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228事件? - 社會議題
By Olga
at 2005-05-01T00:00
at 2005-05-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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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228事件?
是因為什麼而引起的?
而那些被抓去的人下落又是如何?
是因為什麼而引起的?
而那些被抓去的人下落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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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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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at 2005-05-02T17:06
at 2005-05-02T17:06
圖片參考:http://zh.wikipedia.org/skins/common/images/magnif...
陳澄波照片陳澄波:美術家,「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陳炘:企業家,「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被警察帶走而遇害 郭章垣:宜蘭醫院院長,「二二八事件」死難者,遺言:「生離祖國,死歸祖國,死生天命,無想無念」 李瑞峰:律師;「二二八事件」死難者 李瑞漢:曾任台北律師公會會長;「二二八事件」死難者 林連宗:臺灣前制憲國大代表、臺灣省參議員、臺灣省律師公會會長、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二二八事件」死難者 林茂生:臺灣歷史上第一個哲學博士(1929年);曾於終戰後協助接收臺灣大學,並創辦《臺灣民報》;「二二八事件」後無故被捕,一去不回 呂赫若:日治時期作家,本名呂石雄;「二二八事件」後逃入台北縣石碇鄉鹿窟打游擊,後來下落不明 阮朝日:《臺灣新生報》經理,「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女兒阮美姝至今仍積極從事「二二八事件」研究,並在屏東設立私人紀念館 宋斐如:行政長官公署唯一台籍高級官員(教育處副處長),《人民導報》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 王添燈:日治時期實業家,戰後曾任《人民導報》社長,「二二八事件」中被憲兵用汽油活活燒死 王育霖:日治時期的律師,戰後曾任新竹地檢處檢查官,「二二八事件」中被處死 吳鴻麒:戰後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二二八事件」中被害,吳伯雄的伯父 蕭朝金:日治時期牧師,「二二八事件」時出面交涉被捕青年,一去不回,慘遭槍斃 張七郎:醫師;曾任花蓮縣參議會議長、臺灣省制憲國代;「二二八事件」後,與其三弟張果仁醫師與長子張依仁被軍隊帶走,一家三口均遭殺身之禍 朱點人:日治時期作家,在「二二八事件」時遇害 備註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得以“光復”中華,但是,在接受日軍投降,接收日本占領之土地、工廠等資源時,貪污腐敗非常嚴重,為巧取豪奪,可以把漢奸之名恣意加之於民眾,又或者狠敲漢奸之竹杠後放掉漢奸……總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二二八事件,不是一個孤立或偶然的事件,同時期在中國大陸的許多地方也上演著許許多多的二二八事件。淪陷地區的人民對國民政府的期待,往往被無情的現實粉碎,國民黨因而被一些民眾稱之為「刮民黨」;而另外一些處於共產黨和國民黨交界的地區,則立刻又處於戰火之中,一些人被冠以「共匪」或「敵特」之名迫害。此處列舉台灣二二八事件遇難者之列表,可見光復時期苛政暴政之一斑。台中縣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碑文這是一方冰涼的石碑 森寒的歷史影像竄動其間 一九四七年 血腥風暴漫天襲捲 島嶼記憶凍結在史上最寒冷的春天 歷史曾經受傷 二二八事件鏤刻的臺灣傷痛 糾結著猜疑與仇恨 鮮血與淚水 生離與死別 這是承載臺灣之痛的石碑 因為哭泣 嬰兒得以成長 因為痛苦 生命得以延續 因為二二八 臺灣得以學習 悲憫與寬恕 這是召喚臺灣之愛的石碑 因為傷痛 島嶼失憶 因為回憶 傷口開花 這是一方長出綠芽的石碑 凝看這方石碑 撫觸歷史傷痛 請你 擎起向陽的雙臂 打開柔軟的心地 讓記憶的溫度灌注其間 讓二二八英靈停止嘆息 這是一方溫暖的石碑 受苦的靈魂將永存 公義的天空 (引自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nd) 二二八事件的相關史料與研究在解嚴前的臺灣,二二八事件在發生後的四十年當中,始終是一個高度的政治禁忌,日常談話不能提到這件事,更不用說對這個事件進行學術研究了。然而,在解嚴以後,一切曾經被壓抑的,都開始要奪回它原本應有的發言權。在這種情況下,二二八也逐漸成為一個熱門的公共議題,不僅有很多文章和專書開始回憶、討論這個事件,同時也開始有學者對這個事件進行比較嚴肅的學術研究。在目前的臺灣,和二二八相關的研究書目已經多得不容許我們在這裡一一列舉了,在這裡我們僅做一個簡要的說明(僅限於專書,單篇文章或論文不計)。事件親身參與者的口述歷史(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沈秀華,1997,查某人的二二八:政治寡婦的故事。