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之我見報告 - 社會議題
By Anthony
at 2010-04-26T00:00
at 2010-04-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最近又要寫報告ㄖ
雖然這題目是滿簡單的
不過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對死刑的看法
所以有人有想到的話
可以寫一篇 讓我參考
不管是對死刑有意見或沒意見
都可以寫下來=)
雖然這題目是滿簡單的
不過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對死刑的看法
所以有人有想到的話
可以寫一篇 讓我參考
不管是對死刑有意見或沒意見
都可以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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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Ethan
at 2010-04-27T22:16
at 2010-04-27T22:16
當馬英九4月6日跟哈佛大學舉行視訊會議時,明確表示:『未來要朝降低判決死刑努力,最高的有期徒刑,可以從20年增加到25年,法院判決程序也應該進行變革,判決死刑時,法官應該當庭辯論,採取共識決。』
請問一下,這不是變相朝逐步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又是什麼?
當馬英九在哈佛視訊會議中提出具體逐步減少死刑的判決時,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馬上就接著在7日向媒體表示:
『司法院在接到主政部會法務部來函後會再做研究,至於法官是否會因應降低死刑判決的"趨勢",他不能干預』
但是謝文定也強調最高法院五位法官對死刑的判決都十分審慎,近年來判死刑的比例,也的確比過去少。而最高法院法官一定會在沒有辦法找到任何不判死刑判決的原因後,才會做判決。
請問一下,一國元首公開宣示司法判決要朝降低死刑判決的方向前進,算不算政治干預司法?公開宣示朝降低死刑的方向走,算不算是另一種變相廢除死刑?而死刑的減少是依政治性宣示,而非依照犯罪者所觸犯的刑事罪,給予適當的刑度判決,台灣司法皇后的貞操是不是又會因為國民黨的執政而再度被懷疑?
而謝文定以堂堂的司法院秘書長之職,公然呼應國家元首的降低死刑說,甚至稱:『最高法院法官一定會在沒有辦法找到任何不判死刑判決的原因後,才會做判決。』(意思就是說,真的再也沒辦法找到能夠讓他活的一條活路,才會讓他死 的意思啦)
這種說法是不是失言?講了這種話,司法的獨立跟公平性在哪裡?
台灣的司法一向為人所詬病,往往有《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定讞》(或者是: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有期徒刑、三審豬腳麵線)的"美談",降低死刑率還要降得多低才能讓這些政治人物對國外昂首闊步的說:『我們是人權國家』。?
不管馬英九覺得跟陳水扁有多不像?但他們的相似度之高卻非常的令人驚訝!
第一、他們兩位都是學法,而且都是法律領域的佼佼者,但是當他們一旦當上國家元首之後卻都想以政治力干預司法。
第二、這兩位都只有在面對外國人時才敢講出心裡的真話,而這些話,當他們面對台灣人時,卻是怎麼也說不出口的。
當全世界都在為殺人犯開脫、替他們找出他們不必死的理由時,死掉的那個人有沒有機會站上法庭,向社會陳述他死前心裡無法抹煞的恐懼跟驚嚇?
我們不應該將死刑視為漢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或者是《殺人者死》這種古老的報復性行為,但是卻應該將死刑視為一種個人為其所犯下的罪行自我承擔之責任。 (你做了什麼事?總是得自我承擔其責任與後果!對吧!?)
台灣律法在某些重罪上,其實~他的判刑刑度比歐美國家還低,就某種程度上的意義來說,台灣人的命真的是比螻蟻還不如。
完美的法律及其判決應該是,你犯了多嚴重的罪,就給你多嚴重的刑罰。在判決以及聆訊過程中,不受外力之干擾。
我們不需要輕罪重判,自然的,我們也不能接受重罪輕判。
當法律女神(justicia)左手舉起代表公正的天枰、右手握著代表權力的寶劍,就是告訴你,你將受到公正的審判,而其審判是來自於公權力,要你為其犯下的錯誤承擔其後果。而矇著眼代表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才是法律精神。
死刑的廢止與否,並不能夠與人權、文明畫上等號,文明與人權雖然是普世價值,但是衡量的標準卻不是單一準則。各國有其不同的歷史、文化、民族價值,不是完全無條件的接受他國的觀點,拿歐盟以台灣是否廢除死刑來做為申根免簽的標準,太看不起台灣人了。
負責的政府應該是,當他國或其他文化想要代入本國的文化時,政府應該在民眾之前據理力爭、力抗到底。而不是聯合(或假藉)其他國家來恫嚇自己的人民。
現在的馬政府就是專門在作這種事
台灣廢不廢死刑?關你歐盟什麼事?台灣是你歐盟的一份子嗎?台灣的廢不廢死是你歐盟有權來置喙的嗎?台灣的人權是你歐盟說了算的嗎?
