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離婚問題女人好像都是弱者? - 家暴
By Charlie
at 2007-02-22T00:00
at 2007-02-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找遍奇摩知識加的問題中,為何遇到離婚問題好像好像女人都是弱者一樣,而男人都是十惡不赦;但若遇到情況相反時男人該如何尋求協助?
我與老婆結婚15年但是他從開始就直惹事生非,86年時先有外遇繼而又在外欠債近百萬,當時原本要離婚,但經不起他苦苦哀求,又顧念當時小孩還小所以選擇原諒他並幫他負起還債責任;想不到她不思悔改繼續不斷惹禍,中間還差點因它的事件惹上刑事官司,雖然經過兩年官司纏訟而不起訴,卻也因此罹患焦慮症。
但任性不講理的他仍然本性難改繼續不斷惹事生非,事後總是事情大條了才苦苦哀求原諒,還是由我收尾(無奈!)後續很多講不完略過。(但每次幾乎都會要人命的大事)
直到兩年前實在忍無可忍向其提議離婚不成,向法院提請裁判離婚(這中間他又陸續積欠銀行300多萬卡債);想不到他卻以〝以前可以原諒為何現在不能原諒,所以合理懷疑我有外遇〞為由,對我進行無止境的騷擾、無理取鬧。
不但日夜不停電話騷擾,並偷手機從電話不直接對我女性客戶亂放話,”造成客戶對我反感;又不知從何而來的驗傷單告我家暴,
且對於我的指控皆矢口否認;加上在法庭上又裝得可憐兮兮,搞得連法官都霧煞煞(因民事官司舉證責任在原告)。
幸經小孩出庭作證我從未動手打他,然後手機通聯紀錄(半年近萬通)與聯合徵信中心欠債紀錄陸續調查回來,法院才判下保護令強制他搬離我家並禁止騷擾。
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何離婚部分仍遲遲無法判決,若是因小孩監護權問題,我的小孩已滿14歲且早已對家扶中心社工明白表達希望與我生活;難道這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地方嗎?
況且雖保護令已判下,他卻仍然持續電話騷擾,只是改用公用電話或號碼保密的手機持續騷擾;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我好的建議,或懂法律的人告訴我法院不能判決的原因何在? 我真的非常痛苦了!
痛苦的男人
已更新項目:
感謝回答!
官司已進行兩年了,大部分的證據也已證實對我有利所以保護令才會判給我;但感無奈的是離婚部份遲遲未判,不知法官在想什麼?查閱相類似案件若男女角色互換早就判決確定了!無奈!
不了解的只是他如此歇斯底里不罷甘休,到底用意何在?對於如此盧小小的女人該如何應付呢?難道這就是同歸於盡的做法嗎?有人可告訴我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Miklo:
3 Q 你的意見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心思細膩大大:
外遇是十年前的事已過追溯期,現在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很好笑
但也很無奈)及民法1052條第二項-其他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因不斷舉
債、不斷惹禍);但法官都是同情會哭的人,另舉證困難也是因素之
一。
4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我並沒有覺得我可憐,只是覺得很倒楣遇到一個不可理喻的女人;女人盧起來是很可怕的
我與老婆結婚15年但是他從開始就直惹事生非,86年時先有外遇繼而又在外欠債近百萬,當時原本要離婚,但經不起他苦苦哀求,又顧念當時小孩還小所以選擇原諒他並幫他負起還債責任;想不到她不思悔改繼續不斷惹禍,中間還差點因它的事件惹上刑事官司,雖然經過兩年官司纏訟而不起訴,卻也因此罹患焦慮症。
但任性不講理的他仍然本性難改繼續不斷惹事生非,事後總是事情大條了才苦苦哀求原諒,還是由我收尾(無奈!)後續很多講不完略過。(但每次幾乎都會要人命的大事)
直到兩年前實在忍無可忍向其提議離婚不成,向法院提請裁判離婚(這中間他又陸續積欠銀行300多萬卡債);想不到他卻以〝以前可以原諒為何現在不能原諒,所以合理懷疑我有外遇〞為由,對我進行無止境的騷擾、無理取鬧。
不但日夜不停電話騷擾,並偷手機從電話不直接對我女性客戶亂放話,”造成客戶對我反感;又不知從何而來的驗傷單告我家暴,
且對於我的指控皆矢口否認;加上在法庭上又裝得可憐兮兮,搞得連法官都霧煞煞(因民事官司舉證責任在原告)。
幸經小孩出庭作證我從未動手打他,然後手機通聯紀錄(半年近萬通)與聯合徵信中心欠債紀錄陸續調查回來,法院才判下保護令強制他搬離我家並禁止騷擾。
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何離婚部分仍遲遲無法判決,若是因小孩監護權問題,我的小孩已滿14歲且早已對家扶中心社工明白表達希望與我生活;難道這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地方嗎?
