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雇主恐嚇,且僱主已被起訴,我該如何求償精神損害賠償? - 社會議題
By Emily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我原本任職一家門前藥局負責藥師,每月薪水十萬,從98年2月開始任職一年六個月後,這當中的後面兩個月(100年七月~8月)因為我結交男友,雇主突然表達愛慕之意被我拒絕,之後就不斷對我用簡訊上及言語上的羞辱,說我拿他薪水不辦事(意指上床),還說我在他心裡他當我是賣的,要我不要再擔任藥局負責人,也要我另請高就,我就對他說我們有談合約兩年(沒有白紙黑字也沒口頭錄音),但他有認同兩年的任用期限(這有錄音跟訊息證明),所以接下來原本任期兩年任職一年半後剩下的半年(100年9月~101年2月),與他協議變更職務及薪資,結果變更才14天就因為他情緒不穩定,在我下班時來電要求我單獨回診所要處理公事,而我因為在半個月前(100年8月31日)被他強吻跟強行擁抱,心生害怕及用已經是下班時間而拒絕回去與他碰面,就在電話裡被他恐嚇說要找人來砍我(這有錄音為證),並要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這個事件,我有提告性騷擾及恐嚇,結果性騷擾沒告成,讓我很心痛,因為事發當下突然,且之後他又傳:如果我要強行帶妳HOTEL溫存你會咬舌自盡還是事後告我?,可惜訊息沒提到他對我的犯行,加上我當天沒去報警備案(因為我還是得工作怕提告我就沒工作所以才沒去報警,但我在9/15就有報警兼找律師提告)結果沒告成,唉~唯一欣慰的是恐嚇案件對方以被起訴,目前要談連帶民事賠償,只是我因為被恐嚇而不敢回我租屋的地方住改住朋友家,這當中我還是得繳房租(因為有簽約一年,後來有六個月不敢住但仍繳房租)然後沒了工作到11月才有工作,當中雇主沒付遣散費及九月薪資跟加班費,雇主是醫生,我是藥師,現在如果要談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請問金額的評估該如何估計?另提~勞工局以經依違反兩性平等對對方開罰十萬, 所以針對性騷擾我還可以提告嗎?還是刑事告不成可以告民事呢?
Update:
請問都要請律師才能打官司嗎?我因為經濟已經負擔不起龐大的律師費~律師現在都要我自己打答辯狀,我承受很大壓力跟充滿害怕,中間搬兩次家~因為開庭時檢察官對我地址我因此被跟蹤,我又因為為籌律師費每天上整天班根本沒時間看診,我無從用看診紀錄來證實我有多恐懼,現在因為下禮拜要談和解,我又只有一段對方恐嚇的話語錄音而已~實在不知賠償金該如何求償~才想在此請各位大大幫幫忙~拜託了
我原本任職一家門前藥局負責藥師,每月薪水十萬,從98年2月開始任職一年六個月後,這當中的後面兩個月(100年七月~8月)因為我結交男友,雇主突然表達愛慕之意被我拒絕,之後就不斷對我用簡訊上及言語上的羞辱,說我拿他薪水不辦事(意指上床),還說我在他心裡他當我是賣的,要我不要再擔任藥局負責人,也要我另請高就,我就對他說我們有談合約兩年(沒有白紙黑字也沒口頭錄音),但他有認同兩年的任用期限(這有錄音跟訊息證明),所以接下來原本任期兩年任職一年半後剩下的半年(100年9月~101年2月),與他協議變更職務及薪資,結果變更才14天就因為他情緒不穩定,在我下班時來電要求我單獨回診所要處理公事,而我因為在半個月前(100年8月31日)被他強吻跟強行擁抱,心生害怕及用已經是下班時間而拒絕回去與他碰面,就在電話裡被他恐嚇說要找人來砍我(這有錄音為證),並要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這個事件,我有提告性騷擾及恐嚇,結果性騷擾沒告成,讓我很心痛,因為事發當下突然,且之後他又傳:如果我要強行帶妳HOTEL溫存你會咬舌自盡還是事後告我?,可惜訊息沒提到他對我的犯行,加上我當天沒去報警備案(因為我還是得工作怕提告我就沒工作所以才沒去報警,但我在9/15就有報警兼找律師提告)結果沒告成,唉~唯一欣慰的是恐嚇案件對方以被起訴,目前要談連帶民事賠償,只是我因為被恐嚇而不敢回我租屋的地方住改住朋友家,這當中我還是得繳房租(因為有簽約一年,後來有六個月不敢住但仍繳房租)然後沒了工作到11月才有工作,當中雇主沒付遣散費及九月薪資跟加班費,雇主是醫生,我是藥師,現在如果要談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請問金額的評估該如何估計?另提~勞工局以經依違反兩性平等對對方開罰十萬, 所以針對性騷擾我還可以提告嗎?還是刑事告不成可以告民事呢?
