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產,子女如何分配? - 社會議題
By Eden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先說題外話 ,請大家評評理~父母重男輕女,哥哥從不必做事,薪水也不曾給父母;高中畢業父母即買新機車給他、退伍後又讓他買新汽車、甚至給他大筆金錢創業,因為沒經驗,最後賠光。從小到大,他被捧在手心長大,反觀女兒,一部外公留下的中古腳踏車,三姐妹輪流騎三年,連雨天,要五元搭公車,母親都不給。六七歲就開始剝牡蠣幫家裡賺錢,常兩三點就得起床,偶爾賴床起不來,母親一定捏到我們痛醒才罷休。
姐姐 國中沒畢業就被逼去工廠做工、妹妹们高中開始半工半讀,結婚時,父母連一毛嫁妝都沒給,讓女兒寒酸出嫁,被夫家瞧不起。
父母買魚塭缺錢,標會錢叫女兒繳死會,連婚後,我還在幫娘家繳死會,幸好先生有肚量,不然不會害女兒離婚嗎?
父親病重住院三個月,住附近的兒媳未曾照顧一分鐘,連來去匆匆的探望次數都是個位數,父親不能自理方便事,女兒手套都沒帶就幫他清理,儘管住的遠,三天兩头去探望;母親都看在眼理,才感嘆兒媳有多不孝。
父親靈堂前,兒媳騙女兒簽名,詐領父親保險金,原以為兒子會分給母親,結果夫妻倆獨佔。
父親過世第一天,獨子就不願守靈,還要求住外地有幼子要照顧的妹妹们輪流守靈,雖然覺得他可惡,但總不能放著可憐的父母不管,最後請丈夫多擔待,女兒輪流守靈。父親的身後事,他沒做什麼,就直喊以後母親身後事,放殯儀館就好,家裡擺靈堂太累人?!他累到什麼?
守喪期間,媳婦沒煮過半粒飯拜公公,南部習俗是這樣嗎?無異間聽到兒媳在談保險金問題,也就是一直想法子要獨佔。
依照現今律法,父親過世,母親可繼承一半遺產,另一半由子女均分,但三姐妹放棄繼承,想全給母親,我們姐妹擔心哥哥不奉養母親,錢全給她,讓她老年生活有保障,但她竟要過給兒子! 後來經女兒、親戚勸阻才沒過給兒子。兒子也在守喪期,就勸母親賣魚塭,女兒不同意,因為那是父親一生心血,我們捨不得他才過世就急著賣。
現在母親有意賣漁塭,我們勸她,要自己留一份養老,萬一兒媳不奉養她,自己還有錢生活, 她竟說長孫、媳婦都可以分一份,剩下的才給女兒!說到底,她還是護著兒子,光兒子家就能分三份,都忘記父親生病、過世時,兒子無情的對待,最好的還是要給兒子!母親至死不改的偏心令 我們姐妹很心寒!
各位看了我家情況後,有何建議?我們不是要跟哥哥爭家產,他是親友也唾棄的不孝子,為何這種人可以拿全部財產?我寧願全捐獻做公益,也不願讓他拿去揮霍;順便一提,他十幾年沒工作,四個孩子全是他老婆工作養育,夫妻無暇照顧,可憐ㄉ孩子,被養得2266營養不良。平日最常徹夜打牌消磨時間,連孩子都嫌惡他的不顧家,常跟我告狀。
以上就是我娘家大概情況,很抱歉,佔用各位許多時間看完。
問 題~ 據我所知, 母親過世後,遺產是由子女均分,律法沒規定長孫可分吧? 我們姐妹決定,若哥哥堅持分三份,(兒媳、長孫) 我們就不簽名,這樣繼承時間過了,政府會沒收財產嗎?
我們姐妹從小吃盡苦頭,為了幫家裡賺錢沒書念,回娘家分遺產問心無愧,但哥哥卻說:女兒賺錢給家裡是應該的,這是何道理?那他從不給父母家用就應該? 請各位幫幫我,如何爭取我們應得的。
已更新項目:
我們姐妹都覺得,若哥哥孝順父母,我們願意財產全給他,不讓母親為難,但太多例子證明他沒救了!十多年不工作,都跟老婆、父母要錢打牌、跟我們炫耀他都穿百貨公司衣服、瞧不起妹妹月收入不到兩萬...。
2 個已更新項目:
父親個性大男人,也獨疼兒子,兒子找理由"借錢"總有求必應。二十幾年前少女時期,常聽父親說:妳们出嫁時,每人給五十萬嫁妝,結果三個女兒出嫁,沒人拿到一毛嫁妝,也因此,其中一個女兒被婆婆瞧不起;父母常說會補償女兒,唯一能給的遺產卻又不均分!
我感嘆此生為女兒身,也遺憾出生在重男輕女之家,這迂腐的觀念讓我們吃足苦頭如下女、得不到父母親關愛!
儘管如此,依舊思念過世將滿週年的父親,希望他沒看到兒子不願為他守靈那一幕、騙我們簽名,獨吞死亡保險金那一幕....!
