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避免與法律系學生討論法律問題時由理性討論變成辯論比賽?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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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07-11-0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與法律系學生討論法律問題往往因為以下原因會由理性討論變成辯論比賽
1. 自恃【學法之人】認為自己對法律認識總比普羅大眾正確;甚至認為對方不是法律系學生無資格討論法律
2. 遇到自己不肯定的事情,在未有求証結果前必定假設對方是錯的。若有此假設對方提出任何觀點亦是錯的
3. 當別人恃不同見解時必須與對方進行辯論直至對方認為自己100%正確放棄原有觀點
4. 當別人提出一點,法律系學生總是先是質疑,繼而反駁,另提一些新命題,再加演繹
以下4篇例子
http://hk.myblog.yahoo.com/alexlaw32/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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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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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07-11-09T11:54
您的理由
第1.點
前段是正確的。不然學習法律四年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學習法律的人是較一般大眾有一點法律的概念和知識。至少較普通民眾了解法律實務上或生態上到底在搞些什麼東西。如果覺得法律只是一般的人之常理而貶損了法的價值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看法,只差我不是法官要不我說的也是法律這種想法,那就先請讀了法律之後再說吧。因為法律的人不會希望無端招人看輕。
後段採保留態度。法律是生活的規範,任何人絕對有資格和其他人一起討論生活法律案件。只是學習法律的人不但要有法律理論和法律事實的基本認識還要從判決案件中歸納找出普通適用的道理,這一點還是要去看看書和判決才可以塞盡腦中的知識。但是沒有人能阻止任何人或是排拒他人說說自己關於法律案件看法的問題。因為可以由當中學習學習法的人和沒有學習法的人的觀點差異,以便就將來的案件適當修正觀念。若是有人真的自恃你沒讀過法律就用你又不懂法這種說法來壓制,不是他太沒有知識不能想出更好的話來反駁;就是你的態度言語上表現出他所無法容忍的限度要欲以此話來打擊你外無其他目的來維護自尊或是特意藐視對方。這樣很容易不歡而散,氣結在心。然而你去知識家的政治板上看看,簡直不成樣子,當中真的有很多人為自己支持的黨派辯護毫無理據的隨便引用不知道哪裡看來的東西,這樣的作法更沒理性可言吧。
2.
沒有這種事。若真的要反駁人的話,受的最基礎的邏輯訓練也是先假設對方的話是正確的,在慢慢導出不合理之處或矛盾的事實反駁。若只是對一件雙方也不甚明瞭的個案事實討論,只能從各自所接收到的訊息來加以論據吧。這樣若沒有人進一部去尋找資料求證,那麼就會落入堅持己堅持不下的局面了吧。舉例說有名的蘇建和三人死刑案,對於要不要判死刑假設雙方都有不同意見,那就請一方先將關於該案的所有判決書原文先找出來仔細研究再說吧。因為雙方都有可能遺漏一些重要的資訊。
3.
學習法律的人有好辯性是有的,因為法律這種功能上目的為排難解紛的知識必有兩造雙方甚至多數意見形成,學習法律的人以自己受的訓練和信念來辯護這是一定會發生的事﹝不過基礎要先紮好才有一點本錢和人辯唄﹞普通來講就是自我意識可能較高。但是也不一定像您說的這樣子。不是讀法律的人難道就不會有這樣子強迫他人必得接受自己想法不可的人存在嗎?
4.
你提出的和他所想的不同,他就會採防衛甚至敵對的態度。不過這種行為態度可不是讀法的人的專利,據我觀察,一般人與其他人討論一個較嚴肅的問題或是較爭議性的或與己身利益有關之議題比如宗教、政治時都會是這樣。不果若是較不理性的人就會演變成相互吐口水的謾罵就是。
你認為讀法的人是這樣,可能因為讀法的人有一種我認為讀法的人很奇怪的觀念,就是讀法的人和一般非讀法的人想法觀念上有些差異並視這些差異為必然之情形,這沒有道理。在以所學的法律為基礎下與人討論不一定非要有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吧。我覺得不用特意去否定對方的話,然後在用法律上的看法來補充雙方談論的議題為增添更多的意見選擇或參考性比較好唄。除非對方就是認為你的話不值一提,只想要盡力打擊你,那就無可避免有這事發生。
至於那些布落格上的東西我看不太懂,若是你簡述你想要表達的真正意涵那會更有幫助別人了解問題之題意。
至於你說怎樣避免與法律系學生討論法律問題時由理性討論變成辯論比賽?
