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及其家人對我實施家暴.如今我該怎麼辦? - 家暴
By George
at 2010-01-19T00:00
at 2010-01-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被丈夫,大伯及公婆四人聯手圍歐,我己到台北醫院驗傷,管區警察亦到醫院來作筆錄.
結婚至近兩年,這種事己不知發生多少次了,我母親總是勸我息事寧人,丈夫雖曾向我道歉,但沒過幾天又舊事重演,如今我雖外傷不太嚴重,然而確渾身酸痛不己,身心倍感煎熬.~~
雖然我真的很愛我老公.但他及他的家人........對待我.像一個免費的台傭加出氣筒.三餐我在餵完孩子之後.他們都不等我吃飯.就直接把飯菜收走.就連我要去廚房吃~也都故意把菜東弄西弄~就是不給我吃飯就是了QQ
我現在因為要帶小孩.無法外出工作.雖然他們家又是不缺錢那種.卻嫌我不會賺錢貼補家用.成為他們家的負擔..
我雖然真心的愛我的丈夫及小孩.但老公及其家人卻容不下我(但他們只想要小孩).看來婚姻真是走到盡頭了!!我覺得我現在真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離婚的話.我能得到小孩的監護權嗎?
麻煩各位大大告訴我應該麼辦才好?
.
Update:
補充一:
我是一個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出生清寒之家,學歷也祗有高畢,算是一個極為平凡的女孩,婚前我在電子公司上班,待遇微薄,但節儉渡日,日子也還過得去.
婚後直到我產下一個男嬰為止,丈夫,公婆及其家人對我還算不錯.大伯的妻子因病,流產,在動過手術後,即不能再生孩子,最後因婆家的壓力鬱鬱而離開.他們家中男的僅兄弟二人,我丈夫是弟弟.待我將男嬰產下後,公婆為了慎重起見,還去醫院作DNA檢驗,待檢驗無誤,確定是他們家的血統後,公婆自是歡欣鼓舞,因為這是他們家第一個長孫,而我悲慘的夢魘至此展開.
Update 2:
補充二:
午夜夢迴之際,我深思這眼下的一切,我出生清寒不若他小康之家的富有,我相貌平凡,雖不是母夜叉,但也不是她們期盼的妖嬌美麗,我個性耿直,守正不阿,亦不是她們喜歡的阿臾奉承,八面玲瓏,我丈夫見了公婆即膽若寒襟,不能為我挺身而出,杖義執言,經濟不景氣,收入微薄,也不能獨自負擔起家計,還要靠父母的接濟,我想外出工作賺錢貼補家用,婆婆不願為我帶孩子,他也不許我外出工作,因為我的薪資不會比他全家人的收入多,如果我的收入比他們全家人的總收入多,才準我外出工作(不知這是那一國的理論),我袛不過是個免費的奴僕及生孩子的工具.這枕邊人真是我曾刻骨銘心,深愛不逾的男人嗎?
Update 3:
補充三:
如今我己走到了懸崖邊緣,前無去路,後有追兵,若不奮力一戰,我將死無葬身之地,我己決定走法律途徑,解決我的困境,我要控告他們對我的辱駡,歐打,我還要申請保護令.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我支持與鼓勵,提供我一個絕佳的行動方案,告訢我那些行動先做,那些行動後做,那些行動又是要同時做的,好嗎?小女子在此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回應!!
結婚至近兩年,這種事己不知發生多少次了,我母親總是勸我息事寧人,丈夫雖曾向我道歉,但沒過幾天又舊事重演,如今我雖外傷不太嚴重,然而確渾身酸痛不己,身心倍感煎熬.~~
雖然我真的很愛我老公.但他及他的家人........對待我.像一個免費的台傭加出氣筒.三餐我在餵完孩子之後.他們都不等我吃飯.就直接把飯菜收走.就連我要去廚房吃~也都故意把菜東弄西弄~就是不給我吃飯就是了QQ
我現在因為要帶小孩.無法外出工作.雖然他們家又是不缺錢那種.卻嫌我不會賺錢貼補家用.成為他們家的負擔..
