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瑞豐夜市被爆漲3~6倍租金,該如何聯合攤商提告場主?! - 霸凌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6-13T00:00
at 2010-06-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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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十年繳舊場主租金皆僅有收據或銀行轉帳單,沒有合約,所以無法把提存租金繳進法院提存所,轉而存在 上海銀行聯名帳戶裡.2010年一月新場主接手後,租金從192元漲到最高1200元,後協商新場主僅願降到540元,攤友仍然嫌貴,至今半年,過程中我們均有每月或每季提存攤友租金[200元]至聯名帳戶內.
請問,在沒有合約承租歷史,但有收據承租事實歷史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採取主動提告呢?!
夜市中之 收費格位 含有 高雄市國有地 , 場主構成竊占國有地收租牟利 , 如此是否可能成為 提告 之跳板呢?! 若以 檢舉場主竊占國有地牟取不法得利 , 是否能衍生出由法院裁定 合理租金 之 裁決呢?!
新場主 與部分願意繳費予新場之攤友 ,所簽訂契約的過程 居然是 合約一式一份 , 且據我方親眼見過契約內容,居然有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的 條款,例:新場有任意更動,調配 攤友 擺攤位置的權力,光是這一點就很難令人感到誠信經營,請各位網路上的賢達能為 瑞豐夜市 一千格的攤友 , 找到上法院的活路,因為 新場主 會不定時的 喧擾 年紀半百 如同父母 的 年長攤友 , 景況心酸 , 不勝唏噓 , 擺夜市的人不敢反擊 , 只能看著對方 藉財團之勢 , 以威言霸凌 攤商 , 我們需要 智慧聖大 的您,為我們解答,或到我們的官方求救部落格走走吧! http://tw.myblog.yahoo.com/jw!oVRiqJSbHBh4d_Gz9Edq...
最後!讓我方簡單的對您闡述請益,
以目前的租金價格,等於在瑞豐夜市內租 一間五十嵐茶飲店 約八坪的小店面空間,一個月的租金是 12萬9千6百元整.
而且 只能擺夜市 凌晨1:30斷電,顧客消費時間僅約 6:00~12:00, 一天只能做6個小時,
而且 生意真的不好,新場主也知道我們現在大家生意真的不好,居然還不願降價?!
最誇張的而且 新場主明顯利用 攤友們珍惜飯碗的心理 怕不繳高租 就會沒位子,沒位子就沒生意可做,但繳了高租金,一樣要把辛苦賺來的錢拿去繳高租金,只為了保住一個幾乎不能養家活口的位子,每個月繳給新場的租金比自己家庭一個月的開支還多呢!!
當然也有人賺錢,可以負擔得起這樣的租金,但新場主根本是把所有瑞豐夜市一千格攤位的攤商當成是漢神百貨公司的專櫃來收費,怎麼合理呢?!
言盡於此,在此預先感謝 大德智慧的全瑞豐夜市大貴人 為我們 提出解答!?
請問,在沒有合約承租歷史,但有收據承租事實歷史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採取主動提告呢?!
夜市中之 收費格位 含有 高雄市國有地 , 場主構成竊占國有地收租牟利 , 如此是否可能成為 提告 之跳板呢?! 若以 檢舉場主竊占國有地牟取不法得利 , 是否能衍生出由法院裁定 合理租金 之 裁決呢?!
新場主 與部分願意繳費予新場之攤友 ,所簽訂契約的過程 居然是 合約一式一份 , 且據我方親眼見過契約內容,居然有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的 條款,例:新場有任意更動,調配 攤友 擺攤位置的權力,光是這一點就很難令人感到誠信經營,請各位網路上的賢達能為 瑞豐夜市 一千格的攤友 , 找到上法院的活路,因為 新場主 會不定時的 喧擾 年紀半百 如同父母 的 年長攤友 , 景況心酸 , 不勝唏噓 , 擺夜市的人不敢反擊 , 只能看著對方 藉財團之勢 , 以威言霸凌 攤商 , 我們需要 智慧聖大 的您,為我們解答,或到我們的官方求救部落格走走吧! http://tw.myblog.yahoo.com/jw!oVRiqJSbHBh4d_Gz9Edq...
最後!讓我方簡單的對您闡述請益,
以目前的租金價格,等於在瑞豐夜市內租 一間五十嵐茶飲店 約八坪的小店面空間,一個月的租金是 12萬9千6百元整.
而且 只能擺夜市 凌晨1:30斷電,顧客消費時間僅約 6:00~12:00, 一天只能做6個小時,
而且 生意真的不好,新場主也知道我們現在大家生意真的不好,居然還不願降價?!
最誇張的而且 新場主明顯利用 攤友們珍惜飯碗的心理 怕不繳高租 就會沒位子,沒位子就沒生意可做,但繳了高租金,一樣要把辛苦賺來的錢拿去繳高租金,只為了保住一個幾乎不能養家活口的位子,每個月繳給新場的租金比自己家庭一個月的開支還多呢!!
當然也有人賺錢,可以負擔得起這樣的租金,但新場主根本是把所有瑞豐夜市一千格攤位的攤商當成是漢神百貨公司的專櫃來收費,怎麼合理呢?!
言盡於此,在此預先感謝 大德智慧的全瑞豐夜市大貴人 為我們 提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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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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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0-06-15T11:32
at 2010-06-15T11:32
夜市中之 收費格位 含有 高雄市國有地 , 場主構成竊占國有地收租牟利 , 如此是否可能成為 提告 之跳板呢?! 若以 檢舉場主竊占國有地牟取不法得利 ,公家機關則會介入處理..高雄市政府如有接到檢舉一定會處理...只是竊占國有地有多少面積?會不會影響攤友生存?
找出土地所有權歸屬...要提出告訴才有對照......
所謂...新場主...是所有權人還是...角頭?
如果有詳細資料可能比較好提供解答..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6-17T04:37
at 2010-06-17T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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