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台灣到處是職場霸凌,及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有何想法? - 霸凌
By Andy
at 2012-05-09T00:00
at 2012-05-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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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看這兩篇文章,再告訴我你的看法吧:
完了,我預言成真。台灣經濟治安太差了。 56%上班族窮忙存款不到5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
我多次向政府、立委、人力銀行、媒體反應職場霸凌的問題將使台灣經濟治安走向菲律賓及希獵後塵,他們卻仍避重就輕不肯凸顯。就拿職場霸凌來說好了。1111人力銀行只肯凸顯到處是職場霸凌,例如言語挑釁、羞辱、扭曲他人是非價值、破壞他人工作成就、人際關係、財物等,雖然這些霸凌都足以對被霸凌者的家庭、生存權出現災難性影響,但他們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不凸顯示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強姦、姦殺,還有被欺負無法主張是正當防衛反而要賠償對方鉅額賠償問題,紙是包不住火的,我會到處陳情,到處發文章,直到大家不再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裡,願意面對現實為止。要證明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及到處是女子在職場強姦、姦殺等霸凌的證據我很多,大家快來看。http://bbs.518.com.tw/index-view-6823.html
之前我看新聞還有公司男同事在公司偷個幾百元被公司女同事看到了,就殺女同事滅口。及兩名15歲男孩假裝搭計程車就殺司機搶司機身上幾百元。還有這世界常有各種隨機殺人的新聞,像一點口角就殺人,沒糾紛也要殺,超車一下也要殺、住個民宿還被民宿老闆囚禁後虐殺等,為什麼政府要視而不見?不肯防犯?我隨便找都有一堆證據,這樣經濟治安怎麼可能會好? 看看,為了2000元就殺人,要是不自首,警察也破不了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3/toda...
不可思議的世界-台灣常有記程車司機被殺且警察破不了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em5RcqNsfI&feature...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
冷血 5少砍運將31刀 劫2千元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7/11490-2592835.ht...
計程車狼姦殺女學生無人性 犯案多到記不得
到處是這種殺人魔隨機殺人的悲劇啊。還有到處有人被陷害而去作牢的啊。幾千年來,人類就是過這種樣是非不分的日子。不解決這個問題,大家想想你怎麼可能能指望司法及政府能保護人民人權?講白了,你不被司法及政府害的家破人亡就要偷笑了。你還想怎樣?其實一看就知道這些政府官員是擺明吃定你的,也吃定人民不懂得如何護障自己人權。不然他們也不會放著同樣的悲劇不斷發生,然後不防犯,也不能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然後任法官自由心證判案,判錯也不用負責任,還官官相護、還每月領取人民高額血汗錢又有其他各種福利及保障,這種吃你的、花你的、用你的、還違憲不保護你,還欺負你的人不是惡魔是什麼?
其實在一開始的基礎上就可以看出這個政府是惡魔了。要解決這些問題,只有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外,真的沒別的辦法。要是不能落實我的訴求,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那發生事端時因不能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只能任由法官自由心證,那當然判錯就不用負責任,且還會官官相護,那這個世界就永久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這是無法改變的問題。其實只要用一點心看,就發現這個世界到處都是不公不義,是非不分,職場霸凌也好,校園霸凌也好,家暴也好,到處都是霸凌。當你被欺負時你試著去告看看啊。那違法的人他們可以在沒其他人、及沒錄影音畫面的地方犯罪,或找人作偽證來害你,你真的是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到後來,恐怕只有拿刀砍死他們一途。那還要司法、政府有何用?
