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釋字452? - 社會議題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6-10-27T02:15

Table of Contents

釋452倒底在說什麼??有沒有人可以用白話的方式解釋清楚??為什麼婚姻要履行同居義務,夫妻設定的住所又不是民法所定履行同居義務的唯一處所??這樣怎麼能算履行同居??
請好心人幫忙解惑@@"
民法第一千零零二條規定,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贅夫以妻之住所為住所。但約定夫以妻之住所為住所,或妻以贅夫之住所為住所者,從其約定。本條但書規定,雖賦予夫妻雙方約定住所之機會,惟如夫或贅夫之妻拒絕為約定或雙方協議不成時,即須以其一方設定之住所為住所。上開法律未能兼顧他方選擇住所及具體個案之特殊情況,與憲法上平等及比例原則尚有未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又夫妻住所之設定與夫妻應履行同居之義務尚有不同,住所乃決定各項法律效力之中心地,非民法所定履行同居義務之唯一處所。夫妻縱未設定住所,仍應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互負履行同居之義務,要屬當然。
已更新項目:
夫妻有同居義務,夫妻婚後所設定之住所亦應同一
→這句話有錯,倒底錯在哪邊??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6-10-30T07:43
住所、居所、居無定所的戶籍可以掛公所,抱歉廢話了一下,下面兩行解釋完
釋452的解釋來說,舊民法1002「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的規定未能兼顧他方選擇住所及具體個案之特殊情況
(就是我上面廢話的那一段)是違反憲法兩性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所以無效
我覺得本身就已經很白話了,只不過這種法律文字擠成一堆的時候,有沒有耐心去看出重點看懂的問題

捉姦☑☑捉姦☑☑捉姦☑☑捉姦☑☑抓姦☑☑抓姦☑☑抓姦☑抓姦☑☑抓姦☑抓姦☑☑抓姦☑抓姦?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6-10-26T19:08
老公外遇?可以推薦徵信社嗎??合法徵信社?
老公威脅我要把孩子帶去他爸媽家
再也不讓我看,怎麼辦?
我能請徵信社幫忙嗎??
他們有這項服� ...

10/9月經來10/13月經結束10/16有性行為沒有安全措施10/18去高雄校外教學過程有比較緊張一點晚餐吃了肯德基套餐加��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6-10-25T00:40
10/9月經來10/13月經結束10/16有性行為沒有安全措施10/18去高雄校外教學過程有比較緊張一點晚餐吃了肯德基套餐加一杯大紅凌晨的時候有吃一包洋芋片跟� ...

有沒有天然安全的豐胸方法?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6-10-24T23:05
有沒有天然安全的豐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