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長期嚴重家暴的成人孩子如何遠離父母?<法律> - 家暴
By George
at 2007-12-20T00:00
at 2007-12-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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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家暴的成人孩子如何遠離父母?
1、因為有個朋友,她長期從小至大30歲多,都活在嚴重的家庭暴力下,如今她想在外找工作,所以她想搬出去,但是她很想完全離開家,想把戶口遷出。可是戶口還在家中,她該怎麼作才能遷出?
她需帶什麼去辦理遷出戶口?如果她家人不給她戶口本,那她還能辦嗎?如果她家人不讓她辦遷出,但她都是成年人了,她該怎麼辦?
並且,請問如何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辦理遷出戶口?成人能否自己作戶長?
她沒有房子,不一定在外租房,可能暫住朋友家,可能到處租房,也有可能出國留學,請問那裡有戶口能提供讓她遷入?像是政府的?還是那里有提供民間戶口讓她遷入?那有戶口地扯讓她遷入?像她因家暴個案,能請政府作戶口提供遷入嗎?
那如果她去國外工作或讀書,她可遷去國外嗎?可以國外租的房子作為戶口地扯?
2、戶口的重要性有多大?「戶口」是作什麼用? 和「戶長」是作什麼用?這各有什麼責任?
戶口亂遷入會對本人有什麼法律責任?還是什麼權利影響?
像是戶口只是為提供交健保、稅等信件而提供的住所嗎?
3、請問她自己作戶長後,那麼她就可為自己交健保?請問除了交健保外,自己作戶長還需要注意什麼?像是配合政府文件?戶長的責任和定義是什麼?
4、由於她長期受家暴的影響,心理和精神不好,嚴重影響人格與社會交往發展,甚至沒法專心工作(會潛意識中想到家暴),容易情緒不穩,哭,睡覺也作惡夢哭醒,很沒信心活,沒安全感。
所以,她想與家庭作斷除關係,請問可否向法律程序上申請斷除血緣關系,像是免去財產繼承權、或是除去親屬間血綠關係、或是除去資產負債權?
她不想再和家人聯絡和有任何關係。所以想斷除一切關系,像是家人意外死亡,也無需負責任,不想要繼承家人的遣產(資產或負債)。能作到免除家庭關系嗎?免除親子、兄妹關系嗎?怎麼作?
5、由於她是長期間受到暴力深打和罵,但從小至大都不敢反抗,所以當打罵後,也沒有作所謂的驗傷報告和看醫生等。那麼如何能提出保護令,或是提出斷除親子關係,該怎麼作?需要什麼資料?
有那些社會福利機構能幫忙她?那些法律協會的義務律師怎否幫她作咨詢或幫助?是誰?是那些社會資源?那些機構?
6、最後,請問因為長期受嚴重家暴的成人孩子,該如何遠離父母?怎麼作才能遠離家暴的影響?因為只有遠離才是保護安全的第一步。那麼該怎麼作,才能讓家暴的成人孩子自我生活呢?
像是離家,那麼離家也需要遷出戶口,遷出戶口但又沒有固定的房子,租房也不穩定…,那裡有戶口地址能提供?
所以,請各位專家們提供這些完整的作法,讓家暴的成年孩子能完全脫離家暴離開家庭。
7、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家暴個案,這成年女孩即使看心理醫生也沒辦法,即使試著去接受家庭,也沒辦法,她心中的陰影很深。家暴是長期的,很難能停止家暴。除了影響心理和人格,也影響她靠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因為她潛意識中害怕和想到暴力的情境,很影響她克服心中障礙和不定情緒,和不能安心去工作。甚而沒生存意識。請各位專家盡量回答,因為這關系到一個生命生存的意識。請給辦法和回答所問的問題,幫忙解決家暴的成人孩子求自立。
8、請問各位專家盡量細心回答,她還有什麼社會資源能幫她?