Update:
第二篇文章:
請大家關注受虐兒童,為死去的孩子討公道,更為了救救那些正在水深火熱中的受虐兒,感恩!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2011年至6月為止,被虐幼童人數已攀高至14085人,平均每隔18分鐘就有一名幼童受虐。長期致力於兒虐防治的家扶中心,也罕見的發出聲明,沈痛的指出:”2011年是受虐幼童最黑暗的一年這些都證明了:在台灣,虐死小孩沒甚麼大不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小孩的活地獄 – 一件又一件被殘忍虐死的案件發生,而台灣政府及領導人似乎仍然不重視這些問題,並不積極地來解救這些可憐的孩子。就三個月前,一個兩歲半的孩子被嚴重虐打,手指和腳趾被鐵鎚打碎,還灌毒品,在四天的痛苦虐待後,張著眼睛去
Update 2:
世。我們緊急地請大家來關心及協助。10兒虐至死案件叛決整理
1. 4歲李小妹 慘受親屬凌虐至死 表姨周鳳珍,依傷害致死罪嫌判處12年徒刑、未保護她的媽媽李玉禪8年徒刑,大表姊周靜宜3年徒刑
2. 兒屍未尋獲 埋屍父母判刑 一審判林四月、楊婦二月,林不服上訴
3. 殺童水泥封屍 冷血男判無期 加害者無期徒刑
4. 兒遭虐死協助埋屍 母判2年 兇手父不詳
5. 外婆、生母、阿姨 輪流虐童成植物人 外婆,生母,姊姊各求刑十年
6. 扎兒28針毆打致死 父判9年
7. 心情不好 保母摔死7個月大遺腹子 加害者十萬元交保
8. 龍鳳胎 不同命 父母只疼兒 虐稚女成癱 加害父母七年有期徒刑
Update 3:
9. 狠母狂鞭稚女 竟連胃也打破 加害父母有期徒刑1年
10. 連續打死兩個3個月大親生嬰兒 兩案共判有期徒刑23年
以上僅節錄10則案例 其它更多血跡斑斑案歷例 請參考 ’守護小天使’網站 http://7995.tw/prog/news.php?sel=1
而我看吳淡如主持的「火線二勢力」節目中也提到,有母親只是因為嬰兒吵,就把自己的小孩用微波爐活活燒死,還有放烤箱烤的,還有把小孩凌虐至死的或活活打死的,像邱小妹人球案就是一例。綜上顯示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的,古今中外歷史證明人類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什麼虎毒不食子,這世界到處有人虐殺自己的親生骨肉,連自己最親的親人都只是為一點小
Update 4:
事就要把自己小孩殺死,更何況是工作中的同事、同學,同事間難免會有爭執、摩擦,例如某人作的事比較多一點某人作的事比較少一點的產生摩擦。或口氣上覺得不好的是再所難免的,那不是更容易引發殺機嗎?這就更難怪為什麼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及台灣到處是霸凌,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強姦、姦殺、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了。因為人性確實是不能被信任的,畢竟人不是天使,這世上就是有好人、有壞人、有變態,因為不知道誰是好人、壞人、變態,所以確實有必要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
綜上,所以我認為確有必要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人類不能有隱私權
Update 5:
。」不然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
我的方法如下:
對於每個人的監督,一定要像監督老虎才可以保障人權,以免又有那個小孩或人被自己的家人殺死。例如政府應嚴禁兩個人獨處一室。以免某一人要殺另一人時,另一人跑不掉,其實兩個人也太少,我覺的要十個人共處一室才會比較安全。且每個人應一人住一間房子或套房。要離開那間房子或套房時就要穿上防身甲才能出門,因為跟家人同住或跟任何人同住是件很危險的事。可能會因口角或其他原因而被殺。就算是自己最親的人也不例外,而防身甲要有防斧砍、槍刺、電鋸、槍殺、硫酸潑、防火、防電擊功能,以防要是有人要殺人時,快被殺的人不及喊救命,讓其他人來不及救。政府應規劃除個人住的套房或
Update 6:
房子外,其他每個只要有人走的路段及開放大家可走的空間都需安排人守衛及要有錄影音設備。當有人打架時可以第一時間馬上在3秒鐘左右時間趕去將打架的兩個人隔離。以免其中一個打架的人有時間脫掉另一人的防身甲而被殺。且有證據可以還原事實。且嚴禁人私自開有殺傷力的車。都改坐大眾交通工具,而這個大眾交通工具也要設安全設施,例如像捷運一樣,當發現有人穿過防護門可能會被撞時就要有自動煞車公能避免撞到人。簡單的說,人類的生活方式要大改造,才可以保障到每個人的生存權,保障每個人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且每個人一離開獨住的房間都要被檢查看看身上有沒有手硫彈之類殺傷力能破壞防身甲的東西。且也要派人檢查該房間看有沒有什麼危險的
Update 7:
東西,或是有什麼金銀珠寶之類的東西以防貪瀆的問題,不是臨檢,是每個人都要一出門就要被檢查。而無行為能力的嬰兒則交由政府安排的人集中在一起集體照顧。若發現有一個照顧者要殺嬰兒時則可在第一時間搶救嬰兒及抓住那個想殺嬰的人而把他隔離或判死刑。每筆交易都要用電子交易,勿用現金交易以防洗錢或詐欺問題。限制個人財產上限以防有人喜歡用名畫、古董、股票洗錢。
以上法律規則非訂不可,不然人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本人可預見,若不這樣將人類的生活模式作重大的改變,經濟治安會越見衰敗,這樣是非道德淪喪的世界真的不是人類該生活的世界。我引用名嘴胡中信常說的話,「我在作創造性的破壞」當胡中信在批我國官商文化有多敗
Update 8:
壞、社會風氣有多差想改變這個環境時,他就常說這種話。他要破壞不合理的思想及模式。不要認為我說的話不可能作到。回顧歷史,人類的生活模式不也是常作重大改變嗎?例如最近來說,常有立委提要把我國的總統制改成內閣制就是一例,還有以前表親可通婚現在不行,以前是帝制,現在是總統制。以前一夫可有妻妾,現在則違妨害家庭罪。不過沒變的是,以前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現在還是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我舉幾個例子,現在流氓有多麼多,我覺得台灣表面有政府治國實則是流氓治國、變態治國,例如最近職棒剩四隊,就是因有流氓介入破壞整個世場該有的遊戲規則、市場機制所制,97年11月18日 82台的2100從心看世界節目中就提到職棒會
Update 9:
沒落主要是因被流氓介入搞地下簽賭所制。像我記得好像以前看余美人主持的國民大會也提到這點,例如提到那些流氓恐嚇職棒選手,把搶掏出來說「要是這場你不輸我就給你死」。試問有誰會不怕,所以被迫只有打假球的份,這使得職棒沒落。政府難道就不能保障那些職棒選手永遠的免於恐懼,不被威脅的好好打球嗎?從這事件就可看出我們政府高官是多麼麻木不仁,只是在演戲給人民看,說要拚治安,拚經濟。但我想請問,你不對每個人作最嚴密的防犯、監督,以防壞人去害人、殺人。那你又怎麼可能拚的好經濟治安?光說教是沒用的耶。下場就像現在,台灣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一樣,每個人人人自危,想腳踏實地作人都不能,因為會被殺。從這例子可看出若政府
Update 10:
不對每個人作最嚴密防犯監督。那些愛破壞遊戲規則、市場機制的流氓、變態一定可能把百業搞到消條。政府也無能為力。還有一例,前陣子我看吳淡如主持的“火線兩勢力“中提到台灣流氓多昌旺。像光討債公司就高達八千多間,而便利商店也是八千多間,這表示你在路上看到一間便利商店就等同看到一間討債公司一樣。沒利潤會有人開嗎?就是有啊。且那些討債公司會作許多可怕的違法事情。例如之前不是有許多工地嗎?有個工人欠錢,結果被討債公司的人抓到工地頂樓要把那工人丟下去摔死。那工人嚇的求饒且表示要還錢,才沒被殺。其他還有殺人打人的情形。大家看看,為什麼這些人敢這樣無法無天的違法,還不就是因為他們知道政府漠視人權、縱容非法人治。政
Update 11:
府沒對每個人作嚴密防犯、監督所制。使得人們都不守法,反正又沒錄影錄到,所以政府也沒證據抓人。這就是現在法律的缺點。現在人很多都喜歡害人,挑釁人。還有,常聽2100全民開講提到陳水扁等官員利用總統權力,搞二次金改及各種弊案,造成掏空國庫、全民買單的下場。他們為什麼敢搞?還不是因為政府沒對他們作嚴密的防犯監督所制,我聽說洗錢的方法很多,政府很難查的出來,例如利用人頭戶洗錢到海外也好,利用買賣股票洗錢也好,買賣名畫、珠寶、古董、房地產也是洗錢的好方法。又或者不洗錢,直接把現金放在家裡,像最近2100全民開講節目我就聽到黃芳彥把一千萬現金放在家裡不去存銀行的事。我在想,這些官員也可能因為想到台灣表
Update 12:
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這點,所以只要沒證據證明他們有不法所得,那他們就算貪瀆又如何?又沒人24小時跟在他們身邊看到他們要違法收賄時就剛好錄音錄影錄下來。要治他們罪也是很難啊。像我最近才剛看到電視播台中市議員賴佳微在議會質詢胡志強時提到「台中市有許多非法的旅館,但因為台中市政府修改了一些法規,使得極少家旅館變成合法,大多數旅館卻不合法,這明顯不合理。這樣特別為極少家旅館業者量身定作修改法規恐有圖利之嫌,是不是你底下的官員還是你自己收了那極少家業者的賄賂才這樣?」胡志強就說「如果你有
Update 13:
證據迎歡你檢舉。」賴佳微就說「證據?我想你們若收賄應都很懂得不留證據的。」我聽賴佳微言下之意顯示他對這個社會的不合理環境感到無奈。大家看看,這就是現在法律(邪惡公式)的可怕及邪惡之處,因為人沒被嚴利防犯監督,所以那些要收賄的官員人民是去那找證據證明他們有收賄?他們要是收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藏在家或其他隱密地方難道他們會讓你看到嗎?又沒人24小時跟在他們身邊看到他們要違法收賄時就剛好錄音錄影錄下來,是怎麼拿證據證明他們有貪瀆?大家還要忍受這套不合理的法律危害社會破壞社會該有的是非價質到何時?什麼是正義?這樣的政府在縱容這種事的發生就叫正義嗎?
