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控告家暴,請幫幫我 - 家暴
By Zanna
at 2009-10-31T00:00
at 2009-10-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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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是標準的惡妻!!不幸的8年婚姻難以詳述,這8年來我為了小孩一次又一次的忍氣吞聲,她是外籍新娘(大陸),到台灣來只想賺錢,根本沒有把這當成家,我沒有跟父母一起住,小孩生病了,我白天要出門上班時還交代她要帶小孩去看醫生拿藥,傍晚我回家後依然不動如山,我質問她時她卻簡單的一句忘記了,連小孩生病要拿藥的事都會忘記!!每當她做錯事時,只要講她個兩三句不是摔杯子摔盤子,就是翻桌子翻椅子,出去工作一個月3萬5~6,她只願意拿五千出來分擔家計,之後就不關她的事!她在電子工廠做大夜班,傍晚7點到隔天早上7點,因此我白天上班晚上要帶小孩,我兩個孩子,一個小1,一個一歲8個月,深夜我還要起來泡牛奶2次,我每天平均睡眠才5小時,我休假時不管休幾天,都要耗在小孩身上,而她只要一休假,早上9點出門,晚上7~8點才進門,整天就是跟那些姊妹濤耗一整天,前幾天又起爭執,她一個不高興又翻餐桌,我那一歲8個月的孩子就站在餐桌旁,整桌湯湯水水的就往小孩身上砸!!我一時忍不住動手打她,這是我8年來第一次打她,這時她竟然打家暴專線,現在法院11月24日要傳喚我去做調查!這8年來,吃苦的是我!!忍氣吞聲的是我!!結果我現在卻變成((法律))眼中的壞人,我現在一直很擔心萬一裁定限制居住範圍,我那兩個小孩要交給她照顧,那豈是一個慘字能形容,希望有這方面的專家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Update:
我發的主題用意是需要上法庭後的建議!!而不是家居生活的建議!!孩子是我親生的,就算她真的偷人,我也必須忍.....不然首當其沖受害的是小孩,我怎能反過來控她家暴~~~~~不能留住心,也要留住皮,好壞也是孩子的母親~~~
Update 2:
孩子白天兩個都送學校,一個托嬰,一個小學,她哪裡有帶小孩????
Update:
我發的主題用意是需要上法庭後的建議!!而不是家居生活的建議!!孩子是我親生的,就算她真的偷人,我也必須忍.....不然首當其沖受害的是小孩,我怎能反過來控她家暴~~~~~不能留住心,也要留住皮,好壞也是孩子的母親~~~
Update 2:
孩子白天兩個都送學校,一個托嬰,一個小學,她哪裡有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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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Isla
at 2009-11-03T01:00
at 2009-11-03T01:00
家事糾紛通常都會開調解庭的,第一次都是聽聽雙方當事人說法, 除非有達到重傷害那般的傷~不然不會限制住居這些!所以不要先自己嚇自己~
總之,打人的行為是不好的! 你出庭時最好坦承自己也深知打人是不好的,是對方的行為,她翻桌整個湯湯水水差點往孩子身上砸,你恐傷到孩子,因此被激怒,讓你一時衝動所致! 你會改過檢討~ (總之,在調解法官面前,你得是個好爸爸好人才行!)
我說的是檢討動手打人喔! 她翻桌砸椅就是沒動手打孩子或者你啊!!! 你生氣幹嘛動手打她,落入家暴的口實???
她翻桌砸物的行為也是家暴啊! 記得搜證~ 最好請管區警察來拍照,告毀損(她只給5000家用就都不管事,那家中物品大都你出錢買的!)及家暴~
婚姻搞成這般,你最好想清楚~小孩一直在這樣吵吵鬧鬧的環境中,能快樂成長嗎?
建議你跟孩子的阿公阿嬤商量看看,也許搬住附近讓你父母可以幫忙照應,
孩子的媽上大夜賺錢,無心無力顧孩子,至少讓孩子有阿公阿嬤疼~ 要留皮也得留張完好的皮!
By Kelly
at 2009-10-31T01:57
at 2009-10-31T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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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你有這樣的想法~不知道你是傻還是....
你可以把和老婆相處的情形講跟執法者聽~
雖然他們不一定會相信~因為社會都同情被打的同情女人!
畢竟被家暴的都是女人比較多!
好壞都是孩子的媽..如果媽媽根本不愛孩子~
留在這個家~帶給孩子的不是快樂...
這反而對小孩的觀念會有偏差...
如果真的不行...我勸你為了小孩的正常人格發展~
還是離婚吧!
By Isla
at 2009-11-02T09:53
at 2009-11-02T09:53
偷偷的裝上監視器來觀察
我猜她一定是不會喜歡小孩子
可能趁你不在時偷打小孩
你可以反過來控訴她家暴
假日都不帶孩子
這已經是遺棄罪了~
自己親生的孩子
都不願意照顧
這段婚姻
我想你應該快要不想維持了吧!
如果不是因為孩子
不過假日不在家
你最好帶著孩子去驗血型
搞不好不是你的
大陸新娘說
在大陸有結婚生子
台灣也有結婚生子
在大陸是無罪的
你要調查清楚
By Selena
at 2009-10-31T13:19
at 2009-10-31T13:19
只要態度良善據實告訴法官,加上只有一次家爆紀錄(不知有驗傷否)
法官也會考量你的家庭背景,
應該不會限制居住範圍才對;
但是,
在你的敘述中,
很難讓人同情你,
你說下班後要照顧幼兒,
你太太豈不也是如此?
況且他上大夜班比你辛苦也傷身多了,
在法官面前不妨也適時讚賞太太對家庭的奉獻,
等過了這一關,
跟妻子的問題再好好解決吧,
畢竟這個社會同情女性,
而你動手打人確有不對的地方,
千萬不要在法庭上讓自己吃虧;
祝你生活美滿~
2009-10-31 06:44:47 補充:
樓上的大大....
遺棄罪不可能假日不帶小孩就成立,
我贊成裝設攝影機,
但是要再這件事情告一段落後再做,
免得讓法官認為你為自己脫罪設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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