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因家暴申請離婚....!!!(20點)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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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06-01-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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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已經無所事事十多年
三天兩頭會喝酒,借酒裝瘋,向我媽媽要錢...
曾經要我媽把房子拿去貸款,讓他買新的車,好開計程車.....
那次貸款後,車子買了,但是他依然沒有努力跑車,每天早上8點出門吃早餐
11點就回家.看電視.發呆.玩game
最後,貸款甚至不交了,都留給我媽媽一個人自己想辦法,還了將近十年...
家中幾乎是我媽媽用2萬元不到的薪水努力撐下5人的生活(包括2個還在讀書的妹妹)
現在,我爸的行為更變本加厲..幾乎每天吵鬧,喝酒後摔東西.不讓我媽媽睡覺
睡覺時,會故意掀開被子,我媽媽因此而著涼
會用腳一直敲床鋪,不讓我媽媽睡覺
最近他又突發奇想,說車子太舊,沒人會坐,想換新的,要我媽媽當保人,幫他貸款50萬~~~
拜託,我們連生活都有問題了,怎麼可能幫他貸款
一個人再笨,也不會被相同技巧騙2次吧
昨天,我媽不給他證件~他又開始抓狂.....
他似乎,偷偷開我媽媽的抽屜,想偷走我媽的證件.印章.....
我想問大家,如何蒐集家暴的證據,申請離婚獲准~~~
重點是,房子是我媽的名字,要如何不會被我爸A走呢??
還好,小孩都已經成年,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請大家給點建議吧
謝謝
請幫我們脫離暴力的威脅吧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06-01-27T10:45
家庭暴力意義: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a...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毆、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b..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
1、 言詞虐待:永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北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2、 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3、 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蒐集家暴的證據:如家暴事件發生時打110報警,使警察阻止施虐者施暴,並護送你到醫院或庇護中心 .驗傷拿甲種驗傷單(受暴就去驗傷~!這樣的意義在於讓檢察官知道你是屬於長期受暴的狀況!),並最後照片存證.到警察局備案、作筆錄 .然後 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遭破壞之衣物 .如果是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就必須錄音錄影存證.有家暴狀況一定要報案~讓警方或家暴中心留有報案紀錄!
下一步就是申請保護令可以向警察機關和法院提出保護令聲請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3 條
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後,除有不合法之情形逕以裁定駁回者外,應
即行審理程序。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
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
一 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二 禁止相對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
之聯絡行為。
三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
處分行為或為其他假處分。
四 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
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 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
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六 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
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 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八 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九 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
害等費用。
一○ 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
其他治療、輔導。
一一 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
一二 命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聲請家暴隔離後~時間期滿!再有類似狀況~再申請!
至於聲請離婚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
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可以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或者以1052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最後給你一些機關團體資訊
通報家暴防治中心專線電話為0800-024-995或直接打113
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02)27080126 傳真(02)27092223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07)3227188 傳真(07)3227566
台中市晚晴婦女協會 (04)2371-5119 傳真(04)2371-3988
台灣婦女救援協會(02)2356-9595 
司法院訴狀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 進去之後找訴訟協助...的代撰書狀範例的少年及家事類別 裡面有保護令與訴請離婚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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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at 2006-01-25T22:42
按夫妻締結婚姻共組家庭,本應互助互諒,相互扶持,如配偶之一方對他方施以精神上或肉體上之虐待,至他方無法忍受,婚姻已生破綻,為保護無過失一方配偶之利益,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得請求判決離婚」。而關於「不堪同居之虐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七二號解釋揭諸之判斷標準『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不堪同居之虐待」,應就具體事件,衡量夫妻之一方受他方虐待所受侵害之嚴重性,斟酌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以為斷。若受他方虐待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而有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者,即不得謂非受不堪同居之虐待。』可資參酌。 值得注意的是,此項離婚原因之態樣雖極為多樣,亦為實務上常見之請求判離婚的原因,但往往因為夫妻生活之私密性,以致於不容易舉證。因此,欲依此項事由請求離婚者,應注意證據的搜集。必須注意離婚後夫妻之財產如何歸屬〈含剩餘財產分配〉?按修法後夫妻法定財產制已不採聯合財產制,而將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雙方現存之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並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請求權人應於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內請求,逾時則請求權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婚後財產之計算,如夫妻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夫或妻之一方以所得之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其所負債務者,亦同(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二條)。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但應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非婚姻事件之訴,以夫妻財產之分配或分割、返還財物、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或贍養費或扶養之請求,或由訴之原因、事實所生損害賠償之請求為限,得與第一項之訴合併提起,或於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訴之追加或提起反訴;其另行起訴者,法院得以裁定移送於訴訟繫屬中之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合併裁判。」所以,當事人若有需要時,也可以在離婚訴訟當中合併提起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訴訟,將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與離婚事件一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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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06-01-26T00:57
若先生有暴力傾向,且動手毆妻者,妻子可至醫院驗傷,請醫師開立驗傷單,這應屬於下列第3條~
--有精神分裂且多次住院治療,可請醫院開立住院證明,這屬於下列第8條
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兩願離婚之離婚協議書自行填寫即可,其內容重點為:離婚條件、離婚當事人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按戶籍﹞、證人﹝兩人﹞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協議書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存一份,一份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一般人對離婚多有忌諱,證人比較難找,所以才會找律師或代書填寫﹝有些專辦此類案件,有提供證人﹞,就連戶政事務所也少有提供此類表單範例下載

為什麼家暴會有男人被打?!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06-01-23T00:00
=  =奇怪這女的是很強壯還是男的懦弱?!為什麼會有家暴案男人被女人打的慘西西的?!

關於家暴法...想救救我朋友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6-01-23T00:00
我有個朋友爸爸外遇對家人暴力相向但媽媽想離婚爸爸就是不肯簽字我有嘗試叫她去驗傷找社會局申請家暴但是都 ...

台灣的法官真的都是很理性公平來判決案件嗎?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06-01-20T00:00
我阿姨他是家暴的冰山一角.他與先生結婚後便一起經營麵包店.店中的生意還算不錯!也聘請了外勞來幫忙!結果這�� ...

關於家暴急~~~~~~~~~~~~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06-01-18T00:00
請問各位大大我女朋友和媽媽姊姊哥哥同住哥哥有時候喝醉回家就會發酒瘋甚至是打他女朋友讓我女朋友覺得自己 ...

急~家有賤爸!申請家暴對受害者有什麼保障?我們好怕一無所有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06-01-18T00:00
我的爸爸,不工作成天喝酒,喝完酒不是打就是罵,以前他還沒生病的時候,是兆三餐打我們小孩子,線在他沒那個體力打我們後,就換成用罵的用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