台北:玉山社。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1,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2,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4,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許雪姬等,1995,高雄市二二八相關人物訪問紀錄。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張文義、沈秀華,1992,噶瑪蘭二二八。台北:自立晚報。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1994,嘉義北迴二二八。台北 :自立晚報。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1995a,嘉義驛前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1995b,諸羅山城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1995c,嘉雲平野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張炎憲、胡慧玲、高淑媛,1993,悲情車站二二八。台北:自立晚報。 張炎憲、胡慧玲、高淑媛,1994,基隆雨港二二八。台北:自立。 張炎憲、胡慧玲、黎光中,1995,台北南港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口述歷史第4期:二二八事件專號。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官方重要史料彙編(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陳興唐,1992,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捲(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台北:人間。 國史館,1997,國史館藏二二八檔案史料(上、中、下)。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 。 國史館,2002,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一至四冊)。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 林德龍編,1992,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陳芳明導讀。 台北:自立晚報。 王景弘編譯,2002,第三隻眼睛看二二八:美國外交檔案揭密。台北:玉山社。 相關學術研究(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陳翠蓮,1995,派系鬥爭與權謀政治:二二八悲劇的另一面相。台北:時報文化。 陳芳明編,1988,二二八事件學術論文集。Irvine,Calif.:臺灣出版社。 陳宏昌,2003,二二八平反運動初探。東海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戴國煇、葉芸芸,1992,愛憎二‧二八,神話與史實:解開歷史之謎。台北:遠流。 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1992,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1)。台北: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臺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Hung, Chien-di. 2000. In Search of Taiwanese Identity: Trauma, Formation, and Recovery. Ph.D. diss., Drew University. Kerr, George H. 1965. Formosa Betrayed.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Lai, Tse-han, Ramon H. Myers, and Wou Wei. 1991. A Tragic Beginning: The Taiwan Uprising of February 28, 1947.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賴澤涵、馬若孟、魏萼,1993,悲劇性的開端:臺灣二二八事變。臺北:時報文化。 Phillips, Steven E. 1998. Between Assimilation and Independence: The Taiwanese Elite under Nationalist Chinese Rule, 1945-1950. Ph.D. diss., Georgetown University. 夏春祥,2000,媒介記憶與新聞儀式:二二八事件新聞的文本分析(1947-2000)。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博士論文。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1994,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台北:時報文化。 