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的一些問題 - 社會議題
By Poppy
at 2011-03-12T00:00
at 2011-03-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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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小弟無理
台灣日前有執行五位死刑犯的動作
一些歐美國家不是都認為台灣不是沒有主權的國家
那她們為何要來譴責我們?
再者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
台灣人甚至是被害家屬
為何要納稅來養這些死刑犯
以上問題是小弟心中的疑問
請不是要認真的大大
不要來留板
台灣日前有執行五位死刑犯的動作
一些歐美國家不是都認為台灣不是沒有主權的國家
那她們為何要來譴責我們?
再者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
台灣人甚至是被害家屬
為何要納稅來養這些死刑犯
以上問題是小弟心中的疑問
請不是要認真的大大
不要來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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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Susan
at 2011-03-15T09:42
at 2011-03-15T09:42
< 各國有各國不同民情考慮,中國談完全民主有其難度,台灣要談廢死同樣也是 >
吳敦義說了,這五個人那位是冤枉的? 法務部也強調,這五名受刑人均歷經翔實偵審程序,沒有誤判之可能,與江案不同,呼籲外界不要消費江國慶案。
況且聯合國的人權公約,雖明白揭示生命權為首要人權,但是 ===> 沒有明文廢除死刑,更未否定依法執行死刑的合法性。
贊成與反對死刑的理由很多,基督教、伊斯蘭教與佛教有不同的立場,這種事和社會經濟發展,民主法治的成形背景有密切關係。
如果只用西方標準的文明角度來看,槍決死囚這件事,我們與中國其實處於同樣的水平面,呵呵。
兩岸的政治體制和法治民權大不相同,但在生與死、罪與罰這方面的議題上,似乎相差無幾,五位死囚都是人神共憤,死有餘辜的人魔,我承認台灣廢除死刑還有一段路要走,正如中國要走上民主一樣長。
< 結論 >
德國外交部為了此事,特別召見我駐德代表魏武煉表達抗議,並在外交網站公布此項訊息,在外交部正式接見我駐外代表,在德國還是第一次呢,其實,這也可以視為一項外交突破!
德國外交部此舉,只不過是拆穿德國一中政策的真相而已,北京為此感到惱怒,但恐怕很難公開加以譴責,想不到,台灣不廢除死刑,也有意外收穫^^
By Lily
at 2011-03-16T09:37
at 2011-03-16T09:37
那她們為何要來譴責我們?」
目前世界是一個地球村
世界上一些較強大先進的國家, 有維護全世界不分國界的人權的責任跟義務,
再者, 維護全世界所有人的人權: 各國執政者不能全部推給「內政」當擋箭牌就為所欲為, 進而殘害人權.
聯合國成立之後, 得以慢慢打破國界進而維護全世界的人權
因此台灣就不可能說因為不是獨立主權國家所以執政者就可以為所欲為
因此為了保護世界所有人的基本人權(包括台灣), 歐美國家當然要來譴責我們
最嚴重的人權侵害就像海珊跟格達費 聯合國甚至可以出兵干預 發動戰爭
「為何要納稅來養這些死刑犯?」
所謂「死刑犯」是一個政府經過一定程序給予的判決, 但你我都是這國家的一份子, 有可能受害也有可能侵害到別人, 當自己受到死刑審判時當然希望有一定的翻案機會, 而且翻案機會永遠嫌不足.
沒有死刑不是只是不殺死目前的死刑犯, 更是將來對我們自己及自己子孫永遠的人權保障.
舉一個最近的例子:
大老闆變死刑犯, 請問是極惡之人才會被判死刑嗎? 應該是你我都有機會被判死刑的. 所以納稅來養人犯, 也有可能養到自己及我們的子孫.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16343.shtml
By Daph Bay
at 2011-03-16T22:33
at 2011-03-16T22:33
不是,為什麼是?
為什麼不是?
By Lucy
at 2011-03-14T19:19
at 2011-03-14T19:19
不是,為什麼是?
「為何要納稅來養這些死刑犯」
你知道要處一個死刑比無期徒刑貴三倍嗎?
法官,法庭,公設辯護律師不用錢?
「風俗民情」不能當做擋箭牌
不然伊朗處決同性戀,拿石頭砸死出軌女性都可以說是沙里亞惡法的「風俗民情」,所以沒錯
2011-03-17 03:39:12 補充:
很簡單,因為只有1%的一般殺人罪被求處死刑
如果只算殺人既遂案件也只有5%左右
這叫哪門子的「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現代刑法根本沒有這個原則
請走出青銅時代
2011年了
By Joe
at 2011-03-14T22:31
at 2011-03-14T22:31
所以對於死刑認知 也不盡相同
對於死刑犯(如果不是冤望)我也贊同死刑
有很多作奸犯科 都是累犯.小奸小惡或許能改
對於心中早無人性的大惡之人.
殺人或者性侵比比皆是可是法律好像只考慮到
加害者的人權給予寬容的假釋或者減刑.
很多被害人或其家屬 內心得煎熬與痛苦卻經常被忽略
社會上有多少性侵犯 輕易交保獲釋 前腳出門後腳又犯
所以我也認為犯罪因該從重考量.
但是在審判以及定罪之前因該百般考量犯罪的證據避免冤獄
如果做惡之人不給予相同比例的逞罰而給予放寬
請想想無辜的百姓安分守己的人民 生活保障在哪
或許這也就是ㄧ般小百姓 所希望
對於反對死刑 也許他們也有他們人道的考量但是如果他們去考量受害人所受的痛苦或許這樣來想 比較合乎人道吧
所以我也絕得必要性得死刑 是有需要的
人道人權的考量也是必要的 但是要以受害人來考量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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