和怎麼在法律上除去與家人關系?像是遷出戶口、申請斷除親子關系等。這樣作都是為她免去與家庭關系,讓她不再為有家庭關系而擔心還有家暴的發生。讓她能安心自立生活,不再害怕還要回家面對家庭的家暴傷害。
謝謝,請您們多多回答,因為即使有很多人幫忙回答,但還是少不了您的好心意見。謝謝。
本次發問以匿名方式,是不想讓這家暴個案有心理顧慮。
為保護受害個案而不公開這嚴重的家暴過程。(是真的很嚴重)
但是很誠心請各位專家給有效的寶貴回答,非常謝謝您!
請多給一些社會資源和網站、電話等,有效幫助。謝謝。
ps/個案為北部。
Update:
謝謝大家的回答,但是個案是離家出走沒錯,也不一定就要把戶籍移走,但她的健保仍在父母名下,她的戶長仍是父母,所以她想在外工作,會有關健保、勞保問題,會關系到家人。所以,個案不想讓家人找到她,想改戶口。請問這該怎麼作?謝謝。
Update 2:
「別人家務事能不理就不理,畢竟當事人自己從不作聲為自己爭取什麼了,又有誰能代理他爭取呢?有些人天生表達能力較差,較不懂…只有當事人自己能幫自己了!」
其實這段話讓當事人看來很難過。
Update 3:
個案也有為自己的安全爭取過,但她在那種家暴下很難爭取到正常的生活,家人認為使用家暴是合理的。在家人眼中認為孩子永遠是小孩,即使長大了還是小孩。成年的小孩只要不聽家人的命令,還是要該打罵。
這個案是我從小長大的朋友。常常看到她被家人打,小學來上課手腳都是紫色的淤青,制服上常有血漬。她的頭常被抓來撞牆,各種能被打的東西都有過,像是衣架、水管、皮帶、木板、竹子、等。
曾有鄰居不忍晚上常有小孩哭聲而報警找社工來處理,但也是幫不了,反而讓家暴中的施暴人恐喝小孩,會變本加厲的對待他們。
Update 4:
她也沒什麼朋友,因為家暴中的家長不讓她有朋友和社會關系,只讓她待在家中和學校,要受家人的「控制」和「管教」。但是現在她成年了。受過高等教育,想要有自己的空間和時間,和最基本的安全和尊重,不想再有家暴的陰影,不想再待在有家暴環境下。
所以…請問該怎麼辦。
個案現在住外面房子,不敢回「家」,個案害怕回去那,會出不來,被控制和折磨打罵。
但是,個案的健保還在父親的名下,個案也還沒找到工作。所以才問是否能直接遷出戶口,並自己交健保。
這麼作是為了讓個案獨立,獨立生活,也不怕因為什麼健保費什麼信件寄到家中,而又因為隱私權被侵犯等問題,讓家暴再次發生在這成年的孩子中。
Update 5:
雖然是成年人,但還是沒法反抗突如其來的家暴,有時一巴掌和抓起頭去撞牆等行為,是很難預測和預防的。
所以,為了預防家暴會發生,先隔離會家暴的家人,對受害者而言對心理或生活上會比較安全。
希望有心回答或建議的人,不要帶可憐的眼光,也更不要有冷漠的回應。謝謝。
有時候幫助別人,不一定是實際的一雙手;幫助不一定要直接的,可能是間接的,好讓受傷的心不會因為別人可憐的眼光再次難過。
可能這篇文章我能轉給她看,告訴她別怕家暴的陰影,因為有可能別人也是類似的個案。這社會有那資源或資訊能幫到她。
Update 6:
感謝大家熱心的回答。
希望這篇知識能幫到我朋友,也能幫到其它需要的人。
另外,請問大家能否提供一些相關家暴的社會資源?
像是政府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或相關法律,或能幫到心裡復健的中心?
謝謝,謝謝您們詳細的回答。
1、因為有個朋友,她長期從小至大30歲多,都活在嚴重的家庭暴力下,如今她想在外找工作,所以她想搬出去,但是她很想完全離開家,想把戶口遷出。可是戶口還在家中,她該怎麼作才能遷出?
她需帶什麼去辦理遷出戶口?如果她家人不給她戶口本,那她還能辦嗎?如果她家人不讓她辦遷出,但她都是成年人了,她該怎麼辦?