張炎憲、陳美蓉、楊雅慧編,1998,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注釋1. 所謂的「零星發生的暴動事件」,在性質上和社會運動文獻中所論及的突發性(spontaneous)「集體行為」(collective behavior,見Turner and Killian 1987)比較接近。也就是說,參與這些暴動事件的人,並不是一個有組織性、計劃性的團體,而是在聚眾場合中,因為當時現場情境的渲染而在某種程度上陷入集體情緒的一群人。我們可以在相關文獻中找到類似的記載,「民眾不僅燬物,也對外省人不分青紅皂白地屈辱毆打。…… 一般認為,這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爆發出來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動。於是,無助的小公務員及其眷屬、來臺旅行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行政院二二八事件小組 1994,55)。2. 這裡所列二二八事件中犧牲者的數目引自若林正丈(1998,60),他的估算數字是15,000人至28,000人。事實上,由於種種原因(諸如當時官方所主導的濫殺行動,很多完全沒有書面資料遺留下來),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確實的犧牲者人數,一直有極不一致的估算。從比較保守的不到一千人(郝伯村,戶口清查1947年2-3月間所有死亡人數不超過一千人;857人申領“二二八事件補償基金會”600萬台幣賠償),一直至十幾萬人不等(虞義輝 2001,118)。舉例來說,Lai, Myers, and Wei(1991, 160)所估算的數字是10,000以下﹔李喬(1992,218)推估死亡人數最高為20,500人,最低為15,500人,其中數為18,000人。參考出處(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nd,台中縣二二八和平紀念碑及碑文 [online]。台北: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引用於 2004年10月18日]。全球資訊網網址:[1] (http://www.228.org.tw/0a1.htm)%E3%80%82 李喬,1993,臺灣(國家)的認同結構,見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國家認同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01-22。台北: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李筱峰,1995,一百年來臺灣政治運動中的國家認同,見李筱峰著,臺灣,我的選擇!:國家認同的轉折,頁73-145。台北:玉山社。 Meisner, Maurice. 1964. The Development of Formosan Nationalism. In Formosa Today, edited by Mark Mancall, 147-62. New York: Frederick A. Praeger. 若林正丈,1998,蔣經國與李登輝,賴香吟譯。台北:遠流。 Turner, Ralph H., and Lewis M. Killian. 1987. Collective Behavior. 3rd ed.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王育德,1979,臺灣:苦悶的歷史,中文修訂版,黃國彥譯。東京:臺灣青年社。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1994,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台北:時報文化。 楊碧川,1997,臺灣歷史詞典。台北:前衛。 虞義輝,2001,臺灣意識的多面向:百年兩岸的民族主義。台北:黎明。 張德水,1992,激動!臺灣的歷史:臺灣人的自國認識。台北:前衛。 周明峰,1994,臺灣簡史。台北:前衛。
By Carol
at 2005-05-01T09:29
at 2005-05-01T09:29
死的多就比較光榮嗎?
誰先挑起族群紛爭才是重點吧?
沒有挑起的原因 哪有造成的結果?
By Hedy
at 2005-05-03T19:39
at 2005-05-03T19:39
若林混帳:228殺光所有台灣本土一流精英
維基人:妖言惑眾!根據考察,228罹難精英高學歷者不超過30人
而228之後受國府重用的本土精英超過上千人
單從歷任縣市首長這一項
220位縣市長之中本省人佔了210位
外省人僅10人(包括民選的馬英九)
http://zh.wikipedia.org/wiki/Talk:%E4%BA%8C%E4%BA%...
2006-09-24 11:25:10 補充:
台倭扁養奴惡性扭曲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被當場抓包!
http://tw.myblog.yahoo.com/jw!qDYaJ_aTR0BulkGT._64...
由以上可知
台倭扁養奴撒謊就像噴屎一樣自然
By Oliver
at 2005-05-05T03:10
at 2005-05-05T03:10
228事件,已經成為政客操弄的議題了,曾經一個新竹的老伯伯,他是道地的新竹人,當年發生時,他是新竹火車站的小弟,打雜打工的,在228後續事件,他說...外省人死的比本省人還多,現在228事件好像被說成外省人欺侮本省人,那是被政客操弄結果。
當年很多外省人是隻身來台,即使死了,也沒有親人後代可追究,倒是本省人有後人可追訴...所以即使今官方網站,公怖的死亡人數,並沒有像那些有心政客訴說那樣...
