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罪屏東縣社會處承辦人請幫我取回我的權利 - 家暴
By Michael
at 2008-05-06T00:00
at 2008-05-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發現她欲以屏東縣自治法令與內政部頒布的法令來搞我
『我們屏東縣就只需要保護令!』那位承辦人就只要我準備法院的保護令但那是
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才需要的
(問題是我是在高雄市遭受家暴.我一歲兒子也是由高雄縣社福保護管轄著)
對方要我上屏東縣社會處網站查.我去查了.根本與高雄縣政府的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的應備文件相同.不需要保護令!
請問我現在該怎辦?
高雄縣社福親切又熱心的社工有教我先向她們的處長投訴.因照規定縣府必須3天內回覆我.接下來呢?我就什麼都不懂了!?
本人又是精障的身障人.就業都無法長久(我有在吃恐慌症.社交畏懼症的管制藥)想參加職訓醫院卻告知以前大多數病友就算拿到「精神病患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轉介單」全都遭職訓單位刷掉.沒有病友成功加入職訓過....
現在那位陳姓承辦人擺明要報復.我該如何自救?
『本縣有不少與您有關的社會福利.歡迎您多加利用.請不要忽略了您的權利.社會福利大家一起來.請大家告訴大家!祝您全家健康.快樂!』─高雄縣長楊秋興暨社會局關心您
真希望自己是高雄縣民........
Update:
我要申請的是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那個與"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兩者除了補助金額相同跟本不府合我所需!
Update 2:
我從上星期五打去找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專門承辦特殊境遇婦女的陳姓公務員,要詢問確定申辦的資料(我已經問過113專線的人員,手邊也有高雄縣.市的社福表
.但113人員也要我打去確定清楚比較妥善)
可是,今天(97年5月5日星期一.我出院的當日)她竟然在她社會處辦公室蒸發不見了!問其他單位和她同仁都推說她不在位子上沒人告訴我她去哪裡?更糟的是只有她專司特殊境遇婦女。
Update 3:
我在電話中就向俄羅斯輪盤一樣被轉來轉去.她同仁(義氣就是要用在這時候)只會回達我她不在座位上.後來我實在被轉到頭暈眼花暴粗口(他x的!我發誓就這句,在此向那位男性公務員道歉)卻也終於被轉到課長處(她自稱她是),我問她那位陳專辦人去哪了(是外訪還是出差.休假??)真的,竟然連課長也無法告訴我!!
我告訴她:我只需要有人可以照著屏東縣社會福利表上唸給我聽就好,可不可以?課長竟然回答要我照高雄縣市社福單去準備資料就好@@
真的很想問她:政府花錢聘請您姥是當哪個縣市的社會處課長的?
課長也很講義氣,她也不說她的員工人在哪裡!
Update 4:
下午2點多這位陳姓公務員已經在等待我的來電吧?!我ㄧ打去兩人馬上槓上了。在電話中吵掉我50多塊錢(上午花掉100元電話卡);在互相比大聲期間我已經有告訴她.今天就算她在電話中講贏我對她也沒好處啊。(她一整個上午”人不在位子上”下午罵我到快4點,她也領一天政府所付的薪資)我這樣已算示弱認輸了,
Update 5:
老天!反倒是這位伶牙俐齒的陳大承辦人不肯放過我了,氣焰囂張至極(我發誓)開始義正嚴詞的指摘我上午打電話去時說話口氣不尊重(至此我終於恍悟她在替她同仁們教訓我)我憤而大聲質問她三次:「我不尊重妳們?」後又說:「是妳看不起我才對吧?」
這位陳大承辦人的反應竟也非常恰如其分地安靜下來2.3秒(應該是要表示默認!因為她自始至終話都要搶贏我)後,才又矯情的以官腔否認!之後她終於問我到底是要問什麼.我反問她:承辦人是妳而我倆都吵成這局面妳會讓我通過嗎?我是否需找議員.立委...她不讓我說完馬上大聲搶說要我盡量去找.她們一切都照條文走......這時我已經在忐忑不安了,果不其然,她真的不放過我了!