況且雖保護令已判下,他卻仍然持續電話騷擾,只是改用公用電話或號碼保密的手機持續騷擾;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我好的建議,或懂法律的人告訴我法院不能判決的原因何在? 我真的非常痛苦了!
痛苦的男人
已更新項目:
感謝回答!
官司已進行兩年了,大部分的證據也已證實對我有利所以保護令才會判給我;但感無奈的是離婚部份遲遲未判,不知法官在想什麼?查閱相類似案件若男女角色互換早就判決確定了!無奈!
不了解的只是他如此歇斯底里不罷甘休,到底用意何在?對於如此盧小小的女人該如何應付呢?難道這就是同歸於盡的做法嗎?有人可告訴我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Miklo:
3 Q 你的意見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心思細膩大大:
外遇是十年前的事已過追溯期,現在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很好笑
但也很無奈)及民法1052條第二項-其他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因不斷舉
債、不斷惹禍);但法官都是同情會哭的人,另舉證困難也是因素之
一。
4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我並沒有覺得我可憐,只是覺得很倒楣遇到一個不可理喻的女人;女人盧起來是很可怕的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Una
at 2007-02-23T11:24
at 2007-02-23T11:24
其實也有男生的受害者,只是少數幾個,所以才會被認為女生都是弱者這個說法。
事實上你老婆的行為已經引響到你的生活了!
這樣的行徑其實你是可以去告他的,現代社會也沒有什麼男女不平等的存在了,通通都是以男女平等的方式在判決!
若你老婆沒有能力照顧你們的小孩,那小孩的監護權當然是歸你阿,何況他還負債......
建議換電話及手機,這種事情告訴法官其實是不太可行阿........
By Liam
at 2007-02-22T10:51
at 2007-02-22T10:51
看了你的敘述後,覺得你真的是個可憐的男人,
現今的法律規範其實都是男女平等的,
為何無法判決離婚 ? 那要看法官自由心証的問題了,
根據民法1052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
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實要盡快脫離婚姻關係也不是沒辦法,
因你有提到老婆有外遇的情形,
當配發一方與人通姦者是違反婚姻關係法
仿礙家害通姦罪,成立者出處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是
你老公或是第三者同時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
看你個人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
你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雖然你明知他們有性關係存在但你並無取得通姦之證明,在以下你
可以考慮一下, 建議你也可以請徵信社幫忙,
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
則之下,簡單的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事實證明,
也就是證物可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
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等
能證明外遇者有性行為的物證,當然抓姦在床,這是最有利的證
據。
如果有任何相關問題可寫信給我,
我會為你做更詳細的解說及協助,
祝 ~ 順心
By David
at 2007-02-22T05:34
at 2007-02-22T05:34
事情演變到今天.....法官已經判她不准騷擾你,緊急的法律救濟已經做了...接下來要判離婚一般法官都會比較保守,更何況女方過失不是特別嚴重(例如她並沒有傷害你的行為或企圖)
我覺得你可以先跟律師研究,能不能先就分居事實要法院確定,先切割讓你的權益不會因為她在外的行為而受到影響,預防她繼續給你扯爛
接下來能不能用分居時間太久,復合無望的理由要求加快離婚判決
Related Posts
被家暴-到底要不要提傷害告訴?
By Puput
at 2007-02-21T00:00
at 2007-02-21T00:00
媽媽真的好委屈...家庭問題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By Connor
at 2007-02-20T00:00
at 2007-02-20T00:00
我阿嬤跟他第一任老公生了3個小孩
分別是我大舅舅 小舅舅 跟姨媽....
後來 我阿嬤的第一任老公車禍死後..
嫁給我� ...
我跟她要怎麼走以後的路...
By Iris
at 2007-02-19T00:00
at 2007-02-19T00:00
這樣的家庭,這種的爸爸,我該怎麼辦?
By Jack
at 2007-02-17T00:00
at 2007-02-17T00:00
上了高中 , 因為一次的家暴 .. 我帶著媽媽去警察局求助 !
我想告他家暴 , 還有申請保護令 !
但 ...
該怎麼幫我老闆!?他想離婚...幫他想個方法吧ˇ
By Madame
at 2007-02-15T00:00
at 2007-02-15T00:00
老闆娘很愛唸(她來代班過,我領教過他的唸功)
那種唸是連女生都會受不了的,
她平常不會來店裡,就我跟老闆在店裡(醫院附設商店)
老闆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