228事件,說穿了就是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間的矛盾所演變的結果...若是牽扯到統獨問題,我認為那是被扭曲的。
By Oliver
at 2005-05-04T08:32
at 2005-05-04T08:32
民國36年2月27日傍晚,台北街頭由於政府查緝私菸不當,造成流血衝突.28日起,全島各地發生暴動.政府自中國大陸派來軍隊強力鎮壓,造成許多台籍菁英和無辜的民眾傷亡,史稱 [ 228事件 ]
By Callum
at 2005-05-03T18:40
at 2005-05-03T18:40
事件導火線
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左右,專賣局(即煙酒專賣局,事件後改稱公賣局)接到密報,謂淡水有走私火柴、捲煙情事,乃派傅○通等六名查緝員,會同警察大隊所派四名警察前往查緝,但在淡水僅查穫私煙五箱。又據密報,走私貨已移至台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馬茶房(太平町,今之延平北路)附近。下午七時三十分當查緝員抵達現場時,私販早已逃散,僅查獲一位四十歲寡婦林江邁的私煙,遂將其全部公私煙及現金悉數沒收。林江邁苦苦哀求說:「如果全部沒收的話我就沒飯吃了,至少把錢和專賣局製造的香煙還給我吧……。」但查緝員不予理會,當時圍觀民眾很多,紛紛加入求情行列,林江邁情急,抱住查緝員不放,卻遭查緝員以槍管打破頭而鮮血直流。
目睹此景的群眾轉趨悲憤,高喊「還給香煙」…等語。查緝員見狀欲速離開,群眾卻緊追不捨。查緝員傅○通為求脫身而開槍示警,不幸誤中當時在自宅樓下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年約二十歲,次日身亡),查緝員輾轉躲至警察總局,激憤的民眾搗毀其卡車玻璃,並將卡車推倒於路旁,要求交出兇手槍斃。專賣局業務委員會李常務委員與業務會楊組長聞報,於九時許前往現場處裡,表示將會懲辦查緝員,惟民眾仍要求交出肇事者。李、楊兩人不得已乃將查緝員六人送往憲兵隊看管。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民眾沿街打鑼,通告罷市,聚眾遊行,先至太平町二丁目派出所搗毀所內玻璃、物品,圍打派出所主管,隨後衝入位於本町(今重慶南路)之專賣局台北分局,毆傷四人,致死一人,並將局內物品財物拋至街上焚燒,十二時許,民眾擁向南門專賣局總局要求懲兇未果,乃轉往長官公署,約下午一時許,遊行群眾約四、五百人,以鑼鼓為前陣,沿街呼口號,聲勢浩大。公署廣場前早已調派士兵駐守,衝突一觸即發,不久,槍聲響起,有士兵向群眾開槍射擊,造成傷亡,此即公署衛兵開槍事件,也是局勢惡化之關鍵所在。
下午二時許,民眾齊聚中山公園(今二二八紀念公園)隨後進佔台灣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次日,全台各地知悉台北發生「二二八事件」,亂事乃逐漸蔓延全省,而懲兇要求也升高為政治抗爭行動。群眾湧專賣局台北分局, 要求交出兇手。因誤認緝煙員警而圍毆警員、搗毀分局。上千名群眾前往長官公署請願,在廣場前突遭公署樓上機槍 掃射,當場死傷數人。 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並邀請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共赴公署陳情。 公署長官陳儀宣佈台北市實施戒嚴,武裝憲警巡邏全市,開槍掃射市民。