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監護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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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06-10-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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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大班)最近一個月以來每天早上打電話來哭..說她想我..說不想去上學....學校有很多親子活動吧..我想..有些媽媽會去講故事..或是一起參與戶外教學.....所以我常跟老師溝通...
兒子(小二)功課好像不是很專心...
早上7點多哥哥先讓爸爸帶去上學,留下女兒一個人在家等外勞從她叔公家回來帶她上學...有時外勞早回來沒讓她一人在家.........
尤其今天女兒哭著不上學...打了數次電話..甚至我跟老師也打了好幾次電話...後來是老師去家裡帶她去學校...
結果今天晚上女兒被罰站...因為她一直哭吵到鄰居..她嬸婆和她爸爸叫我兒子告訴我,以後我早上不能打電話給她,晚上也不能...叫她們週末才可以跟我連絡....
我很難過...小孩也一直哭...
我起了念頭想要爭取監護權..不想再讓他再這樣刁難我..不想讓我孩子再每天哭...不想她們常常單獨在家.........
我知道可能會很辛苦...但是我真的受不了再這樣下去了...
我可以從哪著手呢?????????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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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06-10-31T22:16
嗨^^你好!許多夫妻基於疼愛孩子或與孩子有割捨不掉的感情時,都會極力希望能爭取到子女之親權,在雙方各不相讓的情況下,是可以交由法院來裁判子女親權的歸屬,對於親權爭執不下的情形提供一個較適切的解決方法。以往舊法對於子女親權較偏向歸屬丈夫,在婦女團體奔走與要求多年,親權行使條文在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了大幅更改,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如今新法讓父母在爭取子女親權時是勢均力敵,母親不再是爭取監護權的弱者,法院判決時,得為子女利益為考量而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行使親權之人。通常法官都是依民法一○五五條之一作為考量的重點。  ※民法 第一○五五條之一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法官為判決子女之監護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大舅公:孩子三歲以下判給媽媽機會較高,學齡時男孩判給爸爸機會較高)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二嬸婆:設法將孩子留在身邊,並在訪視時讓孩子充分表達想要跟你住在一起。)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性、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三姑媽:這是法官評估父母雙方誰較適任監護人的指標,算一算自己與對方有幾項優、幾項劣。)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四叔公:多舉一些你曾經照顧孩子的狀況,例如陪他去上才藝班,他生病時如何照顧他或對他的教育有何規劃等等…)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五姨婆:你將要把自己與其他家人對他的關愛與和樂狀況充分展現!   法官將社工人員到夫妻雙方為子女安排的家庭做的訪視報告列入審理子女監護權的重要參考之一,所以若一方在接受訪視時與孩子相處融洽,也會為自己加分。所以不見得婦女就一定爭取不到子女的親權ㄛ!就我們長期觀察,孩子在社工人員訪視時與誰住在一起,則誰爭取到子女監護權的機會也應該會相對提高ㄉ。  若需要特別訂定探視時間及給付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在法官酌定親權行使之人時,別忘記要求法官一併規定對方探視時間、地點與給付教育生活費用的金額、方式,以免日後雙方容易為此有爭議,且對方不履行時,才有依據可以訴諸法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親權之一方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則另一方可向法院聲請變更親權行使之人。只要找出監護權(親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親權)。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就沒有問題了,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而且,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希望這些對你小有幫助!
2006-10-31 12:45:44 補充:
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新修正通過的民法親屬編甚至規定,父母協議離婚時,就子女監護權所為協議,如果不利於子女,法院應可以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利益改定子女監護人的。  目前有很多現象是監護權在父,但撫養子女卻是母,父根本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即可提起變更監護人的訴訟,勝算相當大呢!聽你所述真是心疼這孩子,你可以去法院申訴"更改監護人"
2006-10-31 12:46:30 補充:
為了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沒有擔任監護權的父母,本於親權,可以探視子女,但是如果濫用探視權,或探視對子女不利,或子女已有意思能力,而不願和父母見面時,法院為了子女的利益,可依當事人之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之時,可以向監護者提出探視的要求,也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定期探視子女。如果判決勝訴,但有監護之一方仍不履行,則可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強迫監護人交出孩子給沒有監護之一方探視。
2006-10-31 12:47:04 補充:
如監護人仍拒絕配合的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命他方容忍無監護權之一方行使探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若其仍不履行,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06-11-03T05:29
如題~
我也有探視的問題~
目前在籌備探視困難的受害者協會~
目前也有已經有免費的律師可以來協助您更順利的探視孩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這是我的知識發問 內容為
因為我有探視孩子被前男友刁難的狀況~希望成立一個這個的協會~
幫助和我一樣因為探視孩子遭受刁難的人~
有任何探視上的問題我可幫助你~
請有目前有這種狀況的人可以與我聯絡~我住台南~
我的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即時通 mini.5439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6-10-31T18:37
知識圈裡也不便多說~會被檢舉呢~
 
歡迎參閱我的部落格匿名免費諮詢哦!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colbeecopy
 
因為是匿名發問,煩請來訊時通知我您的問題哦!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06-11-03T21:05
如果妳有孩子的探視權,那麼探視權又沒有限定時間地點的話,妳前夫是不可以限定妳和孩子的通話見面時間的。
而有關監護權的方面,除非妳前夫先有違反離婚協議時有關的規定不然就對孩子有無法扶養或傷害的事實妳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因為孩子的監護權的第一人選是監護人的直系一等親。

鼓吹婦女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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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06-10-30T00:00
古今中外有那人曾鼓吹婦女運動,提高婦女地位

2個人用16kg桶裝瓦斯可用多久?永和的桶裝瓦斯費用多少?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06-10-30T00:00
2個人用16kg桶裝瓦斯可用多久?...只有洗澡喔
我9月中用到現在,只用一個月半會不會太快了?
永和地區16kg和20kg桶裝瓦斯費用大概多少?
順便提供ㄧ�� ...

她到底在想什麼呢~.誰能幫我解答呀~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6-10-30T00:00
故事很長..我跟她認識5年了.以前是同事關係..但她當時已婚.我單身..但彼此都有那麼一點好感...(當然我喜歡她比較多吧..)已前我們偶爾會約出去吃吃飯. ...

你覺得現代男人太累還是女人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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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06-10-30T00:00
有誰可以跟我說
要作辯論報告的
拜託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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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正方(男)要辯論反方(女)

請問建築界前輩何謂冷屋頂?熱屋頂?構造系統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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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06-10-30T00:00
請問建築界前輩 何謂冷屋頂?熱屋頂?構造系統原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