我雖然真心的愛我的丈夫及小孩.但老公及其家人卻容不下我(但他們只想要小孩).看來婚姻真是走到盡頭了!!我覺得我現在真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離婚的話.我能得到小孩的監護權嗎?
麻煩各位大大告訴我應該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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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補充一:
我是一個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出生清寒之家,學歷也祗有高畢,算是一個極為平凡的女孩,婚前我在電子公司上班,待遇微薄,但節儉渡日,日子也還過得去.
婚後直到我產下一個男嬰為止,丈夫,公婆及其家人對我還算不錯.大伯的妻子因病,流產,在動過手術後,即不能再生孩子,最後因婆家的壓力鬱鬱而離開.他們家中男的僅兄弟二人,我丈夫是弟弟.待我將男嬰產下後,公婆為了慎重起見,還去醫院作DNA檢驗,待檢驗無誤,確定是他們家的血統後,公婆自是歡欣鼓舞,因為這是他們家第一個長孫,而我悲慘的夢魘至此展開.
Update 2:
補充二:
午夜夢迴之際,我深思這眼下的一切,我出生清寒不若他小康之家的富有,我相貌平凡,雖不是母夜叉,但也不是她們期盼的妖嬌美麗,我個性耿直,守正不阿,亦不是她們喜歡的阿臾奉承,八面玲瓏,我丈夫見了公婆即膽若寒襟,不能為我挺身而出,杖義執言,經濟不景氣,收入微薄,也不能獨自負擔起家計,還要靠父母的接濟,我想外出工作賺錢貼補家用,婆婆不願為我帶孩子,他也不許我外出工作,因為我的薪資不會比他全家人的收入多,如果我的收入比他們全家人的總收入多,才準我外出工作(不知這是那一國的理論),我袛不過是個免費的奴僕及生孩子的工具.這枕邊人真是我曾刻骨銘心,深愛不逾的男人嗎?
Update 3:
補充三:
如今我己走到了懸崖邊緣,前無去路,後有追兵,若不奮力一戰,我將死無葬身之地,我己決定走法律途徑,解決我的困境,我要控告他們對我的辱駡,歐打,我還要申請保護令.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我支持與鼓勵,提供我一個絕佳的行動方案,告訢我那些行動先做,那些行動後做,那些行動又是要同時做的,好嗎?小女子在此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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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Damian
at 2010-01-19T02:19
at 2010-01-19T02:19
◎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逞強反抗。
◎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反諷或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即要小心應對。
◎家暴發生時,要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或親友能及時趕到。
◎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家暴受害者該如何走出家暴陰影,重新迎向人生的光明面 ?
長期在家庭暴力中生活的人,無論大人或小孩,身心一定都已遭受非常大的摧殘。身體的傷害也許有痊癒的一天,但心靈的痛,卻需要很長時間的治療。
提醒正在承受家暴的人,試試下列的方法,協助自己走出家暴的陰影:
◎利用家暴求助管道來申請協助及諮詢。
◎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積極爭取就業、就學機會,尋求可以獨立自主的機會。
◎嘗試擴展自己的生活圈、多交朋友,不要害怕說出自己的遭遇。
◎多看書、聽演講或自己去當志工,不但可以發現人生的光明面,還可以增加自己面對事實的勇氣。
◎不要感到羞恥、氣餒、被隔離,也不要因此退縮、易怒、衝動,而是應該積極面對,並且更努力學習、更充實自己的生活,才能逃離困境,迎向人生的光明面。
● 家庭暴力求助管道
24小時家暴專線 113 或 0800-024-995
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 02-27229543
台北縣婦幼中心 02-29679665
桃園縣婦幼中心 03-3336106
台中市家扶中心 04-23162085
台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6-3901601
高雄市家暴防治中心 07-7262085
外籍配偶保護諮詢 0800-088-885
內政部家暴防治委員會 02-89127331
男性關懷 0800-013-999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檢察官或法官在調查犯罪事實時,著重在
犯罪之時間、地點、及施暴方式或手段,因此,受害者在提出告
訴時,必須就上述三點詳細說明,有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遭
受太多次暴力侵害或是受太大的刺激後,反而不記得詳細的犯罪
時地與方式,這樣將會大大阻礙犯罪之偵查與成立。
其次,必須注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
罪,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自知悉犯罪行為人之時起六個月
提出告訴,否則即不得再行提出告訴。有些受害者或許是念在夫
妻多年情份,有些則顧慮孩子或他人眼光而遲未提出告訴,等到
想再提出告訴來找律師時,早已逾告訴期間,而無法提出告訴,
這是必須特別注意的。另外,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
結之前均可撤回告訴,因此,倘若施虐者與受害者在訴訟過程中
達成和解,受害者還是可以撤回告訴。至於重傷、恐嚇、殺人、
妨害自由等罪則為公訴罪,未有告訴期間之限制,將來也不得撤
回告訴。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離婚的話.我能得到小孩的監護權嗎?
