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對於家暴的處理方式? - 家暴
By Tristan Cohan
at 2005-06-17T00:00
at 2005-06-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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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晚上收看了于美人的節目, 在談論有關婦女安全的事情.
有位女警接到一個太太來派出所報案, 說他遭受到家暴.
他說他在家裡和先生再度言語不合,
於是先生命令他回房間, 並且把他囚禁在房間四個小時之久.
最後先生進到房間來, 對他強行進行性交易,
並且對於肛門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施虐導致太太當場脫肛.
兒子就在門外, 一直問父母在做什麼, 那位太太被逼迫只能說: "沒事, 出去玩."
後來先生逼迫太太答應五個條件才放過他. (就類似滿足男性權利的話語)
太太一直到隔一天才到派出所報案, 女警大約說明了他的權益,
並為太太做了筆錄, 甚至驗傷, 做了很多的事情,
最後女警問他要不要提出告訴, 沒想到太太說: "可是, 我捨不得我的孩子."
就因為這樣, 女警本來也打算安置這位太太並做適當處理,
但是太太執意要回家, 女警也只好讓他回去,
並告訴他說他保有六個月的告訴權, 隨時可以告他.
後來我跟我爸爸在討論, 我們有很深的疑問是, 這樣是不是造成傷害罪,
那位女警是不是有義務上報? 還是所有的告訴權等等只保留給那位太太?
這算是公訴罪嗎? 我不知道這樣問清不清楚.
就是既然他已經報案了, 而依據這個筆錄等等應該已經構成傷害罪,
那是不是需要上報給檢察官之類的去處理,
還是那位太太說不追究不告訴, 法律上就沒有義務去處理呢?
Update:
to ader,
其實我的原意並不是要抗議為何此女警沒有作出行動, 我只是很單純的想了解在法律上的過程是如何的. 我想有的時候就算是女警想幫, 基於法律上的程序也許也是心有餘力而力不足吧...
不過你的心態我是能夠了解的, 因為一般人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 多是希望能為受害者多做點什麼.
有位女警接到一個太太來派出所報案, 說他遭受到家暴.
他說他在家裡和先生再度言語不合,
於是先生命令他回房間, 並且把他囚禁在房間四個小時之久.
最後先生進到房間來, 對他強行進行性交易,
並且對於肛門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施虐導致太太當場脫肛.
兒子就在門外, 一直問父母在做什麼, 那位太太被逼迫只能說: "沒事, 出去玩."
後來先生逼迫太太答應五個條件才放過他. (就類似滿足男性權利的話語)
太太一直到隔一天才到派出所報案, 女警大約說明了他的權益,
並為太太做了筆錄, 甚至驗傷, 做了很多的事情,
最後女警問他要不要提出告訴, 沒想到太太說: "可是, 我捨不得我的孩子."
就因為這樣, 女警本來也打算安置這位太太並做適當處理,
但是太太執意要回家, 女警也只好讓他回去,
並告訴他說他保有六個月的告訴權, 隨時可以告他.
後來我跟我爸爸在討論, 我們有很深的疑問是, 這樣是不是造成傷害罪,
那位女警是不是有義務上報? 還是所有的告訴權等等只保留給那位太太?
這算是公訴罪嗎? 我不知道這樣問清不清楚.
就是既然他已經報案了, 而依據這個筆錄等等應該已經構成傷害罪,
那是不是需要上報給檢察官之類的去處理,
還是那位太太說不追究不告訴, 法律上就沒有義務去處理呢?
Update:
to ader,
其實我的原意並不是要抗議為何此女警沒有作出行動, 我只是很單純的想了解在法律上的過程是如何的. 我想有的時候就算是女警想幫, 基於法律上的程序也許也是心有餘力而力不足吧...
不過你的心態我是能夠了解的, 因為一般人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 多是希望能為受害者多做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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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Tom
at 2005-06-20T12:31
at 2005-06-20T12:31
By Rachel
at 2005-06-21T00:07
at 2005-06-21T00:07
不是警察說告就提起告訴
警察能做的是幫你備案
至於太太的部份
1.提出傷害罪告訴
2.申請家暴保護令
3.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
因為有前1.2項所以孩子判給女方的機會很大
你以上3項同時提出,視同一個案件
必要時自己跑法院單一窗口問
法院有專人告訴妳如何提出以上告訴
By George
at 2005-06-20T12:04
at 2005-06-20T12:04
最近看些相關的新聞,記者被打時警方也沒採取任何行動,讓人看了很無耐
是否身為警察能多雞婆一點,很多人就會因而得救,很多案子也會有線索
但給予警察的尊重也該多一些,對於執法者應更加的保護,就像路邊臨檢酒駕者,對警方的態度就常造成警方的困擾...
By Kumar
at 2005-06-18T14:34
at 2005-06-18T14:34
1.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但刑法第229條之一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之罪者.需告訴乃論.
2.刑法第221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告訴乃論)
因全是告訴乃論案件.故當事人不提出告訴的話.在實務上警方是不會強制要製作筆錄.而向檢察官報備.
但要填寫家庭暴力通報單.通報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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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06-13T00:00
at 2005-06-13T00:00
關於家暴你會伸出援手嗎?
By Oliver
at 2005-06-12T00:00
at 2005-06-12T00:00
家暴=刑法...民法==????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5-06-01T00:00
at 2005-06-01T00:00
謝謝^0^
〝給網站更好〞
急~~關於家暴的電影有哪些?
By Hazel
at 2005-05-29T00:00
at 2005-05-2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