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訴訟等問題 - 家暴
By Regina
at 2012-03-21T00:00
at 2012-03-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從婚後我就一直受到先生的家暴
剛開始我都沒去醫院驗傷
因為曾聽說驗傷要一千元
所以我被先生施暴時我都沒去驗傷
直到有一次大伯來家裡為了我們要離婚的事因而跟我先生大打出手
因雙方都有掛彩所以我先生要我打電話報警
後來我在非常害怕恐懼的情形下報了警
警方詢問情形後問我要不要提出家暴
也因此我鼓起了勇氣向警方申訴家暴事實
警方也做了筆錄問了好幾個小時
最後我和兩個小孩都很惶恐不安
因此被警方通知113連夜把我和小孩緊急安置
被安置了將近一個星期後我和小孩才回家
結果回到家中先生還是沒改變酗酒家暴的情形
不僅如此連同小孩也受到爸爸的施暴
甚至有次先生在我很不願的情形下強逼我跟他進行性行為 當時因被先生逼迫的情形下 我的下體也流血
過了幾天先生要我出去找工作
我整整找了一整天的工作直到晚上八點多才回到家
回到家先生得知我工作沒找到
又臭罵我一頓還口出惡言三字經等不雅之言語
隔天我看了報紙登說在家可以接聽電話的工作
我就去應徵了那份工作
有一次先生又再度對我施暴將我趕了出去
還揚言說叫我不能回我娘家
不然他要叫人去我家亂
在不知該找誰的情形下我打了一通電話給那位線上的友人
我跟那位友人在一起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不料後來我發現懷孕了
那位友人也知懷孕之事實後就因而斷了音訊
我不敢跟我家人說懷孕的事情
所以我跟朋友尋求協助
可是都沒有一位朋友願意出面幫我簽字夾娃娃
因此就產下了一個男嬰
因要申報戶口之所以最後我跟先生坦承生小孩的事情
我跟先生分居至今已將近五年了
我的小孩也贊同我跟他爸爸離婚
可是我先生就拿我第三個小孩來威脅我說要離婚可以蛋要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
若我要向法院訴請離婚訴訟的官司法官會判準嗎
還有我先生若要告我通姦等最還告的成嗎
此外我該怎麼寫離婚訴訟書呢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與協助感恩
已更新項目:
我先生一直遲遲不肯跟我離婚 讓我好困擾
因為我實在真的是受不了我先生他三番兩次經常三更半夜打電話到我娘家騷擾我的家人
不僅如此還常用言語恐嚇我的家人
每次周末假日我和家人去學校接我女兒回我娘家住個幾天
我先生就一直頻打電話到我娘家蓄意擾亂及恐嚇我娘家父母.姊姊妹妹和弟弟
甚至還經常到我女兒的學校騷擾我女兒上課 , 使我女兒都無法到校安心上課
更過分的還到處亂造謠亂放話
就連我的好友都被他打電話騷擾過
曾有幾次我的好朋友陪我去學校接我女兒回我娘家
我先生一到校就一直對我和我的好朋友言語怒罵
2 個已更新項目:
當時學校的老師.警衛.學生都有看到我先生的不當行為
但是學校的老師主任他們根本是欺善怕惡完全都沒出面制止
我真的好想離婚噢可是我不知該怎麼去跟我先生辯駁
因為我先生很會鑽牛角尖
而我又不擅於言詞
雖然我有申請到了通常保護令還延了一年的保護令直到去年我又申請了臨時保護令
雖然我有保護令但是我的保護令似乎對我先生產不了多大的作用
我以前的驗傷單都已過期好幾年了不知還可以當打官司的憑據嗎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以前的驗傷單都已過期好幾年了不知還可以當打官司的憑據嗎?
還有要私下和我先生寫離婚協議書更是難上加難,不知我有其他比較有效的方式順利離婚嗎?
如果要寫訴狀我也不會寫,說真的遇到我先生這種人我真得不知所措如何是好.
