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在酒店上班 - 社會議題
By Caroline
at 2010-09-23T00:00
at 2010-09-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說 我很積極的在過自己想追求的普通生活 ,因為爸媽半遺棄我
曾經 我餓到身上剩下一百塊 , 一整個禮拜喝一點點粥
父母親 只給我一句 , 他們身上也沒錢 要我自己好自為知
撐過了 那時候的辛苦 , 找到了穩定的工作 , 暫時借住友人家中
正要開始存錢 為自己生活規劃的時候 , 媽媽 又跑來 問我借錢!!
請問 會否借 ? 原因?
謝謝
已更新項目:
而且我車禍重傷 也沒看過父母一個 來
我沒錢繳學費 爸媽只要求我不要念書了
各大節日 往往都是一個人過
= = 有點迷網 ~ 我到底算有沒有爸媽 ?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一直跟你說 他最近過不去 以前他也有拿錢養過你!
3 個已更新項目:
其實我也不想借 , 但是 一般人會講 說你不孝順吧
我總不好意思 直接告訴他我家裡的狀況
我覺得作人好難
4 個已更新項目:
而且我想到之前 , 還在打工 一個月才七千
我媽 要我一個月給她一萬= ="
我很直接 說 我沒錢 你自己去賺吧
她對我的態度 變得超級無敵刻薄
而且還會說 現在外面工作那麼少錢
為什麼我不去 酒店上班 = ="(奇怪)
5 個已更新項目:
滿了= =+ 只是道義 一 直困擾著我
6 個已更新項目:
現在我監護權是我媽
但我跟父姓 名字也沒改過
最近有再考慮 改母姓 名字也改掉
因為我戶籍謄本裡面
只有我一個人= =
各位 覺得如何改變 比較好
7 個已更新項目:
靖~ 謝謝你喔!! 費心思幫我查了那麼多 。
金魚 ~_~ 她現在是說 她房租要付 手頭很緊
其實她有另組家庭 又離婚了
改姓沒有很重要 是姓名其中的意義 能提醒我 做人做事
也是鼓勵自己重新出發 的一種 動力 。
曾經 我餓到身上剩下一百塊 , 一整個禮拜喝一點點粥
父母親 只給我一句 , 他們身上也沒錢 要我自己好自為知
撐過了 那時候的辛苦 , 找到了穩定的工作 , 暫時借住友人家中
正要開始存錢 為自己生活規劃的時候 , 媽媽 又跑來 問我借錢!!
請問 會否借 ? 原因?
謝謝
已更新項目:
而且我車禍重傷 也沒看過父母一個 來
我沒錢繳學費 爸媽只要求我不要念書了
各大節日 往往都是一個人過
= = 有點迷網 ~ 我到底算有沒有爸媽 ?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一直跟你說 他最近過不去 以前他也有拿錢養過你!
3 個已更新項目:
其實我也不想借 , 但是 一般人會講 說你不孝順吧
我總不好意思 直接告訴他我家裡的狀況
我覺得作人好難
4 個已更新項目:
而且我想到之前 , 還在打工 一個月才七千
我媽 要我一個月給她一萬= ="
我很直接 說 我沒錢 你自己去賺吧
她對我的態度 變得超級無敵刻薄
而且還會說 現在外面工作那麼少錢
為什麼我不去 酒店上班 = ="(奇怪)
5 個已更新項目:
滿了= =+ 只是道義 一 直困擾著我
6 個已更新項目:
現在我監護權是我媽
但我跟父姓 名字也沒改過
最近有再考慮 改母姓 名字也改掉
因為我戶籍謄本裡面
只有我一個人= =
各位 覺得如何改變 比較好
7 個已更新項目:
靖~ 謝謝你喔!! 費心思幫我查了那麼多 。
金魚 ~_~ 她現在是說 她房租要付 手頭很緊
其實她有另組家庭 又離婚了
改姓沒有很重要 是姓名其中的意義 能提醒我 做人做事
也是鼓勵自己重新出發 的一種 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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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Eartha
at 2010-09-23T15:34
at 2010-09-23T15:34
可以說:
妳可以說工作現在正起步沒錢
況且~車禍的醫藥費都還沒給人
不是不借給妳錢
如果有一定借
问題就是沒有
還有~現在
我吃住都成問題哪有錢借給你?
2010-09-23 16:08:01 補充:
認同二樓與三樓大大所說的
尤其是三樓大大那句話
確實生的放一旁
養的功勞大過於天~
當初棄於你而不顧
現在要你借錢給妳母親
說真的有些說不過去~
但~地球是圓的
再怎躲藏也會有碰面的一天
我想請问
版主你滿十八了嗎?
如果沒有可告你父母遺棄
然後申請保護令
2010-09-23 16:11:07 補充:
妳母親的意思很明白了
不是嗎?
就是要你去酒店上班~
看你是要先去備案或是申請保護令
以確保你自身安全....