由於受害者多半是結婚之後,就在家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與外
界的互動與交往早已斷絕,在經濟能力上確實較為不利,但是,
法院在審酌子女監護權歸屬時,其實要看的不只是監護權人的經
濟能力,還要就子女年齡、性別、健 康、人數、意願及人格發展
的需要,以及父母之品行、生活狀況、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
度,或是父母與子女過去之生活狀況等加以評估,所以受害者在
爭取子女監護權方面不見得一定不利。 至於爭取到子女之監護權
後,受害者可能又會擔心自己的經濟能力不足以負擔子女未來的
生活教育費用,其實,小孩是父母兩個人的,教養子女是父母權
利也是義務,因此,你可以要求未任監護權之一方一起負擔子女
之生活教育費。
依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侵害他人生
命、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可以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
損害賠償。
因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因為施虐者的暴力行為,受有財產上或
精神上的損害時,可以向施虐者請求損害賠償。但應注意的是,
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同樣有時效上的限制,換言之,如果受害者自
被施虐時起兩年內不向施虐者請求的話,損害賠償請求權將受到
限制。一般來講,此一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在刑事傷害部分起訴
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提出,省下裁判費用。
若有任何疑問或是需要協助可以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或敲我及時通
By Damian
at 2010-01-23T07:59
at 2010-01-23T07:59
沒工作還想拿監護權
=======================
誰說離婚後不能工作?
離婚後可以工作養孩子啊
我想法官也不會把孩子判給會家暴的父親吧?
By Daniel
at 2010-01-22T20:00
at 2010-01-22T20:00
一是協議離婚,兩人談妥條件後,就簽離婚協議書即可,要有證人並記得去戶政機關登記才生效
a~如他要離婚就協議離婚在向他要一半ㄉ財產與房子贍養費小孩監護權~如是擬提ㄉ他可不理妳喔要不你就要走法定離婚!
二是裁判離婚(這是去法院申請時間會比較長)
民法第一○五二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By Dora
at 2010-01-21T03:40
at 2010-01-21T03:40
被老公打,還說愛老公,你真的病得很嚴重。
沒工作還想拿監護權,真是愛作夢。
By Puput
at 2010-01-22T12:41
at 2010-01-22T12:41
據我所知,有工作有能力養小孩才有可能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
你說的驗傷單等證據一定要收好, 以備日後會用到,
還有,民間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的,多多利用,
希望你可以趕快逃脫那麼可怕的家庭
免費的法律諮詢網址:
http://law995.twlady.com.tw/contact.html
By Puput
at 2010-01-20T21:36
at 2010-01-20T21:36
是否你有做了一些他們不喜歡的事~~否則對你連一點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我的建議是先離開那個家一陣子~~千萬不要帶著小孩~~先找一個工作
把自己先穩定下來~~或許經過一陣子的分開~~他們才會發現你的好
如果真的再不能改善~~就認真思考離婚這條路~~千萬不要跟他爭小孩
除非你經濟無虞~~也別指望要他每月付你小孩的撫養費(如果你帶小孩走)
通常都只有前幾個月正常付款~~養小孩是一條漫長的路~~知識版上經常有一些姊
姊妹妹~~為了要撫養費而勞民傷財的案例~~不要怕離開小孩~~
只要常跟他連絡~~長大還是會回到你的身邊~~雖然當下離開會很痛苦
雖然不容易~~但我認為這是必要之惡~~祝福你!!!
By Dora
at 2010-01-21T00:04
at 2010-01-21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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