Update 14:
我自已也開了個臉書是為了要改變邪惡公式法律用的歡迎大家加入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6%94%B9%E8%AE%8A%E...
完了,我預言成真。台灣經濟治安太差了。 56%上班族窮忙存款不到5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
我多次向政府、立委、人力銀行、媒體反應職場霸凌的問題將使台灣經濟治安走向菲律賓及希獵後塵,他們卻仍避重就輕不肯凸顯。就拿職場霸凌來說好了。1111人力銀行只肯凸顯到處是職場霸凌,例如言語挑釁、羞辱、扭曲他人是非價值、破壞他人工作成就、人際關係、財物等,雖然這些霸凌都足以對被霸凌者的家庭、生存權出現災難性影響,但他們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不凸顯示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強姦、姦殺,還有被欺負無法主張是正當防衛反而要賠償對方鉅額賠償問題,紙是包不住火的,我會到處陳情,到處發文章,直到大家不再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裡,願意面對現實為止。要證明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及到處是女子在職場強姦、姦殺等霸凌的證據我很多,大家快來看。http://bbs.518.com.tw/index-view-6823.html
之前我看新聞還有公司男同事在公司偷個幾百元被公司女同事看到了,就殺女同事滅口。及兩名15歲男孩假裝搭計程車就殺司機搶司機身上幾百元。還有這世界常有各種隨機殺人的新聞,像一點口角就殺人,沒糾紛也要殺,超車一下也要殺、住個民宿還被民宿老闆囚禁後虐殺等,為什麼政府要視而不見?不肯防犯?我隨便找都有一堆證據,這樣經濟治安怎麼可能會好? 看看,為了2000元就殺人,要是不自首,警察也破不了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3/toda...
不可思議的世界-台灣常有記程車司機被殺且警察破不了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em5RcqNsfI&fe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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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5少砍運將31刀 劫2千元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7/11490-2592835.ht...
計程車狼姦殺女學生無人性 犯案多到記不得
到處是這種殺人魔隨機殺人的悲劇啊。還有到處有人被陷害而去作牢的啊。幾千年來,人類就是過這種樣是非不分的日子。不解決這個問題,大家想想你怎麼可能能指望司法及政府能保護人民人權?講白了,你不被司法及政府害的家破人亡就要偷笑了。你還想怎樣?其實一看就知道這些政府官員是擺明吃定你的,也吃定人民不懂得如何護障自己人權。不然他們也不會放著同樣的悲劇不斷發生,然後不防犯,也不能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然後任法官自由心證判案,判錯也不用負責任,還官官相護、還每月領取人民高額血汗錢又有其他各種福利及保障,這種吃你的、花你的、用你的、還違憲不保護你,還欺負你的人不是惡魔是什麼?
其實在一開始的基礎上就可以看出這個政府是惡魔了。要解決這些問題,只有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外,真的沒別的辦法。要是不能落實我的訴求,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那發生事端時因不能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只能任由法官自由心證,那當然判錯就不用負責任,且還會官官相護,那這個世界就永久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這是無法改變的問題。其實只要用一點心看,就發現這個世界到處都是不公不義,是非不分,職場霸凌也好,校園霸凌也好,家暴也好,到處都是霸凌。當你被欺負時你試著去告看看啊。那違法的人他們可以在沒其他人、及沒錄影音畫面的地方犯罪,或找人作偽證來害你,你真的是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到後來,恐怕只有拿刀砍死他們一途。那還要司法、政府有何用?
