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期與已滿21歲子女移民 - 移民
By Odelette
at 2010-07-01T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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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Basonfrog (松燁)》之銘言:
: 我們家在『很久以前』提出了美國的依親移民。(因為是依兄弟姊妹,應屬第四類)
: 收件日期是2000年11月,Priority Date是2005年6月。
你弄錯了,你priority date就是收件日期: 2000年11月 (最重要的日期)
2005年6月應該是你的I-130 approval date (極端重要的日期)
所以你的排期是以2000年11月為準
最近幾個月FB的排期以2~3倍速突飛猛進,因為USCIS希望把今年的名額用完
短短的幾個月就前進了超過一年的時間(但不代表10月前不會用光或再次倒退)
: 這兩天,我們接到律師通知,說NVC的信件抵達,
因為FB4的2010年7月排期從2000年9月進步到01年1月,所以你們終於(暫時)排到了
: 要求我們準備擔保人文件、繳交申請費$400等等。
: 我已超過21歲(1986年11月),妹妹還沒(1995年…非常幼齒)。
你才23歲半,很容易以CSPA符合資格
: 理論上我已不符合移民資格,然而NVC卻陰錯陽差的寄了我的通知來。
NVC也算得出你符合資格,所以名正言順的寄資料給你,並不是他弄錯
: 律師小姐嘖嘖稱奇,她覺得既然寄過來了,那我應該符合兒童保護法案的資格。
律師小姐(的助理?)對兒童保護法案的知識明顯不足
: 叫我一併提出申請,或許運氣好可以拿到綠卡。
這根本不需要運氣。符合資格的人就是符合,不符合資格的人就是不符合
一切都是白紙黑字明定的,運氣的成份是0。
如果沒辦成,不是因運氣不好,而是律師的失職所造成的
: 但她一直強調很趕、很趕、很趕,而我完全搞不清楚她所謂『很趕』的意思。
: 又是多趕(大概是沒諮詢費可拿,所以不能詳談XD)。
一點也不趕。你們的排期7/1才排到,所以要等7月才能送件
CSPA有規定一年內要主動申請,否則失效。你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處理(別太鐵齒就是)
你的律師大概不知道這個規定 (googl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就查得到)
: 我到今天才知道排期這個字,再加上CSPA法案更搞得一頭霧水。
: 加上家裡人必須等到我回台灣才能處理文件,那樣我們家恐怕要九月底才能送件。
: 請問好心人士,這個日子究竟應該怎麼算?如何參透律師口中的『趕』是多趕?
請參考這串舊文裡我對該個案的分析: #1BKxbOXb
這個計算一點也不難,把4個數字加加減減就得到答案
雖然你提出的資訊有錯誤,不過如果我的猜測正確,那麼你可以輕易符合資格
(提示: 把兩個非常重要的日期相減後,再和你的年齡相減,若小於21就合格)
: 等了這麼多年,我早就以為自己沒綠卡運了,結果冒出這樣一段插曲。
但是有另一件事情要注意,就是我說的排期倒退的問題
最新的7月號visa bulletin上面寫得很清楚,未來2個月名額可能用完或倒退
你們必須在排期倒退之前完成AIT面談,才拿得到名額
不過這是你們全家人都一起面臨的問題,不是只有你比較「趕」
坦白說,如果你們拖到9月底才送件,很可能10月排期又倒退回2000年中或更早
到時候你們就沒有資格去面談,只能無限期的再次等待排期
你的家人可能再等個1~3年就會等到,而下次再排到的時候,你就真的會太老了
到時候連CSPA也沒辦法讓你變成小於21歲
所以,我建議你們全家人最好都越快送件越好,最好在1~2星期內送件
就算動作這麼快,也沒辦法保證你們家來得及在9月底前面談
只要9月底沒面談到,接下來就有相當高的風險會排期倒退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我們家在『很久以前』提出了美國的依親移民。(因為是依兄弟姊妹,應屬第四類)
: 收件日期是2000年11月,Priority Date是2005年6月。
你弄錯了,你priority date就是收件日期: 2000年11月 (最重要的日期)
2005年6月應該是你的I-130 approval date (極端重要的日期)
所以你的排期是以2000年11月為準
最近幾個月FB的排期以2~3倍速突飛猛進,因為USCIS希望把今年的名額用完
短短的幾個月就前進了超過一年的時間(但不代表10月前不會用光或再次倒退)
: 這兩天,我們接到律師通知,說NVC的信件抵達,
因為FB4的2010年7月排期從2000年9月進步到01年1月,所以你們終於(暫時)排到了
: 要求我們準備擔保人文件、繳交申請費$400等等。
: 我已超過21歲(1986年11月),妹妹還沒(1995年…非常幼齒)。
你才23歲半,很容易以CSPA符合資格
: 理論上我已不符合移民資格,然而NVC卻陰錯陽差的寄了我的通知來。
NVC也算得出你符合資格,所以名正言順的寄資料給你,並不是他弄錯
: 律師小姐嘖嘖稱奇,她覺得既然寄過來了,那我應該符合兒童保護法案的資格。
律師小姐(的助理?)對兒童保護法案的知識明顯不足
: 叫我一併提出申請,或許運氣好可以拿到綠卡。
這根本不需要運氣。符合資格的人就是符合,不符合資格的人就是不符合
一切都是白紙黑字明定的,運氣的成份是0。
如果沒辦成,不是因運氣不好,而是律師的失職所造成的
: 但她一直強調很趕、很趕、很趕,而我完全搞不清楚她所謂『很趕』的意思。
: 又是多趕(大概是沒諮詢費可拿,所以不能詳談XD)。
一點也不趕。你們的排期7/1才排到,所以要等7月才能送件
CSPA有規定一年內要主動申請,否則失效。你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處理(別太鐵齒就是)
你的律師大概不知道這個規定 (googl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就查得到)
: 我到今天才知道排期這個字,再加上CSPA法案更搞得一頭霧水。
: 加上家裡人必須等到我回台灣才能處理文件,那樣我們家恐怕要九月底才能送件。
: 請問好心人士,這個日子究竟應該怎麼算?如何參透律師口中的『趕』是多趕?
請參考這串舊文裡我對該個案的分析: #1BKxbOXb
這個計算一點也不難,把4個數字加加減減就得到答案
雖然你提出的資訊有錯誤,不過如果我的猜測正確,那麼你可以輕易符合資格
(提示: 把兩個非常重要的日期相減後,再和你的年齡相減,若小於21就合格)
: 等了這麼多年,我早就以為自己沒綠卡運了,結果冒出這樣一段插曲。
但是有另一件事情要注意,就是我說的排期倒退的問題
最新的7月號visa bulletin上面寫得很清楚,未來2個月名額可能用完或倒退
你們必須在排期倒退之前完成AIT面談,才拿得到名額
不過這是你們全家人都一起面臨的問題,不是只有你比較「趕」
坦白說,如果你們拖到9月底才送件,很可能10月排期又倒退回2000年中或更早
到時候你們就沒有資格去面談,只能無限期的再次等待排期
你的家人可能再等個1~3年就會等到,而下次再排到的時候,你就真的會太老了
到時候連CSPA也沒辦法讓你變成小於21歲
所以,我建議你們全家人最好都越快送件越好,最好在1~2星期內送件
就算動作這麼快,也沒辦法保證你們家來得及在9月底前面談
只要9月底沒面談到,接下來就有相當高的風險會排期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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