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已有2次酒駕紀錄了但是前兩天又被抓到 - 社會議題
By Harry
at 2010-01-11T00:00
at 2010-01-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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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已有2次酒駕紀錄ㄌ但是前兩天又被抓到想請問我還可以易科罰金嗎?還是會直接判我入獄不得易科罰金這次ㄉ酒測值為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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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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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10-01-11T04:10
at 2010-01-11T04:10
多次紀錄者暗裡會遭到拘役+罰金,但一切要看法官,你也覺得事情大條了那就
是很嚴重囉~公共危險罪累犯容易被追朔
酒後駕車自88年刑罰化以來,全國共有3名男子先後創下酒駕
連7次被判刑的紀錄,其中只有周姓男子,經基隆地方法院於
去年底判處酒駕最高法定徒刑1年,其餘2名,分別由苗栗、
士林地方法院「非常巧合」的於今年4月16日同時判決,觸法
的林姓男子、陳姓男子,各被處徒刑10個月、8個月;其間的
落差,存於法官的心中尺度及綜合被告的犯後態度上。
至於躋身酒後駕車最高法定刑1年的6名被告,率先由雲林地方
法院於94年判出,觸法的林姓男子因第5次酒駕,被法官判處重
刑外,酒駕次數是6人中最少(基隆1人7次,另有4人犯下6次)
,但刑責卻最重,不僅量刑重,另被同時宣告接受戒酒的保安處分。
酒駕公共危險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飲用酒類或
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
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者」,不得駕車。
●人體酒精濃度過高而駕駛,法律上有處罰規定,酒駕除行政罰鍰
外,超過相關法定容許值,另以刑法公共危險罪論處。
●以「呼氣酒測值」為例,0.55以上涉刑法公共危險罪,0.25以上、
未達0.55處行政罰;但0.25以上、未達0.55而肇事,仍依公共危險
罪嫌移送。
●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之185條之3服用藥物駕駛交通具罪:服用毒品、
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
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記者謝肇明)
By Hedy
at 2010-01-15T12:13
at 2010-01-15T12:13
這種人還幫他呀...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1-15T11:10
at 2010-01-15T11:10
我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應該能使你的罰則減輕(但不能保證哦)
沒辦法在這說的很清楚
如有興趣,可與我聯絡
[email protected]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1-13T14:36
at 2010-01-13T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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