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跟監護權(20點 - 社會議題
By Dorothy
at 2013-10-09T00:00
at 2013-10-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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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朋友老公在關
他想要離婚..也想要孩子的監護權
有什麼辦法???
有穩定收入也有人能照顧這孩子
拜託各位幫幫忙
他想要離婚..也想要孩子的監護權
有什麼辦法???
有穩定收入也有人能照顧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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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Sarah
at 2013-10-11T20:24
at 2013-10-11T20:24
[一]離婚:
民法1052條 :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所以,只要他被判刑超過6個月,或是有上面列出的任何一種情況,你朋友就可以單方面去法院請求離婚,不必他同意。
注意民法1053條 :
前面一、二,如果 "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
*意思是:他有外遇但老婆同意或原諒,或知道超過六個月或事情已過去兩年了,老婆就不能拿這個當理由離婚。但如果他通姦或重婚,刑法上的追訴時效還沒過,你朋友就有很好的籌碼。
注意 民法1054條 :
前面六~十,如果 "自知悉後已逾一年 ,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同樣的,如果有第六的情形(對你朋友殺害未遂)而刑法上追訴時效還沒過,或傷害、家暴,也可以當籌碼。
如果真要離請把握時效 。
萬一以上情形都不能適用,既然他在服刑,可能有暴力或品格問題,你朋友還是有勝算離婚和拿到監護權。
[二]監護:
法院是以子女利益為優先考量,怎樣監護對小孩最好就怎麼判。
你朋友有收入有能力,應該很有利。
請參考民法1055、1055-1、1055-2、1094、1094-1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 = 967 &LCC=1
注意1096條 :
未成年人不能當監護人(成年=滿20歲)
破產宣告等等,也不能當監護人。
2013-10-09 10:23:12 補充:
抱歉!
。。。*同樣的,如果有第六的情形(對你朋友殺害未遂)。。。
這句有錯,應該是只要(對你朋友 "意圖" 殺害),有意圖就夠了,如果殺害未遂那當然更夠。
By Quanna
at 2013-10-11T00:17
at 2013-10-11T00:17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10-11T01:14
at 2013-10-11T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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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13-10-11T21:06
at 2013-10-11T21:06
By Kristin
at 2013-10-11T08:45
at 2013-10-11T08:45
否則依目前狀況,只得訴訟。
供您參考,也可來信討論
By Jake
at 2013-10-10T03:56
at 2013-10-10T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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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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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
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
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
By Doris
at 2013-10-09T08:28
at 2013-10-09T08:28
離婚的十大要素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重婚者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有不治之惡疾者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建議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離婚~因另一半在服刑對小孩也無法有實質上的照顧~若是爭取監護取勝算也是有可能的~!
若您有其他的問題或想找人討論 歡迎寫信給我@@我很樂意幫忙您!!祝您順心愉快
By Joe
at 2013-10-12T09:36
at 2013-10-12T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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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13-10-13T07:08
at 2013-10-13T07:08
By Anonymous
at 2013-10-10T02:21
at 2013-10-10T02:21
春藥讓我跟我-老公不用離婚啦
害怕小三降-臨嗎?性藥品救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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