並且,請問如何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辦理遷出戶口?成人能否自己作戶長?
她沒有房子,不一定在外租房,可能暫住朋友家,可能到處租房,也有可能出國留學,請問那裡有戶口能提供讓她遷入?像是政府的?還是那里有提供民間戶口讓她遷入?那有戶口地扯讓她遷入?像她因家暴個案,能請政府作戶口提供遷入嗎?
那如果她去國外工作或讀書,她可遷去國外嗎?可以國外租的房子作為戶口地扯?
2、戶口的重要性有多大?「戶口」是作什麼用? 和「戶長」是作什麼用?這各有什麼責任?
戶口亂遷入會對本人有什麼法律責任?還是什麼權利影響?
像是戶口只是為提供交健保、稅等信件而提供的住所嗎?
3、請問她自己作戶長後,那麼她就可為自己交健保?請問除了交健保外,自己作戶長還需要注意什麼?像是配合政府文件?戶長的責任和定義是什麼?
4、由於她長期受家暴的影響,心理和精神不好,嚴重影響人格與社會交往發展,甚至沒法專心工作(會潛意識中想到家暴),容易情緒不穩,哭,睡覺也作惡夢哭醒,很沒信心活,沒安全感。
所以,她想與家庭作斷除關係,請問可否向法律程序上申請斷除血緣關系,像是免去財產繼承權、或是除去親屬間血綠關係、或是除去資產負債權?
她不想再和家人聯絡和有任何關係。所以想斷除一切關系,像是家人意外死亡,也無需負責任,不想要繼承家人的遣產(資產或負債)。能作到免除家庭關系嗎?免除親子、兄妹關系嗎?怎麼作?
5、由於她是長期間受到暴力深打和罵,但從小至大都不敢反抗,所以當打罵後,也沒有作所謂的驗傷報告和看醫生等。那麼如何能提出保護令,或是提出斷除親子關係,該怎麼作?需要什麼資料?
有那些社會福利機構能幫忙她?那些法律協會的義務律師怎否幫她作咨詢或幫助?是誰?是那些社會資源?那些機構?
6、最後,請問因為長期受嚴重家暴的成人孩子,該如何遠離父母?怎麼作才能遠離家暴的影響?因為只有遠離才是保護安全的第一步。那麼該怎麼作,才能讓家暴的成人孩子自我生活呢?
像是離家,那麼離家也需要遷出戶口,遷出戶口但又沒有固定的房子,租房也不穩定…,那裡有戶口地址能提供?
所以,請各位專家們提供這些完整的作法,讓家暴的成年孩子能完全脫離家暴離開家庭。
7、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家暴個案,這成年女孩即使看心理醫生也沒辦法,即使試著去接受家庭,也沒辦法,她心中的陰影很深。家暴是長期的,很難能停止家暴。除了影響心理和人格,也影響她靠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因為她潛意識中害怕和想到暴力的情境,很影響她克服心中障礙和不定情緒,和不能安心去工作。甚而沒生存意識。請各位專家盡量回答,因為這關系到一個生命生存的意識。請給辦法和回答所問的問題,幫忙解決家暴的成人孩子求自立。
8、請問各位專家盡量細心回答,她還有什麼社會資源能幫她?
和怎麼在法律上除去與家人關系?像是遷出戶口、申請斷除親子關系等。這樣作都是為她免去與家庭關系,讓她不再為有家庭關系而擔心還有家暴的發生。讓她能安心自立生活,不再害怕還要回家面對家庭的家暴傷害。
謝謝,請您們多多回答,因為即使有很多人幫忙回答,但還是少不了您的好心意見。謝謝。
本次發問以匿名方式,是不想讓這家暴個案有心理顧慮。
為保護受害個案而不公開這嚴重的家暴過程。(是真的很嚴重)
但是很誠心請各位專家給有效的寶貴回答,非常謝謝您!
