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想叫小叔搬出去住有辦法麼? - 家暴
By Oliver
at 2011-11-21T00:00
at 2011-11-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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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跟婆婆因為我公公家暴,所以在9月的時候調解離婚ㄌ
而在離婚前婆婆有申請家暴令,目前判決下來了,上面有遷出令 跟遠離令
現在問題來了,原本我小叔都是住在外面的,但是.這一陣子我公公叫我小叔搬
回家去住,(因為我婆婆害怕所以在5月初的時候已搬出家裡我們也在外面租房子
跟婆婆一起住)
現在法官判的遷出令的時間到ㄌ,警察說能做的就是叫我公公離開,或是逮捕他
但是我小叔的部分他們不能要求他搬出去.(我小叔是流氓,好吃懶做.整天都在作當老闆ㄉ夢.動輒威脅恐嚇.所以一職是問題人物,而他老婆有拿刀要砍我婆婆的紀錄.所以才沒有住在一起也沒有啥往來.)
所以我想問一下有辦法讓我小叔搬出去嗎.因為我婆婆不想讓我小叔住家裡,因為
他是不定時炸彈.
Update:
房子是在我婆婆的名下,但是因為離婚條件就是房子賣出後我公公要一半的錢
目前我們已經把房子委託給房屋仲介要出售ㄌ,但是因為我公公跟小叔一住在裡面
所以孩不能進去看房子的狀況,我們是希望能夠將房子賣出,不想要再受到暴力威脅
Update 2:
今天有回去處理,警察依現行犯違反家暴令,將我公公逮捕瞜.
我婆婆要求我小叔搬出,我小叔一樣不願意.叫我婆婆有本事就趕他出去阿~
所以現在真的頭好痛喔~
Update 3:
那如果我婆婆用刑法第306條非法侵入住宅這一條來控告我小叔要求他搬出的話
可以成立嗎??
Update 4:
房子是在我婆婆的名下ㄝ,而且我小叔沒有經過我婆婆的同意就搬進去住
而且原本我婆婆就從我小叔他老婆要砍他之後就要我小叔搬出去,不准再搬進來ㄌ
而更誇張的事他們搬進去住後,孩把家裡的門鎖全部都換過ㄟ,變成我們都無法進去家裡
因為我小叔沒有經過我婆婆的同意而進去,還找鎖匠把門鎖都換ㄌ,所以真的很氣勒
Update 5:
我婆婆在暫時保護令下來時,就委託給律師去訴請離婚,在第一次調解的時候
就已經離婚ㄌ,而我公公離婚的條件就事要房子賣出後的一半金額.而我婆婆同意ㄌ
而在開通常保護令的庭上,我公公沒有出庭,所以我婆婆出示ㄌ房屋所有權狀.所以有
遠離令 遷出令.都下來ㄌ.這禮拜我婆婆已經再遷出令時間到時.已經帶員警回家去.也將
我公公因為違反保護令,以現行犯帶走.檢察官以2萬元交保候傳.
Update 6:
其實我們也知道我公公還是
回那邊去住,只是不想把他逼到太緊.不然我婆婆早就又帶員警回去ㄌ.這幾天我公公的兄弟姊妹
一直打電話來說我老公做得太過分ㄌ,一直指責我老公.我真的很生氣..叫我們再給我公公跟小叔兩個禮拜的時間.他們會搬出去,所以就先在觀察兩個禮拜
還是一樣,的話,就委託給律師來處理一切依法律來處理.
PS:我公公今天一早,當我跟老公都還在睡覺的時候,打電話來說他沒有錢生活,要他們搬出去的話.拿錢給他~哈~再打來我就叫警察去抓他~氣死ㄌ~
而在離婚前婆婆有申請家暴令,目前判決下來了,上面有遷出令 跟遠離令
現在問題來了,原本我小叔都是住在外面的,但是.這一陣子我公公叫我小叔搬
回家去住,(因為我婆婆害怕所以在5月初的時候已搬出家裡我們也在外面租房子
跟婆婆一起住)
現在法官判的遷出令的時間到ㄌ,警察說能做的就是叫我公公離開,或是逮捕他
但是我小叔的部分他們不能要求他搬出去.(我小叔是流氓,好吃懶做.整天都在作當老闆ㄉ夢.動輒威脅恐嚇.所以一職是問題人物,而他老婆有拿刀要砍我婆婆的紀錄.所以才沒有住在一起也沒有啥往來.)
所以我想問一下有辦法讓我小叔搬出去嗎.因為我婆婆不想讓我小叔住家裡,因為
他是不定時炸彈.
Update:
房子是在我婆婆的名下,但是因為離婚條件就是房子賣出後我公公要一半的錢
目前我們已經把房子委託給房屋仲介要出售ㄌ,但是因為我公公跟小叔一住在裡面
所以孩不能進去看房子的狀況,我們是希望能夠將房子賣出,不想要再受到暴力威脅
Update 2:
今天有回去處理,警察依現行犯違反家暴令,將我公公逮捕瞜.
我婆婆要求我小叔搬出,我小叔一樣不願意.叫我婆婆有本事就趕他出去阿~
所以現在真的頭好痛喔~
Update 3:
那如果我婆婆用刑法第306條非法侵入住宅這一條來控告我小叔要求他搬出的話
可以成立嗎??
