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受家暴,雖已離家多年,先生不願離婚,現在我與男友產下一子 - 家暴
By Vanessa
at 2008-07-06T00:00
at 2008-07-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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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受家暴,因而離家多年,我先生堅持不離婚,現在我卻與男友產下一子,戶口登記在我名下,但我該怎麼才能離的了婚?現在我又沒有錢請律師.求求你們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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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Heather
at 2008-07-07T14:07
at 2008-07-07T14:07
一、如果你是因家暴才離家,如有証人或驗傷單可証明,可以民法1052條的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但是因你另與他人生子,也有通姦的事實,你的先生也可告你刑事通姦及要求損害賠償,所以在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下,你仍可以民法1052條第2 項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要求法院准你們離婚。
二、建議你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指定律師幫你向法院起訴離婚。
By Genevieve
at 2008-07-06T20:38
at 2008-07-06T20:38
但問題還是要解決
妳在婚姻尚未結束之前即與他人產子
就客觀來說 程序上妳理虧在先
(被告妨礙家庭並求償 都是有可能的)
配偶不肯離婚 那只好上法院訴離
判決離婚有一些模式
像妳已離家多年 早不與配偶共同生活 且又與他人產子
若法官認為妳與配偶的婚姻難維繫 或許會判離也不一定
(離婚官司法官的心證本來就很重要)
(只是在處理這些事的時候
事前妳就要多注意律師水準 良莠不齊是有可能的
想找到熱心、有能力又有道德的律師 可能要多問才知道
千萬別花了錢 婚還離不成)
(建議先去找免費的法律諮詢先問看看
像各地方法院服務台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或妳去上法務部的網頁 有免費的諮詢服務
可以就妳所在的縣市地區 點進去看看
有的是要約時間 限現場親臨的 妳去看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法律資詢資源
很多民眾都是法律門外漢 都是等遇到事情了才慌了手腳
不用慌 可以先去瞭解一下 比較有方向
像妳 就是以妳的狀況去判斷 判離的機會大不大....
要小心司法黃牛 一張嘴天花亂墜 終歸只是騙錢 注意)
夫妻只要是沒離婚(沒辦妥離婚登記或被法院判決離婚確定)
就是婚姻關係尚存續中
這婚姻一日不解決 對妳來說是更加不便
孩子的身分也會是問題
由於妳與配偶還有婚姻關係存在
因此戶籍上孩子的爸爸必須登記為妳配偶 而不是妳男友
這要上法院去否認親子
否認小孩跟妳配偶的親子關係 他們之間的親子關係不存在
之後再由妳男友認領小孩
(或是妳順利離婚後再嫁給男友 孩子爸爸登記為男友)
這樣妳的孩子才得以認祖歸宗
所以這問題妳是一定要解決的
拖不是辦法 拖延 問題也不會自動消失不見
(否認親子是有時效的 最好快一點處理比較好)
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By Ivy
at 2008-07-06T08:16
at 2008-07-06T08:16
我該怎麼才能離的了婚?
答 只要對方不肯 你是沒任何方法的 而且說實在的 你應是要擔心你及你男友之通姦的牢獄之災及民事之賠償吧 而不是在想如何離婚吧
其實 你這問題不難 (不然你看一下下 就一堆人加頭加尾 或者((翻譯))的在搶著回答如他們需要點數 就給他們喔 當然如有更好的見解 支持 鼓勵之)
希望以上之答覆對您有幫助 如無助益 也在此向您說聲 sorry
耑此 順頌 如意 謝謝您 本文登載如有援引相關之法規,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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