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定義 - 家暴
By Aaliyah
at 2005-12-30T00:00
at 2005-12-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要做家暴的報告需要詳細資料
包括:1.家庭暴力的定義
2.家庭暴力的嚴重性
3.防治家暴的法律機制
4.結論
5.家暴的社會新聞
包括:1.家庭暴力的定義
2.家庭暴力的嚴重性
3.防治家暴的法律機制
4.結論
5.家暴的社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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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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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06-01-02T17:25
at 2006-01-02T17:25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5-12-30T02:59
at 2005-12-30T02:59
2.家庭暴力的嚴重性:家庭暴力雖然方式與程度不一,但對於親人的傷害卻不可小覷,囿於傳統清官難斷家務事的錯誤觀念,導致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嚴重威脅家庭生活的安全!
3.防治家暴的法律機制:如果是非急迫性的受暴,可以打「113」電話向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尋求相關的法律、自我保護等資訊;如果受暴狀況緊急,則務必在安全狀況下立即打電話向「110」求助,依法家庭暴力防治機制正式啟動,各縣市家暴中心依法都必須提供後續安置、諮詢、保護與協助。由於許多家庭婚姻暴力發生密度並不高、程度也不一定十分嚴重,導致受害人在長年受暴後還猶豫該不該冒險求助;對於還沒有做好求助準備或不確定自己是否受暴、以及是否需要後續援助的民眾而言,不妨撥打「113」接受內政部家暴專業線上諮詢,求取法律、自我保護等資訊。但如果自己正受暴力脅迫,或情況十分危急時,則務必在安全(例如不引起加害人警覺)的狀況下,立即打電話向「110」報案;依法警察到場後若查知是家暴案件,則必須立即通報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啟動後續保護機制。
4.結論:一般民主先進國家是先有政策再立法,立法目的在於以法的依據落實政策,但我們是有法卻沒有政策。家暴「法」在,兩性平權「觀念」何在?首先是專業人員對公權力介入家庭其本身未必持接受態度。例如有些警政人員、醫療人員、司法人員對家庭暴力仍然認知為只是單純的家務事,甚或那些處理暴力防治的第一線專業人員,尚且認為被害人是罪有應得,因此專業工作者在執法和其自身觀念的衝突之下,如何採取行動呢?其中還包括地方民代介入為「加害人喉舌」,對被害人而言,情何以堪?對社會而言,社會正義在哪?其次是當事被害人的價值觀還停留在傳統文化的認知上,被害人尚未準備好將加害人帶離開其受害家庭,或將有親人關係的加害人繩之以法。如此之下,造成強制執法的介入,專業關係的不信任,被害人因此不敢出面求助或被害人一再重複回到加害人身邊等等問題接踵而來,也成為家暴法執行以來非預期結果。
5.家暴的社會新聞 :
(一)李明鍾:施暴處重刑 收警惕效果
〔記者王乙徹╱梧棲報導〕再度傳出虐童憾事,邱小妹事件時的主治醫師李明鍾表示,台灣每天都發生家暴事件,陳姓男童案不能說是邱小妹事件的翻版,如何避免才是必須思考的事情,他認為,對施暴者從重量刑,才能收到警惕的效果。又有幼童受虐送到梧棲童綜合醫院,今年初因擔任邱小妹主治醫師而聲名大噪的李明鍾感觸良多,他認為類似的家暴事件,早已成為台灣的社會問題,大家必須積極思考如何避免,他認為亂世用重典是唯一可以警惕施暴者的方式。李明鍾說,家暴的問題雖然有很多種因素,在他接觸過的案例中,十之八九都存在著酗酒與經濟狀況不佳的問題,很容易發生虐待、毆打小孩的情形,但是大家一定都很怕被關,如果能讓民眾知道傷害毫無抵抗力的小孩必須付出多大的代價,一定可以有效防範類似案件的發生。李明鍾以邱小妹的爸爸被判刑15年為例表示,邱小妹雖不幸過世,但15年對邱爸爸而言是很重的刑度,他認為這是因為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重視,才判了重刑,那麼,陳姓男童被父親打成重傷但無生命危險,又該如何審判?這有賴相關單位透過修法或是立法約束,用重刑讓民眾引以為戒。李明鍾指出,再多的政府社工人員或是轄區派出所員警,都無法遏止家暴事件的發生,當經濟因素、父母感情、壓力宣洩、教育方式、酗酒等情形交雜時,根本無法預測何時會發生家庭暴力事件,錯誤的方式更會影響下一代,造成更可怕的循環,因此,家暴問題仍必須由家長自我約束,無法約束時,就必須得到懲罰。對於媒體爭相報導家暴事件,李明鍾則認為每報導一次社會就會受傷一次,這種事情越早結束越好,而讓施暴者自我約束的最佳方式,就是讓他知道必須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二)邱小妹生命之火 隱約照出家暴問題
東森新聞報 記者孟廣宬、周期銘/台北報導
談到家暴問題就會提到邱小妹,就是她喚起所有人對家暴問題的重視,並促成醫療制度的改革。而當初打她的父親目前二審被判刑12年,在獄中充滿悔恨。
無論如何,邱小妹的犧牲時時提醒社會大眾,或許可以拯救成千上萬暴力家庭的子女。帶著大家的祝福,邱小妹走了,但她留給大家的是無盡的追憶,以及對醫療制度的省思。邱小妹的死,不只是邱媽媽悲傷,其實動手的邱爸爸也相當悔恨。邱父感到相當的傷心痛苦,非常的愧對他的女兒,他目前都在獄中唸經文,為他女兒祈福。經文換不回邱小妹的生命,邱爸爸也因此二審被判12年,原本就人丁稀少的邱家更顯冷清,地上的酒瓶正是家暴的導因,當初如果有人多一分關心,也許就能阻止這一場誰也不願發生的悲劇。5歲的折翼小天使在人世間走了一遭,時間雖然短暫,但小小的生命之火,已照出隱藏社會的家暴問題。哀哉邱小妹,帶著大家的祝福,邱小妹走了,但她留給大家的是無盡的追憶,以及對醫療制度的省思。邱小妹妹的母親同意將整合各界捐助的善款,成立「邱小妹兒童保護基金」,母親也透過他轉告各界,希望大家一起推動家暴防治,喚醒社會對家暴的重視,挽救更多生活於高危險家庭的兒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By Odelette
at 2005-12-31T11:40
at 2005-12-31T11:40
台灣婦女資訊網
很多你能參考的資訊 去逛逛吧 整理出自己的東西
PS:不要全部COPE 老師一看就知道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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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網路上哪裡可以報家暴
By Barb Cronin
at 2005-12-29T00:00
at 2005-12-29T00:00
如果沒有網路上的話~電話也行
不過最好是網路上的
東森家暴主播[李娜亞]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播報新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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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12-29T00:00
at 2005-12-29T00:00
家庭暴力~~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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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12-27T00:00
at 2005-12-27T00:00
2.家庭暴力的嚴重性
3.社會新聞上的實例
4.防治家暴的法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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