請多給一些社會資源和網站、電話等,有效幫助。謝謝。
ps/個案為北部。
Update:
謝謝大家的回答,但是個案是離家出走沒錯,也不一定就要把戶籍移走,但她的健保仍在父母名下,她的戶長仍是父母,所以她想在外工作,會有關健保、勞保問題,會關系到家人。所以,個案不想讓家人找到她,想改戶口。請問這該怎麼作?謝謝。
Update 2:
「別人家務事能不理就不理,畢竟當事人自己從不作聲為自己爭取什麼了,又有誰能代理他爭取呢?有些人天生表達能力較差,較不懂…只有當事人自己能幫自己了!」
其實這段話讓當事人看來很難過。
Update 3:
個案也有為自己的安全爭取過,但她在那種家暴下很難爭取到正常的生活,家人認為使用家暴是合理的。在家人眼中認為孩子永遠是小孩,即使長大了還是小孩。成年的小孩只要不聽家人的命令,還是要該打罵。
這個案是我從小長大的朋友。常常看到她被家人打,小學來上課手腳都是紫色的淤青,制服上常有血漬。她的頭常被抓來撞牆,各種能被打的東西都有過,像是衣架、水管、皮帶、木板、竹子、等。
曾有鄰居不忍晚上常有小孩哭聲而報警找社工來處理,但也是幫不了,反而讓家暴中的施暴人恐喝小孩,會變本加厲的對待他們。
Update 4:
她也沒什麼朋友,因為家暴中的家長不讓她有朋友和社會關系,只讓她待在家中和學校,要受家人的「控制」和「管教」。但是現在她成年了。受過高等教育,想要有自己的空間和時間,和最基本的安全和尊重,不想再有家暴的陰影,不想再待在有家暴環境下。
所以…請問該怎麼辦。
個案現在住外面房子,不敢回「家」,個案害怕回去那,會出不來,被控制和折磨打罵。
但是,個案的健保還在父親的名下,個案也還沒找到工作。所以才問是否能直接遷出戶口,並自己交健保。
這麼作是為了讓個案獨立,獨立生活,也不怕因為什麼健保費什麼信件寄到家中,而又因為隱私權被侵犯等問題,讓家暴再次發生在這成年的孩子中。
Update 5:
雖然是成年人,但還是沒法反抗突如其來的家暴,有時一巴掌和抓起頭去撞牆等行為,是很難預測和預防的。
所以,為了預防家暴會發生,先隔離會家暴的家人,對受害者而言對心理或生活上會比較安全。
希望有心回答或建議的人,不要帶可憐的眼光,也更不要有冷漠的回應。謝謝。
有時候幫助別人,不一定是實際的一雙手;幫助不一定要直接的,可能是間接的,好讓受傷的心不會因為別人可憐的眼光再次難過。
可能這篇文章我能轉給她看,告訴她別怕家暴的陰影,因為有可能別人也是類似的個案。這社會有那資源或資訊能幫到她。
Update 6:
感謝大家熱心的回答。
希望這篇知識能幫到我朋友,也能幫到其它需要的人。
另外,請問大家能否提供一些相關家暴的社會資源?
像是政府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或相關法律,或能幫到心裡復健的中心?
謝謝,謝謝您們詳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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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07-12-23T06:29
at 2007-12-23T06:29
第二點: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繼承之開始)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所以,沒有死亡就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動作。
第三點:離家出走就是拍拍屁股走人,遷不遷戶籍不是很重要。關於當事人各項重要文件的寄送,可以到相關單位更改通訊地址並向相關單位聲明寄文件時,請依通訊地址做送達。
第四點:民法第十二條(成年時期)滿二十歲為成年。當事人年過三十,被父母家暴,我想社輔單位也只能表示遺憾,無法協助!畢竟當事人不是精神耗弱者,也不是被丈夫施暴者,更不是未成年人。清官難斷家務事!又民法第一千零九十條 父母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其最近尊親屬或親屬會議,得糾正之。糾正無效時,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所以,請當事人先跟外公外婆或爺爺奶奶講講看,不行的話,再憑法條訴諸法律了。
結論:
別人家務事能不理就不理,畢竟當事人自己從不作聲為自己爭取什麼了,又有誰能代理他爭取呢?有些人天生表達能力較差,較不懂明白表示自我情感,也因此較不得父母緣,關於這種父母債、子女債的問題,卡到的是前世因今世果,局外人真的難斷是非,僅以上述法條與處理方式建議,但願當事人早日清醒為自己的生存自由權而努力吧!我想,只有當事人自己能幫自己了!