Update 6:
我問她我想以特殊境遇婦女條例中第3條:家庭暴力受害,申請應備文件為何?她說只需保護令。我連3次問,她也連三次語氣強硬回我:只要保護令!什麼都不需要!
我瞬間呆掉數秒!我左翻右翻手上持有的高雄縣市的社會福利表,疑惑的問她:上星期五妳同仁有說需要驗傷單且表上還有寫需備調查表.診斷書等....她的回答真是絕妙至極:『我們屏東縣就只需要保護令!』我回答他:屏東又非自治國哪可能同樣是內政部所頒布的法令條文,您們屏東縣就不同?!她依舊凶悍強硬的回說『她們屏東縣就是不同!沒有法院的保護令就是不能申請』並要我去屏東縣政府網站查!那股囂張氣焰似能從話筒傳透而來!
Update 7:
這時我身心早已俱疲,選擇當之敗犬掛上電話,至今仍記得回家一路上雙頰都熱辣辣…
我是領有中度身殘人士我的小孩住長庚保溫箱時黃姓小兒科女醫生直接跟我家人說是誰准許讓我生小孩.我回去問我的阮綜合身心科陳醫生(因為就是他准許).他一貫高EQ的淡然微笑~答曰:應該是要問為什麼我不能生小孩).當然.我心底清楚在這社會上.我和我的兒子是專靠政府養的低下階級的渣渣 .社會階級甚或不如流浪狗!
Update 8:
上述那一大段的補充內容是我昨晚(失眠)寄給屏東縣政府縣長信箱和屏東縣社會處處長所陳情投訴全文.在此我願意負任何法律責任.若我所寫有一字一句有所不實!
Update 9:
謝謝您的回答讓我的心溫暖起來(眼眶卻也盈滿淚水)
您第5條所言:也就是癥結之處
我是想申請特境婦女
她硬要我只準備"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
才需要的表護令
而屏東縣社會處網站上的特境婦女應備文件
Update 10:
1.調查表。
2.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3.全戶戶籍謄本。
4.全戶所得稅、財產證明。
5.相關證明文件。
如:死亡證明、出生證明、判決書影本、服刑證明、診斷證明書影本、學生證影本、身障手冊影本。 1.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限,同一個案以補助一次為限。
2.已領其他項目生活補助者,補助金額低於本項,得申請補助差額。 於事實發生六個月內,檢具書表及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辦。
Update 11:
請問我是否要有必須找立委.民代.X果日報.東X新聞台(我家的家庭醫生有名片和關係.可是他住高雄市)
還有.我最不想講的事實:我在琉球鄉也遇過這種事作公民營船時也被以『我們小琉球就是不一樣!』連公營船也一樣.硬是要收我的陪伴著全票.很無力!
國內公民營鐵路、公路、捷運、船舶或民用航空運輸業,對於身心障礙者
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就其搭乘國內固定路 (航) 線、固定班 (
航) 次之國內路 (航) 段之票價,應予以半價優待並得優先乘坐。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並領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之身
心障礙者,視為有他人陪伴之必要。
Update 12: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並領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之身
心障礙者,視為有他人陪伴之必要。
各級政府應編列預算補貼國內公民營運輸業者,依本辦法對於身心障礙者
及其陪伴人員提供半價優待而減少之收入。各級政府在未實施補貼前,由
交通部監督業者於調整票價時納入營運成本。
Update 13:
謝謝!高縣社工也說我當初應該錄音.但我豈能料想的到會遇到這種該被列入
"稀有保護級"的"態度欠佳的人"!?在高雄市.高雄縣我真的沒遇過啊!
對不起!容我反駁一句:
我覺得這件事絕非家事!而她就是要跟我講法律講條文法令!
當然.我也可以逕自去琉球鄉公所申請特殊境遇婦女
並且只準備我上述所PO上特境婦女應備文件
琉球鄉公所依然會幫我呈送去屏東縣社會處
最恐怖的事實是:
她是唯一的承辦審核人啊!
老天爺!有誰能夠救救我!