4 個已更新項目:
執法悍將真得很謝謝你提供我好多資訊
因為我忍受我先生酗酒家暴的情形已經十幾年了
最不忍心的就是我的兒女也遭受到他爸爸的暴行
好幾次我或我的家人載我女兒回他爸爸家時
我女兒就被他爸爸處罰 罰站到半夜的四.五點才讓我女兒上床睡覺
我女兒被他爸爸罰站罰了好幾個鐘頭 導致上學都沒什麼精神上課
我先生時常不定時到校影響我女兒上課
讓我女兒感到極度的困擾
5 個已更新項目:
我女兒他88年次的今年是小六生
想請教一下依我女兒的年齡她可以出庭作證她爸爸的一切不佳之行為嗎
還有我先生他昨天到我女兒的學校對我女兒說 : 若我要離婚的話要先驗出我第三個小孩的DNA
我想知道我先生要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是不是要對我採取何種法律來制裁我
我應不應該配合我先生去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呢
我第三個孩子是97年底生的
依我的上述之情形法官到底會不會判我和我先生離婚呢
在補充一點我先生經常酒駕.我手上握有一張我先生曾因酒駕 地方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書
其實我先生酒駕很多次了
剛開始我都沒去醫院驗傷
因為曾聽說驗傷要一千元
所以我被先生施暴時我都沒去驗傷
直到有一次大伯來家裡為了我們要離婚的事因而跟我先生大打出手
因雙方都有掛彩所以我先生要我打電話報警
後來我在非常害怕恐懼的情形下報了警
警方詢問情形後問我要不要提出家暴
也因此我鼓起了勇氣向警方申訴家暴事實
警方也做了筆錄問了好幾個小時
最後我和兩個小孩都很惶恐不安
因此被警方通知113連夜把我和小孩緊急安置
被安置了將近一個星期後我和小孩才回家
結果回到家中先生還是沒改變酗酒家暴的情形
不僅如此連同小孩也受到爸爸的施暴
甚至有次先生在我很不願的情形下強逼我跟他進行性行為 當時因被先生逼迫的情形下 我的下體也流血
過了幾天先生要我出去找工作
我整整找了一整天的工作直到晚上八點多才回到家
回到家先生得知我工作沒找到
又臭罵我一頓還口出惡言三字經等不雅之言語
隔天我看了報紙登說在家可以接聽電話的工作
我就去應徵了那份工作
有一次先生又再度對我施暴將我趕了出去
還揚言說叫我不能回我娘家
不然他要叫人去我家亂
在不知該找誰的情形下我打了一通電話給那位線上的友人
我跟那位友人在一起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不料後來我發現懷孕了
那位友人也知懷孕之事實後就因而斷了音訊
我不敢跟我家人說懷孕的事情
所以我跟朋友尋求協助
可是都沒有一位朋友願意出面幫我簽字夾娃娃
因此就產下了一個男嬰
因要申報戶口之所以最後我跟先生坦承生小孩的事情
我跟先生分居至今已將近五年了
我的小孩也贊同我跟他爸爸離婚
可是我先生就拿我第三個小孩來威脅我說要離婚可以蛋要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
若我要向法院訴請離婚訴訟的官司法官會判準嗎
還有我先生若要告我通姦等最還告的成嗎
此外我該怎麼寫離婚訴訟書呢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與協助感恩
已更新項目:
我先生一直遲遲不肯跟我離婚 讓我好困擾
因為我實在真的是受不了我先生他三番兩次經常三更半夜打電話到我娘家騷擾我的家人
不僅如此還常用言語恐嚇我的家人
每次周末假日我和家人去學校接我女兒回我娘家住個幾天
我先生就一直頻打電話到我娘家蓄意擾亂及恐嚇我娘家父母.姊姊妹妹和弟弟
甚至還經常到我女兒的學校騷擾我女兒上課 , 使我女兒都無法到校安心上課
更過分的還到處亂造謠亂放話
就連我的好友都被他打電話騷擾過
曾有幾次我的好朋友陪我去學校接我女兒回我娘家
我先生一到校就一直對我和我的好朋友言語怒罵
2 個已更新項目:
當時學校的老師.警衛.學生都有看到我先生的不當行為
但是學校的老師主任他們根本是欺善怕惡完全都沒出面制止
我真的好想離婚噢可是我不知該怎麼去跟我先生辯駁
因為我先生很會鑽牛角尖
而我又不擅於言詞
雖然我有申請到了通常保護令還延了一年的保護令直到去年我又申請了臨時保護令
雖然我有保護令但是我的保護令似乎對我先生產不了多大的作用
我以前的驗傷單都已過期好幾年了不知還可以當打官司的憑據嗎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以前的驗傷單都已過期好幾年了不知還可以當打官司的憑據嗎?
