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台灣的環境污染事件 - 環境污染
By Anthony
at 2007-01-03T00:00
at 2007-01-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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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問題是因為遭到神麼樣的污染或破壞? 2.污染或破壞使得原先的環境產生神麼樣的變化 ? 3.建議解決環境的方法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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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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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07-01-04T05:20
at 2007-01-04T05:20
八月三日,美濃人再一次為了生命安全,前往荖濃溪畔抗議小型焚化爐的危害。筆者親至現場,看到美濃居民激憤而堅決的度,和公部門背信忘義的行徑,無不令人心酸和悲憤。
美濃小型焚化爐運轉的這幾年中,因為劇毒—戴奧辛的危害,美濃人發現農作物受到明顯的危害,雖然對人的危害尚未建立「流行病學」的基礎調查研究,但美濃居民卻陷入人人自危的情境。戴奧辛和夫喃這類的毒物,最可怕的在於會干擾體內賀爾蒙系統,而被稱為「環境賀爾蒙」。它進入人體後,並不是如其他有毒物質一樣,必須累積到某
圖片參考:http://eec.kta.org.tw/image/404.jpg
種程度才有傷害,而是就算戴奧辛的含量很低,但若進入人體的時間點剛好,就會造成傷害,如畸形子代的增加、生育率降低、哺乳類的中性化和雌性化……等。
美濃小型焚化爐的位置,就更不可思議了。荖濃溪是高屏溪的上游,高屏溪是大高雄人民最重要的水源。而焚化爐的位置竟在行水區內,距離荖濃溪僅250至300公尺,焚化爐營運時,最毒的飛灰在水源保護區內落下,而在河川兩岸以砂礫、粉砂為主,透水性良好的土層,本來是成為地下水源豐富的地區,如今,戴奧辛等劇毒就隨水滲入地下,污染了供養數百萬人民的水源,這已是美濃、高樹、高屏人共同的問題。而且,焚化爐現場仍堆滿大量不知有何去處的灰渣(煉丹後的產物),不知如何處理。
政府的小型焚化爐政策是從八十六年十一月,環保署為了處理台灣層出不窮的垃圾掩埋場抗爭問題,而草率擬定的垃圾處理計畫。以為焚化爐焚燒垃圾,減少垃圾的體積,垃圾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不幸的是,從德、美、荷、日……等先進國家的焚化爐焚燒廢棄物後,並未使垃圾消失,而是如「煉丹」般將垃圾化為含毒的灰渣和氣體排放物。而其中,最最可怕的即是產生有「世紀之毒」之稱的「戴奧辛」,當然還有許多的毒物,如夫喃、重金屬……等。
美濃人不知為何如此離譜的錯誤政策,政府當初竟然讓日友公司在荖濃溪畔建造,而且還把河岸兩旁的行水區劃了一小塊地,變更地目,給日友公司當廠址。經過多年的抗爭後,郝署長也曾經來到美濃,了解焚化爐的運作狀況,並指示若焚化爐排放的戴奧新含量超過0.5奈克即關廠。但事後測出是57奈克,是國家標準值的570倍。但又如何?焚化爐仍繼續營運。
1990年9月,德國醫療協會慕尼黑區提到:「根據德國衛生署的資料,授乳婦女的奶水所含戴奧辛的濃度比牛奶高出20倍。」有醫生沈重地勸告婦女限制其授乳。悲哀的是,「哺乳」不正是「哺乳類動物」親子間最美好、親情的最佳互動關係嗎?
政府應正視焚化爐帶來的危機,重新思考垃圾處理的問題。澳洲首都坎培拉已定下目標,要成為「零垃圾」的都市,反觀我們呢?如果垃圾問題不從產業結構、廚餘回收……等問題去思考,一味地以「焚燒」為垃圾處理的主要手段,世紀之毒將繼續危害我們的未來。
美濃居民一再抗議,並要求錯誤政策下的小型焚化爐關廠,無非是追求人民基本生命安全的人權。而現廠址數十位刑警在蒐證、保護小型焚化爐的舉動,讓我們不禁要問:「環保正義在哪裡?」當政府的角色不再是保護人民權益時,人民只好圍廠抗爭;當我們的「環境正義」一再被政客和無良知的奸商犧牲、明知政策錯誤仍不改變時,我們對這種政府還有什麼期待?
圖片參考: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xwuGYI5FICgBpCR21...