『我們屏東縣就只需要保護令!』那位承辦人就只要我準備法院的保護令但那是
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才需要的
(問題是我是在高雄市遭受家暴.我一歲兒子也是由高雄縣社福保護管轄著)
對方要我上屏東縣社會處網站查.我去查了.根本與高雄縣政府的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的應備文件相同.不需要保護令!
請問我現在該怎辦?
高雄縣社福親切又熱心的社工有教我先向她們的處長投訴.因照規定縣府必須3天內回覆我.接下來呢?我就什麼都不懂了!?
本人又是精障的身障人.就業都無法長久(我有在吃恐慌症.社交畏懼症的管制藥)想參加職訓醫院卻告知以前大多數病友就算拿到「精神病患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轉介單」全都遭職訓單位刷掉.沒有病友成功加入職訓過....
現在那位陳姓承辦人擺明要報復.我該如何自救?
『本縣有不少與您有關的社會福利.歡迎您多加利用.請不要忽略了您的權利.社會福利大家一起來.請大家告訴大家!祝您全家健康.快樂!』─高雄縣長楊秋興暨社會局關心您
真希望自己是高雄縣民........
Update:
我要申請的是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那個與"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兩者除了補助金額相同跟本不府合我所需!
Update 2:
我從上星期五打去找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專門承辦特殊境遇婦女的陳姓公務員,要詢問確定申辦的資料(我已經問過113專線的人員,手邊也有高雄縣.市的社福表
.但113人員也要我打去確定清楚比較妥善)
可是,今天(97年5月5日星期一.我出院的當日)她竟然在她社會處辦公室蒸發不見了!問其他單位和她同仁都推說她不在位子上沒人告訴我她去哪裡?更糟的是只有她專司特殊境遇婦女。
Update 3:
我在電話中就向俄羅斯輪盤一樣被轉來轉去.她同仁(義氣就是要用在這時候)只會回達我她不在座位上.後來我實在被轉到頭暈眼花暴粗口(他x的!我發誓就這句,在此向那位男性公務員道歉)卻也終於被轉到課長處(她自稱她是),我問她那位陳專辦人去哪了(是外訪還是出差.休假??)真的,竟然連課長也無法告訴我!!
我告訴她:我只需要有人可以照著屏東縣社會福利表上唸給我聽就好,可不可以?課長竟然回答要我照高雄縣市社福單去準備資料就好@@
真的很想問她:政府花錢聘請您姥是當哪個縣市的社會處課長的?
課長也很講義氣,她也不說她的員工人在哪裡!
Update 4:
下午2點多這位陳姓公務員已經在等待我的來電吧?!我ㄧ打去兩人馬上槓上了。在電話中吵掉我50多塊錢(上午花掉100元電話卡);在互相比大聲期間我已經有告訴她.今天就算她在電話中講贏我對她也沒好處啊。(她一整個上午”人不在位子上”下午罵我到快4點,她也領一天政府所付的薪資)我這樣已算示弱認輸了,
Update 5:
老天!反倒是這位伶牙俐齒的陳大承辦人不肯放過我了,氣焰囂張至極(我發誓)開始義正嚴詞的指摘我上午打電話去時說話口氣不尊重(至此我終於恍悟她在替她同仁們教訓我)我憤而大聲質問她三次:「我不尊重妳們?」後又說:「是妳看不起我才對吧?」
這位陳大承辦人的反應竟也非常恰如其分地安靜下來2.3秒(應該是要表示默認!因為她自始至終話都要搶贏我)後,才又矯情的以官腔否認!之後她終於問我到底是要問什麼.我反問她:承辦人是妳而我倆都吵成這局面妳會讓我通過嗎?我是否需找議員.立委...她不讓我說完馬上大聲搶說要我盡量去找.她們一切都照條文走......這時我已經在忐忑不安了,果不其然,她真的不放過我了!
Update 6:
我問她我想以特殊境遇婦女條例中第3條:家庭暴力受害,申請應備文件為何?她說只需保護令。我連3次問,她也連三次語氣強硬回我:只要保護令!什麼都不需要!