台灣的律法廢死與否?你馬英九不敢向台灣人交代,卻需要向哈佛吐露你的肺腑之言嗎?那你馬英九到底算是哈佛校長?還是中華民國總統?
就算真的有廢死的必要,自由社會也要經過公民辯論才能決定。我引述Benjamin Nathan Cardozo大法官的話:「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作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 一個沒有成長原則、被政治所干預的律法,算什麼法律?
台灣政治人物要是大嘴巴先想一想,就會知道自己有多禍國殃民了
2010-04-26 22:49:00 補充:
樓下的
那我請問你一下,請問馬英九是在哪個地方跟哈佛舉行視訊會議的?馬英九說這句話的時候是以什麼身分?是中華民國總統?國民黨主席?還是他自己?
如果這句話只是他自己的"願景",那他有什麼資格再總統府跟哈佛大學學生視訊?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願景,你有、我也有,馬英九自然可以有~
差別在於,你跟我的願景得靠我們自己去完成,馬英九的願景會有很多人去替他完成。為什麼?你還要我說明嗎?
2010-04-26 23:11:09 補充:
回答無法補充,我用意見繼續補充剛剛的後續回答給回答者002
總統說了話,司法院秘書長第二天就立刻呼應,這不是政治干預是什麼?
謝文定是誰?陳水扁當總統時所提的第一個檢查總長候選人,他在檢查體系的份量毋庸置疑,你覺得阿貓阿狗的話他都會回應嗎?你去說話看看,看他會不會理你?
就算要護航,也要提出有邏輯的話來吧!
2010-04-26 23:11:59 補充:
更何況~佛教根本就沒有什麼廢除死刑是是跳脫輪迴的想法,佛教是不贊成以戈止戈,佛教一樣有揚善懲惡的觀念
不要將法律的議題無限上綱到宗教,佛教一向主張愛惜天地萬物的生命權,但也決沒主張什麼"殺人者不死"這種的觀念
更何況!我也早就說過了,在21世紀的現代,死刑早就不再是什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觀念,早就已經是『十惡不赦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具體表現』還在死抱著八百年前的觀念抱殘守缺,這樣怎麼會有長進?
這裡是知識+,麻煩拿出一點真才實學才能說服別人好嗎?
2010-04-27 02:18:48 補充:
噗.....
請問一下,廢除死刑跟國家願景有什麼關係?廢除死刑充其量只是司法變革吧?(它連改革都稱不上)
馬英九以總統一國元首之姿、一國元首的高度,藉由對外國外國學者視訊會議的機會,公開提出要減少死刑判決這種政治性語言,這不叫政策性宣示?
總統都這麼公開宣示了,司法院秘書長都公然附和了,你以為那些法官、檢察官在量刑或判決刑度上不會有壓力嗎?
要硬拗也要硬拗得有邏輯一點,不要讓人看了只覺得小孩子辦家家酒,那你上知識+來丟人現眼嗎?
你喜歡的話甚至可以解釋成馬英九拿刀去叫法官量刑輕一點,這才是硬逼的具體表現
2010-04-27 02:25:30 補充:
以佛教的想法
廢除死刑是在追求一種涅槃
要跳脫殺人的輪迴
*********
這是你先說的喔
另外~佛教的事是你自己說的,我只是反駁,結果你自己又說我說的只是世俗佛教......,呃~難道你說的就是佛教?我說的就是世俗佛教....那..這...好像有點...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喔...
我只是叫你法律歸法律,不要亂牽拖宗教,這跟什麼世俗佛教又有什麼關係?
2010-04-27 22:28:33 補充:
我不是早就說《你喜歡的話甚至可以解釋成馬英九拿刀去叫法官量刑輕一點,這才是硬逼的具體表現》
還在扯願景喔?以總統身分在總統府公開宣示是叫政策性宣示?還是個人願景?
要硬拗,你也要硬拗得有格調一點,別像一個只會耍賴的小孩,跑到這裡來公開要糖果
再者,死刑是法律審判結果,依法論法,你不談法律要談什麼?講法律死板,那你敢講被害者家屬的眼淚嗎?
