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脖子,踹人,時常警告人罵人打人等等,算家暴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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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06-05-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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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謀位朋友,他爸爸時常心情不好就踹弟弟或是去找他對罵,罵到不爽時就會用手去掐脖子...這樣的爸還有資格當小孩的爸嗎?這樣的爸還有權力管小孩嗎?這樣的爸還有權力去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嗎?? 媽媽都被爸欺負到出去外面住了他還是不改...改怎麼辦?? 誰能幫幫我朋友??? 拜託了!!
請問這樣的問題要怎地讓媽媽可以拿到監護權讓小孩子回去媽媽的身邊好好生活以及如何脫離爸爸的手掌?? 各位網友拜託妳們幫幫我>\"< 謝謝 。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6-05-12T20:56
我有謀位朋友,他爸爸時常心情不好就踹弟弟或是去找他對罵,罵到不爽時就會用手去掐脖子...這樣的爸還有資格當小孩的爸嗎?這樣的爸還有權力管小孩嗎?這樣的爸還有權力去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嗎?? 媽媽都被爸欺負到出去外面住了他還是不改...改怎麼辦?? 誰能幫幫我朋友??? 答:這爸爸已經構成家暴,請你朋友和他弟弟,找他媽媽至當地派出所報警處理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罪者,謂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本法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第三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請問這樣的問題要怎地讓媽媽可以拿到監護權讓小孩子回去媽媽的身邊好好生活以及如何脫離爸爸的手掌?? 答: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第36條 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或會面交往之裁判後,發生家庭暴力者,法院得依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為子女之最佳利益改定之。第37條 法院依法准許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應審酌子女及被害人之安全,並得為下列一款或數款命令︰
一 命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
二 命由第三人或機關團體監督會面交往,並得定會面交往時應遵守事項。
三 以加害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或其他特定輔導為會面交往條件。
四 命加害人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
五 禁止過夜會面交往。
六 命加害人出具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之保證金。
七 其他保護子女、被害人或其他家庭成員安全之條件。
法院如認有違背前項命令之情形,或准許會面交往無法確保被害人或其子女之安全者,得依聲請或依職權禁止之。如違背前項第六款命令,並得沒入保證金。
法院於必要時,得命有關機關或有關人員保密被害人或子女住居所。第39條 法院於訴訟或調解程序中如認為有家庭暴力之情事時,不得進行和解或調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行和解或調解之人曾受家庭暴力防治之訓練並以確保被害人安全之方式進行和解或調解。
二 准許被害人選定輔助人參與和解或調解。
三 其他行和解或調解之人認為能使被害人免受加害人脅迫之程序。第40條 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
一 於法院核發第十五條第三項之暫時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
二 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處所。
三 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保護令所定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之必需品。
四 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製作書面紀錄,其格式由中央警政主管機關訂之。以上之條例均可參考。總之,家暴法,是現今來保護每個家裏的成員,免於恐懼的,以下可上網參考!參考!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 http://www.marryprotect.com.tw/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06-05-11T18:26
某國立大學一名副教授,被妻子指控涉嫌多次施暴、還辱罵三字經,妻子因此要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全案經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法院同意兩人離婚,這名副教授的太太還可以平分丈夫600多萬元的財產。
這名副教授的太太在起訴中指出,她和先生婚後生了四個小孩,不過,先生不但常辱罵她三字經,還曾動手對她和小孩施暴、有一次先生甚至還拿木製餐椅攻擊小孩、直到餐椅碎裂成木片還停手,副教授的太太因此控告丈夫傷害,還以身心嚴重受創為由,要求法院判准兩人離婚,雖然被告表示,是因為太太對他的母親不敬,才會在爭吵時有互相推打的情況發生,並沒有到家庭暴力的程度,不過,台北地院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法院認為被告多次對太太施以暴力、夫妻倆維持婚姻的基礎已經不存在:
法院除了判准兩人離婚之外,副教授的太太還可以分配到325萬元的財產,法官同時在衡量副教授每個月薪資之後,要求這名副教授每個月要付兩萬元的家庭生活費。至於,刑事部分,法院已經依照傷害罪,判處被告拘役40天確定。
這是一個類似的案例
你還想知道更多的相關法規的話請到
http://www.fhjh.tpc.edu.tw/gender/6_5_10.htm
這裡有你要的答案<因為法規太長無法貼上>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6-05-10T17:17
具體的驗傷證明以及鄰居佐證再由他母親提出其不足以擁有監護權的告訴,
但是蒐證是有點困難的喔...請多花點耐性以及時間收集
就這樣嚕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06-05-13T08:49
可以去社會局申訴...
你朋友和弟弟身上有傷嗎??
有沒有證人??
有的話可以去醫院驗傷..
像這種情形還是早點申訴!!
誰能料到這位爸爸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做出什麼事情?
(之前是有聽過有人要告自己丈夫
結果自己把自己弄得渾身是傷
還常常自己在家中演戲大叫說不要打我之類的....)
雖然這種方式不太好
但或許這招可用的到= ="

什麼是家庭暴力!!我要做報告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6-05-08T00:00
可不可以跟我說家暴是啥救救我吧大概10頁~~~~~我想知道家暴的定義大概可以分那幾類或要如何預防

家暴算[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6-05-08T00:00
家暴算[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那打人(不是打家裡的人= =)又算在哪邊?
罰金。罰鍰 有何差異?
民事責任是哪些?
刑事責� ...

家暴一定要受傷才能去投訴嗎?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06-05-03T00:00
我被我的老公狠狠的揍了一頓,沒死沒流血.只有頭被打的痛.也沒有証人.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去投訴..還是哪天我一定 ...

有關於我婆婆的這種態度....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06-04-30T00:00
上個星期我被喝了酒的先生家暴因為公公去大陸,我不知道公公何時會回來所以打了電話問婆婆公公何時回來,順便告知詳情結果我那爛婆婆竟然說:我覺�� ...

男女朋友在一起也算家暴嗎??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6-04-29T00:00
最近在找家暴的問題
我在想~男女朋友之間夠成傷害
也算家暴ㄇ?
政府有立此憲法嗎??
可以提供詳細ㄉ資料給我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