我瞬間呆掉數秒!我左翻右翻手上持有的高雄縣市的社會福利表,疑惑的問她:上星期五妳同仁有說需要驗傷單且表上還有寫需備調查表.診斷書等....她的回答真是絕妙至極:『我們屏東縣就只需要保護令!』我回答他:屏東又非自治國哪可能同樣是內政部所頒布的法令條文,您們屏東縣就不同?!她依舊凶悍強硬的回說『她們屏東縣就是不同!沒有法院的保護令就是不能申請』並要我去屏東縣政府網站查!那股囂張氣焰似能從話筒傳透而來!
Update 7:
這時我身心早已俱疲,選擇當之敗犬掛上電話,至今仍記得回家一路上雙頰都熱辣辣…
我是領有中度身殘人士我的小孩住長庚保溫箱時黃姓小兒科女醫生直接跟我家人說是誰准許讓我生小孩.我回去問我的阮綜合身心科陳醫生(因為就是他准許).他一貫高EQ的淡然微笑~答曰:應該是要問為什麼我不能生小孩).當然.我心底清楚在這社會上.我和我的兒子是專靠政府養的低下階級的渣渣 .社會階級甚或不如流浪狗!
Update 8:
上述那一大段的補充內容是我昨晚(失眠)寄給屏東縣政府縣長信箱和屏東縣社會處處長所陳情投訴全文.在此我願意負任何法律責任.若我所寫有一字一句有所不實!
Update 9:
謝謝您的回答讓我的心溫暖起來(眼眶卻也盈滿淚水)
您第5條所言:也就是癥結之處
我是想申請特境婦女
她硬要我只準備"屏東縣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
才需要的表護令
而屏東縣社會處網站上的特境婦女應備文件
Update 10:
1.調查表。
2.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3.全戶戶籍謄本。
4.全戶所得稅、財產證明。
5.相關證明文件。
如:死亡證明、出生證明、判決書影本、服刑證明、診斷證明書影本、學生證影本、身障手冊影本。 1.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限,同一個案以補助一次為限。
2.已領其他項目生活補助者,補助金額低於本項,得申請補助差額。 於事實發生六個月內,檢具書表及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辦。
Update 11:
請問我是否要有必須找立委.民代.X果日報.東X新聞台(我家的家庭醫生有名片和關係.可是他住高雄市)
還有.我最不想講的事實:我在琉球鄉也遇過這種事作公民營船時也被以『我們小琉球就是不一樣!』連公營船也一樣.硬是要收我的陪伴著全票.很無力!
國內公民營鐵路、公路、捷運、船舶或民用航空運輸業,對於身心障礙者
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就其搭乘國內固定路 (航) 線、固定班 (
航) 次之國內路 (航) 段之票價,應予以半價優待並得優先乘坐。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並領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之身
心障礙者,視為有他人陪伴之必要。
Update 12: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並領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之身
心障礙者,視為有他人陪伴之必要。
各級政府應編列預算補貼國內公民營運輸業者,依本辦法對於身心障礙者
及其陪伴人員提供半價優待而減少之收入。各級政府在未實施補貼前,由
交通部監督業者於調整票價時納入營運成本。
Update 13:
謝謝!高縣社工也說我當初應該錄音.但我豈能料想的到會遇到這種該被列入
"稀有保護級"的"態度欠佳的人"!?在高雄市.高雄縣我真的沒遇過啊!
對不起!容我反駁一句:
我覺得這件事絕非家事!而她就是要跟我講法律講條文法令!
當然.我也可以逕自去琉球鄉公所申請特殊境遇婦女
並且只準備我上述所PO上特境婦女應備文件
琉球鄉公所依然會幫我呈送去屏東縣社會處
最恐怖的事實是:
她是唯一的承辦審核人啊!
