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20點~對方酒駕肇事未達成和解即將開庭 - 社會議題
By Connor
at 2008-12-20T00:00
at 2008-12-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2/6 凌晨被酒駕撞到
對方完全不主動連絡
他的酒測值 0.44
我方有誠意和解
請車廠估價
主動連絡對方
對方無法接受價錢
也請對方跟車場談
態度惡劣告知
我們要怎樣就怎樣 就是沒有錢還
還出言恐嚇家人
威脅生命安全
之後完全不接電話
12/24要開庭
還沒上排上解委員會
在法院我方應如何陳述
才能讓對方受到最重的法律制裁?
還有
賠償部分要如何告知法官?
法官會怎麼去詢問達成和解與否?
我方有多少時間可以陳述?
感謝
Update:
對方要超車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我們的車...
這樣應該是他酒駕肇事吧?
況且,賠償部分,因為人沒有受傷,
只是希望對方能維修車子部份,
也請車廠開好單據交給對方,
請對方可以直接跟車廠談,
但是對方沒有想和解的誠意,
連問車廠都沒有就說無法接受!!
若對方堅持不願意賠償,
我應該如何提告?
感謝
對方完全不主動連絡
他的酒測值 0.44
我方有誠意和解
請車廠估價
主動連絡對方
對方無法接受價錢
也請對方跟車場談
態度惡劣告知
我們要怎樣就怎樣 就是沒有錢還
還出言恐嚇家人
威脅生命安全
之後完全不接電話
12/24要開庭
還沒上排上解委員會
在法院我方應如何陳述
才能讓對方受到最重的法律制裁?
還有
賠償部分要如何告知法官?
法官會怎麼去詢問達成和解與否?
我方有多少時間可以陳述?
感謝
Update:
對方要超車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我們的車...
這樣應該是他酒駕肇事吧?
況且,賠償部分,因為人沒有受傷,
只是希望對方能維修車子部份,
也請車廠開好單據交給對方,
請對方可以直接跟車廠談,
但是對方沒有想和解的誠意,
連問車廠都沒有就說無法接受!!
若對方堅持不願意賠償,
我應該如何提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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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Ina
at 2008-12-22T12:45
at 2008-12-22T12:45
對方完全不主動連絡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首先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他的酒測值 0.44
對方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方有誠意和解
請車廠估價
主動連絡對方
對方無法接受價錢
也請對方跟車場談
態度惡劣告知
我們要怎樣就怎樣 就是沒有錢還
還出言恐嚇家人
威脅生命安全
之後完全不接電話
恐嚇的部份是否有物證[錄音ˋ錄影]或人證?
若無"
只會呈現各說各話之現象,對方不承認你也沒輒。
12/24要開庭
還沒上排上解委員會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在法院我方應如何陳述
才能讓對方受到最重的法律制裁?
你確定已經正式向法院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
還是12/24的庭,僅止於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公訴]的部份開庭?
若是"
那你僅屬證人身份而已,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你仍必須另外正式提出告訴。
還有
賠償部分要如何告知法官?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刑事庭不就民事賠償做任何裁定ˋ判決,頂多只會勸雙方,是否願意試著達成民事和解而已。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不是商品交易,不要想太多!
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
提供求償項目和理賠依據如下: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財損的部份[修復費用]"
對方依法都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造]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你]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賠償者]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法官會怎麼去詢問達成和解與否?
你並未提及本案是否有造成體傷!
倘若未造成人員受傷,本案僅止於侵權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也未涉及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
我方有多少時間可以陳述?
不多!
庭訓大都僅就重點訊問,若怕時間短促無法詳述,建議事先準備陳述書狀,遞交庭上。
By Erin
at 2008-12-20T01:49
at 2008-12-20T01:49
對方出言恐嚇你家人並威脅生命安全,如果有證據當然可以提出告訴。
在法院我方應如何陳述,才能讓對方受到最重的法律制裁?
因為你並沒提到你有無受傷,傷勢如何?但是你可以將對方不願和解又出言恐嚇一事告知檢察官,並且堅持不願和解,如果獲得檢察官認可,一般會使對方獲得較重之求刑(當然是過失傷害罪法定刑內),如果你沒受傷,不知你要告他什麼(除非你上面的恐嚇有證據)。
民事求償-請列出損失清單,提交就可(一般檢察官會先不收,請你們先和解)。
檢察官當庭問是否和解了。
檢察官問什麼,你答什麼,回答太長會被阻止,所以簡單明瞭,捉住重點為原則。
By Odelette
at 2008-12-21T09:31
at 2008-12-21T09:31
你們雙方有當庭對質過ㄌ嗎
證據帶齊
態度和緩
據實陳述就好
別太激動
法官這類事情看多ㄌ
有時會幫你用法條嚇對方
所以
平常心就好
不彷去連結查詢
若要和解
和解書內容如何對自己有利
以防對方和解後避不見面 又無可奈何
先準備好 免得到時後漏載
影響自身權益
By Robert
at 2008-12-24T18:14
at 2008-12-24T18:14
你車禍有受傷嗎?
可以去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 並請求賠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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