2010-09-23 16:49:42 補充:
既然已經滿了就放心ㄌ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李宗盛的歌
其中一小段....
道義放兩旁
利益放中間
孝順父母是天公地道的事
畢竟他們把我們撫養長大
但~也要看情況
自己都顧不暸的
怎可能去顧其他人?
2010-09-23 16:55:16 補充:
至於改姓問題就比較麻煩點
畢竟我國法律....比較複雜點
2010-09-23 16:55:33 補充:
民法親屬編大翻修 96.05.21
我國民法親屬編大翻修~立法院已三讀通過,結婚改採
「登記制」,僅須依法登記,不必有公開儀式。登記制自新
法公佈後一年實施。
2010-09-23 16:55:43 補充:
民法「子女從父姓」的現行規定,也改為「父母在子女
出生登記前,應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母姓」,以貫徹兩性平等
原則。
2010-09-23 16:55:48 補充:
依修正後的民法,子女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
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
父姓或母姓,但前兩項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也就是說,除了父母書面約定子女從姓外,子女在未成
年前及成年後,分別還可以改姓一次。
現行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又稱為「儀式婚」,但易引發爭執並衍生重婚問題,因
此修正為「登記婚」,規定結婚應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
2010-09-23 16:56:36 補充:
夫妻離婚,子女能否改從母姓?
關於子女從姓,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亦即原則上子女應從父姓,如生母無兄弟,為承嗣香火,經父母雙方約定後,亦可讓子女從母姓。如父為招贅,關於子女之從姓,恰與嫁娶婚相反。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氏,原則上與結婚時相同,
2010-09-23 16:56:57 補充:
但符合從母姓條件者,仍得約定改姓之。然而,此等規定造成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後,妻任監護人時,其未成年子女仍從夫姓而無法改從妻姓之困擾。
惟立法院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2010-09-23 16:57:03 補充:
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年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是故,未來夫妻離婚,其未成年子女姓氏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將可申請改姓,此將使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可改從母姓,保障單親媽媽的權益。在一般子女都是從父姓之情形下,本條例之修正,不僅解決長期以來,離婚後行使親權之單親媽媽們的困擾,也為落實兩性平等,又跨進一步。但須注意的是限於
「未成年子女」始可,若子女業已滿二十歲成年,則無此項修正規定之適用。
2010-09-23 16:58:02 補充:
96.12.26 總統令:修正「姓名條例」
96.12.26 修正「姓名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41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12 條條文
第 6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被認領。二、被收養或終止收養。三、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四、其他依法改姓。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2010-09-23 16:58:08 補充:
第 12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一、經通緝或羈押者。二、受宣告強制工作或交付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者。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2010-09-23 16:59:36 補充: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740
因內容過於繁長
煩請版主大大自行上去參閱
以上法令給予參閱
2010-09-24 09:17:10 補充:
你或你母親可以去申請租屋補助~
這樣你或你母親的房租就不必擔心了
By Ethan
at 2010-09-23T15:50
at 2010-09-23T15:50
因為我也有我的日子要過
真要非得要借 也得等我有閒錢時在說吧
你應該先規劃自已的生活和自已的未來才對
自已的戶頭多多少少要存一點週轉的錢
人生無常 現在的景氣還沒好到可以讓人不怕
沒工作 所以要為自已存一點生活費 至少存的
錢能是自已失業時三個月的生活費
有能力時 可以為自已投保防癌險和意外險
意外險金額不大 出事時至少不能上班也有
錢可領
怕自已有錢會花掉 你可以買個儲蓄險
每個月固定存一些錢 至少幾年後也有個小存款
我覺得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
如果你的內心裡會想幫你媽 你就借你媽錢
但前提是自已能力內許可的
無法幫的話 也不要覺得自已不孝
現在很多人都嘛沒拿錢給父母的
都嘛是過年一包紅包 生日時也一包
紅包 會拿錢回家的人 是沒有搬出去
住的人才會拿錢回家 因為住家裡 吃家裡
用家裡的 本來就得貼補一下家用 畢竟住家裡的人
不用付房租、水電 當然要拿些錢給父母貼補一下啊
By Selena
at 2010-09-23T17:58
at 2010-09-23T17:58
孝順父母是應該的,但是有的時候要衡量自己的能力
他們沒有進到一個父母該做的責任,當然不是說父母有必要養我們,但是他愛生嘛...就得養阿!借錢...這東西你要很直接了當的說免談,畢竟你事業剛起步,你該好好為自己的未來把算一下,這些都是需要錢的,但是如果有天他們沒錢吃飯了,那就給個500到1000讓他們好買個麵包果果腹吧,並進他們都是跟你有血緣關係的人!