你所說的東西從來就是不知所云,你也講不出一個道理,談死刑又說法律死板,廢死被政治力干預又說嚴重離題。
真是只會浪費他人的時間
2010-04-28 20:29:22 補充:
噗~到底是你要注意你的言詞?還是我要注意我的言詞?
對於素昧平生的網友,你一開口就是"樓上的"、"樓下的"叫,原來這就是你所謂的尊重喔?
好一個獨特的網路禮儀,我倒還真是大開眼界^^
還是你平常就是這種調調?還是這就是你所認為的尊重呀?
要我注意什麼?
敬人者人恆敬之。
你覺得我要對一個不尊敬自己也不尊敬別人的人表達什麼樣的客氣?
你也未免太過於自恃了吧?
要耍小姐脾氣,也請你看看地方,這裡是知識+,你還真的當成了你家了嗎?^_^
2010-04-28 20:42:25 補充:
另外! 我覺得你真是錯得離譜~
我是不是知識團長?跟我的態度有什麼關係??
截至目前為止,我有拿我是知識團長身分自驕過?還是我有拿我是什麼知識團長身分跟你炫耀?還是對你示之以驕?
我既然從來沒拿過什麼知識團長身分出來誇口?你又憑什麼說
『你不要以為你一個知識團長就可以瞧不起人
再有學問的人都有他的盲點』??????
我瞧不起你是因為你根本拿不出一個完整的論述(這裡是知識+欸~你以為是耍賴+嗎?),又喜歡硬拗。
但是~這跟我是什麼知識團長有什麼關係?
老實說,你根本還不需要我拿海納團來跟你相提並論,以海納團的規格,知識+根本沒什麼團體能夠比擬,我既不需要拿海納團出來講,你恐怕也不夠資格。
2010-04-28 21:04:00 補充:
海納百川團
有律師、中醫師、職能治療師、IT工程師、護士、國中老師、大專講師兼流行音樂監製,土地代書,基金操盤經理人,行銷經理人,土木工程師、警察、焊接工廠老闆、教科書商、貿易經理人、還有家暴防治官跟牧師....另外還有台大研究生、高醫大醫學系研究生、醫學院學生、建中學生...等等!
(恐怕你要跟他們這些人都還是有點距離的...)
2010-04-28 21:04:47 補充:
我們團
每個人都有他們自己的專業領域,作為團長的我在他們的專業領域內都得甘拜下風,更何況、在崇尚自由與平等的海納團裡,每個人都是一樣、無分大小,所以.......你扯我所屬的團體幹嘛?現在針對你的是我,跟我所屬的團隊有什麼關係?
有本事,你就拿出你的真才實學提出完整論述,不要東牽拖佛教、西牽拖知識團
別忘了!這裡是知識+,聲東擊西對知識高手一點用都沒有。
2010-04-28 21:06:55 補充:
PS
截至目前為止,你的"廢除死刑之我見",具體內容只有
『以佛教的想法
廢除死刑是在追求一種涅槃
要跳脫殺人的輪迴
但是這種精神層面的東西
不是說廢除死刑就可以達成
人們的教育才是重點 』
我沒說錯吧?
2010-04-28 21:26:14 補充:
我可以回應你的質問,問題是,你的質問跟題目也無關吧?
《"國家願景"跟"政策性宣示"
如果你講的更精準那算是我遣詞失當》
我直接這樣說好了,國家元首在公開場合的任何說法沒有願景問題,只有施政目標的宣示,馬英九已經是在位元首,非元首候選人,根本就沒有願景問題
引述《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6/8/...
『母校視訊會議,哈佛師生接連發問,馬總統沒有迴避空間,王清峰下台後,馬總統首次具體提出對廢除死刑的主張,法官應該當庭辯論,採取共識決。』
這叫什麼願景?
2010-04-28 21:37:35 補充:
『所以你認為台灣的司法體系會被一個沒有強制力也不夠具體的"政策性宣示"動搖嗎?
