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早開始所有經廣東省各口岸入境者需隔離兩周 - 澳門
By Gilbert
at 2020-03-26T22:17
at 2020-03-26T22:17
Table of Contents
【珠海市政府 21:45】根據當前國際疫情擴散形勢和我國港澳台地區疫情的變化情況,經
報請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廣東進一步嚴格境外疫情輸入防控。
自3月27日6時起,對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港澳台地區,含中轉旅客)實行核酸檢
測全覆蓋,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集中隔離食宿費用自理。
對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和承擔粵港澳急需物資運輸的跨境司機、船員等,暫
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全部實行核酸檢測,並對其嚴格加強全流程健康管理,確保
閉環運作。
https://mp.weixin.qq.com/s/J4jtU5fiWdkFd0lqBi9aRQ
南方都市報報道
https://mp.weixin.qq.com/s/K4sp73gSGLO_eLxNcYm0Xg
補充說明(主要說明不用醫學觀察隔離的特例人士類別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 16:42】接珠海市方面通知,該市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要
求,隸屬該市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對14日內無外國和香港、臺灣地
區旅居史,無發熱、乏力、乾咳、咽痛等症狀,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暫不
實施集中醫學觀察,但全部實行核酸檢測,並對其嚴格加強全流程健康管理,確保閉環運
作。現將相關人員範圍公告如下:
一、應急公務、商務人員;
二、粵澳兩地牌司機及允許入出橫琴的澳門單牌車司機;
三、粵澳合作產業園員工、在橫琴跨境辦公的澳門企業員工、珠澳跨境工業區的員工;
四、其他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iQaaC
上面特例通知中,第四類人士的進一步說明
【新聞局 18:10】就可獲豁免實施廣東省新入境措施的第四類人士,即「其他保障港澳正
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對此進一步補充。
根據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的溝通,按理解有幾類人員可涵蓋其中,包括:
1. 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門工作或學習,並辦有居住證的人員,據珠海提供的數字,此類
澳門居民有約6,600人持有居住證;
2. 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婦、產婦或患有基礎性疾病的
人員,此類人士需要在內地就醫或生活,即使沒有居住證,亦可申請豁免;
3. 需要定點到醫院求診且當天往返的人員。
上述人員需向內地當局申請豁免,至於申請方法,有意申請者可到各口岸的內地海關櫃台
辦理申請,並可即場獲得審批結果回覆。
同時,申請人士需簽署承諾書,承諾14日內沒有到外國、香港及台灣,沒有相關病史,並
承諾入境後14日內不離開廣東省、不到其他地區。
黃少澤強調,由於審批權在內地,澳門特區政府不能擔保申請者是否獲批,簽署承諾書亦
需承擔內地的法律責任,否則需負內地法律後果。
至於孕婦、殘疾人士需向內地提供相關證明,內地會接受澳門地區醫療機構的證明以及澳
門殘疾人士相關證件,長者或小童的年齡則可透過身份證明文件查閱到。
雖然上述人士可以申請豁免隔離,但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每一次通過檢測的結果,可於
7日內有效。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Y9wzL
圖文包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Khyeq
--
報請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廣東進一步嚴格境外疫情輸入防控。
自3月27日6時起,對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港澳台地區,含中轉旅客)實行核酸檢
測全覆蓋,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集中隔離食宿費用自理。
對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和承擔粵港澳急需物資運輸的跨境司機、船員等,暫
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全部實行核酸檢測,並對其嚴格加強全流程健康管理,確保
閉環運作。
https://mp.weixin.qq.com/s/J4jtU5fiWdkFd0lqBi9aRQ
南方都市報報道
https://mp.weixin.qq.com/s/K4sp73gSGLO_eLxNcYm0Xg
補充說明(主要說明不用醫學觀察隔離的特例人士類別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 16:42】接珠海市方面通知,該市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要
求,隸屬該市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對14日內無外國和香港、臺灣地
區旅居史,無發熱、乏力、乾咳、咽痛等症狀,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暫不
實施集中醫學觀察,但全部實行核酸檢測,並對其嚴格加強全流程健康管理,確保閉環運
作。現將相關人員範圍公告如下:
一、應急公務、商務人員;
二、粵澳兩地牌司機及允許入出橫琴的澳門單牌車司機;
三、粵澳合作產業園員工、在橫琴跨境辦公的澳門企業員工、珠澳跨境工業區的員工;
四、其他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iQaaC
上面特例通知中,第四類人士的進一步說明
【新聞局 18:10】就可獲豁免實施廣東省新入境措施的第四類人士,即「其他保障港澳正
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對此進一步補充。
根據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的溝通,按理解有幾類人員可涵蓋其中,包括:
1. 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門工作或學習,並辦有居住證的人員,據珠海提供的數字,此類
澳門居民有約6,600人持有居住證;
2. 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婦、產婦或患有基礎性疾病的
人員,此類人士需要在內地就醫或生活,即使沒有居住證,亦可申請豁免;
3. 需要定點到醫院求診且當天往返的人員。
上述人員需向內地當局申請豁免,至於申請方法,有意申請者可到各口岸的內地海關櫃台
辦理申請,並可即場獲得審批結果回覆。
同時,申請人士需簽署承諾書,承諾14日內沒有到外國、香港及台灣,沒有相關病史,並
承諾入境後14日內不離開廣東省、不到其他地區。
黃少澤強調,由於審批權在內地,澳門特區政府不能擔保申請者是否獲批,簽署承諾書亦
需承擔內地的法律責任,否則需負內地法律後果。
至於孕婦、殘疾人士需向內地提供相關證明,內地會接受澳門地區醫療機構的證明以及澳
門殘疾人士相關證件,長者或小童的年齡則可透過身份證明文件查閱到。
雖然上述人士可以申請豁免隔離,但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每一次通過檢測的結果,可於
7日內有效。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Y9wzL
圖文包
https://news.gov.mo/detail/zh-hant/N20CaKhy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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