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魯彬律師遊說大家支持綠黨的公開信 - 環境保育討論
By Rae
at 2006-10-27T00:21
at 2006-10-27T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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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cophilia 看板]
作者: Valera (Uncertainty)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文魯彬律師遊說大家支持綠黨的公開信
時間: Fri Oct 27 00:15:01 2006
親愛的夥伴們 大家好: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2003年成立以來,以法律行動作為促進改變的媒介,支援
相關的法律行動與草根運動,以期保護、保育和復育自然環境和健全社會,希望能
夠喚醒民眾,為回復人類與自然環境和諧關係而努力。本協會是以公眾利益為訴求
之法律團體,所強調的「公眾利益」,不僅僅是人類的利益,更包括環境整體如動
植物、水、空氣和土壤的利益。在透過訴訟、立法和行政法規等機制,糾正現行
「犧牲環境以獲得短期政治經濟利益」之不合理做法時,這些立法者、法律詮釋者
以及執行者在想什麼?做了什麼?是為了民眾的福祉還是為了維持既得利益者的權
益?實際上是為了短期的利益和政績。雖然我的背景和經驗是法律,朋友們卻常聽
到我講「法律是僅供參考用的」,這不是開玩笑卻是個殘酷的事實。因此,面對台
灣非常嚴重的官/商/學勾結,也許法律可以當個有力量的工具,然而,除了用法律
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可不可以有另一種思維,回歸事情的源頭:在研擬和執行政策
時,若有人先做好把關的角色,相信對台灣的永續發展*
<#_ftn1>是有正面的影響。
就我(文魯彬)做環評委員的經驗來說,面對許多盲目的開發,政府的角色理應站
在台灣永續經營的立場,監督阻止財團濫行對環境開發,可是事實並非如此,反而
財團依靠政府護航通過許多不合理的開發案。執政黨及民意代表往往為了繼續執政
及連任,利用開發案的通過,當作其本身的政績。那麼就算有再多的民間力量,再
多像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民間團體,也是徒勞無功。在2005年「環境永續指數」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Index,ESI指數),台灣在評比的146個國家中
是倒數第二名,僅勝過北韓。其中關於環境治理指標群方面「假定民主治理程度愈
高,全民監督生活品質的程度愈高」,台灣在這項評比分數很低,尤其是貪腐的指
數,也就可以理解到,相關開發案的推行,欠缺事前週延的評估以及事後的追蹤及
績效管理,所以我們需要的不只是盡到一份民間的力量,而是將這份力量推進到政
府運作的體制內,從根源著手為台灣的永續環境把關。
許多人對台灣的政治亂象感到反感,「政治」本身沒有好也沒有壞,它是足以建構
一個永續、公正、公平的大環境社會,也有潛力阻止財團繼續吞噬國家自然和社會
的共同資源。我本來覺得台灣政治環境的混亂,根本不值得重視,後來綠黨的朋友
提醒我一個很重要而且很現實的道理—難道我們想做的環境和社會的改革不需要資
源(人力、錢等等)嗎?繼續對政治敬而遠之,豈不就是因噎廢食嗎?綠黨是以生態
萬物平等、社會正義為共同訴求的政黨,於80年代起源於歐洲及澳紐,是全世界唯
一進行跨國串連的政治力量。當然,在國外的經驗中,也有綠黨候選人當選參與政
治運作的經驗,曾經代表綠黨大安文山區市議員候選人彭渰雯與陳朝順,有過一萬
多票的支持,差不到三千票,就有機會為台北市民服務。這次台北市議員選舉,綠
黨推出了三位候選人,在大安文山區有荒野保護協會的前秘書長張宏林奮不顧身投
入了市議員的選舉,發揮非營利組織的力量做監督的角色,也獲得了主婦聯盟的推
薦。現在檯面上這些民意代表,不論誰當選,依照過去的慘痛經驗,我們都可以預
期,結果不會改變太多!