By Mary
at 2010-09-27T17:32
at 2010-09-27T17:32
hello~我是過來人﹡
看你這樣講,基本上先顧好自己吧~
孝順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的,等你真的賺到錢有了能力在談孝順
改變什麼,讓自己生活過得更好才是重點
自己一個人賺錢,要懂得不吃虧呀,賺到錢再學點技術,可以的
像你這種案例很多,但是我說真的先顧好自己吧!
有疑問可以再問我,我女的不用怕^ ^
By William
at 2010-09-25T05:56
at 2010-09-25T05:56
我是侎娛樂傳播的經紀人-夜神 洋介(Yagami Yousuke),
很高興能有這個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希望我的專業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我很同情您的遭遇,
我的建議是千萬不要借.
如果您現在工作的薪資無法滿足您,
如果您願意換新工作或多一份兼職,
請與我聯絡.
如果還有不了解的問題,
***的資料尋找我的Blog,
並至我的Blog留言詢問.^^
By Wallis
at 2010-09-27T09:25
at 2010-09-27T09:25
當初要你自己想辦法
你好不容易要慢慢存錢了
現在也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吧
你自己要好好加油歐
By Rachel
at 2010-09-25T16:15
at 2010-09-25T16:15
我會每次給個幾千元 , 看在他們以前的確有養過的份上 , 要再多沒有 , 頻率以月計 , 當做給零用 , 並私下記帳 , 累積到覺得還清人情後 , 再決定還要不要給 , 談話時絕不透露財產有多少 , 避免給任何線索 , 免得日後惹禍上身
有這樣的父母很辛苦 , 我姐夫從約20歲起忍到現在 , 每個月只給錢連父母家都懶得回 , 電話更不想接 , 早期還會用各種名目來要錢 , 氣得我姐差點要離婚
所以才說要堅持立場不多給也不心軟 , 不是不孝順 , 其實早就無親情了 , 只剩下微薄的道義而已
By Quintina
at 2010-09-27T12:52
at 2010-09-27T12:52
By Kama
at 2010-09-24T06:07
at 2010-09-24T06:07
生的放一旁---養的功勞大過天----
既然當初他們沒養育你--
現在--你已能獨立--
為何要養他---
不要借--借一次--就是惡夢的開始--
我表姐情況跟你差不多--
當初遺棄她的人
在她大學畢業後領第一份薪水時--
出現了---同時還告我表姐棄養--
台灣就是有這爛法律--
還好---里長--管區--親戚都願出庭作證----
你千萬--千萬--不能借-----
By Dinah
at 2010-09-25T04:41
at 2010-09-25T04:41
原因:我還沒穩定下來,工作才剛有起步,連存款都還沒有個子,
哪來的錢借她!!
古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等我發達再說吧!!
2010-09-23 15:49:30 補充:
認不認他們在於你,但我想一般人都還會念在那一絲絲的血緣吧!!
我朋友國中父母離婚,父親爭得她的監護權後卻棄她不顧!!
她從國中開始就下課去打工賺取她的生活費,一路上來也念到二技畢業!!
雖然她過得很辛苦但她是個非常樂觀的女孩,她從鄉下地方轉換到都市讀書工作!!
除了靠朋友外就是自己!!
她做得到的事,你也可以的!!加油!!先把自己穩定下來才有多餘的能力去幫家人!!
2010-09-23 15:52:46 補充:
你的狀況若是我處理的話,也許我心比較狠,我不會讓他們知道我住處、電話!!
只有我找得到他們,我不會讓他們找到我!!
沒能力前我只得先把自己安頓好!!
2010-09-23 22:11:45 補充:
盡孝是該做,但何時做才是重點!!
你連自己都顧不好,有什麻能力去顧其他人!!
先把自己照顧好吧!!
別人怎麼說就隨他們,把自己的耳朵關起來!!
至於改姓有必要嗎???
我朋友她一樣跟父姓,我曾聽她說過沒想過要改姓,因為女生最終都是要跟老公家族,
就算死了也是,嫁了以後娘家的公嬤一般還是不給回去拜的!!
跟誰的姓我個人覺得沒那麼重要!!
2010-09-23 22:17:44 補充:
我曾看過一則故事,因為她是長女,父母一直要她高中畢業後就去工作賺錢給她弟弟讀書!!
但她一直想讀書,她一路走的很辛苦,不管家裡的人怎麻說她不孝,她一路念到大學畢業!!
全靠自己半工半讀,最後她弟弟不爭氣把家敗光光,而她當上了高級主管,家裡欠的債她
一次全拿出來還清,連同她自己要結婚的嫁妝也是自己賺給自己的,還給她父母養老金!!
你自己去考量吧,一個已經在泥沼裡,而你就在邊緣的人,難道你想直接跳下去一起陷在這
個困境中嗎?
2010-09-24 07:32:28 補充:
要提醒你 做人做事也是鼓勵自己重新出發 的一種 動力 ,並非得一定要改姓名才能做到的吧!!
如果真那麻想要,那就起個新名字請朋友以後就叫你的新名字就好了!!
就像那些明星大多也都非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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