群眾再包圍專賣總局、鐵路警察署、交通局等,與軍警發生衝突,群情激憤並怒及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擴展為全島性歷史事件,波及社會各階層人員,各種抗爭與衝突範圍擴及全台各地。從台灣北端到南端,從東到西,乃至澎湖地區亦不能免,影響既深且廣,其中又以台北、基隆、台中、嘉義、高雄地區影響最大。要塞部隊為配合蔣軍登陸而進行「肅清」街頭工作,以長達 兩日密集且持續的火網在街上無特定目標地用步槍和機槍密 集射擊,以恫嚇市民。下午「閩台監察使」楊亮功率憲兵營由福州抵基隆,3月8 日上岸開 始屠殺。
3.06 彭孟緝高雄大屠殺。
3.08 彭孟緝入屏東屠城。
3.11 蔣軍入南市進行屠殺。
3.12 蔣軍入嘉義進行屠殺。
3.13 蔣軍入宜蘭進行屠殺。
3.14 即日開始肅奸工作,進入綏靖階段。
武力鎮壓與清鄉
綏靖工作,大致可分為武力掃蕩和清鄉兩大重點。掃蕩之進行遠較預期迅速,除在中部地區由謝雪紅在台中組的「二七部隊」之殘部尚有一些抵抗外,其他各地幾無戰鬥發生。惟各綏靖分區部隊在執行武力掃蕩之時,確有報復行為,致有民眾無辜傷亡、嫌犯未經審判即就地槍決等情事發生。
就當時在台兵力觀之,事件前駐台之整編二十一師獨立團與工兵營、三個要塞守備大隊之總兵力僅五、二五一人,不足擔任台北之防戍任務。武力鎮壓,尚無實力。三月八日以後,國民政府軍隊陸續開抵基隆,情勢丕變。三月十日,陳儀發佈戒嚴令,綏靖工作全面展開。十五日,國軍往埔里方面推進,縮小包圍圈。「二七部隊」因對外兩條交通要道均遭封鎖,聯絡不便,情勢甚為不利,乃決定派遣陳明忠擔任突襲隊長,兵分三路,夜襲日月潭方面的國軍。另以警備隊長黃金島率一小隊扼守烏牛湳橋,以防腹背受敵。突襲隊與國軍四三六團第二營第四連在日月潭附近發生激戰,國軍頗有傷亡,被迫向水裡坑撤退,但該部隊也傷亡慘重,且彈藥亦快告罄。
十六日,國軍四三六團第二、三營部分兵力,又與扼守烏牛湳橋的黃金島小隊發生激戰,戰鬥一開始,該小隊由於佔地利之便,曾重創國軍,造成重大傷亡。旋因火力遠不及國軍,作戰經驗也有所不足,乃漸處於劣勢,被國軍火網所包圍,不得已乃由黃金島率一名隊員突破國軍的火力封鎖線,奔回「二七部隊」本部求援。同日晚上,「二七部隊」以武器彈藥無法補給,又兩面受敵,無法與他處部眾聯絡,難以繼續支撐下去,乃決定化整為零,或往嘉義小梅參加陳篡地的游擊隊,或各自回家。深夜十一時,隊員各自埋藏武器後,即宣告解散。
十九日起,陳篡地為作持久游擊戰,陸續向山地撤退,並將所有武器彈藥及附近村民之糧食、牛車等悉數帶走,陳氏並號召各地響應者,潛藏深山,實施一年的作戰計畫。二十日,二十一師以該殘部潛伏山地為慮,再派四三六團第八連進攻小梅附近,激戰數小時,終使其不支逃逸。但直至五月十六日,魏道明就任台灣省主席,解除戒嚴,結束清鄉,警備總部亦將各綏靖區改為警備區時,陳篡地殘部仍在小梅、樟湖等地進行游擊戰。
軍事鎮壓工作告一段落之後,各地隨即展開清鄉,其主要目的為:收繳散失之武器、肅清叛亂首要份子、清查戶口辦理切結、辦理盲從附合者自首自新等。清鄉原係政府為維持社會秩序、恢復治安必要的措施,但執行手段頗有可議之處。當時挨家挨戶搜捕嫌犯,使得許多事件參與者走投無路,已收懲治效果。但執行行為的偏激,或羅織入罪,或藉端報復,或勒索敲詐等不一而足,實已超過維護治安、防患犯罪之必要。「清鄉」使本省籍人士人人自危,其所造成的傷害使許多人在事件數十年之後仍無法忘懷。
參考資料
http://home.pchome.com.tw/store/openon/new_page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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