解決方法:
1.應少興建焚化爐
2.人類應減少垃圾使用量
By Blanche
at 2007-01-04T18:13
at 2007-01-04T18:13
地點:桃園縣桃園市龍岡里美龍街一號
摘要:
三十年前台灣經濟快速起飛時期,美國家電第一品牌RCA於1960年至台灣設廠,1992年停產關廠,期間雇用員工高達二、三萬人,並多次被台灣政府評定為外銷模範工廠。未料1994年,竟暴發RCA廠嚴重公害污染問題。經台灣環保署調查研究,發現RCA廠多年來直接傾倒有機溶劑,造成廠址的土壤及水源破壞怠盡,連離廠區二公里遠的地下水都含有過量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超出飲用水標準的1000倍!已離職多年的員工更陸續傳出逾千人罹患肝癌、肺癌、大腸癌、胃癌、骨癌、鼻咽癌、淋巴癌、乳癌、腫瘤等各類癌症,專家指出,RCA員工的罹癌率為一般人的20~100倍。RCA公司在環保署的壓力下曾於1996年進行桃園廠區土地、及水源的污染調查,且花費二億多台幣進行土壤整治;但是,罹癌員工仍逐年增加,每年都有人因癌症過世,卻至今未得到任何職災補償。1998年RCA職業性癌症員工自救會正式成立,現有會員資料中就有1059人罹患癌症,216人癌症死亡,102人罹患各式腫瘤,而他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獲得任何的賠償。
原因:
發現RCA廠多年來直接傾倒有機溶劑,造成廠址的土壤及水源破壞怠盡,連離廠區二公里遠的地下水都含有過量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超出飲用水標準的1000倍!
改善方法:
1992年停產關廠,資遣員工;營運的25年期間,前後約有九萬名員工;1975-1991年期間,勞委會曾進行8次勞動檢查,RCA廠8次違反安全衛生法規,違規內容包括排氣不良、未告知員工有機溶劑的危害、未標示有機溶劑類別、未作特殊健康檢查等;然而未曾勒令停工改善;關廠後土地由宏億建設公司購得,準備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
1994年6月,趙少康召開記者會檢舉此污染事件;環保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地下水三氯乙烯濃度高出飲用水標準數百至數千倍。
1995年6月,環保署同意GE公司不需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僅需做土壤及地下水復育。
1996年10月,GE與Thomson公司開始進行復育工作。
1997年,RCA員工揭發罹癌事件。
1998年,美國GE與法國Thomson提出桃園RCA地下水污染防制調查報告:6個月的整治無法改善地下水污染狀況,環保署宣布RCA場址為無法整治的「永久污染區」。
1998年,新竹縣、新竹市泰和里亦發現受RCA竹北廠和飛利浦新竹廠廢水(四氯乙烯)污染。
1998-2001年,勞委會進行三年期的「RCA受僱勞工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2000年,RCA自台灣撤資。
2001年,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撤銷RCA專案小組。
2002年,RCA員工自救會赴美尋求國際援助。
自發生以來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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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桃園對嚴重的汙染了
到現在還持續的為害當時工作的婦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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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生地區:桃園縣蘆竹鄉中福地區鎘污染
2.
事件摘要:
民國66年基力化工公司於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設廠生產塑膠安定劑硬脂酸鎘及硬脂酸鉛,排放之污染廢水沿桃園大圳第二支渠及新興支流,農田引水灌溉而污染涵蓋中福村、新興村及新莊村等三個村莊。經政府陸續於73 年、76 年及 78 年公告之污染面積高達 83.5 公頃,以中山高速公路為界,高速公路以南 (南區)為 42.2 公頃,高速公路以北(北區)為 41.3 公頃;並給予農民休耕補助。但因法令、以及農民對補助金與整治成效質疑等諸多因素,使得整治時程延宕。唯桃園縣環保局鑑於大面積污染農地荒廢與土地資源浪費,因此,仍積極進行污染農地之整治及復育計畫。依據桃園縣環保局委託南亞技術學院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執行中福鎘污染區土地至民國88年1月底之使用現況調查結果,荒廢休耕區約70.5公頃,栽種觀賞用苗木區約13公頃。
3.發生原因:上述工廠排放之污染廢水沿桃園大圳第二支渠及新興支流‧
4.改善方式:
逐步建立蘆竹鄉中福地區鎘污染區之地上物、苗木栽種與污染地號確認工作,以及土壤重金屬污染程度資訊。
建立適應桃園地質條件與污染特性的翻土改善工程細部規劃設計的完整規劃資訊與設計能力;以及污染土壤翻土改善工程現地施工的實務經驗與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完整建立與培訓土壤重金屬之污染調查、細部規劃設計與翻土改善工程的整治能力,成功建構以專業分工導向的縣府土壤污染整治技術團隊與整治機制。
1.事件:阿瑪斯號油輪漏油事件
2.時間:希臘籍的阿瑪斯號油輪漏油事件發生在前年( 2001年1月14日 )擱淺,造成一千一百五十萬噸的重油外洩,污染了長達三公里的龍坑生態保護區海岸,如今是油污一片。
3.影響:原油外漏,污染海洋, 海底的珊瑚、魚群消失,生態改變 。
4.改善方法:環保署在當地聘僱了臨時工用接力的方式在海邊撈油撈了很久才清理完畢不過也因為時間拖的久對當地生態造成了不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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