我們需要更多對社會有奉獻心力的團體加入我們的聯盟,支持綠黨所推出三位市議
員候選人,因此想邀請對環保、工人、農民、原住民族、婦女、兒童、殘障、關懷
其他弱勢者及永續發展的團體們聚會,凝聚一些共識;或是我可以一一拜訪 貴團
體尋求支持,謝謝!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文魯彬理事長
林子淩秘書長
------------------------------------------------------------------------
* 我們今天所聽到的永續發展絕大部分根本是騙人的。官商學界口口
聲聲講的「永續發展」或「永續成長」、「永續開發」、「永續工程」’、「
永續
經營」之類的話語,完全缺乏最基本的常識,「環境基本法」 (立法院2002年通
過,總統公佈)的定義才是正確,也就是: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
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
--
作者: Valera (Uncertainty)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文魯彬律師遊說大家支持綠黨的公開信
時間: Fri Oct 27 00:15:01 2006
親愛的夥伴們 大家好: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2003年成立以來,以法律行動作為促進改變的媒介,支援
相關的法律行動與草根運動,以期保護、保育和復育自然環境和健全社會,希望能
夠喚醒民眾,為回復人類與自然環境和諧關係而努力。本協會是以公眾利益為訴求
之法律團體,所強調的「公眾利益」,不僅僅是人類的利益,更包括環境整體如動
植物、水、空氣和土壤的利益。在透過訴訟、立法和行政法規等機制,糾正現行
「犧牲環境以獲得短期政治經濟利益」之不合理做法時,這些立法者、法律詮釋者
以及執行者在想什麼?做了什麼?是為了民眾的福祉還是為了維持既得利益者的權
益?實際上是為了短期的利益和政績。雖然我的背景和經驗是法律,朋友們卻常聽
到我講「法律是僅供參考用的」,這不是開玩笑卻是個殘酷的事實。因此,面對台
灣非常嚴重的官/商/學勾結,也許法律可以當個有力量的工具,然而,除了用法律
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可不可以有另一種思維,回歸事情的源頭:在研擬和執行政策
時,若有人先做好把關的角色,相信對台灣的永續發展*
<#_ftn1>是有正面的影響。
就我(文魯彬)做環評委員的經驗來說,面對許多盲目的開發,政府的角色理應站
在台灣永續經營的立場,監督阻止財團濫行對環境開發,可是事實並非如此,反而
財團依靠政府護航通過許多不合理的開發案。執政黨及民意代表往往為了繼續執政
及連任,利用開發案的通過,當作其本身的政績。那麼就算有再多的民間力量,再
多像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民間團體,也是徒勞無功。在2005年「環境永續指數」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Index,ESI指數),台灣在評比的146個國家中
是倒數第二名,僅勝過北韓。其中關於環境治理指標群方面「假定民主治理程度愈
高,全民監督生活品質的程度愈高」,台灣在這項評比分數很低,尤其是貪腐的指
數,也就可以理解到,相關開發案的推行,欠缺事前週延的評估以及事後的追蹤及
績效管理,所以我們需要的不只是盡到一份民間的力量,而是將這份力量推進到政
府運作的體制內,從根源著手為台灣的永續環境把關。
許多人對台灣的政治亂象感到反感,「政治」本身沒有好也沒有壞,它是足以建構
一個永續、公正、公平的大環境社會,也有潛力阻止財團繼續吞噬國家自然和社會
的共同資源。我本來覺得台灣政治環境的混亂,根本不值得重視,後來綠黨的朋友
提醒我一個很重要而且很現實的道理—難道我們想做的環境和社會的改革不需要資
源(人力、錢等等)嗎?繼續對政治敬而遠之,豈不就是因噎廢食嗎?綠黨是以生態
萬物平等、社會正義為共同訴求的政黨,於80年代起源於歐洲及澳紐,是全世界唯
一進行跨國串連的政治力量。當然,在國外的經驗中,也有綠黨候選人當選參與政
治運作的經驗,曾經代表綠黨大安文山區市議員候選人彭渰雯與陳朝順,有過一萬
多票的支持,差不到三千票,就有機會為台北市民服務。這次台北市議員選舉,綠
黨推出了三位候選人,在大安文山區有荒野保護協會的前秘書長張宏林奮不顧身投
入了市議員的選舉,發揮非營利組織的力量做監督的角色,也獲得了主婦聯盟的推
薦。現在檯面上這些民意代表,不論誰當選,依照過去的慘痛經驗,我們都可以預
期,結果不會改變太多!
我們需要更多對社會有奉獻心力的團體加入我們的聯盟,支持綠黨所推出三位市議
員候選人,因此想邀請對環保、工人、農民、原住民族、婦女、兒童、殘障、關懷
其他弱勢者及永續發展的團體們聚會,凝聚一些共識;或是我可以一一拜訪 貴團
體尋求支持,謝謝!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文魯彬理事長
林子淩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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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今天所聽到的永續發展絕大部分根本是騙人的。官商學界口口
聲聲講的「永續發展」或「永續成長」、「永續開發」、「永續工程」’、「
永續
經營」之類的話語,完全缺乏最基本的常識,「環境基本法」 (立法院2002年通
過,總統公佈)的定義才是正確,也就是: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
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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