你把執法人員都當成什麼了? 』
你是在硬拗?還是真的看不懂?= =
當主張全國司法的最高機關-司法院公然附和"總統的主張(或是政策性宣示)",就會研擬提出相對應的法案,作為司法官判案時的依據或準則
或許你不知道,法務部已經在近期之內針對全國分北、中、南、東四區,舉辦座談會,傾聽基層民意對於廢除死刑的看法
以四(廢死)人比四(反廢死)人來作辯論
就行政機關研擬草案,最快的方式是先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聽取民意作為施政依據,當作法案基礎,再提交立院審議。
2010-04-28 21:37:59 補充:
要是從沒打算廢死,法務部幹嘛浪費民脂民膏在各地舉辦公聽會?王清峰都已經下台一段時間了,公聽會還沒辦完
這樣子你還聽不懂喔?= =
2010-04-29 02:04:22 補充:
您好
我接受您的道歉,而如果我在前面回覆的過程中對您有言語上的冒犯,我也向您道歉,希望您能接受我的歉意。
針對我會在知識團這部份較為仔細回覆,最主要的也是希望您能了解,跟我的同伴們比較起來,我並沒有特別特殊,甚至在我們那裡,團長只是一個象徵性的名詞而已,所以我會有點反應過度,畢竟~我並不希望由於我個人隨心所欲的行為而影響到他們在專業領域上的努力。
其實~我並沒有瞧不起您,只是我覺得在我之前的敘述中有一個點,我一直希望您能注意到,但您可能一直沒看到,讓我有點不耐而已。
2010-04-29 02:05:07 補充:
請不要注意每一個字眼所代表的意思,而將我所說的串連起來,放大格局來看,您會看到一個重點~
將死刑這一個刑罰的改變,無論是稱之為司法改革方向或是國家願景,它都不能由非第一線的大法官、司法院、總統府、法務部等由上而下去執行變革的行為,而應該是由第一線的司法官或是檢查體系所發動由下而上的改變才會是真正的王道
因為唯有與罪犯面對面的第一線司法官以及檢察官,才能了解現代罪犯犯罪手法多樣化以及心理轉折過程,罪犯者的真實面貌從來就不是這些司法系統的高官能夠一窺全貌的,唯一能夠較為深入他們的內心世界的,大概只有在偵辦過程中與他們交手的司法人員
2010-04-29 02:10:46 補充:
我並不是司法從業人員,但我相信司法體系與政府部門的行政體系是有相當大的差距,今天司法體系需要的變革是哪種?並不是擁有法學博士、一回國就在總統府、行政院等行政系統歷練的馬英九所能了解的
對於死刑的存續,從法理到憲法、甚至到中國文化,都是一個浩大的工程,無論任何人,在未經討論取得真正符合社會公義平等的結果前,妄想以一己之力,就突然改變這個議題,甚至依照以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前進,都是極不負責任跟魯莽的
2010-04-29 02:10:59 補充:
您可能又猜錯了一件事,我並沒有政黨情結,事實上,在族群的光譜中我還是偏向泛藍的,這是取自於我投票對象來決定。
但我並不掩飾我對馬英九的嫌惡,這個嫌惡並不是針對馬英九個人的嫌惡,而是針對馬英九本身能力有限卻無法自省反而自大,以及他將把台灣社會帶往的方向,而這個方向卻是不好的方向。
我在別題中引用了Louis Dembitz Brandeis大法官的話:「一個法律人如果不曾研究過經濟學和社會學,那麼他就極容易成為社會的公敵。」
我依然認為馬英九真是這句話最佳的寫照
By Sandy
at 2010-04-30T07:43
at 2010-04-30T07:43
死刑犯持誦地藏滅定業真言,六槍十八彈,彈彈虛
《1996/04/26 中國時報 記者 簡東源 花蓮報導》
懺悔者整個罪其實早就滅掉了,只有不相干的人整天喊死,反正死刑時人又不是你殺的,是吧?
姦殺的並非全部,
要說強姦案實在多的是,而且完全也不會被判死刑.....
2010-07-08 15:40:16 補充:
比較奇怪的是,在政府決定維持死刑不久後的幾個月時間,殺人案突然增加許多.....
還很多是什麼子殺父,或全家滅口,那段時間一天就好幾件兇殺案.....讓我看得很納悶,
不是已經決定死刑了,怎麼大家反而決定動手了?
政府之前先讓口口聲聲喊死的群眾先冷靜下來後,現在則已經開始決定,逐步廢除死刑了。
而且最近星雲法師也發聲了:能不動用死刑就不用。
By Edith
at 2010-04-26T10:28
at 2010-04-26T10:28
人類已經演化到自已經很偉大了,人權是啥?我是覺得動物園裡的動物比較可憐,陳進興連續強姦殺人這跟動物有差嗎!