Update:
第二篇文章:
請大家關注受虐兒童,為死去的孩子討公道,更為了救救那些正在水深火熱中的受虐兒,感恩!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2011年至6月為止,被虐幼童人數已攀高至14085人,平均每隔18分鐘就有一名幼童受虐。長期致力於兒虐防治的家扶中心,也罕見的發出聲明,沈痛的指出:”2011年是受虐幼童最黑暗的一年這些都證明了:在台灣,虐死小孩沒甚麼大不了。台灣已經是一個小孩的活地獄 – 一件又一件被殘忍虐死的案件發生,而台灣政府及領導人似乎仍然不重視這些問題,並不積極地來解救這些可憐的孩子。就三個月前,一個兩歲半的孩子被嚴重虐打,手指和腳趾被鐵鎚打碎,還灌毒品,在四天的痛苦虐待後,張著眼睛去
Update 2:
世。我們緊急地請大家來關心及協助。10兒虐至死案件叛決整理
1. 4歲李小妹 慘受親屬凌虐至死 表姨周鳳珍,依傷害致死罪嫌判處12年徒刑、未保護她的媽媽李玉禪8年徒刑,大表姊周靜宜3年徒刑
2. 兒屍未尋獲 埋屍父母判刑 一審判林四月、楊婦二月,林不服上訴
3. 殺童水泥封屍 冷血男判無期 加害者無期徒刑
4. 兒遭虐死協助埋屍 母判2年 兇手父不詳
5. 外婆、生母、阿姨 輪流虐童成植物人 外婆,生母,姊姊各求刑十年
6. 扎兒28針毆打致死 父判9年
7. 心情不好 保母摔死7個月大遺腹子 加害者十萬元交保
8. 龍鳳胎 不同命 父母只疼兒 虐稚女成癱 加害父母七年有期徒刑
Update 3:
9. 狠母狂鞭稚女 竟連胃也打破 加害父母有期徒刑1年
10. 連續打死兩個3個月大親生嬰兒 兩案共判有期徒刑23年
以上僅節錄10則案例 其它更多血跡斑斑案歷例 請參考 ’守護小天使’網站 http://7995.tw/prog/news.php?sel=1
而我看吳淡如主持的「火線二勢力」節目中也提到,有母親只是因為嬰兒吵,就把自己的小孩用微波爐活活燒死,還有放烤箱烤的,還有把小孩凌虐至死的或活活打死的,像邱小妹人球案就是一例。綜上顯示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的,古今中外歷史證明人類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什麼虎毒不食子,這世界到處有人虐殺自己的親生骨肉,連自己最親的親人都只是為一點小
Update 4:
事就要把自己小孩殺死,更何況是工作中的同事、同學,同事間難免會有爭執、摩擦,例如某人作的事比較多一點某人作的事比較少一點的產生摩擦。或口氣上覺得不好的是再所難免的,那不是更容易引發殺機嗎?這就更難怪為什麼台灣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及台灣到處是霸凌,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強姦、姦殺、到處是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了。因為人性確實是不能被信任的,畢竟人不是天使,這世上就是有好人、有壞人、有變態,因為不知道誰是好人、壞人、變態,所以確實有必要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
綜上,所以我認為確有必要要求政府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都當作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人類不能有隱私權
Update 5:
。」不然這世界永遠是壞人及殺人魔治國。
我的方法如下:
對於每個人的監督,一定要像監督老虎才可以保障人權,以免又有那個小孩或人被自己的家人殺死。例如政府應嚴禁兩個人獨處一室。以免某一人要殺另一人時,另一人跑不掉,其實兩個人也太少,我覺的要十個人共處一室才會比較安全。且每個人應一人住一間房子或套房。要離開那間房子或套房時就要穿上防身甲才能出門,因為跟家人同住或跟任何人同住是件很危險的事。可能會因口角或其他原因而被殺。就算是自己最親的人也不例外,而防身甲要有防斧砍、槍刺、電鋸、槍殺、硫酸潑、防火、防電擊功能,以防要是有人要殺人時,快被殺的人不及喊救命,讓其他人來不及救。政府應規劃除個人住的套房或