Update:
請問都要請律師才能打官司嗎?我因為經濟已經負擔不起龐大的律師費~律師現在都要我自己打答辯狀,我承受很大壓力跟充滿害怕,中間搬兩次家~因為開庭時檢察官對我地址我因此被跟蹤,我又因為為籌律師費每天上整天班根本沒時間看診,我無從用看診紀錄來證實我有多恐懼,現在因為下禮拜要談和解,我又只有一段對方恐嚇的話語錄音而已~實在不知賠償金該如何求償~才想在此請各位大大幫幫忙~拜託了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Agnes
at 2012-05-26T00:55
at 2012-05-26T00:55
如有其他疑問可點我ID洽詢之,如有錯誤也歡迎就事論事之指證,但切勿謾罵之。
2012-05-23 22:48:17 補充:
基本上,被害人係由檢座予以協助調查其犯罪事實,如有發現被跟蹤或騷擾之事實,可自行蒐集其證據,並於開偵查庭或準備程序換言詞辯論之程序時,告知檢察官或法官,請檢察官或法官做出必要之處置,無須再去請律師。
如果您認為有請律師之必要,但因為特殊事由,經濟上又無多餘金錢不允許請律師,您可藉由法扶基金會請求律師協助,如符合法扶基金會所規定之資格,其律師費用係由國家支出。
2012-05-23 22:52:33 補充:
至於賠償,無論是物質上之損害賠償亦或是精神上之損害賠償,都只能依照損害情形,提出書面證明其損失後,方得請求給付,如無就診資料,實在不知道該如證明您精神狀況是如何遭受損害。
2012-05-23 23:00:32 補充:
您既然是被害人,應該有國家社會資源會協助您,實在無須多花錢請律師,而是當發生問題時,您應該檢附所取得之資料,多跟承辦您案件的書記官聯絡才是....除非您係極度不信任國家之偵查機關。
2012-05-23 23:22:16 補充:
題外話...媒體並非萬靈丹,媒體之最大效益就係揭露不法方便、迅速,最終仍須回歸訴訟程序才能解決問題,如今當事人已即將進入司法程序,何必再藉由媒體報導,讓被害人受到N度傷害呢!?...如須協助應盡快尋求正確之管道惟是。
By Adele
at 2012-05-27T03:55
at 2012-05-27T03:55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天舉行性騷擾防治記者會。身為律師的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廖蕙芳表示,以日前傳出員警酒測時要求女星「吹一下」的事件為例,若當事人態度不莊重、言語輕佻,「當然構成性騷擾」。
根據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資料,委員會成立 4年來,共受理250起相關案件,發現易出現性騷擾場所,以公車、捷運為最大宗,態樣則以加害人趁機親吻擁抱、觸摸胸臀或身體隱私部位為主;其次是言語羞辱、貶抑或騷擾。
但由於性騷擾涉案情節不易認定、加害者與被害者感受不同,最後調查認定構成性騷擾並裁罰的比例僅佔42%。廖蕙芳強調,調查性騷擾案件首要在於保全證據,以免被害人因證據不全,喪失申訴機會。
廖蕙芳表示,對性騷擾認定,已由過去「摸摸也不行」,發展到「看看也不行」。她舉例,北市1名女子受隔壁公司老闆愛慕,男方甚至長期一路「看」著她到茶水間與廁所,讓女子不堪其擾、精神崩潰。女子申訴性騷擾成立,男方已挨罰。
台北市社會局科長張美美也指出,性騷擾防治的認定愈趨嚴格,示愛稍有不慎,就可能變成性騷擾。她建議,與異性往來時,舉止應該莊重,以免被誤會。
社會局提醒民眾,如遇性騷擾,可向加害人任職單位、警察機關或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若不清楚加害人身分或任職單位,可先向事發地的警察機關申訴。北市府申訴專線為1999轉4553或3365。