By Una
at 2010-04-28T23:22
at 2010-04-28T23:22
2010-04-26 22:14:25 補充:
而且還造成你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你而死 那不就在搞笑?
2010-04-27 05:51:53 補充:
我想說的是廢除死刑跟殺人輪迴沒啥關西,就像你說的教育才是重點
這就好像開車常出車禍 大多是開快車或酒駕,但不是說要禁止開車,而是說要宣導禁止開快車跟酒駕
廢死說因為怕誤判所以廢死 聽起來好像沒錯 實際狗屁不通,
2010-04-29 21:23:54 補充:
唉,反正說來說去死刑都是有支持跟不支持的,那到底該不該廢呢?既然有2種意見是不是少數服從多數?但目前看來某團體不是這樣,如果說多數是妖魔所以要抵制,那一切還有什麼意義?
廢死不會增加犯罪率?怎麼可能不會 要不要強姦無罪 看會不會增加強姦率
廢死是為了怕殺錯人?這邏輯我覺得跟寧可錯殺100也不可放過一人差不多 這2種邏輯都該是謹慎審查 而不是全部都救或殺
扯宗教部分 這點我只覺得好笑 難道我羅煞教 所以我可以強姦殺人?佛教?基督教?道教?伊斯蘭教?回教?先統一在說吧
廢死是世界潮流?吸毒跟黑道也是世界潮流阿 要不要弄個統計 看哪個國家沒黑道
2010-04-29 23:19:24 補充:
何為社會?這是一個統稱嗎,整個大環境意思嗎,那社會即是你也是我,也是死刑犯,基本上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你所做的選擇就要自己承擔,特殊案例 是可以討論,像從小就被灌輸殺人 戰爭國家 小孩子很小就訓練成戰士 這種特殊,看看我國的目前死刑犯 沒有一個特殊的,社會也正是因為要負責 才判他們死刑,社會所提供義務教育有交你做壞事,攤開案例看 追求被拒絕 不爽所以砍死他等,不是社會教育什麼的,而是人的七情六慾 也就是身為人與生據來的特質 有善有惡 有好有壞,所以才會訂定法律規範 就像打假求的 說什麼我一個月3~4萬不知道明天怎麼活 這種為自己的利慾薰心找藉口一樣,把自己選擇做的事情怪罪到社會的責任
By Lauren
at 2010-04-26T18:23
at 2010-04-26T18:23
廢除死刑是在追求一種涅槃
要跳脫殺人的輪迴
但是這種精神層面的東西
不是說廢除死刑就可以達成
人們的教育才是重點
2010-04-26 21:23:07 補充:
另外樓上的
馬英九只是提出願景
並沒有強逼司法體系
說甚麼"政治干預司法"是太小題大作了
2010-04-27 00:29:18 補充:
一國之總統提出國家願景
我看不出哪裡不對了
你覺得這不是個好願景
OK!
但事實是
馬總統並沒有強迫任何人去實行他的願景
樓下的
我沒說要放他出來
更沒要他再去殺一個人
2010-04-27 00:34:26 補充:
司法院秘書長的回應
我不曉得哪裡有受到馬總統的脅迫了
更看不出來他有哪裡干擾司法了
法律是可以改的
而且廢除死刑並不單純只是法律問題
這牽涉到價值觀問題
如果單單以法律來思考
眼光似乎也太狹隘了
2010-04-27 00:55:45 補充:
懲惡揚善?
我還看過斬業非斬人的鬼話勒
不要把世俗化的佛教拿來相提並論好嗎?
還有你覺得死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嗎?
你的觀念不要說太老舊了
根本是有問題!
2010-04-27 19:23:41 補充:
你不想討論佛教無所謂
我也沒這個興致
你說法律歸法律
法律就已經是死板的東西了
你還拿法律來當前提
那這個議題還有空間討論嗎?
所以我說你眼光狹隘
還有馬英九就卻卻實實只是提出願景
如果法官今天做出死刑的判決
你覺得他會受到甚麼報復嗎?
馬英九能把他辭退嗎?
馬英九能記他過嗎?
能調他職嗎?
能降他薪水嗎?