Update 4:
房子是在我婆婆的名下ㄝ,而且我小叔沒有經過我婆婆的同意就搬進去住
而且原本我婆婆就從我小叔他老婆要砍他之後就要我小叔搬出去,不准再搬進來ㄌ
而更誇張的事他們搬進去住後,孩把家裡的門鎖全部都換過ㄟ,變成我們都無法進去家裡
因為我小叔沒有經過我婆婆的同意而進去,還找鎖匠把門鎖都換ㄌ,所以真的很氣勒
Update 5:
我婆婆在暫時保護令下來時,就委託給律師去訴請離婚,在第一次調解的時候
就已經離婚ㄌ,而我公公離婚的條件就事要房子賣出後的一半金額.而我婆婆同意ㄌ
而在開通常保護令的庭上,我公公沒有出庭,所以我婆婆出示ㄌ房屋所有權狀.所以有
遠離令 遷出令.都下來ㄌ.這禮拜我婆婆已經再遷出令時間到時.已經帶員警回家去.也將
我公公因為違反保護令,以現行犯帶走.檢察官以2萬元交保候傳.
Update 6:
其實我們也知道我公公還是
回那邊去住,只是不想把他逼到太緊.不然我婆婆早就又帶員警回去ㄌ.這幾天我公公的兄弟姊妹
一直打電話來說我老公做得太過分ㄌ,一直指責我老公.我真的很生氣..叫我們再給我公公跟小叔兩個禮拜的時間.他們會搬出去,所以就先在觀察兩個禮拜
還是一樣,的話,就委託給律師來處理一切依法律來處理.
PS:我公公今天一早,當我跟老公都還在睡覺的時候,打電話來說他沒有錢生活,要他們搬出去的話.拿錢給他~哈~再打來我就叫警察去抓他~氣死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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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Rachel
at 2011-11-24T19:00
at 2011-11-24T19:00
如果他們有打傷你們馬上去(公立醫院)驗傷----不要隔天瘀青會退掉(就算是一個捏痕都可以驗傷)三張馬上就成立傷害罪
2011-11-23 05:56:46 補充: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至於犯罪的要件,依法條的規定來分析,在積極侵入罪方面,可分成下列三點:
第一、要有侵入的行為,所謂「侵入」是指未得到要進入處所主人的許諾,擅自進入而言;
第二、侵入係屬無故,所謂「無故」,有人認為解釋上應指「無權」、「不法」兩者情形,也有學者認為「無正當理由」也就足夠了,不侷限於無權或不法,至於侵入的理由是不是正當,就留由執法人員根據客觀事實來認定;
2011-11-23 05:58:07 補充:
第三、侵入的係他人的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所謂「住宅」,是指他人日常生活居住的處所,但不限於必須經常居住的宅第,即使他人因工作需要臨時租賃的寓所或路過客地投宿旅社、飯店的房間,在解釋上都可認為是他人的住宅。
3項勉強中 有兩項不合條件
所以這個罪名不能成立
2011-11-23 06:03:21 補充:
如果有言詞恐嚇人身安全、或毀損你們財物等可錄音存證
何謂「恐嚇罪」?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011-11-25 01:14:44 補充:
(侵佔)他人財產、(恐嚇)危害安全這些是跑不掉的
妳要蒐證
證據越多越對你們有利(台灣法官是講證據!)
找律師問看看如何蒐證
寫存證信函限他們收到七日內搬出否則依法辦理!
如果有打傷你們要驗傷單(證明)那他再多一條(傷害罪)
第 280 條 (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81 條 (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011-11-25 01:15:14 補充:
可以告他如下
刑法第 335 條 (普通侵占罪)
刑法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
要很多條罪來告他
他才會怕!
2011-11-25 01:41:07 補充:
上法院時可不要說(只要他搬出去就好了!)這句話
判的很輕-放虎歸山
到頭來反過來報復你們就更慘了!
關的時間久一點
你們也可以去感化他
或搬離遠一點的地區
超過他的活動範圍
讓他找不到你們
PS
這整件事我看問題出在(財)會打妳婆婆也是為了房子
妳公公家暴-其實不用給他房子的一半
請求法院判定離婚
甚至還可要求公公精神賠償
(他不會拿錢出來的!)以後用這個來限制他再來接近妳婆婆
妳們跟他要錢他還會出現嗎?
沒有房子他還會要妳小叔回來嗎?
所以個人的建議
妳公公也住在裡面也不讓妳婆回去
正好-
請求法院判離-訴求離婚理由是(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和精神賠償
二件事一起進行
2011-11-25 01:46:23 補充:
這整件事看起來
公公是主犯、小叔是從犯
所以建議二個都告
二件事一起進行----指的是告公公和告小叔!
希望能幫到你們!
2011-11-25 17:02:43 補充:
看他們吃硬不吃軟的樣子!
你們吃虧也不能吃太多吖!至少也要說話客氣點!
跟他們
說你們也不是好欺負
大家好來好去才有的商量!
如果你們願意
先幫他們找小房子---幫他們出租金、押金或送養老院
記得(寫現金保管條、表示錢是先借他們保管、不是不用還!)比本票還好用!
但是契約上(他們是承租人)你們不要留資料在房東那
免的以後房東來向你們要房租!
妳公公自家長輩很難明算帳
但是妳小叔親兄弟就要明算賬!
最好找親戚中德高望重的人出面
三方當面講清楚
公公、婆婆由誰各自照顧
還是怎麼分配
這樣親戚們也不會責怪你們棄養公公了!
By Emma
at 2011-11-24T03:44
at 2011-11-24T03:44
By Kama
at 2011-11-24T15:07
at 2011-11-24T15:07
等蒐集到他們夫妻有暴力傾向跟恐嚇
我想要拒絕他們搬去跟你們同住比較好處理
2011-11-24 11:04:30 補充:
應該告的成...
既然房子是妳婆婆的,你們趕不走就用法律趕他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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