2007-12-21 00:28:26 補充:
如果她到外面找工作做,就會依附在雇主方,不會再依附父母那邊了!如果怕被父母找到,就請勞健保局在檔案內註明,資料不得外洩任何人。不過,現在資料保密法的關係,就算父母想調查,可能也有些難度。
冒昧問一下,發問人是女方的男朋友嗎?因戀情不被女方父母祝福而負氣離家的個案嗎?
2007-12-21 23:33:20 補充:
發問人你好
第一件事,先說明,我不是冷漠看此事件,而是理性看此事件。
第二件事,據你描述的當事人生活,本人親身歷過,我敢大聲跟你說感同身受!這樣你明白嗎?
第三件事,我是很道地的牡羊座,有旺盛的生命力,也絕不輕易向命運低頭。滿十八歲那年我放棄已考上的學校,選擇離開暴風圈,獨自在外生活,這是一條艱辛之路,渴望一份寧靜生活卻如此得來不易!
第四件事,....有些人天生表達能力較差,較不懂明白表示自我情感,也因此較不得父母緣,關於這種父母債、子女債的問題,卡到的是前世因今世果,局外人真的難斷是非...。請不要斷章取義,因為我不認為自己說的過份!
2007-12-21 23:53:21 補充:
第五件事,本人看事情一向對事,不參雜同情,您仔細回味我所言的第四件事,自是有他的道理存在!若第四件事會引來當事人落淚,感覺我殘忍?那我想,您說她不需要同情,可能有誤了!她內心世界太需要關懷使然,難免斷章取義,我可以體會。離題了~
第六件事,自本人離開暴風圈後,健保一直由自己作主,不論依附雇主或投向公所第六類,全在自由意識下決定,暴風圈裡的任何人也左右不了,甚至比我還不暸解程序。愛自己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要多關心一些辦理程序。
2007-12-21 23:57:05 補充:
第七件事,且健保局的加保規定如下:
1.已婚:請依附配偶或有工作之子女投保。
2.未滿二十歲:請依附父母投保。
3.已滿二十歲:請持前投保單位之轉出申報表影本、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件及私章,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手續‧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眷屬身分參加本保險:
.在學就讀(且無職業)。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符合本法所稱重大傷病且無職業。
.應屆畢業自當學年度終了日起一年內無職業或服義務役或替代者,自退伍日起一年內且無職業。
2007-12-21 23:58:07 補充:
依發問者所言,當事人已而立之年,為何不能自己拿著身分證、印章到公所加保第六類呢?當事人是不是太依賴了呢?還是她符合眷屬身份參保?例如:她目前在學中嗎?還是...?
2007-12-22 00:14:35 補充:
第八件事,健保費帳單會依照當事人要求,寄至通訊地址而不是寄到她的暴風圈裡?這點是去公所加保填資料時,就必須要聲明在先,以免有誤。建議當事人,要膽大心細,不要處處怕事,目前這樣的性格怎麼離家外出獨立呢?
第九件事,當事人不必遷戶籍,先到公所加保第六類,帳單要怎麼寄?請您詳閱第八件事中的說明。這樣就解決了!
第十件事,既然暫時沒有父母緣,離開一段時間,讓雙方衝突降溫一下也好。緣薄的兩造方,總因為言語思想搭不上線而起衝突,無論是家人、朋友、情人皆在此出錯而傷害彼此。
2007-12-22 00:27:23 補充:
3.無職業人口至鄉鎮市區公所投保時,應攜帶那些證件?轉出時應如何辦理?