姐姐 國中沒畢業就被逼去工廠做工、妹妹们高中開始半工半讀,結婚時,父母連一毛嫁妝都沒給,讓女兒寒酸出嫁,被夫家瞧不起。
父母買魚塭缺錢,標會錢叫女兒繳死會,連婚後,我還在幫娘家繳死會,幸好先生有肚量,不然不會害女兒離婚嗎?
父親病重住院三個月,住附近的兒媳未曾照顧一分鐘,連來去匆匆的探望次數都是個位數,父親不能自理方便事,女兒手套都沒帶就幫他清理,儘管住的遠,三天兩头去探望;母親都看在眼理,才感嘆兒媳有多不孝。
父親靈堂前,兒媳騙女兒簽名,詐領父親保險金,原以為兒子會分給母親,結果夫妻倆獨佔。
父親過世第一天,獨子就不願守靈,還要求住外地有幼子要照顧的妹妹们輪流守靈,雖然覺得他可惡,但總不能放著可憐的父母不管,最後請丈夫多擔待,女兒輪流守靈。父親的身後事,他沒做什麼,就直喊以後母親身後事,放殯儀館就好,家裡擺靈堂太累人?!他累到什麼?
守喪期間,媳婦沒煮過半粒飯拜公公,南部習俗是這樣嗎?無異間聽到兒媳在談保險金問題,也就是一直想法子要獨佔。
依照現今律法,父親過世,母親可繼承一半遺產,另一半由子女均分,但三姐妹放棄繼承,想全給母親,我們姐妹擔心哥哥不奉養母親,錢全給她,讓她老年生活有保障,但她竟要過給兒子! 後來經女兒、親戚勸阻才沒過給兒子。兒子也在守喪期,就勸母親賣魚塭,女兒不同意,因為那是父親一生心血,我們捨不得他才過世就急著賣。
現在母親有意賣漁塭,我們勸她,要自己留一份養老,萬一兒媳不奉養她,自己還有錢生活, 她竟說長孫、媳婦都可以分一份,剩下的才給女兒!說到底,她還是護著兒子,光兒子家就能分三份,都忘記父親生病、過世時,兒子無情的對待,最好的還是要給兒子!母親至死不改的偏心令 我們姐妹很心寒!
各位看了我家情況後,有何建議?我們不是要跟哥哥爭家產,他是親友也唾棄的不孝子,為何這種人可以拿全部財產?我寧願全捐獻做公益,也不願讓他拿去揮霍;順便一提,他十幾年沒工作,四個孩子全是他老婆工作養育,夫妻無暇照顧,可憐ㄉ孩子,被養得2266營養不良。平日最常徹夜打牌消磨時間,連孩子都嫌惡他的不顧家,常跟我告狀。
以上就是我娘家大概情況,很抱歉,佔用各位許多時間看完。
問 題~ 據我所知, 母親過世後,遺產是由子女均分,律法沒規定長孫可分吧? 我們姐妹決定,若哥哥堅持分三份,(兒媳、長孫) 我們就不簽名,這樣繼承時間過了,政府會沒收財產嗎?
我們姐妹從小吃盡苦頭,為了幫家裡賺錢沒書念,回娘家分遺產問心無愧,但哥哥卻說:女兒賺錢給家裡是應該的,這是何道理?那他從不給父母家用就應該? 請各位幫幫我,如何爭取我們應得的。
已更新項目:
我們姐妹都覺得,若哥哥孝順父母,我們願意財產全給他,不讓母親為難,但太多例子證明他沒救了!十多年不工作,都跟老婆、父母要錢打牌、跟我們炫耀他都穿百貨公司衣服、瞧不起妹妹月收入不到兩萬...。
2 個已更新項目:
父親個性大男人,也獨疼兒子,兒子找理由"借錢"總有求必應。二十幾年前少女時期,常聽父親說:妳们出嫁時,每人給五十萬嫁妝,結果三個女兒出嫁,沒人拿到一毛嫁妝,也因此,其中一個女兒被婆婆瞧不起;父母常說會補償女兒,唯一能給的遺產卻又不均分!
我感嘆此生為女兒身,也遺憾出生在重男輕女之家,這迂腐的觀念讓我們吃足苦頭如下女、得不到父母親關愛!
儘管如此,依舊思念過世將滿週年的父親,希望他沒看到兒子不願為他守靈那一幕、騙我們簽名,獨吞死亡保險金那一幕....!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Agnes
at 2010-11-17T19:04
at 2010-11-17T19:04
《案例一》配偶之繼承權:
小麗的先生一個星期前突然心肌梗塞過世了,他家所有財產及現金均登記在先生名下,這幾天讓小麗最傷心的是,公婆竟無視於她的存在,已開始商討如 何瓜分 先生之遺產,請問,身為配偶的她,有沒有優先繼承權?