Update 6:
房子外,其他每個只要有人走的路段及開放大家可走的空間都需安排人守衛及要有錄影音設備。當有人打架時可以第一時間馬上在3秒鐘左右時間趕去將打架的兩個人隔離。以免其中一個打架的人有時間脫掉另一人的防身甲而被殺。且有證據可以還原事實。且嚴禁人私自開有殺傷力的車。都改坐大眾交通工具,而這個大眾交通工具也要設安全設施,例如像捷運一樣,當發現有人穿過防護門可能會被撞時就要有自動煞車公能避免撞到人。簡單的說,人類的生活方式要大改造,才可以保障到每個人的生存權,保障每個人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且每個人一離開獨住的房間都要被檢查看看身上有沒有手硫彈之類殺傷力能破壞防身甲的東西。且也要派人檢查該房間看有沒有什麼危險的
Update 7:
東西,或是有什麼金銀珠寶之類的東西以防貪瀆的問題,不是臨檢,是每個人都要一出門就要被檢查。而無行為能力的嬰兒則交由政府安排的人集中在一起集體照顧。若發現有一個照顧者要殺嬰兒時則可在第一時間搶救嬰兒及抓住那個想殺嬰的人而把他隔離或判死刑。每筆交易都要用電子交易,勿用現金交易以防洗錢或詐欺問題。限制個人財產上限以防有人喜歡用名畫、古董、股票洗錢。
以上法律規則非訂不可,不然人們永不可能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本人可預見,若不這樣將人類的生活模式作重大的改變,經濟治安會越見衰敗,這樣是非道德淪喪的世界真的不是人類該生活的世界。我引用名嘴胡中信常說的話,「我在作創造性的破壞」當胡中信在批我國官商文化有多敗
Update 8:
壞、社會風氣有多差想改變這個環境時,他就常說這種話。他要破壞不合理的思想及模式。不要認為我說的話不可能作到。回顧歷史,人類的生活模式不也是常作重大改變嗎?例如最近來說,常有立委提要把我國的總統制改成內閣制就是一例,還有以前表親可通婚現在不行,以前是帝制,現在是總統制。以前一夫可有妻妾,現在則違妨害家庭罪。不過沒變的是,以前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現在還是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我舉幾個例子,現在流氓有多麼多,我覺得台灣表面有政府治國實則是流氓治國、變態治國,例如最近職棒剩四隊,就是因有流氓介入破壞整個世場該有的遊戲規則、市場機制所制,97年11月18日 82台的2100從心看世界節目中就提到職棒會
Update 9:
沒落主要是因被流氓介入搞地下簽賭所制。像我記得好像以前看余美人主持的國民大會也提到這點,例如提到那些流氓恐嚇職棒選手,把搶掏出來說「要是這場你不輸我就給你死」。試問有誰會不怕,所以被迫只有打假球的份,這使得職棒沒落。政府難道就不能保障那些職棒選手永遠的免於恐懼,不被威脅的好好打球嗎?從這事件就可看出我們政府高官是多麼麻木不仁,只是在演戲給人民看,說要拚治安,拚經濟。但我想請問,你不對每個人作最嚴密的防犯、監督,以防壞人去害人、殺人。那你又怎麼可能拚的好經濟治安?光說教是沒用的耶。下場就像現在,台灣表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一樣,每個人人人自危,想腳踏實地作人都不能,因為會被殺。從這例子可看出若政府
Update 10:
不對每個人作最嚴密防犯監督。那些愛破壞遊戲規則、市場機制的流氓、變態一定可能把百業搞到消條。政府也無能為力。還有一例,前陣子我看吳淡如主持的“火線兩勢力“中提到台灣流氓多昌旺。像光討債公司就高達八千多間,而便利商店也是八千多間,這表示你在路上看到一間便利商店就等同看到一間討債公司一樣。沒利潤會有人開嗎?就是有啊。且那些討債公司會作許多可怕的違法事情。例如之前不是有許多工地嗎?有個工人欠錢,結果被討債公司的人抓到工地頂樓要把那工人丟下去摔死。那工人嚇的求饒且表示要還錢,才沒被殺。其他還有殺人打人的情形。大家看看,為什麼這些人敢這樣無法無天的違法,還不就是因為他們知道政府漠視人權、縱容非法人治。政
Update 11:
府沒對每個人作嚴密防犯、監督所制。使得人們都不守法,反正又沒錄影錄到,所以政府也沒證據抓人。這就是現在法律的缺點。現在人很多都喜歡害人,挑釁人。還有,常聽2100全民開講提到陳水扁等官員利用總統權力,搞二次金改及各種弊案,造成掏空國庫、全民買單的下場。他們為什麼敢搞?還不是因為政府沒對他們作嚴密的防犯監督所制,我聽說洗錢的方法很多,政府很難查的出來,例如利用人頭戶洗錢到海外也好,利用買賣股票洗錢也好,買賣名畫、珠寶、古董、房地產也是洗錢的好方法。又或者不洗錢,直接把現金放在家裡,像最近2100全民開講節目我就聽到黃芳彥把一千萬現金放在家裡不去存銀行的事。我在想,這些官員也可能因為想到台灣表
Update 12:
面是法治實則是人治這點,所以只要沒證據證明他們有不法所得,那他們就算貪瀆又如何?又沒人24小時跟在他們身邊看到他們要違法收賄時就剛好錄音錄影錄下來。要治他們罪也是很難啊。像我最近才剛看到電視播台中市議員賴佳微在議會質詢胡志強時提到「台中市有許多非法的旅館,但因為台中市政府修改了一些法規,使得極少家旅館變成合法,大多數旅館卻不合法,這明顯不合理。這樣特別為極少家旅館業者量身定作修改法規恐有圖利之嫌,是不是你底下的官員還是你自己收了那極少家業者的賄賂才這樣?」胡志強就說「如果你有
Update 13:
證據迎歡你檢舉。」賴佳微就說「證據?我想你們若收賄應都很懂得不留證據的。」我聽賴佳微言下之意顯示他對這個社會的不合理環境感到無奈。大家看看,這就是現在法律(邪惡公式)的可怕及邪惡之處,因為人沒被嚴利防犯監督,所以那些要收賄的官員人民是去那找證據證明他們有收賄?他們要是收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藏在家或其他隱密地方難道他們會讓你看到嗎?又沒人24小時跟在他們身邊看到他們要違法收賄時就剛好錄音錄影錄下來,是怎麼拿證據證明他們有貪瀆?大家還要忍受這套不合理的法律危害社會破壞社會該有的是非價質到何時?什麼是正義?這樣的政府在縱容這種事的發生就叫正義嗎?
Update 14:
我自已也開了個臉書是為了要改變邪惡公式法律用的歡迎大家加入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6%94%B9%E8%AE%8A%E...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
at 2012-05-11T09:00
at 2012-05-11T09:00
畢竟法律只是一種低標準的自律,而人民只要維持在這低標準之上,來生活就夠了。
反而,人才可怕。因為人啊,有時是可以無視這些東西的。
就一些小小的例子來說……「你闖過紅燈嗎?」「你隨手亂丟垃圾過嗎?」
其實,無視、無知,才是人可怕的地方吧?「以為沒什麼,所以就去做了。」
其實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犯罪因子。
By Ophelia
at 2012-05-12T16:50
at 2012-05-12T16:50
要殺人幾年就出來了
台灣法律造就了那些人
2012-05-12 09:02:49 補充:
我理念宣傳
理念,推廣
和平未到絕望時期,絕不放棄和平,
犧牲未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
但是一旦最後關頭來臨,
絕對犧牲到底,
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
無論何人,
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
皆應抱定犧牲一切的決心。
縱使戰到一槍一兵,
也絕不停止抗戰。
精神
╔══════ஜ۩۞۩ஜ══════╗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守望相助,助人人助
招受攻打,暫須忍耐
忍無可忍,勿須在忍
壯大人力,一舉殲滅
╚══════ஜ۩۞۩ஜ══════╝
主張
《五湖四海皆兄弟》
【貴在中和,不爭之戰】
◎戰場溫床,死而後遺◎
2012-05-12 09:02:57 補充:
ஜ۩═════ஜ۩۞۩ஜ════۩ஜ
大家一起團結
在這裡
沒有人會被拋棄
互助是最好的防守
攻擊是最佳的回饋禮物
一起加入我們吧
══════ஜ۩۞۩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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