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類 四月開罰! - 生態環境討論
By Elma
at 2005-03-11T21:41
at 2005-03-11T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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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的垃圾強制分類政策4月1日正式開罰,屆時民眾垃圾包裡如混雜寶特瓶、
鐵鋁罐、剩飯剩菜、果皮果核等,就要罰1200~6000元。
「垃圾強制分類」就是把垃圾分為「資源」、「廚餘」及「一般垃圾」共3類,
而不能混雜在同一包裡;第一階段由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
新竹市、嘉義市、宜蘭縣、高雄縣、台中縣等10縣市率先實施,
並訂今年1月至3月底為勸導期,4月1日起開罰。
第二階段則從明年1月起展開,全國都要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官員表示,因部分縣市已提早就去年就開始宣導,因此,
也提早開罰,今年1月以來,宜蘭縣、高雄市、高雄縣等3縣市都已開出罰單。
至於原來表示只要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就不必因民眾沒分類開罰的台北市,
昨天也改口。台北市環保局長陳永仁表示,「會與中央採取同步的開罰措施。」
但由於執行開罰需有耐性、溝通技巧,環保署訓練所也從昨天起,
在北、中、南部辦理「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人員講習班」。
如民眾倒垃圾時多半不會攜帶身分證,開罰單時如何確定身分?
是否要有警察會同、陪違規民眾回家拿身分證?
還有,環保署「稽查認證準則」授權清潔隊員自由心證,
垃圾包裡若不小心混個雞骨頭、養樂多瓶,要不要罰?稽查實務上都必須釐清。
為方便民眾學習新的分類方式,環保署還編了一些口訣,包括「資源回收不細分,
稍作沖洗好回收」,指的是塑膠瓶及鐵鋁罐等資源垃圾不需再細分,
可全部裝成一袋拿出,但為免殘留的飲料發出異味,建議先用清水稍稍沖一下;
「廚餘殘渣須瀝乾,養豬堆肥再利用」,則是請民眾要將剩菜剩飯的水分、
湯汁先瀝乾再拿出來,且最好使用可重複清洗再用的廚餘筒,少用一次即丟的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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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鋁罐、剩飯剩菜、果皮果核等,就要罰1200~6000元。
「垃圾強制分類」就是把垃圾分為「資源」、「廚餘」及「一般垃圾」共3類,
而不能混雜在同一包裡;第一階段由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
新竹市、嘉義市、宜蘭縣、高雄縣、台中縣等10縣市率先實施,
並訂今年1月至3月底為勸導期,4月1日起開罰。
第二階段則從明年1月起展開,全國都要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官員表示,因部分縣市已提早就去年就開始宣導,因此,
也提早開罰,今年1月以來,宜蘭縣、高雄市、高雄縣等3縣市都已開出罰單。
至於原來表示只要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就不必因民眾沒分類開罰的台北市,
昨天也改口。台北市環保局長陳永仁表示,「會與中央採取同步的開罰措施。」
但由於執行開罰需有耐性、溝通技巧,環保署訓練所也從昨天起,
在北、中、南部辦理「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人員講習班」。
如民眾倒垃圾時多半不會攜帶身分證,開罰單時如何確定身分?
是否要有警察會同、陪違規民眾回家拿身分證?
還有,環保署「稽查認證準則」授權清潔隊員自由心證,
垃圾包裡若不小心混個雞骨頭、養樂多瓶,要不要罰?稽查實務上都必須釐清。
為方便民眾學習新的分類方式,環保署還編了一些口訣,包括「資源回收不細分,
稍作沖洗好回收」,指的是塑膠瓶及鐵鋁罐等資源垃圾不需再細分,
可全部裝成一袋拿出,但為免殘留的飲料發出異味,建議先用清水稍稍沖一下;
「廚餘殘渣須瀝乾,養豬堆肥再利用」,則是請民眾要將剩菜剩飯的水分、
湯汁先瀝乾再拿出來,且最好使用可重複清洗再用的廚餘筒,少用一次即丟的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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