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Fair Work 可以怎樣幫你解決問題 - 澳洲
By Donna
at 2014-08-01T16:01
at 2014-08-01T16:01
Table of Contents
我要先說我的身份不是包包客
而且我的方法不合適於版上多數的包包客
分享一下用FWO(Fair Work Ombudsman)和
FEG(Fair Entitlements Guarantee)的感覺
先簡單介紹這二個的功能
FWO - 讓主要是幫忙協調雇主與受雇者之間的問題,但他們會召開
雇主與受雇者的協調會。但是,協調會的結果沒有"法律上的
後援",也沒有強制性。
FWO的收到申訴書後,調查時間至少八個月或更久。
(這就是為什麼?!多數無良的雇主,不怕FWO的原因)
FEG - 當你的雇主倒了或被告上法院告倒雇主之後,FEG會支倒雇主
所欠的所有東西(包括,最多cover欠的13週工作、沒放完特休、
被積欠的裁員薪之...etc)以上所有東西都會依照合約上的單位
薪資轉換成錢。再有政府付錢給你。
這不包括你的super,你的super也沒有付,請上ATO投訴。
FEG的服務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如下:
1)服務期間需要是PR或公民。澳洲政府只保護PR和公民,其他的
人不在政府的福利保護之下。
2)成功的在法院上把雇主告倒,法官會指派Liquidator。
這時後,才可以上FEG提出申請。
* FEG在收到申請書後,至少需要六個月以上的處理時間
* ATO在收到申請書後,至少需要12個月以上的處理時間
原po,剛好在去年遇到無良雇主
請求fwo協助時最麻煩
他們會和你要勞動合約、進半年的薪資條、學歷證明、事情原因..etc.
打從出社會工作到現在從來沒那麼用功過
寫了近20000多字
經過了八個月的調查和協調會
FWO讓我的感覺,和台灣的資委員差不多
會說雇主沒有依照合約所定的時間
支付薪資是被允許的balabal....
協調會也開了二次每次都不開心
而且有協調和沒協調一樣
因為可以委由律師出席
所以雇主也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調協會
協調會開始前FWO的人會告訴你會議上做出的決定
沒有法律效應之類的
他們只是為了要協調雙方歧見而開的會議
當然FWO也有他們的法律團隊
但要啟動法律至少是12個以後的事情了
而且要他們發動法律行動有很多條件要符合
至於要符合什麼條件請上FWO查詢
最後70個員工集資
去請了勞動律師告雇主
這方面處理速度比FWO快很多
因為是付錢的關係
服務也好很多
但真的要走上FEG就一定要拿到法院的判決書
重點來了律師費可以包括在清算之內
要走法院告雇主前請確認公司清算後的價值足夠
支付訟訴費、Liquidator的相關費用
不然就算你拿到的FEG的錢會所剩無幾
進入FEG之後的,清算後價值是依照下列順算扣除
A) Liquidator(包括:清算的行政費、作業費、律師費...etc.)
B) Creditor
C) 其他被欠錢的人
當FEG處理完所有的事情後
Creditor和被欠錢的人都會收到一份精美的調查報告
看到報告後,光是第一個部份就被拿走250萬澳幣+
最後,我有拿回所有被積欠的薪資和super
同時也結束了1年半的恐怖事件
最後所學到的教訓是
只要雇主,一發生欠薪就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換工作
如果發生在台灣,我相信一我一定一毛錢都拿不到包括退休金
同時也很謝謝前一份工作的同事
大家總算得到自己應該得的也很謝謝澳洲政府
給版上的背包客一個忠告
一旦你的雇主勢頭不對請一定要最短時間離開
因為背包客不在澳洲的社會福利保護之中
被積欠的薪資除非雇主佛心
不然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 原文吃光光 ....
--
而且我的方法不合適於版上多數的包包客
分享一下用FWO(Fair Work Ombudsman)和
FEG(Fair Entitlements Guarantee)的感覺
先簡單介紹這二個的功能
FWO - 讓主要是幫忙協調雇主與受雇者之間的問題,但他們會召開
雇主與受雇者的協調會。但是,協調會的結果沒有"法律上的
後援",也沒有強制性。
FWO的收到申訴書後,調查時間至少八個月或更久。
(這就是為什麼?!多數無良的雇主,不怕FWO的原因)
FEG - 當你的雇主倒了或被告上法院告倒雇主之後,FEG會支倒雇主
所欠的所有東西(包括,最多cover欠的13週工作、沒放完特休、
被積欠的裁員薪之...etc)以上所有東西都會依照合約上的單位
薪資轉換成錢。再有政府付錢給你。
這不包括你的super,你的super也沒有付,請上ATO投訴。
FEG的服務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如下:
1)服務期間需要是PR或公民。澳洲政府只保護PR和公民,其他的
人不在政府的福利保護之下。
2)成功的在法院上把雇主告倒,法官會指派Liquidator。
這時後,才可以上FEG提出申請。
* FEG在收到申請書後,至少需要六個月以上的處理時間
* ATO在收到申請書後,至少需要12個月以上的處理時間
原po,剛好在去年遇到無良雇主
請求fwo協助時最麻煩
他們會和你要勞動合約、進半年的薪資條、學歷證明、事情原因..etc.
打從出社會工作到現在從來沒那麼用功過
寫了近20000多字
經過了八個月的調查和協調會
FWO讓我的感覺,和台灣的資委員差不多
會說雇主沒有依照合約所定的時間
支付薪資是被允許的balabal....
協調會也開了二次每次都不開心
而且有協調和沒協調一樣
因為可以委由律師出席
所以雇主也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調協會
協調會開始前FWO的人會告訴你會議上做出的決定
沒有法律效應之類的
他們只是為了要協調雙方歧見而開的會議
當然FWO也有他們的法律團隊
但要啟動法律至少是12個以後的事情了
而且要他們發動法律行動有很多條件要符合
至於要符合什麼條件請上FWO查詢
最後70個員工集資
去請了勞動律師告雇主
這方面處理速度比FWO快很多
因為是付錢的關係
服務也好很多
但真的要走上FEG就一定要拿到法院的判決書
重點來了律師費可以包括在清算之內
要走法院告雇主前請確認公司清算後的價值足夠
支付訟訴費、Liquidator的相關費用
不然就算你拿到的FEG的錢會所剩無幾
進入FEG之後的,清算後價值是依照下列順算扣除
A) Liquidator(包括:清算的行政費、作業費、律師費...etc.)
B) Creditor
C) 其他被欠錢的人
當FEG處理完所有的事情後
Creditor和被欠錢的人都會收到一份精美的調查報告
看到報告後,光是第一個部份就被拿走250萬澳幣+
最後,我有拿回所有被積欠的薪資和super
同時也結束了1年半的恐怖事件
最後所學到的教訓是
只要雇主,一發生欠薪就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換工作
如果發生在台灣,我相信一我一定一毛錢都拿不到包括退休金
同時也很謝謝前一份工作的同事
大家總算得到自己應該得的也很謝謝澳洲政府
給版上的背包客一個忠告
一旦你的雇主勢頭不對請一定要最短時間離開
因為背包客不在澳洲的社會福利保護之中
被積欠的薪資除非雇主佛心
不然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 原文吃光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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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4-08-03T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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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4-08-06T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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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4-08-07T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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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4-08-10T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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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8-15T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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