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報警的期限 - 家暴
By Tristan Cohan
at 2008-08-31T00:00
at 2008-08-3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發生家暴 一定要在發生時的24小時 報警 告知ㄇ
2.如果只是一次 也可以請求協助ㄇ
3.如不案發當時報警 那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2.如果只是一次 也可以請求協助ㄇ
3.如不案發當時報警 那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Oliver
at 2008-08-31T22:43
at 2008-08-31T22:43
你若不及時報警處理,起碼先至醫院驗傷,開立驗傷證明
並保留證物(驗傷單、凶器、遭破壞物品…等)
2.如果您暫時不想報警,您也可以打全國24小時保護您專線113
讓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協助您 (全國婦幼保護諮詢專線:113)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處理方式包括:
安撫與情緒支持
社工人員會很耐心的聽您陳述事實,並給您有用的建議。
送醫
如果您已經受傷,社工人員會協助您做暫時性的處理,並呼叫救護車送您去醫院。
緊急安置
如果您想離開暴力現場,又覺得沒有安全的地方可去,社工人員會協助您暫時到緊急的庇護處所。
協助申請保護令
如果您有急迫性危險情況時,社工人員會視需要幫您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一章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簡單說是113的社工或110警察單位就可以協調並提供以上服務
◎ 「申請保護令」的權益
保護令,就是由法院所核發,可以保護您的命令,內容包括有:
禁止施暴者暴力行為或與您接觸。
命令施暴者遷出住所
命令施暴者不靠近您經常出入的場所
決定個人生活上必需品的使用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命令施暴者和您子女的探視會面時應遵守的限制。
命令施暴者給您生活費或其他醫療、財產損害或律師等費用。
命令施暴者要完成一定的治療或接收受心理輔導等。
By Jacob
at 2008-09-03T09:17
at 2008-09-03T09:17
By Olivia
at 2008-08-31T22:27
at 2008-08-31T22:27
怎說呢?家暴..通常就是同住1屋子的親人.基本上親人會走上法律解決問題就不可能只有發生1次.通常都是不斷原諒對方直至無法忍受才會報警處理.所以你所說的案發當時絕不可能超過6個月.但是如果你決定提出.首先你必須至公立醫院開具驗傷單保存證據.如不提出告訴,即予結案,並註記於員警工作紀錄簿上備查......
Related Posts
家暴...能不能離開家裡問題
By Ula
at 2008-08-30T00:00
at 2008-08-30T00:00
因為我不聽話,而對我又打又罵
這樣構成家暴法嗎?(前提是我已成年27)
我沒辦法出門~所以也沒辦法驗�� ...
家暴受害者,變成要被叔叔告不孝(遺棄)父親,能平反否?
By Joe
at 2008-08-30T00:00
at 2008-08-30T00:00
要怎樣才能持久?
By Skylar Davis
at 2008-08-30T00:00
at 2008-08-30T00:00
一開始明明愛的半死不活
幾年過去了就會膩了
是人都會這樣嗎
我覺得我身邊的人
因為感情
� ...
離家出走的老婆只因要拿回她的衣服兒申請通常保護令
By Kumar
at 2008-08-28T00:00
at 2008-08-28T00:00
我是否該繼續下去
By Ina
at 2008-08-27T00:00
at 2008-08-27T00:00
在分手半年後他交了女朋友(ㄧ個月)
這個女友他只認識兩個星期他就答應跟他交往了(女生告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