981103 參考資料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57265/... 之網友提供,僅供參考,Yahoo!奇摩不保證其正確性。大女人俱樂部問答內容是由Yahoo!奇摩知識提供平台,奇摩知識 已觸犯智慧財產權法,大女人俱樂部保證其合法性;而且保證其正確性。
※附上性騷擾防治法法條︿︿性騷擾防治法:
第二條:
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
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參考資料:全國法規網!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 原文網址: NOWnews【在地情報】台北市/男主管愛盯女職員胸部 南韓樂金重罰25萬元 http://www.nownews.com/2011/04/27/11458-2708171.ht...
By Blanche
at 2012-05-27T21:01
at 2012-05-27T21:01
也可以另向民事庭提民事求償,要交求償金額的1%裁判費
若是我,我會把刑事起訴書拷過來當民事起訴狀,不過告訴人要改成原告,被告則仍是被告
By Heather
at 2012-05-25T23:14
at 2012-05-25T23:14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By Lauren
at 2012-05-25T22:36
at 2012-05-25T22:36
至於求償金額那就看妳這件事情讓妳受到多少的精神壓力!
如果說有騷擾的行為如果妳能提出證據出來是最好的
因為再法院審理一切以證據為優先.........
至於下禮拜妳們要談和解的事情....建議妳找人陪同妳一起
那種只會用嘴巴嚇女人的人~那也不必太害怕它!
越搞亂他只會賠得更多..........如果有需要或疑問的話
在上本人部落格留言或來信!!!!!本人能夠給妳些好的賠償方式與做法!
By Rebecca
at 2012-05-25T21:33
at 2012-05-25T21:33
藥師公會去問過了嗎??? 如果可以的話直接報給媒體知道~~這樣解決最簡單
把你那段恐嚇的錄音拿給媒體~~
而且什麼叫拿錢不辦事???
診所請藥師的錢跟本不是醫生出的錢 是政府給的 然後在拿調劑費來付藥師跟護士的薪水 是醫師長期A走藥師的調劑費
醫藥分業一定要成功~~不然一堆腦殘醫生開的錯誤處方 藥師還必須乖乖配合
By Hedy
at 2012-05-26T05:19
at 2012-05-26T05:19
因為這涉及的是刑事責任....
或建議你直接洽詢律師 委託處理 較恰當
2012-05-27 16:15:08 補充:
律師一庭 告到底 行情4-8萬
對方不服可上訴
依照你之前的薪資 8萬 因該不是龐大到無法負擔
若你是單純想和解 就精神損害等等 就別算了
若是是想要錢補償 還是請律師比較單純
Related Posts
怎麼用衛生署字號查詢是否為合格產品?
By Iris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
事故鑑定結果這樣的話法院會如何判?10點~
By Linda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
已經離婚了,是同住一起好?或是搬出去好呢?
By Puput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
解夢:清晰而奇怪,起床後依舊在腦海盤旋.
By Belly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
夢的開始是和我的好朋友去參觀他的新家,(現實中我這個好朋友在這個月才辦 ...
全球歷史上的核災
By Madame
at 2012-05-23T00:00
at 2012-05-2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