵離婚收
場 這樣欠缺思考的作為無法令人苟同 既然已經成為正式的夫
妻 就必須為這一段婚姻路盡責 不該意氣用事 凡事需用將心比
心的心態去面對 給自己一個正確的人生觀 不要給自己太多的
壓力與束縛 外界的世界並不是如你所說的狹隘 每一個人都會
遇到心情不愉快的時候 一切只看你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要學習
會管理 控制自己的情緒 別讓他人的不當言詞影響自己的心情
更要學習用體諒 包容的態度去面對 好好經營自己的人生 人生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難免會遇到挫折 一切的不如意就當作是上
天給你的考驗吧 ! 短暫的人生是用來快樂過生活 不是用來逞罰
自己 凡事以正面思考用平常心去面對 用樂觀的心態去迎接每
一天的來臨 不要太在意生活中的小細節 學習大而化之的人生
態度 很多的紛爭與不愉快都是因為自己的亂猜疑而來 如能放
寬心胸坦然面對尋求解決之道 很多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人生
沒有過不去的難關 遇到困境你要學會去克服它 征服它 人與人
之間因為有緣才相聚 更應珍惜這份情誼 努力做好自己人生中
該扮演的角色 以真誠的心去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相信周圍的
親友都會感受到你的付出 懂得用感恩 知足 惜福 包容 體諒 珍
惜 關心的心態去面對必能讓你的心情過得更踏實喔 ! 加油 !請勿隨易刪除發問題目 體諒回答者的辛苦與誠意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1-10-15T01:41
監護權通常都是男方,像我就是發生家暴去申請保護令,家暴官有幫我申請堅護權暫時歸我他才無法帶走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1-10-16T22:18
以前提到結婚,想到「天長地久」;現在提到結婚,想到「能撐多久」。 當初會結婚,說是「看上眼」;後來會離婚,說是「看走眼」。 婚前,愛情是神話;婚後,愛情是笑話。 男人花錢,是為了讓女人高興;女人花錢,是因為男人讓她不高興。 嫁入「豪門」,要懂得理財; 嫁入「寒門」,要懂得生財。 以前的人,視婚姻生活為「一輩子」;現代的人,視婚姻生活為「一陣子」。 婚前,男人在餐廳等女人; 婚後,女人在客廳等男人。 婚前,男人經常找女人「討論」; 婚後,男人只告訴女人「結論」。 婚前,男人對她悄悄講話; 婚後,男人對她大聲講話。 戀愛時,情話綿綿; 結婚後,謊話連連。 戀愛時的男人,喜歡「毛手毛腳」;結婚後的男人,變成「沒手沒腳」。 婚前,情侶做什麼都是「浪漫」;婚後,夫妻做什麼都是「浪費」。 想結婚,是自己已能獨立; 想離婚,是子女已獨立。 婚前的男人,大都很幽默;婚後的男人,大都很沉默。 女人的記性,吵架時最好; 男人的耐性,結婚後最差。 戀愛時,一見面就「親嘴」; 結婚後,一見面就「鬥嘴」。 婚前,男人常給女人「空白支票」;婚後,男人常給女人「空頭支票」。 戀愛時,生活「妙不可言」; 結婚後,日子「苦不堪言」。 婚前,男人天天盯著女人; 婚後,女人天天盯著男人。 熱戀時,總相許下輩子再結良緣;結婚後,懷疑上輩子造作孽緣。 大男人,會「作威作福」; 好男人,會「作牛作馬」。 婚前,「謊話」都是「情話」; 婚後,「情話」都是「廢話」。 婚前,靠近一點;婚後,閃開一點。 婚前,沒話找話說; 婚後,有話也不說。 「成功」?對男人的定義是指能賺很多的錢, 對女人的定義是指能花很多的錢! 。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男人沒有女人,耳根清淨; 女人沒有男人,居家乾淨。 男人「入錯行」,上班會很痛苦;女人「嫁錯郎」,下班會很痛苦。 好女人,養壞男人的胃口; 壞女人,吊足男人的胃口。 婚前,男人像傳令兵;婚後,男人像指揮官。 失戀不見得是世界末日: 你的心也許會「泣血」,你的荷包卻可以不再「失血」。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1-10-17T16:09
1.單方面的夫妻感情趨於冷淡,並不能成為判決離婚的事由。
民法1052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者。
(2)與人通姦者。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以上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妳覺得可以用那一條呢?要舉証的,証據呢?不過當然是可以先去法院訴請離婚,然後出庭後在法官面前跟老公吵架,無所不用其極的吵,吵到法官受不了,自然就會判離。
2.民法第1030-1條,因繼承或受贈與是不列入婚後財產的。然而妳因為轉投資而獲利,所以獲利的部份也算是婚後財產,不過妳可以主張是特有財產(暗槓),你老公應該也知道,看他會不會爭取這一份,然而他必需在離婚"五年"之內提出請求權,不然就分不到那些獲利了。而受贈與的部份,必需贈與人以書面聲名為妳的特有財產,這才能算是特有財產。
3.當然有。法院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及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
(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4.也就是妳不經男方同意,逕行將小孩帶走,是屬於有預謀的行為,對於妳的品行會有負面的評價,加上妳沒有工作,然而若提出財力証明,又得擔心會變成婚後財產,而被平均分配。
5.不過妳可以舉証,証明為什麼男方不適合擔任監護人,就是挑毛病的時候了,讓對方變成只有"探視權"。
6.再不然,為了小孩好,可選擇"共同監護",輪流住一陣子。
7.無論是那種方式,父母雙方仍負有子女成年之前所應盡的撫養義務,生活費、教育費...等,若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沒給錢,那麼子女成年後就可主張免去或減免扶養年老後的你們。
2011-10-16 09:03:25 補充:
1.如果不經過男方同意,就把小孩帶回娘家住,不知道對離婚官司,有沒有影響?
男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或他有猜到),都可報警,說小孩失蹤了,這一來,妳的行為有過失,就會失去監護權,只剩探視權了。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1-10-16T14:42
小孩子帶走沒關係因為小孩在你們還沒離婚前都算共有的你可以帶走也沒影響唷

~家庭~沒了.....................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1-10-14T00:00
今天協調結束~~~妻回來拿東西衣服當他從我旁邊過時我好想抱住~因為我好想他很愛他,我之前動手打過他~好想挽回 ...

中壢那家看不孕的婦產科比較好????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1-10-14T00:00
我跟我老公.1年多沒避孕ㄌ
還是都沒辦法懷孕
真的好想有個寶寶ㄛ~~
拜託個位大大ㄉ回答~~~謝謝ㄌ

我真的好累.....我的婆婆...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10-14T00:00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我想起來找人聊聊...我很想再生第2胎...但是遇到這種婆婆我真的很害怕!!我第一胎!!� ...

非婚生子女跟言語上的暴力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1-10-14T00:00
事件:我大妹跟一個男友交往七年,在2010年已為男方墮胎二次,吵架分合多次,在2010年尾時又發現懷孕,懷孕前六 ...

我男友不小心讓我們的兔兔死了.分手的念頭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1-10-14T00:00
兔兔是元旦男友送給我的禮物,他說牠是我們愛情的結晶希望我好好照顧牠男友跟我都很重視牠,出去旅行.踏青都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