2010-04-27 21:06:49 補充:
另外我覺得我們的之間談論已經嚴重離題了
不管"政治干預司法"與否
這都跟死刑討論無直接相關
2010-04-27 23:07:30 補充:
注意你的言詞
我一直都很尊重你
你不要以為你一個知識團長就可以瞧不起人
再有學問的人都有他的盲點
"國家願景"跟"政策性宣示"
如果你講的更精準那算是我遣詞失當
所以你認為台灣的司法體系會被一個沒有強制力也不夠具體的"政策性宣示"動搖嗎?
你把執法人員都當成什麼了?
2010-04-27 23:12:45 補充:
『『你所說的東西從來就是不知所云,你也講不出一個道理,談死刑又說法律死板,廢死被政治力干預又說嚴重離題。』』
發問著的標題是"廢除死刑之我見"
好好檢視你這句話到底有什麼意義吧...
2010-04-27 23:39:59 補充:
我再想了一遍
你大概就屬於堅定支持死刑正義的人吧
那我們的代溝可大了
2010-04-28 22:10:22 補充:
樓上樓下的稱呼確實不夠尊重
您覺得有損禮節我跟您道歉
提及"知識團長"四個字是我的失誤
請你不要一直猛打這個無聊的點
我根本沒有興趣攻擊你的知識團
但你覺得去瞧不起一個在跟你討論的人
真的讓你感到優秀嗎?
這樣做學問的態度不太好吧
另外你覺得我聲東擊西沒有重點
我也覺得你處處閃躲逃避問題
而且你誤解了我很多話
對於你所說"政治干預司法"
是我的認知有問題嗎?
馬英九提出司法改革的可行方向
這樣就叫做政治干預司法?
執法人員自己有準則
更何況這是整個司法院
符合公義的事它就會去做
豈是馬英九叫它去**
它就會去吃?
你的回答反倒讓我覺得你很有政黨情緒
還是被政客扇動對馬英九產生嫌惡?
2010-04-28 22:13:37 補充:
我先跟你說聲對不起
我的表達能力不好
所以請你看清楚我的發言
以免一直產生誤解
2010-04-28 22:14:56 補充:
還有我2010-04-27 23:39:59 補充
幾乎就是我們爭論的徵結
2010-04-29 06:22:26 補充:
馬英九期望直接從司法改革開始
確實是本末倒置
但是這已經是王清峰下台以後
絕無僅有的一個形式上的突破
而且並不是一個過份的要求
是否能減少一點死刑判決都還是未知數時就遭到反彈
像是火都還沒點起來就被澆了一盆水
其實檯面上廢死的聲音良莠不齊
甚至理念上都差異頗大(光是散播自己的理念都很困難了,根本無力去打"自己人")
不但沒有幫助民眾改變價值觀
還反而加深了民眾的誤解和排斥
所以如果馬英九真的有心要做
由衷希望他能從教育與宣導著手
2010-04-29 22:27:57 補充:
TO:阿虎
1.廢除死刑並沒有任何恫嚇力
作為少數
服從多數的情況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更不能輕易放棄宣揚自己的理念
2.支持廢死的人理念都有所不同
譬如"誤判"
這確實是一個"原因"
但它還不夠成為"主要原因"
常常會站不住腳
反而讓支持死刑的人氣燄更長
3.在方法而言
廢死聯盟採取的許多行動都本末倒置
民眾的思想都還沒有更新就急著行動
造成反彈也不意外
4.佛教那個理論只是我的隨興發揮(看不懂或是不喜歡的話就忘了它吧)
2010-04-29 22:28:23 補充:
::以下是我的理念::
世上任何一個人的人格都是社會環境造就的
當然也包括罪犯的人格
何謂人權?
人權以"人身自由"為主體
社會為了增進公共利益
在抑制個人自由下
以道德教育和法律約束同化所有人的人格
然而罪犯之產生
是因為社會教育的失敗
於情於理
將之重新塑造為一個符合期待的人
是社會的責任
社會卻為了逃避此責任
而殺人
這就是違反人權
------------------------------------------------------------------------
理念歸理念
實際將面臨的困難將會非常巨大
但這並不該成為反廢死的藉口
2010-04-30 00:12:29 補充:
我不是性惡的支持者
我相信沒有人生下來就注定要當壞蛋
我也不是性善的支持者
我知道沒有人生下來就是聖人
因此我才會強調社會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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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酒駕是否涉及未注意前方車況
By William
at 2010-04-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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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台灣人
By Dora
at 2010-04-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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