(一)應攜帶之證件如下︰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2、本人的身分證。
3、私章。
4、隨同被保險人參加保險的每位眷屬身分證或居留證件。
5、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影本。
6、其他︰榮民證、遺眷證、退休證件等。
(二)保險對象至鄉鎮市區公所加保時,若未攜帶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影本時,可填寫聲明書以地區人口身分辦理投保。
2007-12-22 00:28:21 補充:
(四)轉出 ︰
1.親自辦理:持新投保單位之轉入申報表影本、身分證件及私章,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轉出即可
2.通訊辦理︰向新投保單位領取『第六類退保(轉出)申報表』,填妥之後,蓋上私章,直接寄到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即可。
By Kama
at 2007-12-24T16:30
at 2007-12-24T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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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07-12-22T20:58
at 2007-12-22T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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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謝謝。
By Noah
at 2007-12-22T08:21
at 2007-12-22T08:21
&若把戶口遷出.他的家人反而容易找到他乾脆不要遷出.
她需帶什麼去辦理遷出戶口?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
如果她家人不給她戶口本,那她還能辦嗎?
&若一定要把戶口遷出.可以到他要遷入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請查詢〔戶政事務所網站〕或打電話到〔戶政事務所〕詢問.
成人能否自己作戶長?
&當然可以.
能請政府作戶口提供遷入嗎?
&除非她能拿到家裡的〔水電單或房屋稅單.地價稅單〕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將戶籍遷入當地的戶政事務所.
請問她自己作戶長後,那麼她就可為自己交健保?
&自己作戶長後,與自己交健保.沒有關係.讓他父母交可以省錢.
那如果她去國外工作或讀書,她可遷去國外嗎?可以國外租的房子作為戶口地扯?
&請查詢〔戶政事務所網站〕或打電話到〔戶政事務所〕詢問.
可否向法律程序上申請斷除血緣關系,像是免去財產繼承權、或是除去親屬間血綠關係、或是除去資產負債權?
&等其家人死亡.到法院買抛棄繼承表格填寫.送件 .
驗傷報告和看醫生等。那麼如何能提出保護令
&乾脆去告〔傷害罪〕.這樣他的家人就會主動和他脫離關係.
那些法律協會的義務律師怎否幫她作咨詢或幫助?是誰?是那些社會資源?那些機構?
&那些都是做表面的.我朋友去那些地方,不但沒有得到幫助.反而還被責怪是他自己做不好.造成二度傷害.去看我的〔其他回答內容〕.
她還有什麼社會資源能幫她?
&到教會去.那裡的人都會幫他禱告.會有很多人關心他.不要去信佛教.不要相信〔因果〕.那只會讓他在傷口上灑鹽.更加痛苦.
讓她能安心自立生活,不再害怕還要回家面對家庭的家暴傷害。
&那麼就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她的行蹤.以免〔不小心〕告訴她的家人.
所以她想在外工作,會有關健保、勞保問題,會關系到家人。所以,個案不想讓家人找到她,想改戶口。
&她父母要查還是可以查到.躲不掉的.是不是她的父母會向她拿錢?
沒法反抗突如其來的家暴,有時一巴掌和抓起頭去撞牆等行為,是很難預測和預防的。
&建議去郵局開個信箱.告〔傷害罪〕.地址就寫郵政信箱.最能〔一勞永逸〕.
2007-12-29 10:38:05 補充:
你是他的朋友.可以幫她先把戶籍遷到你的住處,然後你再把她的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
By Hedda
at 2007-12-22T19:03
at 2007-12-22T19:03
那就該去走自己的路,
祗要先行在外租賃房子,
訂定租賃契約,即可以契約書狀,
至戶政機關申請戶籍遷出,
成為獨立戶,
之後之生活,
那就要看他自己怎麼去安排囉!
By Jessica
at 2007-12-23T06:20
at 2007-12-23T06:20
但是國人如果出國逾二年,戶籍會被強制遷出,成為「國外」
個人認為,要遠離家暴,反正離家出走不一定就要把戶籍移走
已經是成年人了,本來就有自主能力,換句話說,家長是無權利
干涉。
By Joseph
at 2007-12-22T05:15
at 2007-12-22T05:15
再做後續處理
可向相關社工單位甚至警察機構尋求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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