《答》
王老先生因突然過世,有關遺產之繼承可依以下之二條文來辦理。
(一)按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之規定,配偶為當然之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除配偶之外,法定繼承人之順序,依次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二)另依照民法第一○三○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即一方死亡或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案例二》兒女之繼承權:
阿娟等五姐妹在父親意外過世後回家奔喪,不料其母親和哥哥竟拿出放棄遺產切結書要阿娟五姐妹立刻簽名蓋章,其母親表示這是娘家的財產,嫁出去的女兒沒資格回家分遺產,並表示她老年是要依靠兒子扶養而不要女兒插手管娘家之事,其母親要求女兒們一定要放棄遺產之繼承並立即簽此切結書,請問,阿娟五姐妹可不要簽此切結書來繼承父親遺產嗎?
《答》阿娟父親意外過世,有關遺產之繼承可依以下三條文來辦理:
(一)依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之規定,配偶為當然之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除配偶之外,法定繼承人之順序,依次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此繼承之順序基於性別平等之原則,並未按照性別來區別,男女子女權利是一樣均等的。因此阿娟五姐妹可和其哥哥、母親共同繼承父親之遺產。
(二)另依照民法第一一七四條之規定,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也就是說,阿娟五姐妹如想要拋棄父親遺產,也是要出於自願而於父親過世後三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書。
(三)依據非訟事件法第一四四條之規定,拋棄繼承應由繼承開始時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換言之,阿娟五姐妹如想要拋棄繼承,應向其父親住所地之管轄法院提出拋棄繼承書。
結論:
(一)阿娟五姐妹如果是被其母親和哥哥強迫來簽下拋棄繼承切結書,這種拋棄行為是無效的。
(二)對於父親之遺產,阿娟五姐妹在法律上與哥哥同為父母之子女,有一樣均等之繼承權,因此,阿娟五姐妹可依法爭取應有之權益,不必一定要迫從其母親和哥哥之意思,而簽下切結書放棄財產。
(三)而對於其母親老年之扶養,阿娟五姐妹和其哥哥不管有沒有繼承遺產,依我國法律規定,子女要共同負起扶養父母之責任,不可因遺產之無繼承而拋棄對父母之扶養。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你的心情我能體會。也希望我的資料,對你有幫助。
By Erin
at 2010-11-17T22:49
at 2010-11-17T22:49
版主情形
似以協議分割較為適合
而協議分割
就是以繼承人間的合意為原則
當然
可全由一人取得也可按應繼分或其他持分取得
一般傳統觀念
"大孫頂尾子"(台語)
與現行法律並不適用(除非死亡事實是發生在民74以前)
總之
就是看你們繼承人間的意如何!!
有問題請至我部落格留言~~
By Oliver
at 2010-11-13T16:57
at 2010-11-13T16:57
30多年,老資格,廖代書事務所 沒網站 特別喜歡找難度高的辦理,當然收費高了點,但是速度快又負責
一分錢一分貨,有經驗絕對成功率高
By David
at 2010-11-17T04:57
at 2010-11-17T04:57
˙由配偶..子女.......長孫沒份(除非父以往生長孫才能越位繼承)
我們姐妹決定,若哥哥堅持分三份,(兒媳、長孫) 我們就不簽名,這樣繼承時間過了,政府會沒收財產嗎?
˙遺產以子女數去分配.哥哥也只能有一份而已.媳婦.長孫無權力
我們姐妹從小吃盡苦頭,為了幫家裡賺錢沒書念,回娘家分遺產問心無愧,但哥哥卻說:女兒賺錢給家裡是應該的,這是何道理?
˙戰時別想遺產..先讓哥哥去爭吧...你們不簽章也辦不了
那他從不給父母家用就應該?
˙你哥哥不孝又只要錢..哪管兄弟姊妹情
請各位幫幫我,如何爭取我們應得的
˙唯一就是協商才好辦事...或者妳們姊妹退一步..因為大哥還要長期祭祖哩(父母之祖先牌位)...
By Joseph
at 2010-11-16T09:52
at 2010-11-16T09:52
版主家的狀況~~在下不便評論~~~
只能就法律的角度給予解答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從上面就可以得知繼承人是沒有婿及媳的
所以題中的長媳當然不是法定繼承人!
民法1139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其次,(外)孫是有繼承權,但是其繼承權是在其子女之後
因此,版主所言的長孫多得一份,也是法律所沒有規定的
民法1141條: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
此限。
正確的來說:未來當母親成為被繼承人時,就是母親的子女共四人平分繼承
每人的應繼分同為1/4。
Related Posts
請問鄭弘儀罵三字經我覺得不舒服有沒有觸犯性騷擾防治法
By Barb Cronin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UAUXawhkA3Mandamp;feature...
↑看看這則新聞,注意一下~~~
當鄭弘�� ...
環境教育作文!
By Quintina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我們學校要我寫一篇環境教育作文!!
我不知道怎麼寫!!
大大教教我芭!!謝謝!
環保署-是這樣處理的嗎?
By Doris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c肝治療之干擾素注射劑"派樂能"
By Thomas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
此文中只標示and#34;衛署菌疫輸字第000818號and#34;注射劑有瑕疵
是否表示只是部份藥品瑕疵,而不是全數?
�� ...
皮衣、皮草是否都殘害動物?
By Candice
at 2010-11-13T00:00
at 2010-11-1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