還有要私下和我先生寫離婚協議書更是難上加難,不知我有其他比較有效的方式順利離婚嗎?
如果要寫訴狀我也不會寫,說真的遇到我先生這種人我真得不知所措如何是好.
4 個已更新項目:
執法悍將真得很謝謝你提供我好多資訊
因為我忍受我先生酗酒家暴的情形已經十幾年了
最不忍心的就是我的兒女也遭受到他爸爸的暴行
好幾次我或我的家人載我女兒回他爸爸家時
我女兒就被他爸爸處罰 罰站到半夜的四.五點才讓我女兒上床睡覺
我女兒被他爸爸罰站罰了好幾個鐘頭 導致上學都沒什麼精神上課
我先生時常不定時到校影響我女兒上課
讓我女兒感到極度的困擾
5 個已更新項目:
我女兒他88年次的今年是小六生
想請教一下依我女兒的年齡她可以出庭作證她爸爸的一切不佳之行為嗎
還有我先生他昨天到我女兒的學校對我女兒說 : 若我要離婚的話要先驗出我第三個小孩的DNA
我想知道我先生要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是不是要對我採取何種法律來制裁我
我應不應該配合我先生去驗我第三個小孩的DNA呢
我第三個孩子是97年底生的
依我的上述之情形法官到底會不會判我和我先生離婚呢
在補充一點我先生經常酒駕.我手上握有一張我先生曾因酒駕 地方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書
其實我先生酒駕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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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Ophelia
at 2012-03-23T17:04
at 2012-03-23T17:04
一、就刑事通姦部份
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能證明他先不斷虐待、羞辱妳,致使妳出軌。雖然,妳還是構成犯罪,但刑罰有減低空間。何況,現在刑獄政策傾向不關輕罪、初犯。
二、就民事訴請離婚部份
先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並本項第8款,夫妻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得訴請離婚。如果能舉證他經常性酗酒後家暴,這個沒問題。就我所知,通常的實務作法都是會先考慮聲請家暴保護幾次,或有鄰居、親屬願意做證妳先生的確「經常」有這種行為。
至於,妳與人通姦這點,刑事部份已於上段說明,民事部份:按90年台上字第2215號判決先例旨明:「夫妻均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情形之一時,雙方各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不能以請求之一方亦有判決離婚原因,即謂其不得訴請離婚;」意思就是,一件婚姻中,雙方各有不同事由,致他方得予以主張而訴請離婚,就離婚此身分關係之訴,不能相互抵銷。也就是說,妳不對的地方,他可以訴請離婚。但他不能用這點來抗辯他虐待妳的事實,所以,妳還是可以主張妳的。
當然,雙方與有過失,如果將來吵到賠償事宜,就財產關係,是可以抵銷的。
三、就妳沒問到的部份,補充一下:
那個第三者,吃乾抹淨,就想跑?別放過他。妳可以依民法規定,舉證他曾與妳同居,然後先以孩子生母的身分,向法院否認妳先生非孩子生父,再聲請真正生父認領孩子,之後就可以要他對孩子的生活、教育等事務付贍養費。不過,這段我不是很清楚實務作法。妳看有沒有人願意幫忙補充。
------
雖然在法律上,妳不對。不過,妳很誠實,又情有可原,所以回答妳了。參考看看吧,也請加油。
2012-03-21 23:04:23 補充:
錯誤之處:先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並本項第8款
更正為:先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並本項第3款
2012-03-22 20:06:11 補充:
可以,那些證據、人證,都可以用來佐證妳先生有經常性精神虐待的事實。當然,是否達到「不堪」的程度,這個由法院來決定。
2012-03-22 20:08:57 補充:
等等......,妳有保護令了?開什麼玩笑,妳先生違反保護令,依其違犯之情況,分別有行政罰,甚至是刑事罰的問題!如果是禁止對妳施暴(包括精神暴力)而違反,那個刑罰比通姦還重。
2012-03-23 23:13:36 補充:
驗DNA的部份,就配合吧。下面我會再補給妳一些法律上的建議,不過,我現在想提醒妳的是,要小心處理關於妳老三的部份,以免造成日後心理上異狀。
記住,任何的法律建議,都只是「建議」,包括律師在內。我常這麼說,一般諮詢,我們頂多是扮演參謀的角色;出庭的律師,也只是扮演戰將跟參謀的角色;當事人自己才是決定戰、和與戰爭規模的君王。
也並非要妳處處畫地為牢的自我設限,主要是提醒妳有這些問題,記得要預作規劃、準備或因應。
2012-03-23 23:34:22 補充:
訴狀簡要內容:
聲請裁判離婚等狀
原告 你
被告 你先生
為訴請離婚事
訴之聲明:
一、請求判決離婚;
二、請求判決子女監護權歸起訴人;
三、被告應負擔未成年子女至成年止之教養費用;
四、被告應負擔起訴人之贍養費;
五、訴訟及一應費用,由被告負擔。
理由:
參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該他方得訴請離婚。緣被告OOO婚後多因酗酒或情緒失控,屢對妻兒暴力傷害並精神虐待,縱起訴人迭此聲請保護令,仍無法約束被告之家暴行為,致原告等實難再與被告再繫情感,是依法律之規定,請求依法判決離婚。
2012-03-23 23:55:02 補充:
原告除自備驗傷單、家暴保護令之影本外,並請求傳喚下列證人以證實情:OOO、OOO、......等。
又離婚後關於子女之監督、照護義務,衡被告常有因情緒失控而傷子女之舉,為子女OOO、OOO(老大跟老二)最佳利益,請求由原告單獨行使子女監護權,並由原告與被告共同負扶養義務,原告並同意被告於不妨害子女適當作息下,得為探視權利。費用部份,請求被告負擔下列義務,並應於當前5日前匯入OOOO帳戶內:
1.子女OOO部分
2.子女OOO部分
(我不是金額,非常建議妳找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各鄉鎮市區公所。)
2012-03-24 00:03:39 補充:
(我不是金額,非常建議妳找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各鄉鎮市區公所。)
上面補充為:
(我不是很熟金額,非常建議妳找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各鄉鎮市區公所。)
另外,贍養費部分,先取消好了(受限知識家的系統限制,我沒辦法回頭修改。)或是妳法律諮詢的時候,再詢問一下律師專業意見。
此外,關於證人部份,首先妳要先自己知道每個證人要作證什麼。因為證人出庭有旅費問題,所以不一定要多,足以證明即可。並且,希望妳能先詢問證人是否願意出庭作證,但不要告訴她們出庭說什麼,請他們實話實說就好。
2012-03-24 00:09:32 補充:
字數限制,我換意見區。
2012-03-24 00:11:16 補充:
民事問題,最好是能協商。當然,無法協商的話,也只能訴訟法院判決了。
妳頂多是通姦,最重、最重就是1年以下。他違反保護令,又有酒駕紀錄(不確定是否刑事),一旦被告刑事(違反家暴法),會比妳更頭疼。
2012-03-27 01:49:44 補充:
其實,我也沒幫到妳什麼。能做的,也就只有大概跟妳說一下法律的主要規範。但具體的攻擊、防禦內容,就愛莫能助了。妳可能還是需要去尋求一下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而且最好是那種面對面的,因為妳的事情還是需要花點時間,才能提供妳實質協助。
祝好運
By Agatha
at 2012-03-23T10:14
at 2012-03-23T10:14
只要120秒馬上感受性藥品.威力
性藥品讓-我變大鵰王 真high
http://17known.com/
By Rebecca
at 2012-03-25T07:19
at 2012-03-25T07:19
真的足感恩ㄟ
因為這些問題在我的腦海.心底已經困擾我和我的女兒及我娘家人很多年了
從頭至尾就是一句話念及多年夫妻之情感再加上心軟就告不下去我先生違反保護令
不然這麼多年也不必還在為此事頭痛困擾
2012-03-27 18:47:22 補充:
嗯嗯執法悍將謝謝你
我廳高雄市的社工說法院裡有可以諮詢的
所以明天想去台東法院裡的社工那裏諮詢一下這件事
因為總是早結束掉這件煩人的事較好
我才能再踏出往後的婚姻路程
By Rae
at 2012-03-21T16:41
at 2012-03-21T16:41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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