老天爺!有誰能夠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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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Harry
at 2008-05-09T18:43
at 2008-05-09T18:43
二、即使同縣也因鄉不同也不同,例如同在桃園縣,早期觀音鄉發獎學金,本人居住鄉鎮近一.兩年才開始發獎學金。
三、現在公務員高高在上時代過去了,從公務員變為公僕,民眾進門要倒茶,只是因環保政策,自96年7月1日起紙杯不供應,故才沒倒茶服務。而民眾對於公務員服務態度不好,可以向其課室主管.鄉鎮市長.甚至向報章雜誌或網路投訴。一樣米養百樣人,我不敢說無態度欠佳的人,但是公開想報復民眾公務員真的不多,夜路走多早晚被投訴。
四、現在人民會用腳投票,臺灣投資環境不好,廠商外移大陸,大陸環境丕變廠商於南進中南亞印度等國;民眾也是,那個鄉鎮市或那個縣市社會福利好,人民會往那個地方設立戶籍。還有任何社會福利申請是以戶籍以主,所以不能以甲地標準衡量乙地,因為前面所言因各地縣市或各鄉鎮市財力不同,能申請社會福利不見得相同。
五、在桃園縣特殊境遇婦女及兒童少年,符合條件均有補助。
2008-05-06 13:49:37 補充:
清官難道家務事,我不是法官更不是當事人,誰是誰非我不知道,法律講求證據的,建議你錄音存證。
By Hazel
at 2008-05-10T16:02
at 2008-05-10T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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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08-05-09T00:23
at 2008-05-09T00:23
你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只看見你在表達你心中的不滿
有關證明文件的問題
屏東縣政府人員說,只要保護令
有就提供,沒有就詢問他有何可代替
有需要為一個文件問題鑽牛角尖嗎?
By Ina
at 2008-05-09T19:56
at 2008-05-09T19:56
我家無權無勢.去年我自己帶齊應備文件
坐船過小琉球以非婚生子女替自己向琉球鄉公所
申請特殊境遇婦女並同時想申請特境婦女子女津貼(每月1500)
反倒是鄉公所承辦的陳小姐(我得罪的社會處那位也姓陳)
在打電話詢問時.告知我可以申請弱勢兒少補助
(每月3000但限6個月最多兩次就不得再申請)
但仍是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審核
去年我兩項都通過
2008-05-07 08:12:22 補充:
不是不滿,而是因為我當初沒有錄音才必須陳述整個經過
若讓您產生厭惡感,請原諒我真的並無此意
癥結在於我要申請的是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
那根本無須保護令
我文中都有提到我當時連問她數次:
應該還要準備其他文件
她硬是說:她只要法院的保護令.沒有保護令我就沒辦法申請
我又問她高雄縣市並非如此
她竟也回答我說:她們屏東縣就只需要保護令才能辦理(這些話都是當時我兩人的真實對話)
她還要我上網查.我乖乖去查了可是真的並非如她所言啊!
2008-05-07 08:12:33 補充:
屏東縣社會處網站上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應備文件如下:
1.調查表。
2.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
3.全戶戶籍謄本。
4.全戶所得稅、財產證明。
5.相關證明文件。
如:死亡證明、出生證明、判決書影本、服刑證明、診斷證明書影本、學生證影本、身障手冊影本。
請問是我在鑽牛角尖還是她仗著她身為承辦審核人的公權力在刻意刁難我?
我並非在這裡尋找公理正義;因為我知道我若沒有可以壓過她的有力人士幫忙.或將整件事曝光.我肯定被她吃定了!
妳若是被她那氣焰囂張的惡劣口氣罵過
我不信你不會像我一樣害怕擔憂!
By Megan
at 2008-05-08T00:37
at 2008-05-08T00:37
經常遇到只要是離婚~~鄰里長肯幫忙說句話送件....幾乎鄉.鎮公所批准率超高....但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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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弟弟察功課被打是家暴嗎?
By Genevieve
at 2008-05-04T00:00
at 2008-05-04T00:00
我跟媽媽姐姐都受到家暴
By Lydia
at 2008-05-03T00:00
at 2008-05-03T00:00
未滿20歲的女生被家暴and強暴該如何?
By Thomas
at 2008-05-02T00:00
at 2008-05-02T00:00
請幫我寫有關家暴的作文!
By Franklin
at 2008-05-02T00:00
at 2008-05-02T00:00
住家隔壁有精神病患者..好可怕
By Christine
at 2008-05-01T00:00
at 2008-05-01T00:00
1.家暴打自己家人 (但後來家人都搬走,房子等著法拍,但他仍住在那房子裡)
2.有憂鬱症、精神有點問題
3.曾拿球棒打管理員(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