那就是要多先充實自己的法律一般常識,因為別人絕不會為了你改變他自己的行為,若是對方發現你也能用一些法律術語和他說話時,溝通或訊息接收會更順利,因為你對法律是怎樣的一種東西也一定會有所改觀,至少你傳出一種訊息讓對方知道你別想用法律上的詭辨惑是傳遞錯誤的想法想來欺騙我,因為我握有的武器即便不比你精良但是我是有能力防禦的。法律人也要避免說有鄙視不知道法律的人根本和他講不通的想法。法律若是有這種自覺應是好的,若對方態度太過強硬或是出言不遜,你和他講這些也是沒用的。
你是假設所有或大部分的學法律的人都有上述你說的四種情形,但是這種假設也許根據你生活經驗得來並未全面的數據統計。也許你可以再回去細細觀察一下是哪些些人可能會這樣,哪些人可能又不會,他們的話你可以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你可以進而接受或是至少當做思考成分的一部嗎?你表達的意見對方是用怎樣的口氣或是文字語言反應,而不是一味說學習法律的人就是這樣子嘛,沒有生活經驗,不懂人情世故的象牙塔住民。當然你也許並未這樣子認為,但是你的命題,你所說的是不是真的都是一個常情或是法律人的文化,這也是個思考的問題。理性討論往往都含有雙方辯論的成分在,要依據什麼標準說從所謂的理性討論變成辯論﹝辯論上也可以很理性,你指的是強辯、詭辯、胡辯那一種嗎﹞也不太容易唄。
2007-11-09 14:00:57 補充:
搞不好你是法律系學生後或是你就是法律系學生
你就會知道吧
學生好辯因為是學生嘛,又不是成人,是過度階段
會對社會很多事情提出質疑,不輕易妥協,較有革命思想,心理學上有清楚的說明
2007-11-09 14:11:02 補充:
大大給的例子香港知識加的問答
香港的用語受傳統的影響
用字中夾雜英文這樣會讓整個中文表達有點看起來不習慣
是一種日常生活習慣嗎
沒有評判的意思
但是整句用中文或是全英文表達對台灣來講比較不會凸兀
而且我不懂港法,但是對於學生,我認為在沒有僭越基本禮貌前提下
成人可以不用太過計較,至少不要讓人認為倚老賣老
因為我就是學生,我說的若你是成人請不要計較。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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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07-11-11T04:36
這是香港的CASE我比較看不懂
不過法律人大致上不會有發問者的問題發生 那些應該是個人個性的問題
但有些非法律人在討論法律問題時 確實很常拿"非法律問題"的道理來說明這在討論法律的情況下 是很奇怪的
至於我個人是認為發問者碰到比較愛爭的學生 就這樣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7-11-09T10:46
版大也一起去學法律課程四年,就會明白箇中道理了!
說真格的,您的問題真的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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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07-11-09T15:23
說真的,這就是學法律的錯誤示範囉,已經不是追求真理了,而是只想辯贏而已,是非對錯已經不是前提了,這不值得鼓勵囉...
但如果是為了真理而辯,那就是他們會如此,也是因為教育就是這樣,他們也就是如此思考的,要改變他們很難,就不必費心的想去改變他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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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07-11-09T00:00
就是血液中的膽固醇以及脂肪如果高於標準的話,那要如何控制以及飲食習慣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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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07-11-09T00:00
如標題.....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解釋方法來解釋標題....標題的意思應該不是定義吧?...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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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07-11-09T00:00
如題,論述人民與政府的關係還有自由權的意義為何?真的很急....請會的人幫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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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07-11-09T00:00
因為家有惡鄰,每次總用動作和言語搔擾怎麼辦,比如說:他很想x我,很愛我等.........或是總是擺出要作愛的動�� ...

請問如何騎車到奧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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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at 2007-11-09T00:00
我現在是大四生,我想在大學四年中留下難忘的回憶所以有誰可以提供~從新竹到奧萬大的詳細路程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