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酒駕肇事 - 社會議題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3-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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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事發當天,我下班回家時間大約晚上6點鐘左右.
騎車等紅燈,綠燈時起步,騎到對向斑馬線,
結果不小心撞到還再斑馬線上過馬路一位不滿20歲小弟,
結果雙方一起送醫,對方送醫後經過各種檢查,應無大礙
有做腦部斷成掃描,在家休息一周,如果沒有特別嘔吐,
醫生說這樣一切都沒事,對方家長也說,兒子如果身體OK
這樣就願意跟我們和解,民事算解決了.
現在該我了..警察後來到醫院.要做酒測.
我鼻子一直流血..門牙掉兩顆.額頭腫一包..上嘴唇也有傷口.
(ps:感覺我撞到人結果比被撞的嚴重)
嘴唇上塗的藥.也不知道有沒有酒精成分,
身體非常不適..警察還硬要我配合酒測,
結果酒側值0.20...當天我沒喝酒.不過前一天有喝蠻多,
也有吃檳榔的習慣..警察說可以跟檢察官提佐證..證明沒喝酒
我也不清楚什麼是佐證..後來警察說等傷養好.並跟對方和解完.
再跟他連絡..他要送法院...不知是移送..還是函送
請教有法學知識大大們.本人撞到人深具悔意.對方家長.
也願意跟我和解..關於我後續酒測值0.20所要面臨的處罰.
有哪些..刑事..民事..公共危險..等等?
拜託請教導我該如何處理..感激不盡
謝謝

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0-03-21T04:59
發問匿名大大您好,針對問題解說如下,僅供參考:
Q:有哪些..刑事..民事..公共危險..等等?
A:首先讓您了解本事故肇事主要因素為己方『涉嫌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穿越中之行人先行通過』,車禍事故肇事責任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容認定,請參考下列條文:
第103條:汽車(包括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本件車禍事故己方所負責任共有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說明如下:行政責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己方酒測值未超過0.28mg/l(標準值0.25mg/l,容許誤差值為0.03mg/l),無酒駕罰則』
民事責任: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民法第197條規定,應於請求權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或於提出刑事傷害之同時附帶民事訴訟,以為自身權益。民法侵權行為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lsid...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http://webo.com.hk/winter 求償表格明細內容,可開啟後自行初估計算。刑事責任:1、刑法第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酒駕公共危險罪並不如002小林大大所說,是『警察』搞錯,也不是未超過0.28mg/l涉行政處罰才可以移送,而是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至於能否安全駕駛,警方無法認定(警方有偵查權、無審判權),僅能移請檢察官做裁處。本件事故衍生相關責任,己方於民事上若與對方達成和解,則撇開對方民事求償及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後,僅剩下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責任,此認定及判決權係在法院「檢察官」裁量權,並輔以警方於本事故中製作相關酒後觀查紀錄表中有無『無法安全駕駛項目』:諸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即此事故負有肇事責任)、泥醉、大哭、狂笑、無法單腳站立、無法平衡走一直線、無法繪製規律圓型圖案等等,若檢察官依相關資料且己方與本事故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認定己方未涉嫌『酒醉駕駛』而於公共危險罪上宣判『不起訴處分』機率相當大。
建議己方於庭訊時坦承過失、深具悔意、已達成和解尋求檢察官從輕量刑,爭取「無罪」機會。
車禍事故理賠有二,除了上述百分比理賠對方之外,己方雖然酒駕,但仍可向本身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針對下列項目理賠對方相關醫療費用『非一般人認知、酒駕無法申請』:
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對方有其他保險(意外險、學生平安險、勞保),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PS:再次強調,糾正部份純學術探討, 並無不敬之意,若有錯誤亦歡迎指導、探討、研究,以提昇彼此知識成長。
以上解說僅供參考,祝順利,若有疑問請補充發問,將儘速、竭誠為您解說。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0-03-24T17:47
就本人所知,我國警察通常對於法律規定,
並不是那麼清楚,
所以他們常常會搞錯,
以致於造成當事人的窮擔心。
就酒測值而言,
以口呼氣測試,
酒精濃度超過0.25,
才須接受行政罰。
(罰鍰金額從1萬5至6萬元不等,依酒測值高低而定)
至於我國刑法關於「不能安全駕駛」罪,
則須酒測值超過0.55始有該罪成立的可能。
如果你的發問,沒有把酒測值說錯的話,
那應該什麼事也沒有。
又或者是該處理員警在嚇唬你,
而希望你能好好處理被你撞到之人的賠償問題。
如果你酒測值沒有寫錯的話,沒事的。
放心吧!以上所述都是有憑有據。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3-23T10:12

酒測值要有超過0.25才構成酒駕要件。
不管在任何狀況下,都要优先禮讓行人,行人有优先的霸王權。
這是一般違規肇事案件,只要你與對方和解達成協議就好,否則就要函送法院。

吸髒空氣會得癌症麼==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3-21T00:00
吸髒空氣會得癌症ㄇ= =

要怎嚜檢測出一物內所擁有的氧氣量??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3-21T00:00
要怎簡易的測出袋內的含氧量??
幫幫我~
卸卸

為何稱櫻花鉤吻鮭為國寶魚?(今天一定要解答)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3-21T00:00
請問櫻花鉤吻鮭為什麼稱為國寶魚?(這是功課很重要)

兩天一夜玩新竹(4/3.4)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0-03-21T00:00
朋友要來玩,
有什摸推薦行程??拜託提供~
不打算逛街~
聽說有螢火蟲,四月初有了嘛?
麻煩幫忙規劃一下玩新竹~
吃的和交通路線也可以提供 ...

oralpresentation上台演講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0-03-21T00:00
大家好,我在國外讀書,現在面臨到第一次要上台演講了
我的題目是Air Pollution (已經是不可以再改題目的了)
請問一下我大概要如何做才行,以下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