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機車追撞事故 - 社會議題
By Heather
at 2012-02-22T00:00
at 2012-02-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發當時我是A機車 跟在前方B箱型車後方 雙方時速約30~40我與B車安全距離約2公尺到3公尺
當時路段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劃線 此時右邊有停一輛C汽車接著 B車忽然緊急煞車 當下我反應過來時約剩1公尺之多我第一個想法就是要往左逃出隨後就先撞到逆向車道的 D車輛 接著才撞到B車
請問這事故主因歸納
是我的問題較大,
還是前方車輛緊急煞車,
還是因路邊有先停一台車導致道路縮減的問題!?
我有爬過文 大部分都是說因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相較之下真的有沒有所謂大型車應禮讓小型車這種說法!?
補充:
當時有喝酒酒測值0.10毫克
警察說:雖未達酒測值標準,是無法起訴,或是開罰單,但依程序上可能要到法院受審
我爬到的文是說:
到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庭
又或者檢查官當下認為,我沒有這個必要出庭,就可以不用去。
我有點不太明白..
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 是對向車道!! 說錯!!
2 個已更新項目:
看來你們看不懂我說的= ="
我先撞到"對向"車道的車輛才又勾到前車
而前車說不跟我計較因為他的車沒有受損
當時路段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劃線 此時右邊有停一輛C汽車接著 B車忽然緊急煞車 當下我反應過來時約剩1公尺之多我第一個想法就是要往左逃出隨後就先撞到逆向車道的 D車輛 接著才撞到B車
請問這事故主因歸納
是我的問題較大,
還是前方車輛緊急煞車,
還是因路邊有先停一台車導致道路縮減的問題!?
我有爬過文 大部分都是說因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相較之下真的有沒有所謂大型車應禮讓小型車這種說法!?
補充:
當時有喝酒酒測值0.10毫克
警察說:雖未達酒測值標準,是無法起訴,或是開罰單,但依程序上可能要到法院受審
我爬到的文是說:
到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庭
又或者檢查官當下認為,我沒有這個必要出庭,就可以不用去。
我有點不太明白..
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下 是對向車道!! 說錯!!
2 個已更新項目:
看來你們看不懂我說的= ="
我先撞到"對向"車道的車輛才又勾到前車
而前車說不跟我計較因為他的車沒有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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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Zenobia
at 2012-02-25T14:56
at 2012-02-25T14:56
請問這事故主因歸納 事故的發生是你未保持安全距離所致,而撞擊對向的D與前車B。 是我的問題較大,
還是前方車輛緊急煞車, 前方車煞車是正常的駕駛行為,不應論有肇事因素。 還是因路邊有先停一台車導致道路縮減的問題!? 若前行B車有撞到違規C車,此時C車違規停車亦有肇因。 我有爬過文 大部分都是說因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相較之下真的有沒有所謂大型車應禮讓小型車這種說法!? 當然沒有,這都是以前的錯誤觀念。 補充:
當時有喝酒酒測值0.10毫克
警察說:雖未達酒測值標準,是無法起訴,或是開罰單,但依程序上可能要到法院受審
我爬到的文是說:
到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庭
又或者檢查官當下認為,我沒有這個必要出庭,就可以不用去。
我有點不太明白.. 酒駕起訴與否要看酒後是否有不能安全駕駛的情況,故警方會對你施以生理平衡檢測,若通過檢測,有可能會直接不起訴處分。 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By Jessica
at 2012-02-24T23:06
at 2012-02-24T23:06
後車全責
前車有狀況的緊急煞車,後車撞上就是單純的沒保持安全距離
至於酒駕
發生交通事故
只有有酒測值出現
就有公共危險罪的可能
By Tom
at 2012-02-22T23:00
at 2012-02-22T23:0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 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適當間隔
試算起碼要距離 5 公尺以上, 7 公尺以上比較恰當與安全
當時路段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劃線 此時右邊有停一輛C汽車接著 B車忽然緊急煞車 當下我反應過來時約剩1公尺之多我第一個想法就是要往左逃出隨後就先撞到逆向車道的 D車輛 接著才撞到B車
行車遵守標線
逆向幾乎完全責任
道安 98、99 變換車道讓車
你幾乎完全責任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請問這事故主因歸納 是我的問題較大,還是前方車輛緊急煞車,
你幾乎完全責任
還是因路邊有先停一台車導致道路縮減的問題!?
違規停車 道安 111 、112
但是那是 B C 的問題
應該 A 無關 我有爬過文 大部分都是說因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相較之下真的有沒有所謂大型車應禮讓小型車這種說法!?
沒有
大車讓小車,開大車該死 ?
而且汽車死角很多
大型車死角更多,轉彎的內輪差更是死神鐮刀 補充:
當時有喝酒酒測值0.10毫克
警察說:雖未達酒測值標準,是無法起訴,或是開罰單,但依程序上可能要到法院受審
我爬到的文是說:
到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庭
又或者檢查官當下認為,我沒有這個必要出庭,就可以不用去。
你機車,只有你受傷
其他都汽車沒有人受傷
公共危險罪有機會逃過
我有點不太明白..
=
體傷醫療申請 B 或者 D 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
車損以及薪資損失可能無法找 BCD 求償
你還要陪 B D 的車損
=
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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