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是什麼樣的法律?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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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5-11-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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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電視上說,發生家暴時,會有家暴法來幫助婦女。
那還未有家暴法時,通常是會構成刑法的傷害罪和民法的判決離婚。
問題來了喔,為什麼當初要在制定家暴法?
家暴法比起刑法的傷害、民法離婚有什麼不同嗎?
家暴法是屬於民法還是什麼?
家暴法只保護婦女嗎?
Update:
你說的好複雜,能說得簡單明瞭、有條理嗎?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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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05-11-08T12:58
大法官解釋解釋字號: 釋字 第 372 號 解 釋 文: 維護人格尊嚴與確保人身安全,為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基本理念。增進夫妻情感之和諧,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以保護婚姻制度,亦為社會大眾所期待。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不堪同居之虐待」,應就具體事件,衡量夫妻之一方受他方虐待所受侵害之嚴重性,斟酌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以為斷。若受他方虐待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而有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者,即不得謂非受不堪同居之虐待。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四五五四號判例謂:「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固得請求離婚,惟因一方之行為不檢而他方一時忿激,致有過當之行為,不得即謂不堪同居之虐待」,對於過當之行為逾越維繫婚姻關係之存續所能忍受之範圍部分,並未排除上述原則之適用,與憲法尚無牴觸。雖然你有動手可以請你的小孩當證人,在法庭上請你的小孩子向法官舉證,說明你老婆如何的精神虐待以致如大法官所講的,因她的行為不檢而你一時忿激,致有過當之行為,不得即謂不堪同居之虐待(自不能構成家暴)。反而你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你受她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者。或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這樣很快不用一分鐘法官就會把法定離婚手續讓你辦妥。

家住警察局對面..有點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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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05-11-03T00:00
我們家住在警察局對面,每到半夜常常會有一些酒醉或是家暴的被抓回派出所大吼大叫!很吵!但是想反應又怕為 ...

家暴還是婚姻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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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05-11-02T00:00
先生只要喝酒就會打太太,這樣算家暴還是婚姻暴力?有什麼單位可以諮詢?若要訴請離婚需要準備什麼?

【家暴.威脅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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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05-10-31T00:00
這個事情有點長.不過還是請大大們幫忙一下!
事件一10/14禮拜五:我後母(37歲).不過與我父親離婚了.但是偶爾會同居
有一天我親姊(28歲� ...

考慮將來小孩的教育環境,要如何將戶口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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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05-10-30T00:00
因為家暴和丈夫分居,已有申請保護令,小孩和女方戶口未遷出男方家,小孩以後要讀書就要回去戶籍地讀書,如 ...

懷疑隔壁家有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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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than
at 2005-10-28T00:00
有時候假日會無緣無故被吵醒~~就是隔壁的小孩的哭聲~~和大人的吼叫聲~天阿~那小孩哭的還真的超級悽慘的~剛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